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政府網消息】孤殘兒童是最弱勢、最需要幫助的社會群體。
在集中撫養之外,目前我市民政部門也在積極探索院內家庭寄養方式,讓這些孩子充分感受到家庭溫暖。
11月2日,記者來到市兒童福利院,探訪這一新模式。記者在市兒童福利院看到,院內有兩棟剛剛投入使用的大樓,工作人員介紹這裡就是寄養家庭生活的地方。每一戶都是三室兩廳的標準住房,屋裡寬敞明亮,電視、沙發、冰箱、廚具、空調,一應俱全,其中一間臥室被專門設置成兒童活動區,地上有軟墊,旁邊是連體書桌,牆上有親子合照,桌上有玩偶擺件,生活味兒十足。
市兒童福利院院長周愛民告訴記者,所謂院內家庭寄養,是指經過規定的程序,民政部門將所監護的兒童委託給符合條件的愛心父母,並在兒童福利院寄養樓內養育的「類家庭」照料模式。民政部門專門在市兒童福利院內建了兩棟寄養樓,可以容納20餘戶家庭進駐,並免費向「愛心父母」以及孤殘兒童提供食宿。
當日上午,住在一樓的「愛心媽媽」方瓊聲、劉邦清趁著孩子上學的時間,在家交流如何輔導孩子學習。方瓊聲告訴記者,她們是孩子的主照料人,每天早上都會去食堂幫孩子打飯,順便領取新鮮的蔬菜和肉類,孩子上學後,她們就在家裡做家務。中午,孩子回到家裡後,她們就帶著孩子一起準備午餐。晚上,工作了一天的「孩子爸爸」也會回到家裡,一家人可以出去遛彎兒、逛超市,非常愜意。當天中午,記者採訪時看到,孩子們一回到家,就和「媽媽」抱在一起,笑得格外開心。
記者了解到,雖然該模式具有一定的公益屬性,但因為需要長時間佔用「愛心媽媽」的時間,因此民政部門每月為「愛心媽媽」提供2200元的基本津貼以及200元的績效津貼,並且不定期對他們開展培訓。
周愛民說,愛心家庭需要與市兒童福利院籤署協議,履行照料義務,如果出現違反協議的行為,市兒童福利院有權解除協議。如果愛心家庭因家庭變故等因素主動需要解除寄養關係的,可以提前一個月向市兒童福利院提出。考慮到普通家庭的照料能力有限,寄養兒童一般是具有較好自理能力的孩子,重度失能、需要專業照料的兒童不在寄養範圍內。
那麼,哪些市民符合入駐條件呢?
周愛民告訴記者,「愛心父母」要求年齡在40歲到60歲之間,身體健康,夫妻和睦,具有照料兒童的能力和經驗,無酗酒、家暴、賭博等不良嗜好,無犯罪記錄,夫妻處於空巢狀態,且全體家人同意他們參加這項服務。
此前,市兒童福利院已面向我市一些公益組織發出招募第一批家庭的公告,很多愛心市民踴躍報名。經過認真篩選,最終5對夫婦入圍,目前4對已經到位。
「我是從兒子口中知道這個消息的,他非常鼓勵我來。」方瓊聲告訴記者,她今年52歲,兒子劉俊巖在雲南昆明念完大學後供職於當地一家小學,她和丈夫有精力和能力照顧寄養的孩子。
劉邦清則說:「這些孩子非常可愛,我們一定會好好培養他們,讓他們成為社會有用之材。」
據悉,未來幾年,該院計劃以每年5戶的速度遞增,直至兩棟寄養樓滿員。目前,該院有140餘名孤殘兒童,約四分之一為輕度殘疾兒童,以每對夫婦照料2名孤殘兒童計算,20餘戶家庭即可照料40餘名兒童,基本滿足該院的寄養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