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中國歷史上最後一個封建王朝,清朝可謂是封建制度的集大成者,其中官制體系的系統有效、成熟完善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清王朝對中原地區的有效統治。一般而言,清朝官職分為「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兩大類,而官職體系有著等級森嚴、尊卑明確的「品級」對應。
清朝官員形象
「品級」,即區分官員地位高低、身份尊卑的等級;清朝官員的等級按照「九品十八級」劃分,即「一品至九品,品級分正從」!
清朝的官員品級和現今的公務員級別有著較為明確的對應,從「從九品」到「正一品」,分別對應今天的「副股級」到「正國級」。
在諸多影視和文學作品,乃至歷史文獻的記載中,我們經常能夠聽到「二品大員」這樣的特殊稱呼,那麼,「二品大員」到底對應今天的什麼級別,什麼職務呢?
所謂「大員」,指「職位較高的官員」,也就是說,能被稱為「大員」基本上都是手握實權、權傾一方的高級官員。
正二品
根據《欽定大清會典》和《清史稿·職官志》的記載,「正二品」的官職在「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中都能找到相應官職:
「中央官職」中的代表性官職為「三少」、「內務府總管」和「侍郎」。
「三少」,即太子少保、太子少師、太子少傅,為清朝官員加銜之用的「榮譽官職」,大致類似於現今「總工會主席」。「總工會主席」的行政級別雖然為正部級,但因為工會的工作特殊,一般由上級領導班子的副職擔任,也就是副國級。
「內務府總管」,執掌皇族大小事務的總機構,但對應起今天的具職務基本類似於「中央辦公廳主任」。「中央辦公廳主任」,行政級別為副國級!
「侍郎」,即各部行政長官——「尚書」的副職,基本類似於現今的副部長。但清朝時期的「侍郎」擁有直接向皇帝上奏的資格,而且還有參議政務的資格,這就等於擁有了「國務委員」的身份。也就是說,清朝的「侍郎」相當於兼任國務委員的副部長,行政級別為副國級。
在「地方官職」中,「正二品」的官職有兩個:未加銜的「總督」和加銜以後的「巡撫」。
「總督」,初始品級為「正二品」,執掌一省或數省行政、軍事和經濟大權,基本類似於地方局書記;而「巡撫」則是一省最高行政長官,初始品級為「從二品」,但根據「巡撫加銜制」,「巡撫」可通過加「侍郎銜」或者「副都御使銜」而高配成為「正二品」,成為兼任國務委員的省委書記。地方局書記和兼任國務委員的省委書記,均為副國級。
清代巡撫衙門內景
也就是說,清朝時期的「正二品大員」,基本類似於現今的副國級幹部!
從二品
同樣,「從二品」的官職也在清朝的「中央官職」和「地方官職」中也能找到明確對應的官職:
「中央官職」中的「從二品」代表官職為「內閣學士」和「翰林院掌院學士」;而「地方官職」中的「從二品」代表官職有兩個,分別為未加銜之前的「巡撫」和「布政使」。
「內閣學士」,為「內閣大學士」的屬官,基本類似於國務委員,但清朝時期「內閣學士」,尤其是「軍機處」建立以後的「內閣學士」基本淪落成為了傳達旨意、發布公告的「傳話筒」,地位下降、權力縮小。所以,雍正八年以後,「內閣學士」的品級便被定為「從二品」。
「翰林院」,基本類似於現今的社科院,而「翰林院掌院學士」則相當於社科院院長,行政級別為正部級。
「巡撫」,前文我們已經提及,相當於現今的省委書記;而未加銜的「巡撫」,則相當於不兼任國務委員的省委書記,行政級別為正部級。「布政使」,執掌一省錢糧、賦稅、人事、田畝,基本類似於現今的省長,行政級別同樣為正部級。
也就是說,清朝時期的「從二品大員」,基本類似於現今的正部級幹部!
清代「布政使」公文
綜合來看,清朝時期的「二品大員」在地方上至少也是「布政使」、「巡撫」這等封疆大吏;而在朝廷上,更是「內閣學士」乃至「三少」這等尊貴官員。也就是說,清朝的「二品大員」相當於今天的正部級到副國級幹部,被稱為「大員」,實至名歸!
參考文獻:《清史稿·職官志》、《欽定大清會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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