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
為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廣西衛生與健康「十三五」規劃》和《廣西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以及國家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部署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切實保護勞動者身體健康,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近年來我市職業病防治取得的成效
職業病防治工作關係廣大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勞動力資源可持續供給和經濟綠色發展,事關欽州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是實現勞動力資源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市委、市人民政府歷來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十二五」期間我市職業病發病趨勢平穩,共報告職業病16例,以塵肺病為主,塵肺病病人佔總職業病病人數的87.5%;職業健康監管、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服務網絡逐步完善,我市轄區內共有7家醫療衛生機構具有職業健康檢查資質(其中1家具有職業病診斷資質),完全可以滿足轄區內存在職業病危害的企業和勞動者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需求;職業病救治能力進一步增強,職業衛生應急隊伍組建成形,應急裝備逐步完善;職業病防治宣傳更加普及,全社會職業病防治意識、維權意識不斷提高,職業病防治力度明顯加強,基本實現了「十二五」期間職業病防治總體目標,全市職業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二)我市職業病防治面臨的形勢和挑戰
「十三五」期間,是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扶貧攻堅的關鍵時期,經濟持續保持較快增長,投資規模加大,轉型升級尚未完成,職業病防治工作面臨嚴峻挑戰,防治任務依然艱巨。2011年至2015年我市轄區內共報告職業病病例16例,平均每年新發職業病3例以上,93.75%為塵肺病和職業性化學中毒。當前,我市職業病防治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職業病防治工作總體發展和資源配置不平衡,職業衛生監管機構不健全,監管力量不足。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發展不平衡,主要是市級機構在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和承擔重點職業病監測任務,縣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職業病監測機構能力建設不到位,同時我市還沒有具備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濃度和強度檢測資質的機構,難以滿足轄區內企業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需求;一些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勞動者的職業健康體檢率低,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定期檢測率和日常監測率低;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群體流動性大,受職業病危害較為嚴重,因患職業病致貧情況未得到應有重視;職業病綜合防治工作不到位,重點職業病及職業相關危害因素監測工作遲滯,職業病患者特別是農民工患者的保障待遇難以得到落實;職業病救助水平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深刻把握健康中國建設要求,服務欽州社會經濟建設和「一帶一路」建設,以保護勞動者健康權益為根本目的,加強領導,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職業衛生監管能力、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欽州職業衛生監管和職業病防治水平,有效預防、控制職業病,促進欽州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依法防治。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法治化建設,根據國家和自治區現行有效的法規、政策和標準,依法依規開展工作。落實法定防治職責,堅持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的同時必須管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用人單位誠信體系。
堅持源頭治理。把握職業衛生發展規律,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以重點行業、重點職業病危害和重點人群為切入點,引導用人單位開展技術改造和轉型升級,改善工作場所條件,從源頭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
堅持綜合施策。統籌協調職業病防治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推動政府、用人單位、勞動者各負其責、協同聯動,形成防治工作合力。更加注重部門協作,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明確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和社會保障部門間的協調和資源共享;切實落實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著力提升勞動者個體防護意識。
(三)工作目標
1. 總體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全面參與和社會廣泛監督的職業病防治格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標準體系、職業衛生服務體系和監督管理體系要求,切實執行自治區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標準;加強重點職業病、新發職業病監測和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能力;有效控制職業性化學中毒和急性放射性職業病,防止職業病病例集中暴發;探索、推進符合欽州實際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和預警機制;逐步提高電離輻射檢測和核輻射衛生應急能力;進一步提高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水平。
2. 具體目標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勞動者職業衛生知識培訓率達到90%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基本完善;建立健全市、縣兩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市職業病防治院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和監管網絡更加健全,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
——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提高。健全監測網絡,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的縣區覆蓋率達到100%;加強職業病報告和接觸重點職業病危害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數據報告,職業病診斷機構做出職業病診斷後報告率達到90%,接觸重點職業病危害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數據網絡報告數量和質量逐步提升;充分利用衛生計生部門職業病與職業衛生信息系統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申報與備案管理系統等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
——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80%以上,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工作全面推進。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制定符合欽州實際的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檢測工作方案,著重開展存在重點職業病危害的企業作業場所和醫療衛生機構放射診療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檢測和勞動者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工作,揭示以重點職業病危害為主的職業病危害分布狀況,掌握勞動者職業健康風險信息,為從源頭上防治職業病提供科學依據。
三、主要任務
(一)加強體系建設
1. 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全市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根據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職責任務相匹配原則,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機構獨立,人員專職,基層末端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安全生產與職業健康一體化監管執法體系,對同類事項進行綜合執法,提高監管效能。
2. 加強職業病診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救治機構能力和體系建設。根據我市職業人群規模和職業病危害特點,充分利用現有資源,進一步加強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鑑定工作。強化7家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鼓勵現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進行資質擴項,在涉及職業病危害因素企業的縣區,積極推進落實「職業健康檢查不出縣」。職業病診斷機構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按規定及時報告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簡化程序、優化流程,加強質量控制,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務。加大醫務人員培訓力度,規範診療行為,提高治療技術水平。加強職業病救治機構基礎建設,滿足職業病臨床救治的需要。
3. 健全職業病監測評估體系。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基本情況摸底調查,推進部門間及其系統內現有信息的交流與共享,全面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行業類型、職工總數及接觸各類職業病危害人數、有毒有害作業工人健康監護、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情況、享受職業病工傷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關信息,重點掌握農民工職業健康監護情況。完成重點職業病監測任務,掌握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發病規律和趨勢,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加強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鑑定水平,為制定職業衛生標準和職業病防治政策提供科學依據。
4. 建立核輻射應急機制。開展公眾核電安全與核輻射健康宣教,協助自治區開展核輻射基地建設及日常監測。
(二)強化源頭治理
加強職業病源頭治理和前期預防,建立落後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淘汰、限制名錄等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引導職業病危害較嚴重的企業主動進行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淘汰落後產能,推廣應用新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實施冶煉、非煤礦山開採、化工、水泥、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用人單位的技術和工藝改造、設備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關閉退出等治理活動。開展中小微型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設立小微型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的公益性指導與援助平臺,建立小微型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治理活動工作機制。同時,按照職業健康實際需求,加強新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識別、評價與控制,切實保護勞動者的職業健康。
(三)落實主體責任
督促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建立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制,健全崗位責任體系,做到責任到位、投入到位、監管到位。推動企業依法設立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通過經驗推廣、示範創建等方式,督促用人單位發揮主體作用,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幫助用人單位有針對性地開展職業健康培訓,提高主要負責人、管理人員和勞動者的職業病危害防護意識。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制度,加強對職業病危害預評價、防護設施控制效果評價和竣工驗收環節的管理。改善作業環境,做好工作場所危害因素申報、危害因素告知、日常監測、定期報告和防護保障的工作,嚴格執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防護措施公告制度,在產生嚴重危害的作業崗位設置警示標誌和說明。指導用人單位建立完善職業健康監護制度,組織勞動者定期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建立完善職工職業健康檔案,配合開展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等工作。
(四)加大監管力度
加強職業衛生監管網絡建設,逐步健全監管執法隊伍。大力提升基層監管水平,重點加強縣、鄉兩級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能力和裝備建設。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督促用人單位加強對農民工、勞務派遣人員等職業病危害高風險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對職業病危害嚴重、改造後仍無法達標的用人單位,嚴格依法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責令停建、關閉。建立用人單位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黑名單」制度,定期向社會公布並通報有關部門。
(五)做好救助保障
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規範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籤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在高危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勞動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以非公有制企業為重點,依法推動企業與職工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平等協商,訂立專項集體合同,督促勞動關係雙方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責任義務。完善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制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納入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體系,加大救助力度,逐步形成政府救助與社會關愛相結合的工作格局。
(六)提升防治能力
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能力建設,支持社會性技術服務機構發展,推進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誠信體系建設。合理設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服務區域,在優先完成覆蓋區域內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的基礎上,逐漸拓展服務範圍。加強基層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質量控制、職業衛生專家隊伍建設與管理。
加強職業病防治專業培訓。完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從業人員執業準入制度,制定職業病防治專業人才培訓計劃,分級、分類培訓職業病防治專業人才,特別加強機構準入和人員準入資質的培訓,提高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化學中毒、核輻射救治水平。
(七)廣泛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新媒體,廣泛深入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識,創新職業健康促進方式方法,積極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效果,增強廣大勞動者職業病防範能力和自我防護意識。
(八)推進信息化建設
完善信息系統建設,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和職業病報告制度,以職業病報告為基礎,及時收集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重點職業病監測等相關動態信息。推動各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機制,統一數據規範與管理,實現系統間各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的定時交換。建立健全基於職業病防治信息的統計制度,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九)推動科學研究
鼓勵和支持職業病防治基礎性科研工作,推進發病機理研究,在重點人群和重點行業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開展早期職業健康損害、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和疾病負擔等研究,為制定防治政策提供依據。開展職業衛生前瞻性研究,及早應對產業轉型、技術進步可能產生的新發職業健康問題。加強職業病流行病學調查,研究新信息技術在職業病監測、預防控制和風險評估中的作用。加強重點職業病早期職業健康損害監測技術和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研究,開展放射行業重點人群健康損害監測技術研究。加強與上級職業病防治單位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鑑先進經驗,提高欽州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本地區職業病防治工作,要制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和實施辦法,將職業病防治指標、主要任務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列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要求,切實履行責任,建立職業病防治聯席會議制度,組織開展調研、督導檢查,形成工作合力,實現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常態化、規範化、制度化。
(二)落實部門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對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等工作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專項調查,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安監部門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源頭治理,負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調查處置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事件和事故,組織指導並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新聞宣傳部門負責指導相關部門組織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發改部門負責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調整產業政策,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後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調整產業發展規劃,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後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信部門發揮行業管理職能作用,在行業規劃、標準規範、技術改造、推動過剩產能退出、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科技部門負責將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等研究納入欽州科技計劃。民政部門負責將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者關係,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範圍,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投入責任,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人社部門負責職業病病人的工傷保險待遇有關工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欽州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工會組織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三)加大經費投入
各級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職業病防治投入責任,根據防治工作需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在地區、單位預算中列出專項資金,按照工作計劃,分年度、有步驟地用於職業病防治規劃中各項主要任務。人社部門和民政部門要加大工傷保險和救助經費投入力度。用人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保證生產工藝技術改造、職業病危害預防和控制、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專款專用,嚴禁濫用、挪用專項資金。建立多渠道職業病防治籌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職業病防治工作。
(四)加強隊伍建設
強化職業病防治和技術服務專業隊伍建設,重點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綜合性醫院和職業衛生檢測、評介機構等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建設,提高縣、鄉級職業衛生服務能力。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程度嚴重的用人單位,要強化專(兼)職職業衛生技術人員儲備,加大培訓力度,重點加強對臨床和公共衛生複合型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五)強化督導評估
市安監局、市衛計委要適時開展規劃的督查和評價工作,加大督導檢查力度,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圓滿完成。2018年底,對本規劃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考核,督促規劃的順利實施;2020年,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終期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