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日),北京市律師協會網站公布了第十批違紀律師、律所名單,5名律師和5家律師事務所「榜上有名」,被給予公開譴責處分。其中,有的律師向承辦案件的法官送錢,有的律所連同律所主任一起受到處分。
原安徽恆言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巨雷在執業期間向承辦案件的法官送錢,兩年前被外省某律師協會投訴。現在,張巨雷律師正在北京執業,經調查後,北京市律師協會紀律委員會在2007年11月給予其公開譴責處分決定,張巨雷律師不服,要求複查。去年6月,複查委員會維持了處分決定。受處分的律師及律所大多「犯有」私自收費、收費未開發票等「傳統」違紀問題。
違紀律師及律師事務所名單
1.原安徽恆言律師事務所律師張巨雷(現在北京執業)
違規違紀行為:執業期間向承辦案件的法官送錢款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2.北京市元坤律師事務所
違規違紀行為:指派非律師執業、收取代理費未及時開具發票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3.北京市天水澤龍律師事務所及朱天水律師
違規違紀行為:朱天水律師為存在利益衝突的當事人代理案件、朱天水律師私自收取當事人費用、天水澤龍所及朱天水律師為刑事案件進行風險代理、天水澤龍所未與當事人籤訂委託代理協議而進行代理工作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4.北京市華泰律師事務所及武道毅律師
違規違紀行為:武道毅律師在代理案件中私自收取當事人費用、華泰所收取代理費後未及時開具發票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5.原北京市嘉佑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慧文
違規違紀行為:代理工作不盡職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6.北京市世紀律師事務所
違規違紀行為:收取代理費不開發票、指派非律師執業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7.北京市燕園律師事務所及左繼超律師
違規違紀行為:收取代理費不開發票 處分決定:公開譴責 (孫瑩)
責編:李秀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