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對入滇製毒物品的核查管控工作,嚴密防範轄區製毒物品經雲南走私出境用於製毒,4月27日,河北省禁毒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部署要求,向省內各製毒物品企業單位發出告知書,要求製毒物品銷售、運輸目的地或者途徑地為雲南省的,需在銷售或者運輸前,提請當地公安機關進行銷售前核查。
根據要求,需要進行銷售前核查的對象包括銷售和運輸目的地為雲南的32種易製毒化學品,經雲南向緬甸、寮國出口的其他17種易製毒化學品,其他可用於製毒的11種非列管化學品和銷售目的地和運輸目的地為雲南、緬甸、寮國的反應釜、離心機、製冷壓縮機、壓片機。各相關製毒物品企業或者個人,需在銷售或者運輸前5個工作日內,將銷售、購買企業(或人員)、涉及品種及數量、運輸路線、運輸車輛等信息提交縣級公安機關進行銷售前核查。
此外,物流運輸公司承運貨物時,要落實客戶身份、物品信息登記,並留存備查。承接快遞業務時要嚴格落實收寄驗視、實名收寄、過機安檢「三項制度」。發現客戶非法運輸、寄遞疑似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易製毒化學品的,不得承接、承運,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違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河北省禁毒委提示:未經核查運往雲南或者經雲南出境的,存在被勸返、扣押、收繳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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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全國列管的32種易製毒化學品品種目錄
第一類
1、1-苯基-2-丙酮
2、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黃樟素
5、黃樟油
6、異黃樟素
7、N-乙醯鄰氨基苯酸
8、鄰氨基苯甲酸
9、麥角酸*
10、麥角胺*
11、麥角新鹼*
12、麻黃素、偽麻黃素、消旋麻黃素、去甲麻黃素、甲基麻黃素、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麻黃素類物質*
13、羥亞胺
14、鄰氯苯基環戊酮
15、1-苯基-2-溴-1-丙酮(溴代苯丙酮) 16、3-氧-2-苯基丁腈(α-氰基苯丙酮) 17、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4-ANPP)
18、N-苯乙基-4-哌啶酮(NPP)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氯代麻黃鹼)
第二類
20、苯乙酸
21、醋酸酐
22、三氯甲烷
23、乙醚
24、哌啶
25、溴素
26、1-苯基-1-丙酮
第三類
27、甲苯
28、丙酮
29、甲基乙基酮
30、高錳酸鉀
31、硫酸
32、鹽酸
附表2: 向特定國家(地區)出口的其他17種易製毒化學品品種目錄
1、1-苯基-2-丙酮
2、3,4-亞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黃樟素
5、黃樟油
6、異黃樟素
7、N-乙醯鄰氨基苯酸
8、鄰氨基苯甲酸
9、麥角酸*
10、麥角胺*
11、麥角新鹼*
12、麻黃素、偽麻黃素、消旋麻黃素、去甲麻黃素、甲基麻黃素、麻黃浸膏、麻黃浸膏粉等麻黃素類物質*
13、羥亞胺
14、鄰氯苯基環戊酮
15、1-苯基-2-溴-1-丙酮(溴代苯丙酮) 16、3-氧-2-苯基丁腈(α-氰基苯丙酮)
17、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4-ANPP)
18、N-苯乙基-4-哌啶酮(NPP)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氯代麻黃鹼)
附表3: 可用於製毒的其他12種非列管化學品品種目錄
1、氫溴酸
2、苯
3、丙醯氯
4、二苯甲醯基酒石酸
5、硼氫化鉀
6、甲胺
7、環戊烯
8、鄰氯苯甲醯氯
9、二氯甲烷
10、二氯乙烷
11、雙氧水
(燕都融媒體記者張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