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志
(作者熊志,荔枝新聞特約評論員,資深評論人;本文系荔枝新聞客戶端、荔枝網獨家約稿,轉載請註明出處。)
1月7日,一則「應屆生拒絕996被申通快遞辭退」的消息衝上熱搜。據報導,小江為2020應屆畢業生,於2020年7月2日入職申通快遞。小江爆料稱,申通快遞某副總監要求9點以後下班,因其6點就下班,被告知「工作態度有問題」。由於拒絕無意義的加班,他於9月9日被告知因試用期不合格被辭退。
小江這種「硬剛」的做法,引發了廣泛討論。針對此事,申通快遞迴應稱,第一,不存在強制996;第二,小江被辭退是因為試用期工作結果不達標。
根據考勤記錄,小江在職時工作日平均工作時長9.97小時,扣除1.5小時的午飯時間,加班情況的確不算嚴重。不過得看到,考勤顯示的工作時長,正是他拒絕加班「爭取」來的,加班嚴重的7月和8月,考勤記錄申通並沒有公布。
在選擇性地公開對自己有利的考勤記錄之外,申通方面極力否認996的存在。然而從小江提供的錄音,副總監所說的「9點鐘下班,說白了這是對你們未來負責」等言論,在職場具有約束力的上下級關係下,無疑就是要求小江加班。
相較於忍氣吞聲的「常規」選擇,小江旗幟宣明地拒絕,拒絕的代價大家也看到了。申通方面以試用期不達標為由辭退。但上海青浦區仲裁委的仲裁結果顯示,該考核表「不能證明申請人試用期工作表現」,申通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
《勞動法》等相關法律,對工作和加班時長有明確規定,於企業而言,不得強制加班;於員工而言,拒絕無意義的加班,是法定權利。哪怕申通沒有明文規定要求996,公司管理人員以考核為由,變相要求員工晚下班,那同樣是違法。
頗為諷刺的是,小江申請勞動仲裁,申通人力部門工作人員,卻以辭退後職業檔案有「汙點」為由,對小江語帶威脅,如此做法簡直是顛倒黑白。員工在和公司發生勞動糾紛後,申請勞動仲裁,是再正常不過的維權舉動,申通哪來的底氣?
值得一提的是,對小江拒絕加班、果斷申請勞動仲裁等強硬做法,有網友認為,應屆畢業的他還是「太年輕」,沒有接受社會的毒打。這種觀念令人驚訝,因為就目前雙方呈現的證據以及仲裁結果而言,小江於情於法都在理。
我們不能因為畸形加班文化普遍存在,就將對合法權益的爭取,視作沒有意義甚至是個人汙點。
事實上,996現象之所以普遍,一個重要因素正在於,當前社會太缺少小江這樣尚未被畸形加班文化同化的較真維權者。面對公司和領導的要求,絕大多數員工,還是選擇隱忍,試圖接受並融入這種文化之中。
此次事件中,小江被要求「就算事情做完了,你也不準走」,某種程度上,這種「奇葩」的要求,傳遞出了畸形加班文化的病灶——在很多時候,要求員工加班未必是為了業績,還可能通過這種手段來規訓員工,讓員工服從、聽話。
目前,申通方面已經提起上訴,結果如何,尚不可知。但要再次強調的是,強制加班是違背勞動法的,是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就算是企業有各種各樣的手段來讓員工「就範」,也不能認為這是正當的。敢於「硬剛」的小江,是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該受到尊敬而不是嘲笑。
來源:荔枝新聞
編輯: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