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家庭寄養管理辦法》施行已超半月,記者走訪了部分救助站、福利院以及民政部門。據了解,我省目前還沒有流浪兒童生活在寄養家庭中,寄養模式仍在進一步探索中。家庭寄養要發展,還需過考核關。這樣才能保證寄養兒童有一個良好的家庭氛圍。
■記者 李琪 實習生 吳思寧
《家庭寄養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流浪乞討等生活無著的未成年人納入家庭寄養的範疇。流浪兒或許能通過這種方式重回「父母」身邊,感受家庭溫暖。
長沙市流浪兒狀況如何?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長沙市流浪兒主要被送往第一社會福利院,仍有不少孩子等待愛心家庭「寄養」。
【現狀】
救助站內「寄養」先例仍未開
按此前規定,救助站接收到的幼童或未成年人,如無法查找到家人或家庭地址,且有智力方面的障礙,先安置到福利院,再由福利院落實孩子的相關事宜。
「我們一般會聯繫流浪兒的父母,由父母接回;如果是父母雙亡的孤兒,會聯繫其戶籍所在地的救助部門,由政府或社區為其辦理低保,由其他親戚照顧。」長沙市救助站流浪兒童保護中心負責人介紹,若流浪兒因智力或精神問題,無法準確說出親人或戶籍地的,救助站會採取登報方式為其尋找親人,三個月後仍無法取得有效聯繫方式的,只能將流浪兒童送到福利院照顧。
也有不符合這兩項「條件」的孩子,只能由救助站代為保護教育。記者了解到,長沙市救助站流浪兒童保護教育中心目前收養的流浪兒童共6名,暫時無法找到撫養他們的親屬,也不符合送往福利院的條件。
「長沙市救助站還沒有孩子被直接寄養,一般都是先送到福利院。」流浪兒直接寄養的先例還沒有。寄養模式仍在探索中。省民政廳收養中心工作人員表示,救助站接收到符合條件的流浪兒時,會逐漸落實新規。
【解讀】
新規保障被寄養孩子權益
家庭寄養是為孤兒、棄嬰回歸家庭、融入社會而採取的一種養育方式,孩子的撫養權在福利院。根據規定,被寄養的孩子,由民政部門提供生活、康復等費用。寄養關係在孩子被收養、認領,或者就醫、入學等原因需要收回撫養權時解除。
「新規實施後,將更加保障被寄養兒童的權益。」省民政廳收養中心負責人解釋,新規對申請寄養的家庭作出了更加嚴格的「考核標準」,例如照料人的年齡在30周歲以上65周歲以下,具有照料孩子的能力及經驗,文化水平達到初中以上。
此外,每個「寄養家庭」寄養兒童的人數不得超過兩人,且這個家庭沒有未滿六周歲的兒童。
新規也對被寄養兒童的「意願」進行了尊重,要求在寄養14周歲以上的兒童時,得先徵得兒童的同意;寄養家庭需要注意培養孩子的心理健康,尊重他們的人格等。
「相同的效果,這麼多『考核』,可能導致一些正在寄養的家庭無法達標。」長沙市第一社會福利院業務科工作人員表示,有些寄養家庭主要照料人是老年人,年紀、文化程度不一定能合格。
新規摘錄
寄養家庭的條件
1
有兒童福利機構所在地的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寄養兒童入住後,人均居住面積不低於當地人均居住水平;
2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在當地處於中等水平以上;
3
家庭成員未患有傳染病或者精神疾病,以及其他不利於寄養兒童撫育、成長的疾病;
4
家庭成員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生活嗜好,關係和睦,與鄰裡關係融洽;
5
主要照料人的年齡在三十周歲以上六十五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照料兒童的能力、經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互動
愛心家庭
可申請寄養
長沙市第一社會福利院現有棄嬰殘兒超500名,95%以上為非正常的嬰幼兒。
如果你有愛心,且願寄養孩子,可撥0731-82920841申請寄養。若無法達到寄養條件,也可以通過捐款、捐物等方式來對這些孩子進行幫助。
長沙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帳號:
43001764061050001619(開戶行是建行神農支行)。捐物地址為長沙市芙蓉中路三段331號長沙市第一社會福利院幸福樓一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