出售兩隻自養鸚鵡獲刑5年 深圳男子不服原判提出上訴

2020-12-05 央廣網

  央廣網深圳5月6日消息(記者肖源)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導,因為賣了兩隻小太陽鸚鵡,深圳男子王某近日被寶安區人民法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這一判決引起爭議的地方在於,王某所出售的這兩隻鸚鵡,是人工飼養繁殖的。王某的家屬表示,不清楚小太陽鸚鵡屬於瀕危野生動物,更不明白出售人工飼養繁殖的瀕危野生動物也會觸犯刑法。目前,王某一方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在深圳工作的王某,與任女士結婚不到三年,孩子剛剛一歲。這個圓滿的家庭,卻因幾隻鸚鵡的闖入,而發生改變。

  去年5月17號,王某因涉嫌犯有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深圳警方羈押,隨後被刑事拘留、逮捕。今年三月三十號,被深圳市寶安區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三千元。

  法院認定,王某從2014年4月開始,非法飼養、繁殖珍貴、瀕危鸚鵡,並將它出售進而牟利。而王某的妻子任女士,並不認可這種說法。任女士說,丈夫所接觸的第一隻鸚鵡,是和工友一起在工廠裡撿到的。「應該是別人家養的寵物鸚鵡飛出來的吧,當時它落在工廠幹活的地方。不會飛,不知道是餓了還是生病了,他們在那幹活,看到了就把它撿回來了。而且他們說很親人,過去逗它就過來了。野生的話他肯定會飛走,肯定會很怕人的。」

  按任女士的說法,後來,王某逐漸對鸚鵡入迷,加入了鳥友交流群,並在網上買了一隻,給撿來的這隻配對。「沒想到買回來沒多久,它們就下蛋了,他就覺得特好玩,就一直繁殖一直繁殖,後來就繁殖了那麼多。後期他沉溺到這個愛好裡了,鳥友之間關係越來越好,私下經常交流,繁殖了很多隻,別人不要了寄養到這兒的都有,案發時總共45隻。」

  寶安區法院查明,2016年4月初,王某將自己孵化的兩隻學名為綠頰錐尾鸚鵡,以每隻500元的價格出售給謝某某。同年5月17號,公安機關在王某宿舍查獲該種鸚鵡35隻,和尚鸚鵡9隻,非洲鸚鵡1隻,共計45隻。這些鸚鵡都是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當中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刑法所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包括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國家一、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一、附錄二的野生動物及馴養繁殖的上述物種。

  法院認為,本案所涉的鸚鵡雖然是人工馴養,但也屬於法律規定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任女士表示,這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的理解範疇。「我們以為人工養的鳥和野生的不是一個範疇,不屬於野生動物,就更沒想到它還是二級保護動物。因為鳥當寵物養很普遍了,全國各地哪兒都有當寵物養的。後來說它是瀕危野生動物,我就不明白,它們繁殖能力很強的,沒想到它還需要保護。」 

  目前,王某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徐昕接手此案。徐昕說,接下來的訴訟程序中,將會為王某作無罪辯護。「他養鸚鵡,沒有任何要傷害野生動物的目的,沒有任何犯罪故意。客觀上他也沒有犯罪行為,沒有造成鸚鵡的損害。從鸚鵡繁殖的數量來看,反而是增加了鸚鵡的數量。而且所有購買鸚鵡的人也都是因為愛它,沒有任何人買鸚鵡是為了吃口肉、熬口湯。在這個背景下,他沒有犯罪故意,也沒有犯罪的客觀社會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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