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林蘊寫了一篇《撥鐙四字法》的書論,他說這種方法是從韓愈那裡傳出來的。「撥鐙」一說一直爭論不斷,有人說是執筆法,有人說是運筆法。有人說是撥馬鐙,有人說是撥油燈。可以說是五花八門,各有說辭。
撥鐙法最早的記錄者是林蘊,先看看他是怎麼說的吧!「推、拖、撚、拽是也。決盡於此,子其旨而味乎!」盧先生也沒有說明這四個字什麼意思,這個撥鐙法到底怎麼用!只告訴林蘊,口訣就是這些,你就本著它的意思去體味吧!
推,在這種實際動作環境中,只能是以手抵物使物向前移動。拖,則是牽引,拉,拽的意思。撚,這個字和現代漢語中「捻轉」的捻不一樣。還記得白居易的《琵琶行》嗎?裡面的一句「輕攏慢撚抹復挑」,也是這個撚字。《國語詞典》的解釋是:「一種彈琵琶的手法。揉弄、撥弄。」拽,這裡肯定不是拉,拽的意思,那樣跟拖的方法就重複了。這個字還有一個讀音是平聲,讀平聲時,是「用力扔」的意思。
說撥鐙法是執筆法,大概從南唐後主李煜這裡得來的吧,因為李煜在文中列出來「擫壓、鉤揭、抵拒、導送」八個字,這八個字分別說了五個手指的動作。
擫,是大拇指指骨的上節的下端用力按,象引領著千鈞之力。說白了就是大拇指推著筆桿前行,不只是用腕力來拖拽。
壓,是重按食指於中節旁。歧義大概就出在這裡,不管是把食指中節按在筆上,還是食指中節上部用力按,都太象執筆的動作了。
鉤,是用中指指尖鉤住筆桿,讓它向下。前半部分也是容易讓人當成執筆動作的,因為多了後面的「令向下」。那就不是執筆的動作,而是運筆的動作了,在書寫豎畫時,使毛筆由豎畫的上邊向下邊行筆。中指鉤上力,拇指推上力,毛筆便在一個對抗力的作用下運筆,保持筆頭不會自偃,這樣得到的筆畫才是最有力的。
揭,是指用無名指的指甲與肉連接的部位,向上抵,向上抬筆。這個動作一般用在寫勾畫,出勾時,無名指的動作。
抵,是無名指揭筆時,中指要抵住,不讓它失去控制。拒,是中指鉤筆時,無名指要抵擋著。導,是中指鉤的時候,小指引導無名指向右移動。送,是寫勾畫無名指揭筆時,送無名指向左運動。
這八個字,正好兩兩成對,也分別對應了林蘊的四個字。擫和送是推法,鉤和導是拖法,抵和拒是撚法,壓和揭是拽法。其中抵和拒,無論無名指揭筆時中指抵住,還是中指鉤時無名指抵住。一撥一揉,正是林蘊所說的「撚法」,所以說,撚,不但不能表明是捻管,還表明這是一個運筆的動作。
這個動作,也是挑撥油燈的標準動作,馬蹬一說顯然是會錯了意。就算虎口成馬蹬形,這馬蹬裡深也好,淺也好總得有個撥鐙的東西吧。還有把筆桿比作鐙馬蹬的腳的,只是這隻腳沒有蹬到馬鐙上。也有把筆桿比作馬背的,就不知道哪裡是馬鐙了。就算比方得是調轉馬頭的動作,也不太合理,再怎麼說,這來回捻動也不是書寫的主要動作吧?不管是馬鐙說,還是捻管說,都差強人意,倒是運筆說很合情理。
李煜說撥鐙法「自衛夫人並鍾、王,傳授於歐、顏、褚、陸等。」這意思是這撥鐙法是衛夫人傳下來的,這應該是可信的。衛夫人雖然沒有留下痕跡,這也正是筆法不能假於文字,只能口傳身授的最鮮明的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