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萊爾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爾科技)主要從事功能性塗布膠膜及下遊應用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主營的功能性塗布膠膜屬於複合薄膜材料,廣泛應用於消費電子、汽車電子、LED照明、半導體產品等領域,FFC、LED柔性線路板等為功能性塗布膠膜作為電子元器件關鍵材料之一的應用產品。目前,公司正在衝刺科創板IPO。
在經營業績方面,公司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營業收入分別為36645.89萬元、38570.15萬元、38099.31萬元、16044.59萬元,相應年份的淨利潤分別為4692.18萬元、5610.49萬元、6102.56萬元、2640.32萬元,經營成長性看似不錯。但經我們研究發現,公司產能利用率偏低且持續下滑但還募投擴產,產品質量存疑,滯銷商品去向成謎,研發人員至少三成學歷在本科以下。
產能閒置,還要募投擴產
萊爾科技主要生產四類產品,熱熔膠膜類材料、壓敏膠膜類材料、FFC柔性扁平線纜、LED柔性線路板,但在報告期內,公司不少產品的產能利用率卻並不高。其中,壓敏膠膜類材料產能利用率分別為63.43%、52.24%、21.97%、20.55%,逐年下滑。FFC柔性扁平線纜產能利用率分別為92.99%、79.17%、74.11%、68.53%,下滑趨勢也十分明顯。LED柔性線路板產能利用率分別為44.29%、42.59%、35.79%、27.39%,該產品產能利用率常年保持低位且存在下滑趨勢。可以說,公司現在並不缺乏產能。
在產能遠未飽和的情況下,萊爾科技仍要募資擴產。本次IPO,公司的主要募投項目新材料與電子領域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項目預計使用募集資金3.8億元,佔總募集資金的68.63%,建設周期24個月。該項目達產後將增加FFC柔性扁平線纜產能6000萬條,較現有產能增加28.93%,壓敏膠膜類材料500萬平方米,較現有產能增加63.13%,熱熔膠膜類材料1100萬平方米,較現有產能增加55%。公司目前產能閒置,且產能利用率還處於下滑狀態,仍要使用3.8億元用於擴產,是否有些不合理?未來新增產能是否可以消化?
滯銷商品去向成謎
還需要注意的是,公司的熱熔膠膜類材料產能利用率一直保持較高水平,報告期內分別為95.28%、108.21%、108.15%、85.84%,可以說存在產能瓶頸,但奇怪的是,該產品的產銷量卻不高。報告期內該產品產銷率分別為80.17%、78.18%、82.36%、89.97%,有相當一部分產品生產出來後沒有銷售,而公司採用的是以銷定產的銷售模式,產銷率卻明顯偏低,這顯然不合符常理。
熱熔膠膜類材料是公司主要產品之一,報告期內的銷售金額分別為10672.35萬元、11301.32萬元、12288.26萬元、5616.92萬元,如果按照產銷率推算,2017年至2019年的滯銷商品價值應該在千萬元以上,這是否體現在了庫存商品中呢?
萊爾科技報告期內存貨帳面餘額分別為3345.62萬元、4261.72萬元、3236.48萬元、3636.20萬元,並沒有較大幅度的變動,相應年份的庫存商品餘額分別為686.67萬元、1531.21萬元、778.65萬元、734.54萬元。庫存商品餘額在2018年有較大幅度增長,公司的解釋是,2018年開始經營金剛線製造設備業務,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有20臺金剛線製造設備尚未完成正式驗收,根據合同條款仍作為庫存商品計入公司的存貨餘額。該20臺金剛線製造設備餘額626.74萬元,如不考慮金剛線製造 設備因素,公司2018年12月31日庫存商品餘額為904.47萬元,變化程度也不大。那麼這些未銷售的產品不在庫存,是否作報廢處理了呢?
公司報告期內的存貨跌價準備分別為270.54萬元、175.54萬元、170.87萬元、213.32萬元,這一數據也不能解釋滯銷商品的去處。另外,庫存報廢一般會記在營業外支出,但公司營業外支出金額也較小。那這些滯銷的商品,到底去了哪裡?還需要公司作出進一步解釋。
子公司曾因產品質量問題被起訴
另外,公司產品還曾出現質量問題。廣東順德萊特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特爾科技)是萊爾科技的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壓敏膠膜相關產品的研發、生產、銷售,2019年、2020年上半年淨利潤分別為-143.23萬元,122.50萬元。
萊特爾科技的產品質量曾出現問題,據裁判文書2017粵0606民初17836號顯示,該子公司曾由於產品質量問題與其授權經銷商產生買賣合同糾紛。該經銷商稱萊特爾科技在提供產品時未盡瑕疵質量擔保責任,屢次提供大量的不良品,僅截止至2016年6月,原告提供的不良品總面積達8218平方米,被告多次通知其退換貨,原告仍怠於處理。因原告提供不良品導致被告多次遭客戶罰款超過70000元,且直接導致被告的市場口碑受損,訂單量和營業額急劇下降,老客戶紛紛終止合作。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也認定,萊特爾提供的部分貨物確實存在質量問題。
但萊爾科技在招股書中披露,實際銷售過程中,報告期各期退貨金額極小,結合上述案件,招股書該披露是否真實?
關聯銷售價格過或偏高,研發人員至少三成無本科學歷
再看萊爾科技關聯交易的情況。2017年萊爾科技子公司通過宏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順有限)向海外客戶銷售FFC柔性扁平線纜,宏順有限為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周松華曾控制的公司,屬於關聯公司。萊爾科技向宏順有限銷售的產品單價為1.72元/條,而同時期向第三方捷普電子(廣州)有限公司銷售單價為1.62元/條。
對此,萊爾科技稱,公司向宏順有限公司銷售商品價格與向第三方銷售價格接近,該等關聯交易價格公允。但眾所周知,這類電子產品銷售數量往往較大,即使是微小的價格差異也會對公司的盈利帶來較大影響,公司向關聯方銷售的單價較非關聯方高出6.17%,可能不合常理。
另外,科創板要求申請上市企業必須滿足科創屬性要求,其中一條要求最近三年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發投入金額累計在6000萬元以上,而萊爾科技2017年至2019年研發費用分別為1974.36萬元、2016.92萬元、1957.67萬元,佔營業收入之比分別為5.39%、5.23%、5.14%。公司三年研發投入累計金額為5948.95萬元,不符合科創屬性要求,但佔營業收入之比為5.25%符合科創屬性要求,可以說萊爾科技剛剛踩在及格線之上。
另外,我們發現,公司研發人員學歷可能也偏低。截止報告期末,公司全體員工中本科、碩士及以上員工總計67人,其餘均為大專及以下,而公司擁有研發技術人員101人,也就是說,101位研發人員中至少有34人為大專及以下學歷,是否不太合理?公司是否將生產人員劃分為研發人員以虛增研發費用達到科創屬性要求?還需公司作出進一步解釋。
內容來源:金色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