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圖書館
歷史文獻學
遼寧省圖書館藏
《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考論
南炳文
廊坊師範學院社會與發展學院
【原刊於《史學史研究》2020年第3期】
摘 要:當前《明光宗實錄》最通行的版本,為黃彰健先生等校刊過的紅格本,而遼寧省圖書館所藏《明光宗實錄》是更好一些的版本。該版本從內容講,仍屬初修本系列。其抄寫較早,在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至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之間。曾在清初揆敘謙牧堂、清中期禮親王昭槤家中收藏,似是民國以後經羅振玉之手進入東北。該書卷首所收文件多於國內所藏紅格本、廣方言館本,正文缺漏較少,錯訛率較低,具有不可忽視的價值。
關鍵詞:初修本;紅格本;流傳;抄寫時間
一、引言
——《明光宗實錄》仍有不少未解之謎
明光宗之實錄纂修,於天啟元年三月丁卯由明熹宗諭禮部開始,以葉向高等為總裁。天啟三年六月乙亥,書成,葉向高等以副本進呈。同年七月甲辰,正式進呈。所呈者即後人所稱「初修本」。天啟六年十月癸丑,始對初修本改修,以黃立極等總裁。「於是霍維華等大肆塗抹,未及上而熹宗崩,至崇禎元年二月始進呈。閣臣施鳳來請焚向高先所修本,司禮監太監王體乾以前所修亦系奉旨事理,國朝無焚實錄之例,請並貯皇史宬中」,「原本卒以不焚,得並行雲」。這樣,在明朝所修明光宗之實錄,從內容講,便形成了兩種版本:一為初修本,一為改修本。
在上個世紀中期,黃彰健先生在主持「明實錄」校勘時,其所看到的明光宗之實錄,共有兩個。一為國立北平圖書館藏紅格抄本,這是清初明史館為修《明史》而抄錄的一個本子,亦稱館本,另一個為廣方言館本。廣方言館本「明實錄」所記內容起於明太祖,迄明光宗;由其用字以「元」代「玄」等,黃彰健先生正確指出其系「清初抄本」。黃彰健先生對比了館本《明光宗實錄》與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的內容,並從書首所載序言、進書表等方面對二本進行了考察,判定它們都是葉向高等所修的《明光宗實錄》的初修本,並判定:「改修本為閹黨所撰,不為人採信,明史館不予傳錄,故終於湮沒無傳也。」
黃彰健先生關於現在《明光宗實錄》之改修本已經湮沒無傳、所存世者只有初修本的論斷,正在得到證明,因為他所未曾見到的一些現在尚且存世的某種版本《明光宗實錄》,學術界漸漸得知,有的早在黃先生作出這一論斷前,就已被論證其為初修本。如1933年出版的《青丘學叢》所載小田省吾著《關於半島現存皇明實錄》一文證明,公元1830年朝鮮燕行使譯者李鎮九從中國購買運往朝鮮半島、今天仍存世的《皇明實錄》中之《明光宗實錄》,乃為曾屬清初史學家谷應泰的葉向高初修本,其提出的證據為:該書有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以總裁官葉向高署名的進呈該書的表文;另外,該書關於霍維華改修之事一點也未提及。該文作者的這一判斷,是令人信服的。又如,遼寧省圖書館藏有《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八卷,中國古籍善本書目編輯委員會編《中國古籍善本書目》之《史部》載有此書,記明其為「明張惟賢、葉向高等纂修,明抄本」。此書又全文影印於北京出版社版《四庫禁毀書叢刊》編纂委員會編《四庫禁毀書叢刊》之《史部》第35冊,封面所記內容與《中國古籍善本書目》所記完全相同,惟增「遼寧省圖書館藏」七字。以上兩書對作者的記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為黃彰健先生的上述判斷提供有力的證據。
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校印,黃彰健校勘:《明實錄附校勘記》,中華書局2016年版
但是,實際情況相當複雜,要想徹底證明黃彰健先生的論斷尚需進一步搜集證據。日本的著名史學家神田信夫和山根幸夫編《中國史籍解題辭典》第319頁至320頁收有《明實錄》之條目,其釋文稱:「《光宗實錄》8卷,霍維華等修,崇禎元年(1628)進呈。」釋文中還列有表格一個,該表格顯示,日本現在在書陵部、內閣文庫、東洋文庫等三個單位收藏有江戶時代通過長崎貿易購自中國的古抄本《明光宗實錄》或二十世紀從中國北平圖書館購進的古抄本《明光宗實錄》。這一釋文對該書的作者,只提及改修者霍維華一人的名字,而沒有寫上初修者葉向高等人的名字,這似乎顯示日本所收藏之《明光宗實錄》為改修本。如其所記屬實,前面談及的黃彰健先生的論斷即被動搖。可見究竟事情如何,有待繼續調查落實。
上文論及的遼寧省圖書館藏《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之是否是初修本一事,雖已有若干正面證據,前面已經提及;而嚴格說來,尚應進一步對所記內容等再加詳細審視,方能使其初修本的身份,得以徹底肯定。另外,除了初修本、改修本之身份確定外,此本之流傳、價值等前此也缺乏研究,甚需予以探討,以便較為深入地了解其書。這些方面的研究,對於其他版本明光宗之實錄來說,也有加強的需要。
值得注意的還有,明光宗之實錄的撰寫、身世,具有不同於其他明朝實錄的特殊之點,這使對其研究更應給予不同一般的關注。萬曆四十八年七月丙申(二十一日)明神宗死,八月丙午朔其子明光宗即位,九月乙亥朔剛即位一個月的明光宗死去,同月庚辰(六日)其子明熹宗即位,這種一年之內連死兩個皇帝且其中一個在位僅一個月的特殊現象,使其時年號的更換被打破常規,確定以下一年作為明熹宗的天啟元年,而以當年之八月至十二月為明光宗的泰昌元年。這樣,僅作皇帝一個月的明光宗,其年號卻被在史書上使用長達五個月。這種情況的存在,會使後人在記錄這段歷史時,誤將實非明光宗在位時期的某時段歷史,記為明光宗在位之時所發生者。上個世紀德國學者傅吾康在《中德學志》1943年第1、2期所發表之《明各朝實錄之纂修及現存抄本考》就發生了這種失誤,該文(乙)《各朝實錄之纂修》部分稱:「《光宗真(真當為貞之誤——引者注)皇帝實錄》,八卷,自泰昌元年九月乙亥始至十二月壬申止。」這種失誤會不會發生在某種明光宗之實錄的抄本上?影印道光八年劉氏味經書屋鈔本徐乾學藏《傳是樓書目》卷2「冬字上格」「實錄」,載有「《光宗實錄》(泰昌八卷)」。同書同卷「藏字上格二格」「實錄」,載有「《光宗泰昌實錄》二本,又一部四本」。徐乾學所藏三部所記帶有「泰昌」字樣的明光宗之實錄,會不會發生上述失誤現象?這三部書現在是否還存於人間?這些對學術界來說,至今都是未解之謎。筆者目前雖尚無條件徹底解開此謎,但由此卻進一步感到明光宗之實錄確有必須認真研究下去的必要,除了要弄清其存世各版本是否只有初修本等外,還應將其存世各版本的記事時間範圍納入探討的視野。
綜上所述,關於明光宗之實錄的研究,甚需分清輕重緩急,一個版本又一個版本地分別多角度地研究下去。本文之作,即是選出遼寧省圖書館所藏之本作為個人這一研究的第一步。
二、初修本之說確信無疑
遼寧省圖書館所藏《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從內容上講確實為明光宗之實錄的初修本,之所以如此判斷,理由如下:
第一,此本卷首有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張惟賢等所上《進實錄表》。其天啟三年七月之十六日,幹支記日為「甲辰」,此正是明光宗之實錄初修本正式進呈給明熹宗的時間。(參見上文)
第二,此本卷首記有纂修官之名單,其中總裁之名為「葉向高」及「韓爌」。此正與明光宗之實錄初修本以葉向高等為總裁之歷史實際相合。(參見上文)
第三,孫承澤《春明夢餘錄》卷29《宗人府》徵引《泰昌實錄(初錄)》如下一段文字:
萬曆三十三年乙巳十一月,皇太子第一子生,即熹宗,選侍王氏出。神宗以元孫生,頒詔天下,諭宗藩。
三十四年丙午二月,尊上慈聖徽號。
是月,進封聖母恭妃為皇貴妃。先是,群臣屢請進封,皆不允。至是,以宮闈喜慶大典告成,特諭舉行。人情歡悅。
三月,封元孫母王氏為才人。時禮部議上封號,不稱神宗意,傳諭再議,隨出《皇明典禮》一書,內載「皇太子正妻皆封妃,次皆稱才人」。故禮部奉旨定今封。
三十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皇太子第二子生,與元孫同母,命名由。四歲薨。天啟二年追封簡懷王。
三十七年七月,皇太子第三子生,命名由楫。母選侍王氏。八歲薨。
三十八年十月十六日,皇太子第四子生,命名由模。母選侍李氏。五歲薨。
十二月二十四日,皇太子第五子生,命名由檢,天啟二年封信王。母選侍劉氏,追封貞靜賢妃。
將上引《春明夢餘錄》所載《泰昌實錄(初錄)》的一段文字,與遼寧省圖書館所藏《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此實錄以下簡稱「遼寧本實錄」)的相應部分作對比,可發現兩者基本相同,不同者只有五小點:第一條記事中的「萬曆」二字在「遼寧本實錄」中無;第一條記事中的「熹宗」二字在「遼寧本實錄」中作「今上」;第四條記事中的「議」字在「遼寧本實錄」中作「擬」;第五條記事中的「二十四年」四字在「遼寧本實錄」中無;第五條記事中的「追封」二字,在「遼寧本實錄」中作「進封為」。為了便於查找這些不同之點所在的位置,本文在前引《春明夢餘錄》所載《泰昌實錄(初錄)》的那段文字中已於有關文字之下加上圓點,請注意。分析上述五點不同,可知「萬曆」二字之有無、「議」與「擬」之差別、「二十四年」四字之有無以及「追封」與「進封為」之不同,當是同一段文字在不同回次抄寫中,難免發生的細微差異,並不能說明兩者根本上相異;而「今上」與「熹宗」之差別,則是由於在天啟年間抄寫時對熹宗只能稱「今上」,而入清以後孫承澤撰寫《春明夢餘錄》時轉抄之,只能改稱「熹宗」,如此才能使讀者明白所指者為何人,從而使兩者之差別因此發生,這種不得已的個別字眼的改寫,也不能說明兩者所在的全文有根本差別。由此可知,《春明夢餘錄》中明確記為屬於明光宗之實錄初修本的那段文字,在「遼寧本實錄」中可以找到。
第四,「遼寧本實錄」的末尾有一段對明光宗一生有關事跡進行總結的文字,其全文為:
史官曰:自古帝王仁心仁聞,洽乎天下,未有不須久道而後成者,必世後仁,聖人言之矣。乃光宗貞皇帝在位僅三旬,升遐之日,深山窮谷莫不奔走悲號,何聖化之神感孚若是速也。蓋帝睿質夙成,早親師傅,養德青宮,已洞悉四海之難艱。故當神皇晏駕時,遺詔未頒,德音遂播,大寶初嗣,仁政沛施。捐朽蠹而九塞飽騰,撤狐蟊而萬廛歡動。政地廣股肱之助,諫垣充耳目之司。黃髮並升於公庭,白駒不滯於空谷。至於虛懷延接,一月而三召臣工,銳意圖幾,浹旬而兩蠲稅額。德意獨行獨斷,爕理莫施其功,威權自攬自綜,贄御不參其柄。鑠乎盛矣,曠千古而僅見者也。乃其尤難者,以何思何慮之天,處若危若疑之地,衝齡出講已歷艱辛,而容色溫然,而動止泰然,內庭有菀枯之形,若弗知也者,外庭有羽翼之激,若不聞也者。即冊立尋常事耳,時而舉碁,時而反汗,大臣去,小臣譴,宜何如動於耳目者。而帝也有夔夔,無慄慄,潛之又潛,巧伺者不能窺,善孽者不能中。福藩就國,慟哭抱持。張差發難,帝侍神皇左右,親傳睿旨,曉諭百官,群囂遂息,所全實多。登極後即遵遺命,進封皇貴妃,廷臣力爭,竟不忍奪,以戚畹哀請而後止,毫不芥蒂於前事也,此即虞舜大孝,何以加茲!以舜之孝,擴堯之仁,然則帝之所以感動人心,又自有在,而非僅僅更張注措之跡者矣。夫官天下者壽在令名,家天下者壽在長世。神皇即不豫,何難四十日留也?使帝之出震未及而幹蠱莫施,天下之事將不可知。然則我國家億萬年無疆之祚,皆帝四十日之所延耳。帝之功德又豈但在普天之思慕已哉!天眷宗社不虛也。
審讀這篇文字,可發現其對萬曆年間發生的朝臣上下關於明光宗之事種種爭論的論述,明確地站在東林清流派一邊:諸如「外庭有羽翼之激」對擁戴護持明光宗一派人物的肯定、「張差發難」對不利於明光宗一派人物所持張差瘋癲論的否定,皆為明顯的例證。這樣的總結只能出自葉向高等為總裁的初修本。值得注意的還有,這篇總結文字在談遷撰《國榷》中幾乎全文予以轉載,其開頭之「史官曰」被寫成「葉向高曰」,這進一步證明,「遼寧本實錄」確實為明光宗之實錄的初修本。
第五,文震孟之《孝思無窮疏》載,崇禎元年所進的改修本明光宗之實錄關於萬曆年間梃擊案的記載為:「(萬曆)四十三年五月,有男子張差持梃入東宮殿簷下,擊傷門者,中官共執之。巡視皇城御史劉廷元回奏:張差話不情實,語無倫次,按其跡若涉風魔,稽其貌的是黠猾。而刑部提牢主事王之宷揑謀危東宮之說,詞連二璫。科臣何士晉、行人陸大受、主事張廷等附和其說,愈加激聒。」文震孟此疏還明確指出,崇禎元年所進改修本明光宗之實錄所載此說,「即同於《(三朝)要典》」中關於「梃擊一案」的記載。而查「遼寧本實錄」的相應記載,乃為:「(萬曆)四十三年五月乙卯,有男子張差持赤梃突入東宮殿簷下,並傷門者,璫輩共執之。東宮奏聞,下法司提問。御史劉廷元疏言,其跡涉風魔,貌是黠猾。刑官胡士相等及一、二言官,緣此遂有風癲之說,提牢主事王之宷詳加詰問,乃言有馬三道誘至龐、劉二中官處,與以棗木棍,令至東宮,逢人即打,語多涉翊坤宮。之宷以聞。科臣何士晉力言當窮其事,太常少卿史孟麟亦有疏。」這裡對提牢主事王之寀的審案活動,記的是「詳加詰問」,與文震孟疏中所敘改修本明光宗之實錄中所謂「揑謀危東宮之說」,大不相同,一褒一貶,這無疑再一次顯示「遼寧本實錄」肯定不是改修本明光宗之實錄,而是初修本該書。
三、抄寫時間與流傳
「遼寧本實錄」的抄寫時間,不見於記載,但可考而知其大概。
上文談及,明光宗之實錄成於天啟三年六月乙亥(十六日),於這一天由葉向高將副本進呈皇帝,一個月後,於同年七月甲辰(十六日)正式進呈。由此可知,「遼寧本實錄」之抄寫應該在天啟三年七月甲辰之後,即此書抄寫的時間上限為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
明清時期,文人撰書或抄書時對於皇帝(有時擴及太子)的名字用字應加避諱,調查書中這一點的處理情況,可以用作推斷此書抄寫年代下限的一個辦法。從上文可知,明光宗之初修本實錄撰寫於天啟年間,因而其抄本之完成下限可能在天啟年間,也可能在天啟之後若干年。筆者為了避免因遺漏導致返工而浪費時間,確定將明熹宗朱由校天啟年間、明毅宗朱由檢崇禎年間至清初聖祖康熙年間各個皇帝的名字等之書寫辦法作為關注內容,而後對「遼寧本實錄」進行了一遍檢閱。其中順治時期皇帝世祖的名字「福臨」未加檢閱,因為這一時期清朝的避諱之事尚未實行,開始實行已至康熙時期;而康熙時除皇帝玄燁的名字外,其太子胤礽的名字亦加避諱,所以進行這一檢閱時,對此二字也作了關注,唯此太子之任期為康熙十四年十二月至四十七年九月及四十八年三月至五十一年九月兩段時間,此外時段應不避諱,在檢閱分析時對此點是否發生了影響,同樣列入了觀察範圍。這次檢閱記錄下來的結果如下:
據此表可知,「遼寧本實錄」中出現「胤礽」名中之「胤」字凡12次,皆不避諱;清聖祖名中之「玄」字,包括以「玄」字為偏旁者「遼寧本實錄」中出現凡10次,亦皆不避諱;清聖祖名中之「燁」字「遼寧本實錄」中出現凡3次,另有一次作「華」(此字在紅格本《明光宗實錄》中作「燁」,故視之為將「燁」字寫作「華」),因「遼寧本實錄」中3次作「燁」而作「華」只有1次,故此作「華」者當是偶而筆誤所致,從而可以得出結論,「遼寧本實錄」中對「燁」字同樣不避諱。由上可知,「遼寧本實錄」對康熙時期的皇帝及太子的名字,皆不避諱,可見此書當非康熙時期所抄。
又,據此表可知,「遼寧本實錄」中出現明毅宗名字中的「由」字凡1次、「檢」字凡2次,皆不避諱,可見此書當也非明毅宗即位之時及其後在位之時所抄,換言之非天啟七年八月丁巳(二十四日)以後至明亡即崇禎十七年三月丁未(十九日)所抄。
又,據此表可知,「遼寧本實錄」中將明熹宗稱為「今上」,其名字中的「校」字寫作「較」,即避諱此字,可見此書當抄寫於明熹宗在位之時,其下限不會晚於明熹宗死亡之時,查張廷玉等《明史》卷22《明熹宗本紀》可知,此時即天啟七年八月乙卯(二十二日)。
討論至此,「遼寧本實錄」的抄寫時間已可大體確定,即在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至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之間。此書原在學術界稱為明抄本,其說不誤,但稍嫌籠統。
關於此書之流傳,前此未見論及,而據其所帶圖章印跡可略知大概情形。筆者所見此書,乃北京出版社出版之《四庫禁毀書叢刊》影印本,此本所影印之圖章印跡,多不清晰,又請友人劉中平幫助由遼寧省圖書館所藏原書攝影寄來,兩者對照,得以辨出共有「謙牧堂藏書記」、「禮邸珍玩」、「東北圖書館所藏善本」三種圖章印跡。其分別在「進實錄表」之首頁、卷4首頁,以上為「謙牧堂藏書記」圖章印跡;「進實錄表」之首頁、卷4首頁,以上為「禮邸珍玩」圖章印跡;「進實錄表」之首頁、卷2第2頁上、卷5首頁、卷6首頁、卷8首頁,以上為「東北圖書館所藏善本」圖章印跡。其中「謙牧堂藏書記」圖章印跡表明,「遼寧本實錄」曾在以「謙牧堂」為室名的家庭中收藏。而「謙牧堂」乃清初揆敘之室名。查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其列傳74有《揆敘傳》,記其人「字凱功,納喇氏,滿洲正黃旗人,大學士明珠子。康熙三十五年自二等侍衛授翰林院侍讀,充日講起居注官。累擢翰林院掌院學士,兼禮部侍郎」,後「充經筵講官,教習庶吉士,遷工部侍郎。初明珠柄政,勢焰薰灼,大治園亭,賓客滿門下。揆敘交遊既廣,尤工結納,素與(皇八子)胤禩相結。(康熙四十七年九月)皇太子(胤礽)既廢,揆敘與(領侍衛大臣)阿靈阿等播飛語,言皇太子諸失德狀,杜其復立」。同年冬,「(康熙帝)召滿漢大臣,問諸皇子中孰可為皇太子者,揆敘及阿靈阿、(散秩大臣)鄂倫岱」等,「私與諸大臣通消息,諸大臣遂舉胤禩」。「五十一年,遷左都御史,仍掌翰林院事」。「(康熙)五十六年卒,諡文端」。如所周知,揆敘擁戴胤禩,最終沒有成功,其至死也未因此而受到懲罰,但清世宗即位後,終因其此舉得罪過清世宗,被發罪狀,落了個被追奪官位、削去諡號的下場,「墓碑改鐫不忠不孝陰險柔佞揆敘之墓」。揆敘身為康熙年間權臣大學士明珠之子,本身又長期位居高官,掌握與史書關係密切的翰林院大權,可以相信其家曾經佔有「遼寧本實錄」一事當為不虛;至於其書後又流入他人之手,對此不必絲毫懷疑,這與清世宗即位後其被追奪官位、樹碑羞辱的處境正好相合。
「禮邸珍玩」是清中葉禮親王昭槤的藏書圖章,這是一枚方形印章。其藏書圖章除「禮邸珍玩」外,還有「檀樽藏本」方印和「禮府藏書」方印。昭槤其人自號「汲修主人」,又號「檀樽主人」、「嘯亭」。禮親王之封在嘉慶十年(1805)。他「性嗜學」,好詩文,習國故,「遇名儒宿學輒愛敬」,與法式善、姚鼐、龔自珍等學者相往來,「退值讀書,於古義之岐疑,品類之純駁,務商訂精確,而求其所安;士有一得,不妨反覆辯論、採納折衷焉」。嘉慶二十一年(1816)他曾被奪封爵受囚禁,第二年方得獲釋。「遼寧本實錄」之有「禮邸珍玩」圖章,表明清中葉其曾收藏於昭槤之手,昭槤作為一個文人型貴族,能有此收藏,更可相信其真。
「東北圖書館所藏善本」圖書印跡所顯示的意涵,乃為「遼寧本實錄」實屬今遼寧省圖書館。據知情人所提供的資料,今遼寧省圖書館成立於1948年2月,最初在哈爾濱,名東北圖書館,1949年遷到瀋陽,1955年改今名。東北圖書館遷到瀋陽後,接受有羅振玉在民國年間八千麻袋檔案事件中所得,而後因投靠日偽又將之捐贈給偽奉天圖書館的一些清內閣大庫舊檔案和圖書。24遼寧省圖書館今之藏有「遼寧本實錄」一書,可能即由此而來。原曾藏於昭槤禮王府之「遼寧本實錄」一書,為何可能曾進入過清內閣大庫,似即由於上文所談及的昭槤於嘉慶二十一年有曾被奪封爵受囚禁之遭遇,這樣的挫折,使其家中的藏書很可能被沒收入官。以上所云,不少環節只是筆者的推測,真相究竟如何,有待進一步調查核實。但「遼寧本實錄」之曾先後收藏於清初揆敘之謙牧堂、昭槤之禮王府、遼寧省圖書館,則是確實無疑。
四、不可忽視的價值
關於「遼寧本實錄」的價值,黃彰健先生因未曾見到而不曾論及;其他學者有否論及,筆者未曾發現。茲不計淺薄略述個人之印象,以求拋磚引玉。由於已知國外所藏該書版本筆者以前沒有看到,可以預見的此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也無機會一睹其真容,所以本文在這一點上,只能就個人現在能看到的紅格本《明光宗實錄》的有關情形,及黃彰健先生對紅格本《明光宗實錄》進行校勘、整理時所提及的廣方言館《明光宗實錄》的有關情形,與「遼寧本明實錄」的相應內容作對比,從而得出個人的意見。
筆者的印象是,在以上三種不同版本的《明光宗實錄》中,價值最高的為「遼寧本明實錄」。其理由有三。(一)三書卷首內容最豐富者為「遼寧本明實錄」。查中華書局2016年出版的紅格本縮微膠捲放大影印之《明光宗實錄》卷首第1頁上至第6頁下,可知該書卷首共收有明熹宗天啟三年六月十五日《大明光宗貞皇帝實錄序》(約600多字)、張惟賢等天啟三年七月十六日所上《進實錄表》(約800多字)及《纂修凡例》(約1000字)共三個文件,且都在標題下註明「據廣本補」四字(這裡的「廣本」乃指「廣方言館本」)。這表明,該本《明光宗實錄》卷首之三個文件,原來並不存在。再查同上《明光宗實錄》卷首後緊連之本書正文卷1第一頁上至第一頁下全部文字的末尾第一字以及第二頁上第一行之頭三字,知其是「非為奏請」,而其書之校勘記為此四字作注稱:「『御製序』起,至『非』字止,據廣本補。」這表明,該本《明光宗實錄》的卷首及下面與之緊緊相連的正文第2頁上第1行頭三字「為奏請」之前的全部正文文字,都是抄自廣本的,而查其所記卷首的文件除了前文提到的三個外,沒有任何增加,這又表明,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中上述三個文件外類似的文件也不存在,換言之,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中的類似文件只有上述三個。至於「遼寧本實錄」在卷首所收的類似文件則有五個之多。除上述三個外,多出的有「纂修官」及「目錄」。「纂修官」一欄中詳記有關人員的官職與姓名,共706字,記有監修1人、總裁8人、副總裁4人、纂修18人、催纂1人、收掌閱對28人。此是筆者見到的記載最全的一份名單。其目錄237字,詳記八卷內各卷記載內容所發生的時間,唯錯誤過多,美中不足令人遺憾。
(二)三書中正文缺漏最少者亦為「遼寧本實錄」。筆者統計,在缺漏文字方面,以缺漏四字以上統計,「遼寧本實錄」凡四處,共378字,最長者為343字;紅格本《明光宗實錄》凡七處,共615字,最長者為558字;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凡十五處,共2988字,最長者約2500字。其具體情況是:
「遼寧本實錄」:
1、卷2史35-302上倒6行「河南兵」三字上,脫「山陝兵共五千六百二十九員名、昌平團練」十七字。參見紅格本《明光宗實錄》卷2頁13上行6。據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2頁13上行6條,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所記同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惟「陝」作「西」。
2、史35-336下倒一行「以慰群情奉」五字下,脫「旨:御門已知,常朝候朕調攝稍愈,擇吉行」至「起原任禮部儀制司主事王宗蓁,補本部祠祭司主事」,凡三百四十三字。見紅格本《明光宗實錄》卷4頁17下倒4行至頁18上倒1行。
3、史35-345上倒5至4行「誠有疑必辯」,據紅格本《明光宗實錄》卷5頁6後倒2行,當作「誠有疑必質,有難必辯」,即脫「質有難必」四字。
4、史35-375上行7「二十五萬石外」之前,據紅格本《明光宗實錄》卷7頁11後行10,當脫「三十五萬石,今改於真保各處派豆」十四字。
紅格本《明光宗實錄》:
1、卷1開頭脫「大明光宗崇天契道」至「降處示懲,非」,凡五百五十八字。見「遼寧本實錄」史35-275上行1至史35-276下行13及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1頁1後行12。
2、卷1頁9後行4「胡士相等」4字後脫「及一二言官」凡五字。見「遼寧本實錄」史35-286下行11及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1頁9後行4。
3、卷4頁11前行7「不足任也」四字後,脫「宜亟易其人,經略而必足任也」凡十二字。見「遼寧本實錄」史35-331上行14。
4、卷4頁15前行6「則不得拖欠」五字後,脫「四十八年者」五字。見「遼寧本實錄」史35-335上行10。
5、卷4頁15前行10「工科都給事中為民」八字後,脫「王德完原任戶科左給事中為民」十三字。見「遼寧本實錄」史35-335上行15至16及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4頁15前行10條。
6、卷7頁11下倒一行「所派數所少者」六字後,據「遼寧本實錄」史35-375上行8至9,當脫「僅五萬石,關西增買三十萬,而原派數所少者」十八字。
7、卷8頁6後行2「俾事耕稼」四字後,脫「又一法也」四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8頁6後行2條及「遼寧本實錄」史35-382下行6。
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
1、卷1萬曆三十一年癸卯十一月記事「勒歸聽勘」四字上,脫「彼此之嫌生矣其後楚王復詰奏正域」凡十五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1頁6後行12。
2、卷1萬曆三十一年癸卯十一月記事「諸貴人」三字上,脫「因遺書謝」四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1頁6後行12。
3、卷2萬曆四十八年庚申七月戊戌記事「王三善」三字上,脫「陸卿榮為太長寺少卿……吏部文選司郎中」三十六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2頁5前行3、「遼寧本實錄」史35-293上行12至14。
4、卷2萬曆四十八年庚申七月壬寅記事「義正辭懇」四字上,脫「已悉忠懇,天位至尊,誠難久虛……上箋勸進,至再至三」七十八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2頁10前行9至12條、「遼寧本實錄」史35-299上行4至12。
5、卷2萬曆四十八年庚申七月甲辰記事「議六分充餉」五字上,脫「又近日先發帑金一百萬兩,及今次分發三十萬兩,共該銀一百六十萬兩」二十九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2頁13後行1條、「遼寧本實錄」史35-302下行2至4。
6、卷3泰昌元年八月戊申記事「包見捷為吏部左侍郎」九字上,脫「王佐為工部尚書……江西巡撫右僉都御史」三十一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3頁13後行10條、『「遼寧本實錄」史35-317上行3至5。
7、卷3泰昌元年八月己酉記事「目前將次運完矣」七字上,脫「於天津今歲截漕二十萬石」十一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3頁16後行12條、「遼寧本實錄」史35-320下行1。
8、卷4泰昌元年八月庚戌至壬子記事「此時振鷺充廷人思自見」十字上,脫「夫從容論俟思君之自聽者宰相也」至「諫官雖卑,與宰相等」約二千五百字(包括庚戌日記事之後半部分、辛亥日記事之全部、壬子日記事之前半部分)。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4頁4前行12條、「遼寧本實錄」史35-324下行7至史35-329上行1。
9、卷4泰昌元年八月乙卯記事「起升原任山東福山縣為民韋國賢」十四字上,脫「福建按察使洪世俊為陝西右布政」十四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4頁19前行2條。
10、卷5泰昌元年八月丁巳記事:「威宜霽也」四字上,脫「稍有逆耳,誰不神懾,且溫旨而詢,和顏而受,乃聽言之道宜然,是御下之」二十八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5頁4後行8條。
11、卷5泰昌元年八月己未記事「邇來一概封章掉弄筆舌」十字上,脫「弗可冗,冗則覽弗竟也」九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5頁9前行10條。
12、卷6泰昌元年八月壬戌記事「某項係急用」五字上,脫「未解若干」四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6頁7前行5條。
13、卷6泰昌元年八月壬戌記事「升戶部主事添注劉道隆」十字上,脫「起升原任吏部文選司郎中楊材為南京太常寺少卿添注」二十三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6頁6後行8至9條。
14、卷7泰昌元年八月庚午記事「賊以二千騎踵剋山城」九字上,脫「殺虜多寡互異,請行再勘。非法也。據報」十五字。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7頁9前行7條。
15、卷8之末尾脫一百九十一字(自「帝侍神皇左右」之「皇」字始,至最末之「天眷宗社不虛也」)。參見黃氏紅格本《明光宗實錄》校記卷8頁10前行2條及「遼寧本實錄」史35-386下行7至史35-387上末行。
(三)廣方言館本《明光宗實錄》因原書筆者未見,而所見到的為紅格本《明光宗實錄》與「遼寧本實錄」。見到的兩本相較,文字的錯訛率在不同卷頁中有所不同。總體說來,「遼寧本實錄」錯訛率較低。
「遼寧本實錄」在以上三點相對優長,使之在加深、擴大對《明光宗實錄》有關方面的了解及對與明光宗時期有關歷史事實的認知上,具有不應忽視的作用。現在最通行、使用最方便的《明光宗實錄》版本,是黃彰健等先生校刊過的紅格本,這使大家更容易忽略這一狀況,筆者深願與同行們對這一點給予應有的關注。
因排版限制,注釋從略。如需查閱或引用,請閱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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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金嵌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