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線消息為更好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四川日報報業集團人力資源報社在創刊一周年之際,與四川省勞動監察總隊互動,強勢推出了大型勞動權益保障服務專版———《勞動保障監察在行動》。就勞動者目前普遍關心的用工合同、社保等問題,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監察處處長、勞動監察總隊總隊長羅曦梅接受了本報記者的獨家專訪。
針對這個大型勞動權益保障服務專版,本報已成立了「三人行維權報導組」,以後只要廣大讀者撥打本報新聞熱線(028)85120188,他們將替您維權到底。
不籤勞動合同最高可罰3萬
《人力資源報》記者:用人單位是否必須和員工籤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上,用人單位倘若蓋的是該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印章是否有效?
羅曦梅:是必須籤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所有員工都必須籤訂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上,用人單位如果蓋的是該公司人力資源部的印章是無效的,因為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法人代表與勞動者個人籤訂的,已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利益。而人力資源部只是受法人代表的委託,不能代表法人組織。
記者:哪些行業不與員工籤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比較突出?
羅曦梅:目前,在建築施工企業、建築勞務企業、小的私營個體加工業等行業不與員工籤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比較突出。另外,在餐飲服務行業也比較突出。
記者:勞動合同中必須包含哪些內容?什麼又是無效合同?
羅曦梅:按照《勞動法》第十九條的相關規定,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除此之外,勞動合同除這些必備條款外,當事人也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這些勞動合同都是無效的。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記者: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員工籤訂用工合同怎樣處罰?相應的處罰標準是什麼?
羅曦梅:按照四川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規定,對不與員工籤訂用工合同的用人單位,其處罰由縣級以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並可對用人單位處以3000元—3萬元的罰款,對用人單位責任人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遲繳社保費可罰2萬元
記者: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社保又包括哪些險種?
羅曦梅:用人單位是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社保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記者:「臨時工」是否也必須辦社保?
羅曦梅:勞動部辦公廳在《關於臨時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中這樣規定,《勞動法》實施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在用人單位各類職工享有的權利是一樣,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已經不復存在了,故所謂的「臨時工」也必須享受社保。
記者:當前,用人單位在為員工購買社保中主要存在哪些問題?
羅曦梅:一些用人單位只為單位的部分員工辦理社保,這種現象最為普遍;此外,不為所謂的「臨時工」、短期工、外聘工辦理社保的單位也不少;少報繳費基數的單位也比較突出。而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應按照「應保盡保」的原則辦理社保。
記者:省勞動監察總隊一旦發現有用人單位沒為員工購買社保,將對其進行怎樣的處罰?
羅曦梅:依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了《社會保險費徵繳監督檢查辦法》,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5000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二)在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繳費單位依法終止後,未按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變更登記或者社會保險註銷登記的;(三)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數額的。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一)因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造成社會保險費遲延繳納的;
(二)因不設帳冊造成社會保險費遲延繳納的;(三)因其他違法行為造成社會保險費遲延繳納的。
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警告,並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偽造、變造社會保險登記證的;(二)未按規定從繳費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
(三)未按規定向職工公布本單位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
對繳費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給予警告,並可以處以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一)阻撓勞動保障監察人員依法行使監察職權,拒絕檢查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謊報、瞞報,出具偽證,或者隱匿、毀滅證據的;
(三)拒絕提供與繳納社會保險費有關的用人情況、工資表、財務報表等資料的;(四)拒絕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的監督檢查詢問書的;
(五)拒絕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下達的限期改正指令書的;
(六)打擊報復舉報人員的;(七)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情況。而罰款均由繳費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個人支付,不得從單位報銷。
繳費單位或者繳費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於15日內,向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複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繳費單位或者繳費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在15日內拒不執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又不向上一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報反映屬實監察部門查處
記者:省勞動保障監察總隊在接到《勞動保障監察在行動》「三人行維權報導組」的情況反映後,將如何處理?
羅曦梅:《勞動保障監察在行動》「三人行維權報導組」的記者接到讀者的投訴,一方面可以告之其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另外也可以由記者領著投訴者一起去投訴。而屬於省本級管轄範圍的,肯定會去查處;屬其他管轄範圍的,則轉由相應的監察機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