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
(1)依照法令規定符合休假者,依據公司行事曆排配;
(2)外派海外超過半年者
a.依照《海外出差作業規範》;
b.一次性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3)應公司業務需要者,聯絡單申請,最高管制主管或授權主管核准。
02工傷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因工傷需治療、休養。
休假所需資料:
(1)工傷呈報表;
(2)工傷認定書;
(3)縣級及以上醫院(或社保局指定醫院)開具的病例、休息證明;
(4)收費發票。
執行標準:依國家及地方政策工傷相關規定執行。
03彈性調班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有周六周日加班時數。
04病假
薪酬:70%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適用情形:因患病需治療、休養。
休假所需資料:
(1)縣級及以上醫院(或社保局指定醫院)或公司定點醫院病歷;
(2)收費發票;
(3)3天(含)以上需提供醫院出具之休息證明(依證明日期起算)。
執行標準:
①事假:返廠後一周內憑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②白班人員當天下班後就醫可變更次日假別,晚班人員下班後就醫可變更前一天假別。
05事假
薪酬:無薪。
休假天數:15天/年。
適用情形:私人事務處理。
06醫療期
薪酬:60%但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休假所需資料:
(1)縣級及以上醫院(或社保局指定醫院)開具的病例、休息證明;
(2)收費發票。
作業方法:於電子籤核平臺專案申請。
執行標準:依《集團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管理規定》執行。
07喪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及休假天數:
(1)父母、配偶、子女去世 8天;
(1)(外)祖父母、配偶父母去世 5天;
(3)兄弟姐妹去世 3天。
休假所需資料:村委會/居委會或以上機構開具證明(含親屬關係、親屬去世日期)。
執行標準:
(1)可先請事假,返廠一周內提供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2)於3個月內一次性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08節育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及休假天數:
(1)放置宮內節育器 2天;
(2)經計劃生育部門批准取宮內節育器 1天;
(3)輸精管結紮 21天;
(4)輸卵管結紮 21天;
休假所需資料:
(1)縣級及以上醫院(或社局指定醫院)開具的證明;
(2)收費發票及收費清單。
執行標準:
(1)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2)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3)一次性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09哺乳假
薪酬:不扣薪。
適用情形:
(1)嬰兒1周歲內為哺乳期;
(2)限女性員工使用。
休假時間:2次/天,30分鐘/次,合計1小時/天,可合併使用(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執行標準:
(1)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2)在廠區哺乳室內哺乳者,離崗前需知會直接主管;
(3)在家哺乳者,每天可推遲或提前1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時間相應增加)上/下班,系統班別管控;
(4)哺乳時間限當天使用,未使用者視同放棄。
10產檢假
薪酬:不扣薪。
使用情形: 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懷孕女職工。
休假天數:1懷孕不滿28周,1次/月/1天;3懷孕滿28周不滿36周,2次/月/1天;3懷孕36周以上,1次/周/1天。
休假所需資料:
(1)縣級及以上醫院(或社保局指定醫院)或公司定點醫院開具產前檢查記錄;
(2)產檢收費發票。
執行標準:
(1)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2)可先請事假,在返廠一周內提交相關資料變更假別(第1次休假時需比照休產假提供證明);
(3)此假不可累計使用,未休則視為放棄。
11婚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依法辦理結婚登記。
休假天數:21天(參加婚前醫學檢查者,再額外增加7天)。
休假所需資料:
(1)結婚證;
(2)民政局指定醫院的婚前醫學檢查證明。
執行標準:
(1)可先請事假,返廠一周內憑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2)於結婚登記日起6個月內最多可分3次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12產假
薪酬:全薪。
使用情形及休假天數:
(1)女性員工生育期休假天數98天+3個月;
(2)難產(因醫學需要剖腹產者) 增加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4)產後輸卵管結紮增加產假14天(不再享有節育假)。
休假所需資料:
(1)結婚證;
(2)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準生證;
(3)孕檢證明;
(4)身份證;
(5)社保卡;
(6)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7)病歷(含病歷首頁、入出院記錄);
(8)收費發票及費用總清單;
(9)難產、鄭州非定點急診:診斷證明、出院小結;
(10)剖宮產:手術記錄/生產記錄。
執行標準:
(1)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2)預產期前最多可提前30天休假;
(6)病歷需為縣級及以上醫院(或社保局指定醫院)所開具;
(4)可先請事假,假期期間或假期結束返廠一周內憑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5)一次性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
13小產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及休假天數:
(1)懷孕不滿8周流產 15天;
(2)懷孕滿8周不滿12周流產 30天;
(3)懷孕滿12周不滿28周流產 42天;
(4)懷孕28周以上引產 98天。
休假所需資料:
(1)結婚證;
(2)身份證;
(3)社保卡(必須刷);
(4)住院:病歷(含病歷首頁、入出院記錄、出院小結)、診斷證明或出院證、手術記錄;
(5)門診:病歷(含妊娠終止有關證明或手術證明)、手術前彩超單及其他相關檢查單;
(6)收費發票及費用總清單。
執行標準:
(1)病歷需為社保局指定醫院所開具;
(2)可先請事假,假期結束返廠一周內憑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3)自手術之日起一次性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14陪產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男方可享有陪產假。
休假天數:1個月。
休假所需資料:
(1)結婚證;
(2)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準生證;
(3)子女出生醫學證明。
執行標準:
(1)符合國家及地方政府計劃生育政策;
(2)可先請事假,假期結束返廠一周內憑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3)一次性休完(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
15護理假
薪酬:全薪。
適用情形:獨生子女父母年滿60周歲住院治療期間。
休假天數:20天。
休假所需資料:
(1)《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父母住院證明及收費發票。
執行標準:
(1)可先請事假,假期結束返廠一周內憑相關資料變更假別;
(2)包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