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4—2020...

2020-11-28 湖南省人民政府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湖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4—2020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8月11日

  湖南省職業病防治規劃(2014—2020年)

  為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防治現狀

  我省是著名的「有色金屬之鄉」,工礦企業眾多,門類齊全,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廣,接觸人群多。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相繼出臺了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相關文件,建立了職業病防治綜合協調機制,保護了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我省職業病防治形勢依然嚴峻。一是職業病危害分布行業廣、危害因素多。煤炭、化工、冶金、建築、建材、石油、電力、醫藥、製鞋等行業廣泛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二是接觸職業病危害人數多,職業病病人數量大。三是中小微企業職業病危害突出,一些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職業病危害依然嚴重。四是來自於農村的從業人員(農民工)受職業病危害的問題比較突出。省內和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中相當部分仍從事著有毒有害作業,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數眾多,農民工受到職業病危害傷害的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五是防治能力不足。信息網絡不健全,職業病預防、控制技術亟需提高,宣傳教育培訓和應急救援能力以及監管有待加強。隨著經濟和科技的發展,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廣泛應用,新的職業危害風險以及職業病不斷出現,更大範圍地危害著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採取更科學更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大職業病防治力度。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 「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原則,以保護勞動者健康及促進經濟社會和諧發展為根本目的。堅持以人為本,完善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風險監測體系,落實職業病人社會保障制度,立足省情,突出重點,全面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勞動者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職業病危害源頭,採取改進工藝、配備防護設施、加強個體防護和健康管理等綜合治理措施,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2.統籌規劃,分步實施。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著力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突出重點,分類指導,重點防控我省目前對勞動者危害比較嚴重的職業病。針對不同行業、不同企業、不同人群採取不同的指導方式。

  3.協同負責,形成合力。不斷完善制度和監管體系,安監、衛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按照法律賦予的職責,明確分工,履行職能,協調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平臺,形成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互通、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宣傳動員,社會參與。廣泛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個體防護能力,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

  (三)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調配合、用人單位負責、行業規範管理、職工群眾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監管體系、職業病防治和健康風險監測技術支撐體系、企業管理與監管信息共享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勞動用工工傷保險體系,使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到2020年,全省新發塵肺病病例年均增長率控制在5%以內,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硫化氫、一氧化碳、氯氣、砷化氫等主要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比2013年下降30%,主要慢性職業中毒得到有效控制,嚴格控制放射事故發生,基本消除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

  具體目標:

  ——用人單位法人代表、管理人員以及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率達到100%。用人單位法人代表、管理人員以及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及職業衛生基礎知識知曉率分別達到95%。(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衛生廳、省政府新聞辦)

  ——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100%,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標識設置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經信委、省國資委)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建檔率達到100%,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建檔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

  ——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發放率達到100%。(責任單位:省安監局)

  ——勞動者滿100人以上的用人單位必須聘任至少1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率達到95%以上,粉塵、毒物、放射性物質等主要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衛生廳、省總工會)

  ——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建設項目預評價率達到95%,控制效果評價率達到95%以上。(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環保廳)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達到95%以上,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檔案建檔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衛生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環保廳、省總工會)

  ——基本實現有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工傷保險全覆蓋;職業病患者得到及時救治及妥善安置,各項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塵肺病患者治療率達到90%以上,職業中毒患者治癒率達到90%以上。(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總工會)

  ——職業病防治的監督覆蓋率達到95%以上,並逐年提高,嚴重職業病危害案件查處率達到100%。監管網絡不斷健全,監管能力不斷提高,對中小企業的監管逐年加強。(責任單位:省安監局、省司法廳、省經信委)

  ——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完善與職責任務相適應、規模適度的職業病防治工作網絡。基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網絡從省、市、縣三級逐步延伸到鄉鎮、社區。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救治的能力建設和管理得到加強,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風險監測、應急救援能力不斷提高。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責任單位:省衛生廳、省安監局、省財政廳、省發改委、省科技廳)

  三、主要任務

  (一)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

  1. 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要親自抓職業病防治工作;要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規設置領導機構和專職管理部門,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聘任職業衛生醫師;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建立崗位責任體系,層層落實職業病防控責任。

  2.落實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制度。依法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規定申請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3.加強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前期預防控制措施。優先採用有利於防治職業病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材料。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風險監測、評價與控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在產生嚴重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使用有毒物品作業的用人單位要取得《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救援器材、設備,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產生危害的作業轉移給不具備防護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4.加強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依法組織勞動者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及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將檢查結果如實告知本人,並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及時組織救治、進行健康檢查和醫學觀察。及時安排疑似職業病病人進行診斷,做好職業病病人的治療、康復、定期檢查和妥善安置。

  5.規範用工行為。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依法履行《勞動合同法》,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等內容,依法參加工傷保險,落實有害作業崗位津貼和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在企業推行集體合同制度。

  6. 提高勞動者防護水平。用人單位應在勞動者上崗前和在崗期間定期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知識和法律法規,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用品,督促勞動者遵守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

  (二)抓好重點職業病防治工作。

  1.塵肺病防治。以化工、礦山、冶金、建材、機械等矽肺、煤工塵肺、電焊工塵肺危害突出的行業為重點,開展工作場所粉塵治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粉塵危害綜合治理工程,加強塵肺病防治技術和發病規律調查研究,以及風險評估,推進清潔生產技術的研發和推廣,促進用人單位提高生產機械化、自動化水平,逐步淘汰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工藝、設備和材料,關閉粉塵危害嚴重、不具備防治條件的小礦山、小水泥廠、小冶煉廠、小陶瓷廠等,明顯減少作業環境粉塵危害,降低塵肺病發病率。

  2.重大職業中毒防治。以輕工、化工、電子、有色等有毒化學品生產、銷售及使用行業為重點,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改善勞動條件,有效防範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發生。

  3.職業性放射性疾病防治。加強對接觸放射線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監護及風險評估管理,建立放射健康監護檔案和信息平臺,實施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防治技術和措施,降低職業性放射性疾病發病率。強化核技術應用行業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和放射衛生監管。

  (三)加大危害源頭控制力度。用人單位和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安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發改、經信、住房城鄉建設、國資等相關部門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2015年底前初步建立、2016年底前全面推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治前期預防機制,2018年全面完成已建成投產的存在職業病危害的工業項目現狀評價並開展整改,2020年初步完成整改,從源頭上有效控制職業病的危害。

  (四)加強宣傳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知識,加強對政府相關領導幹部、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和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及廣大勞動者的職業病防治知識培訓,積極推進工作場所職業健康教育。充分發揮新聞媒體作用,深入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推廣職業病防治先進經驗和典型,初步建立起工傷保險、職業醫療保障和職業病危害宣傳培訓的機制。發揮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作用,鼓勵群眾舉報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

  (五)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按照區域覆蓋、合理配置的原則,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人才培養和設施配備。充分利用和發揮省級職業病防治機構的技術和人才優勢,要在「防、治、管、教、研」等方面達到全國一流水平。建立健全並明確職業病防治省級專業技術指導中心,分級、分類培訓與基本職業衛生服務相適應的基層專業人才。完善基本職業衛生服務與職業健康風險監測網絡,將基本職業衛生服務延伸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的基本職業病防治能力建設,逐步建立健全覆蓋城鄉的基層職業病防治網絡。2015年,每個市州要有1至2家職業病診斷機構,每個縣市要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基本滿足我省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

  (六)完善監管體系。加快推進職業病防治監管隊伍建設,充實人員,加強培訓,不斷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配備必要的設備,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滿足職業病防治監管工作需要。

  (七)加強信息監測與評估預警。加強職業病危害報告網絡系統建設,加強職業病危害信息監測、報告與管理,建立和完善職業病信息監測、報告與管理網絡,將職業病危害信息監測納入國家公共衛生信息監測系統。開展煤工塵肺、矽肺、鉛中毒等重點職業病的監測,建立重點職業病風險監測哨點,開展重點職業病危害的風險評估。及時掌握職業病在高危人群、高危企業和高危行業的發病特點和發展趨勢,研究重大職業病危險源的分布情況和職業病發病規律,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預警,研究探索有效的幹預措施。

  (八)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制度體系,繼續推進各類企業、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積極探索並完善工傷預防與工傷康復、工傷補償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到2020年,基本實現工傷保險全覆蓋,確保工傷人員按時享受各項待遇。

  (九)推進技術研究和成果應用。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技術研究和推廣應用,開展塵肺病和重大職業中毒防治科技攻關。積極開展國際職業衛生合作,加強國際學術、技術交流,積極吸收、借鑑和推廣國際先進科學技術及成功經驗。重點扶持防塵、防毒、防輻射、防噪聲、防振動等綜合治理適宜技術研究與推廣。

  四、部門職責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按照職業病防治工作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能,加強協調配合,建立聯動、信息共享機制,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安監部門。負責擬訂地方性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職業危害事故調查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處罰的標準,並監督實施;對建設項目進行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核、職業病危害嚴重的建設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省內開展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檢測、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評價的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監督管理;承擔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工作場所職業安全的監督檢查,承擔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職業危害申報監督管理,依法監督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衛生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負責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參與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負責煤礦企業工作場所的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

  (二)衛生部門。負責擬訂防治職業病的地方性職業衛生規劃和標準;加強職業病防治機構和職業衛生人員的能力建設,開展職業衛生醫師專項培訓,建立公共衛生(職業衛生)醫師多點執業運行機制;做好重點職業病的風險監測和專項調查,對職業健康風險進行評估,及時掌握我省重點職業病的發病特點和規律,對全省職業病防治情況進行統計和調查分析,為我省制定職業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學依據;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技術指導;審批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並進行監督管理,規範職業病的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病診斷和鑑定;負責職業病統計報告的管理工作;負責醫用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和管理工作。

  (三)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制定或者修改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提出意見。

  (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制定包括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人群的工傷保險政策和標準;負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勞動合同職業病危害告知的監督管理;制定女職工、農民工的特殊保護政策並開展宣傳教育,維護職工和職業病病人的合法權益;組織對職業病病人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落實職業病病人工傷待遇。

  (五)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職業病防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對於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審批或核准時依法審查有關職業病危害前置條件。

  (六)經信部門。制定全省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時應充分考慮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的影響;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鼓勵企業用先進、適用的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落後、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產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擴建、改建、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建設單位未提交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或預評價報告未經監管部門審核同意的,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推廣應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職業病危害嚴重的技術、工藝、材料。

  (七)環保部門。負責研究起草並組織實施地方性輻射安全法規和政府規章,擬訂技術標準,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負責輻射事故調查處理;監督管理核設施安全、放射源安全,負責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的生產、銷售、使用審批;對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和無損檢驗活動實施監督管理,預防控制放射事故的發生,確保輻射工作場所安全。

  (八)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活動,在全社會形成關心勞動者健康、重視職業病防治的良好氛圍。發揮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作用,鼓勵群眾舉報職業病防治違法行為。

  (九)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宣傳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培訓以及職業病危害專項調查與職業健康監測、風險評估等必要的職業病防治經費。

  (十)科技部門。負責重點支持和鼓勵有關部門研製、開發、推廣、應用有利於職業病防治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專科醫院開展對職業病發病機理、發病規律以及職業病診治方面的基礎研究,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技術水平。

  (十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宣傳和指導用人單位執行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建立和完善勞動者合法權益受侵害時的司法救濟制度,為勞動者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十二)民政部門。負責做好用人單位不存在或者無法確認勞動關係的職業病病人生活和醫療救治工作;積極引導慈善機構等社會組織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

  (十三)教育部門。負責研究將職業病防治基礎知識列入中小學相關課程;在大專院校的相關專業領域設置職業病防治課程,加強職業病防治的專業人才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把職業病防治工作放到突出位置,將職業病防治作為重要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要制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層層分解任務,明確具體措施,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成立政府分管領導為召集人,衛生、安監、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發改、民政、財政、科技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防治工作中的問題。適時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實施本規劃的督導檢查和評價工作。探索建立政府部門、用人單位、技術服務機構和勞動者等多方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機制。

  (二)加大監管力度。各級政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職業病防治監管職責,加強信息溝通與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安監、環保等部門應針對本地區職業病危害特點,加強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人群的職業病危害監管與治理。衛生部門要加強對職業病防治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建立考核和覆審制度,確保服務能力滿足職業病防治需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勞動用工和勞動合同籤訂的管理,推行勞動合同備案制度,從源頭上規範用工行為;進一步擴大工傷保險覆蓋面,把所有企業尤其是存在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納入工傷保險,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工商部門要積極協助政府其他相關部門掌握企業註冊登記和變更的基本信息,依法打擊、取締無照違法生產經營和擅自擴大經營範圍從事生產活動的違法行為。

  (三)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按有關規定落實職業病防治補助政策,保證必需的工作經費,做到職業病防治工作投入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並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增加。用人單位用於預防和治理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工作場所危害因素檢測、職業病診斷與救治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生產成本中據實列支。核設施建設單位等用人單位要投入必要的經費,落實預防控制措施,防範對周邊群眾的健康影響。建立多渠道的職業病防治籌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加強隊伍建設。省衛生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編辦要根據衛生部、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中央編辦六部委聯合下發的《關於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衛人發〔2009〕131號)和中央編辦、財政部、衛計委《關於印發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機構編制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4〕2號)的要求,制定相應政策,確保職業病防治監管人員、職業病防治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配備。

  (五)完善法制保障。逐步健全職業病防治法規、規章,制訂完善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職業病危害風險評估與管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診斷與鑑定及醫療救治等技術標準和規範,進一步明確建設項目職業衛生審查、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發放、工傷保險等方面的程序和要求,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收費、工會維權等配套制度,努力提高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水平。

  (六)強化考核評估。各級政府應根據本規劃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建立相應的部門考核和追責制度。要建立職業病防治考核、評估體系,通過自查、抽查、中期評估、終期評估等方式,對規劃目標實行年度考核、評價,督促指導各項規劃目標任務的貫徹落實。要嚴格中小企業的準入審批,關停有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企業,逐年減少存在職業病危害隱患的企業數。對不能按照本規劃要求落實相關責任的有關部門追究責任,督促其貫徹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規劃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每年依據具體實施方案開展自查自糾,並向當地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提交年度自查報告。省、市州有關部門要適時開展對規劃實施情況的督查和評估工作,發現重大情況及時處置並報告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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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十三五」太陽能發展規劃北極星太陽能光伏網訊: 前言太陽能資源豐富,分布廣泛。太陽能光伏發電是技術成熟、產業化程度高的太陽能利用方式,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國務院關於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分布式光伏發電發展的實施意見》,促進我省光伏發電有序快速發展,按照《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做好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國能綜新能〔2014〕991號)文件要求,制定本規劃。
  •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2008—2020...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2008—2020)》(2014年調整)的通知  現將《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2008—2020)》(2014年調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2月16日 目  錄
  • 湖南省嶽陽市湘陰縣生態文明建設示範縣規劃(2018-2025)
    (2014-2020)》《湖南省主要地表水系水環境功能區劃》(2009)《湖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2017)《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2015)《長株潭城市群區域規劃(2008-2020)(2013年調整)》
  • 關於印發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巖土工程勘察文件編制...
    我廳組織編制了《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巖土工程勘察文件編制技術規定(試行)》和《湖南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巖土工程勘察文件技術審查要點(試行)》。 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規劃建設局),各施工圖審查機構,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勘察單位,各有關建設單位: 為貫切落實《建設工程勘察質量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63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3號),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制度改革的意見》(湘政辦發
  • 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大氣汙染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14...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管委會,市級各雙管單位,市直各事業、企業單位:  《南寧市大氣汙染防治三年行動方案(2014—2016)》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安全生產第十三個五年規劃
    穗府辦〔2016〕27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安全生產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的通知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廣州市安全生產第十三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土壤汙染防治...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內蒙古自治區土壤汙染防治三年攻堅計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 欽州市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
    欽州市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廣西衛生與健康「十三五」規劃》和《廣西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以及國家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結合實際
  • 湖南省2016年環境保護工作年度報告
    5. 4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 11月,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成立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務副省長陳向群任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12月,湖南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組對益陽市啟動環境保護工作試點督察。 6. 6月,省高院環境資源審判庭正式揭牌。
  • 《湖南省鄉鎮排水與汙水處理專項規劃設計技術導引》印發
    湖南省住建廳於近日印發《湖南省鄉鎮排水與汙水處理專項規劃設計技術導引》。本導引共分 6 章,主要技術內容是: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汙水系統、雨水系統、投資估算。   本導引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1. 適用範圍由原來的鎮(鄉)村供排水工程調整為鄉鎮排水與汙水處理工程;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