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們使用物理的方法來探討聲音的本質與要素。在藝用領域的探討,主要依靠人聽覺器官所能感知的聲音。聲音是一種波。一個發聲物體振動後,由於它周圍的空氣分子的彈性和惰性,從而形成空氣微粒疏密相間的波動,這就是聲波。聲波從振動聲源出發,順序地從一個微粒傳到另一個微粒,以一定聲速向各方面傳播。氣體、液體、固體微粒都可以成為聲音傳播的媒介。聲音在空氣中傳播,音速c≈340m/s。聲音在真空中不能傳播。
由于振動的傳播,對於人聽覺器官發生的主觀感受,最終引起聲音的感覺。聲音具有三個基本特性,或者叫做三要素:頻率、強度、音質。反映在人耳主觀感覺到的就是音調、響度和音色。
一、頻率Frequency Hz(音調pitch、tone)
在聲學中,以頻率Hz來定義聲音振動的快慢。Hz意為次/ 每秒,1Hz即為一秒鐘完成1次周期振動。頻率越高音調越高,頻率越低音調越低。
人耳能聽到的頻率是有一定範圍的,人的聽覺器官能感知的聲音頻率範圍約為20Hz~20kHz的信號稱為音頻(Audio)信號。
頻率小於20Hz 一般稱為次聲波(subsonic)。
人發音器官發聲頻率約是80~3400Hz,但人說話的信號頻率約為300~3000Hz,即話音(speech)信號。高於20kHz的信號稱為超聲波(ultrasonic)。超聲波及次聲波一般不能引起人聽覺器官的感覺,但可藉助一些儀器設備進行觀察和測量。
人對聲音刺激頻率的主觀判斷與估量,稱之為音調(Pitch),單位:美(Mel)。
Frequency是物理量,而音調是人的感覺。
聽覺經驗,一般女生的聲音比男生高,較大物體振動的音調較低。
二、響度(loundness)
聲波振動的幅度大小決定響度(能量)。
聲波到達人耳的聲擾動振幅所產生的聽覺的大小,聲振動能量是物理特性,可用聲強(sound pressure)定義,單位:帕斯卡(Pa)。
實用上通常都以對數方式的聲壓級(sound pressure level)表示,單位:分貝(db)。
響度是主觀量,不能用任何儀器正確地測量。
聲音響度使用了以兩個聲強之比的對數為基礎的相對標度,單位:宋(sone)。
三、 音色音質
大部分樂器發出的聲波不是單純的正弦波,而是由基音和多組不同頻率的泛音複合而成的複合波。不同樂器發出同一音高(音調、頻率)的樂音,仍然可以分辨。
可以把音色描述為音的瞬時橫截面,即用諧音(泛音)的數目、強度、分布和相位來描述。
泛音的強度可使音色發生變化,音色的主觀特性比響度或音調的主觀特性複雜得多。
以下為四種不同樂器,以相同響度、相同頻率音調所發出的聲音波形,複合波的基音與各組泛音強度成分不同決定音色的不同。
撰文:潘 翀
圖片:潘 翀
編輯:曹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