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前 言..................................................... 1
一、現狀與形勢............................................. 2
(一)規劃基礎背景........................................2
(二)地質災害現狀........................................3
(三)地質環境現狀........................................3
(四)「十二五」期間主要工作成效..........................4
(五)面臨的形勢..........................................6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8
(一)指導思想............................................8
(二)基本原則............................................8
(三)規劃目標............................................9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及地質環境區劃.............. 12
(一)市級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12
(二)溫州市區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14
(三)地質環境保護區劃...................................19
四、主要任務.............................................. 22
(一)全面降低地質災害風險...............................22
(二)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資源...........................24
(三)深入開展地質環境調查評價...........................25
(四)動態掌控地質環境變化...............................25
(五)努力提升地質環境管理水平...........................26
五、重點行動與工程........................................ 27
(一)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行動.............................27
(二)地質災害綜合防災體系建設工程.......................28
(三)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工程.........................29
(四)地面沉降控制工程...................................29
(五)地質遺蹟保護行動...................................29
(六)地熱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工程.........................30
(七)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工程.............................30
(八)保障服務能力提升行動...............................33
六、溫州市區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34
(一)地質災害防治.......................................34
(二)地質環境資源保護與利用.............................35
(三)地質環境調查評價...................................36
(四)地質環境監測.......................................36
(五)保障服務能力建設...................................37
七、保障措施.............................................. 39
(一)貫徹法規制度,完善管理體系(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三)完善投資機制,加強監督管理(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隊伍建設(五)加強科普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附表1 溫州市威脅人數30 人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 42
附表2 鹿城區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57
附表3 龍灣區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62
附表4 甌海區地質災害隱患點一覽表.........................63
附表5 溫州市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一覽表................... 70
附表6 溫州市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一覽表..................... 74
附表7 溫州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
一覽表....................................................76
附表8 溫州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一
覽表......................................................88 附表9 溫州市「十三五」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重點行動與工程部署一覽表..............................................90 附表10 溫州市區「十三五」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重點工程部
署一覽表..................................................94 附表11 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縣(市、區)一覽表.............. 97 附表12 溫州市地質災害重點防治鄉(鎮、街道)一覽表........ 98 附表13 溫州市十三五時期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相關任務分
解表.....................................................101 附圖1 溫州市地質災害分布與易發區圖附圖2 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附圖3 溫州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地質災害分布與易發區圖附圖4 溫州市區(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附圖5 溫州市地質環境保護區劃圖附圖6 溫州市「十三五」地質環境調查與資源保障重點工程部署圖
前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等法規和文件,結合溫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的目標要求,編制《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本規劃是溫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體系的專項規劃之一,是「十三五」時期溫州市及其轄區鹿城區、龍灣區和甌海區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和依據,適用於全市範圍,也是市屬各縣(市、區)編制「十三五」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規劃的重要依據。洞頭區地質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規劃單獨編制,本次規劃不再重複編寫。
一、現狀與形勢
(一)規劃基礎背景
1.自然地理概況溫州市位於浙江省東南部,東濱東海,北接台州,西連麗水,南部靠近浙閩邊界,陸域總面積11784 平方公裡。地貌以山地(低山丘陵為主,面積約9212 平方公裡)、平原(面積約2059 平方公裡)和海島為主,地勢由西南向東北呈梯形傾斜,綿亙有洞宮山、括蒼山、雁蕩山諸山脈,群山疊嶂,溪流潺潺,平原處河網如織,縱橫交錯匯集於甌江、飛雲江、鰲江等江川河流,由西向東注入東海。溫州市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區,冬夏季風交替顯著,溫度適
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7.3-19.4 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在1113-2494 毫米之間。
2 2.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溫州市下轄鹿城、龍灣、甌海、洞頭四區,瑞安、樂清二市(縣級)及永嘉、平陽、蒼南、文成、泰順五縣,全市設鎮93 個,街道辦事處66 個,鄉26 個,城市社區229 個,居委會152 個,建制村5405 個。2015 年末戶籍總人口811.21 萬人,人口密
度每平方公裡688 人。2015 年全市生產總值4619.84 億元,人均生產總值50809 元,財政總收入677.92 億元。
(二)地質災害現狀
2010 年底,溫州市共有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954 處。「十二五」期間共發生災情387 處,出現險情169 處,新增地質災害隱患點數236 處,通過應急排險、勘查治理、避讓搬遷等防治工程的實施,核銷地質災害隱患點612 處。截止2015 年底,溫州市共有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578 處,其中滑坡948 處、崩塌335 處、泥石流290 處、地面沉降5 處,受災害威脅人口4.03 萬人,威脅財產9.77 億元。其中危害程度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70 處,較大級880 處,一般級628 處,威脅人數30 人以上333 處。
溫州市地形地貌複雜,地質環境條件脆弱,山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具有點多面廣、分布相對集中、危害程度較大等特點。其形成與地形地貌、地層巖性等地質環境條件關係密切,主要受降雨因素和人類工程活動的影響。地面沉降主要位於龍灣永強平原、樂清虹橋平原、瑞安平原、鹿城藤橋下岸村和平蒼平原,主要由地下水開採引起。
(三)地質環境現狀
溫州市地質遺蹟類型豐富,特色鮮明,現有初步登錄的地質遺蹟點198 處,其中國家級地質遺蹟共8 處,省級地質遺蹟共有14 處。已建成雁蕩山世界地質公園和泰順氡泉地質遺蹟保護區。
全市礦泉水資源較豐富,礦泉水源地40 餘處,總日流量1500 噸左右,經國家及省級技術鑑定的有27 處。2015 年全市註冊登記的礦泉水水源地10 個。地熱資源開發利用程度不高,僅有泰順雅陽1 處地熱資源得到有效的開發利用。
海岸帶地區廣泛分布著濱海溼地資源、岸線資源、灘涂資源、海砂資源、地質遺蹟資源,但海岸帶地質資源調查不足。
(四)「十二五」期間主要工作成效
「十二五」期間溫州市全面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規劃並取得了顯著成效。
1.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成效顯著
「十二五」期間共發生地質災害387 起,比「十一五」的276 起增加了40%,地質災害隱患點從1954 處減至1578 處,潛在威脅人數從4.9 萬人減至4.03 萬人,減少了0.87 萬人,下降了18%。
防治管理工作更加規範。出臺了《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建立健全了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和管理機構,並將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延伸到國土所,落實了相關職能部門的防治職責。永嘉、瑞安、蒼南、泰順4 縣(市)榮獲全國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稱號,建成「五到位」國土所99 個。
調查評價工作紮實有效。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3701 宗。完成文成、樂清、泰順、永嘉4 個縣(市)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通過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以及其他專項調查評價工作,進一步查明地質災害隱患的分布規律、發育特徵、形成條件和影響因素等,為防災減災奠定了基礎。
監測預警體系日臻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建設不斷完善,人員力量不斷加強。「十二五」期間共發布預報(警)信息1129 次,其中預報預警692 次,實時預警信息437 次。共有8640 人次監測員承擔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成功避讓地質災害8 起,避免人員傷亡155 人。
應急防治體系更趨健全。《溫州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等規章制度進一步規範,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26 次,出動應急處置小組1044 組,參與應急處置地質災害災險情557 起。建立了市級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報(警)系統,完善了市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會商系統。
綜合治理工作有序推進。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十二五」期間累計投入地質災害防治資金3.57 億元,完成了440 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專項治理和應急排險工作,實施避讓搬遷項目138 個;8700 人2 億財產免受地質災害的威脅,有效緩解了地質災害防治壓力。
地面沉降得到有效控制。地面沉降監測工作進展良好,隨著地下水禁限採工作的深入,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地下水開採量逐年減少,地下水位呈上升趨勢,地面沉降已逐步趨緩,局部地區地面出現回彈,地面沉降年沉降速率大於10 毫米麵積明顯下降。
地質災害科普宣傳深入開展。通過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等特殊節日開展科普宣傳,參與群眾達2 萬餘人,發放宣傳材料1.04 萬份。開展地質災害監測人和監測責任人培訓,培訓人員近2.5 萬人。通過宣傳培訓,進一步提高群眾防範意識,提升監測人員的監測方法和技術。
2.地質環境保護開發工作有效推進
基礎地質環境調查工作逐步開展。開展「浙江沿海地區地下水汙染調查評價」項目,基本查明溫州平原區地下水水質和汙染狀況,為該區地下水汙染防治和地下水資源保護以及保障飲水安全提供科學決策依據。
地質遺蹟開發與保護不斷提升。完成蒼南、平陽、大羅山、洞頭等地縣域地質遺蹟調查評價或地質遺蹟集中區調查評價,雁蕩山世界地質公園順利通過中期評估,編制完成《雁蕩山世界地質公園規劃》(2015-2030)。
地質環境監測網絡日趨完善。開展以溫瑞平原為中心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動態監測工作,監測控制面積530 平方公裡。完成樂清、瑞安、平陽、蒼南四個專門監測井的建設,著手開展國家級地下水監測工程。到2015 年底,全市共有各類地下水動態監測井27 個,地面沉降監測點170 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11 個。
(五)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時期是溫州市主動適應和積極引領新常態,實現「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也是努力打造全面小康社會標杆城市,實現「四翻番」目標的決勝時期。「兩美」溫州建設及「五水共治」等重大決策的實施,對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地質災害防治任務仍然艱巨。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佔全
市總面積的70%以上,地質環境條件脆弱,地質災害隱患底數大,防治經費投入不足,綜合防治力度不夠。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溫州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 年)》,對地質災害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氣候異常,極端天氣頻發,人類工程活動頻繁,地質災害呈多發趨勢,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
1 2.地質災害防治基礎依然薄弱。地質災害防治組織機構設置不夠健全,管理難度大,避讓搬遷政策處理難度大,部分治理工程工期嚴重滯後。地質環境監測體系不夠完善,缺乏專業防災人員,新技術和新方法運用較少。
2 3.地質環境保護利用任重道遠。地質環境調查程度低,難以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地質環境開發的需求。人民對地質環境資源的需求持續增長,同時對地質環境良好保障的期望也越來越高,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與人民對地質環境資源開發的矛盾將日益凸顯,使地質環境保護面臨巨大壓力。
3 五大發展理念」驅動新發展。新常態對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提出了新要求,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方式和手段更加多樣化、信息化。
二、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歷次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統籌安排和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調查、地質環境監測等重點工作任務,深入推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可持續發展,為建設邁入全面小康社會標杆城市提供地質基礎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保障安全。始終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以生命安全為最高準則,使之成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一項全局性工作。把受災害威脅群眾脫險、改善人居環境作為防治與保護工作重點。
堅持全面規劃,突出重點。要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城市建設、海洋經濟發展、交通水利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生態農業發展、土壤綜合治理、地熱休閒旅遊等眾多領域對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需求,進行全盤規劃,按照輕重緩急分期分批開展地質災害、地質環境問題的綜合治理,合理安排各項具體工作,統籌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力爭取得事半功倍的好成效。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施策。堅持地質環境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事業相結合,加強地質環境調查評價,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及地質環境監測網絡,標本兼治,綜合施策。
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各級政府在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中的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逐級負責制。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運用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積極引導和動員全社會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堅持依靠科技,講求實效。強化科技支撐作用,應用新技術、新方法,降低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成本,促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向群專結合、人機結合轉變,推進「網際網路+」在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信息服務中應用,不斷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和實效,提升公眾滿意度。
(三)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
全面建成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和應急處置「四大」 防災體系,降低地質災害風險,全力提高地質災害防災減災能力。大力提升地質環境調查程度和地質環境與資源的保護水平,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風險和地質環境質量監控體系,不斷加大地質環境信息服務水平和地質環境成果服務供給能力,使地質環境更加安全,地質環境質量明顯改善,全面促進人和地質環境和諧發展。
2.具體目標
地質災害防禦能力全面提升。已知地質災害隱患消除率100%;新發生的地質災害險情有效處置率100%;完成瑞安等7 個縣(市、區)1:5 萬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完成51 個中高易發區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建成7 個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監測預警預報水平明顯提高,應急預案體系更加完善。
地質環境資源保護利用更加有效。建成3 個地質(礦山)公園和1 個地質文化村;地熱資源勘查取得新進展,新增地熱井(溫泉)3 處;新建礦泉水保護地2 處;開展淺層地溫能調查;開展地下水應急水源地規劃,地下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基本農田土地質量得到改善;地質環境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地質環境資源利用水平明顯提高。
地質環境調查評價更加深入。完成溫州市1:5 萬浙江省溫州市城市群環境地質調查工作,開展1:2.5 萬中小城市地質調查和
1:1 萬小城鎮地質調查;開展6 個圖幅1:5 萬環境地質調查;開展1:5 萬-1:10 萬樂清灣和甌江口等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1:25 萬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和1:5 萬土地質量地質調查全覆蓋。
地質環境監測網絡更加完善。地下水、地面沉降、海岸帶地質環境和土地質量等地質環境綜合監測網絡基本建立;調查評價與監測體系更加完善,調查評價和監測精度明顯提高。
地質環境保障服務能力顯著增加。地質環境管理制度和組織體系更加完善,地質環境信息化水平明顯提高,對全社會的服務能力明顯增強。
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十三五」主要目標指標表
類別
指標
單位
2015 年現狀
2020 年目標
屬性
高標準「十有縣」
個
4
11
約束性
「五到位」國土所
個
99
109
約束性
已知地質災害隱患消除率
%
/
100
約束性
新發生地質災害災險情處置率
%
/
100
約束性
地質災害防治
1:5 萬縣(市、區)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
縣
4
11
約束性
飛雲江流域1:5 萬地質災害調查
平方千米
/
2310
預期性
1:2000-1:10000 鄉鎮地質災害風險評估
鄉鎮
0
51
預期性
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特色示範點
個
0
1
預期性
區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
毫米/年
10
<8.5
約束性
地質(礦山)公園和地質遺蹟保護區
處
2
5
預期性
地質文化村
個
/
1
預期性
地質資源保護利用
地質遺蹟保護點(地)建設
處
0
22
預期性
1:5 萬淺層地溫能調查
個
0
1
預期性
1:5 萬地熱資源勘查
平方千米
/
135.58
預期性
新增地熱井(溫泉)
處
/
3
預期性
年(地熱)溫泉生產規模
萬立方米
5
10
預期性
礦泉水保護地
處
0
2
預期性
1:5 萬環境地質調查
平方千米
0
2490
預期性
1:5 萬城市地質調查
平方千米
0
1300
約束性
1:2.5 萬中小城市地質調查
平方千米
0
360
預期性
地質環
1:1 萬小城鎮地質調查
座
0
1
預期性
境調查
1:5-1:10 萬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
平方千米
0
1030
預期性
1:25 萬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覆蓋率
%
24
100
約束性
1:5 萬基本農田土地質量調查覆蓋率
%
0
100
約束性
地質環境承載力評價
縣
0
1
預期性
地下水監測點
個
27
61
約束性
地質環境監測
地面沉降監測控制面積
平方千米
530
760
約束性
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
個
11
71
預期性
基本農田土地質量監測點
個
0
115
約束性
地質環境綜合監測基地
座
0
1
預期性
註:約束性指標,是指須嚴格管控,確保實現的指標;預期性指標,是指通過規劃引導,力爭實現的指標。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及地質環境區劃
(一)市級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1.地質災害易發區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環境條件,容易或者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是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的重點區域。在「十二五」劃分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和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的基礎上,將全市劃分為地質災害高易發區(A)、中易發區(B)、低易發區(C)和不易發區(D)(附表5)。
(1)高易發區(A)
劃定地質災害高易發區18 個,面積335.02 平方公裡,佔全市總面積的2.8%;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高易發區16 個,涉及8 個縣(市、區)23 個鄉鎮(街道),地面沉降高易發區2 個。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89 處,受威脅人數6844 人,受威脅財產約13173.1 萬元。
(2)中易發區(B)
劃定地質災害中易發區47 個,面積2018.68 平方公裡,佔全市總面積的17.1%;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中易發區43 個,涉及9 個縣(市、區)57 個鄉鎮(街道),地面沉降中易發區4 個。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725 處,受威脅人數19187 人,受威脅財產約49823.6 萬元。
(3)低易發區(C)
劃定地質災害低易發區9 個,面積7855.82 平方公裡,佔全市總面積的66.7%;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低易發區4 個,涉及11 個縣(市、區)91 個鄉鎮(街道),地面沉降低易發區5 個。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529 處,受威脅人數13014 人,受威脅財產約32943.2 萬元。
(4)不易發區(D)地質災害不易發區面積1574.48 平方公裡,佔全市總面積的
13.4%,主要分布於各縣(市、區)平原。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5 處,受威脅人數1304 人,受威脅財產約1740 萬元。
2.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根據溫州市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和危險程度劃分結果,將地質災害防治分區劃分為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全市劃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17 個,總面積2546.4 平方公裡,佔全市陸域面積的21.6%(附表6)。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14 個,面積2199.4 平方公裡,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3 個,面積347 平方公裡。
(1)突發性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主要位於樂清市仙溪鎮—淡溪鎮北部、樂清市白石街道—城東街道、永嘉縣三江街道—沙頭鎮南部、永嘉縣金溪鎮—甌北街道、鹿城與甌海區中西部、瑞安市西北部湖嶺鎮—林川鎮、瑞安市高樓—平陽縣騰蛟鎮、文成縣玉壺鎮—周壤鎮、文成縣黃坦鎮—大嶨鎮、文成縣珊溪鎮-嶨口鎮、平陽縣昆陽鎮—鰲江鎮、泰順縣羅陽鎮、泰順縣仕陽鎮—泗溪鎮、蒼南縣南宋鎮—礬山鎮等地,共有地質災害隱患784 處,威脅人口20657 人,威脅財產51166.7 萬元。
主要防治和監管任務:易發區內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重點工程實施全程跟蹤和監督管理,減少人為破壞地質環境和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山區農民建房要科學合理選址,並做好評估、論證和防治工程。對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以搬遷為主,工程治理相結合的措施。完善群測群防網絡,加強監測預警工作;加強汛期巡查、汛中排查、汛後核查工作。建成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特色示範點1 個。
(2)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
主要位於龍灣區永強平原、瑞平平原和平蒼平原。主要防治和監管任務:開展地面沉降專項調查,貫徹地下水禁限採政策,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健全地下水與地面沉降監測網絡,提高已有監測網密度。強化地表水廠供水能力。提高建(構)築物基礎的設計標高和預留標高;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定期對河道進行疏浚,保持通航能力。
(二)溫州市區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對聯編的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進行具體規劃分區。
1.地質災害易發區
根據地質災害形成條件和誘發因素,綜合現有地質災害點分布發育特徵,將溫州市區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劃分為高易發區
(A)、中易發區(B)、低易發區(C)和不易發區(D)(附表7)。
(1)高易發區(A)
劃定地質災害高易發區3 個,主要位於甌海澤雅鎮和龍灣永強平原,面積33.05 平方公裡,佔三區總面積的3.4%。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高易發區1 個,地面沉降高易發區2 個。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7 處,受威脅人數147 人,受威脅財產約1480 萬元。
(2)中易發區(B)
劃定地質災害中易發區22 個,三區均有分布,面積158.94 平方公裡,佔三區總面積的16.1%。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中易發區21 個,地面沉降中易發區1 個。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25 處,受威脅人數2256 人,受威脅財產約7725 萬元。
(3)低易發區(C)
劃定地質災害低易發區11 個,三區均有分布,面積448.1 平方公裡,佔三區總面積的45.4%。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低易發區9 個,地面沉降低易發區2 個。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75 處,受威脅人數764 人,受威脅財產約4866 萬元。
(4)不易發區(D)
劃定地質災害不易發區3 個,三區均有分布,面積345.72 平方公裡,佔三區總面積的35.1%。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9 處,受威脅人數135 人,受威脅財產約360 萬元。
2.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根據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和危險程度劃分結果,將溫州市區地質災害防治分區劃分為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溫州市區共劃定8 個重點防治區(附表8),總面積175.77 平方公裡。其中突發性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7 個,面積97.69 平方公裡,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1 個,面積78.08 平方公裡。
(1)突發性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
①臨江—藤橋330 國道和金溫鐵路沿線重點防治區(Ⅰ1): 位於鹿城區西北部甌江沿岸,面積24.96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5 處,共威脅人數312 人,威脅財產602 萬元。防護重點為330 國道和金溫鐵路沿線。具體防治措施為:加大沿線邊坡治理力度,對已初步治理的邊坡繼續治理,對未採取任何措施的邊坡儘快治理,加快移民避險點的實施。工程建設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加強颱風暴雨期間的監測預警及避讓工作。
②仰義東南部-豐門東北部重點防治區(Ⅰ2):位於鹿城區中部山區,面積18.21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7 處,共威脅人數205 人,威脅財產609 萬元。防護重點為村莊人口聚居區、工業廠區、水庫周邊、公路沿線。具體防治措施為:儘快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加快閉坑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恢復和治理,加快移民避險點的實施,做好颱風暴雨期間的預防監測預警工作。工程建設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禁切坡建
房,對已經切坡建房的邊坡,應做好邊坡的防護工作。加強仰義水庫岸坡的防護。
③豐門南部-雙嶼-廣化重點防治區(Ⅰ3):位於鹿城區中南部,面積8.15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1 處,威脅人數約114 人,威脅資產約430 萬元。防護重點為人口聚居區、山莊、工業廠區、學校、公路沿線等。具體防治措施為:儘快實施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加快閉坑礦山自然生態環境恢復和治理,修訂地質災害點防治方案,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和預警工作。區內工程建設必須做好前期可行性論證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儘量減少人為破壞生態環境、地質環境的工程活動。
④澤雅鎮重點防治區(Ⅰ4):位於甌海區西部山區,面積
34.27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5 處,威脅人數約382 人,威脅資產約2555 萬元。保護重點是澤雅水庫沿岸公路、人口聚居區及旅遊設施。具體防治措施為:加強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綜合治理;規範民房、旅遊設施、道路等工程活動,工程建設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重點工程實施全程跟蹤和監督管理;加強颱風暴雨期間的監測預警及避讓工作。
⑤景山公園—郭溪白塔殿重點防治區(Ⅰ5):位於甌海區東北部,面積7.15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 處,威脅人數約236 人,威脅資產約1000 萬元。防護重點是景山公園和人口聚居區。具體防治措施為:儘可能減少人為工程建設活動,以保持原有生態環境為重點。工程建設必須做好前期可行性論證
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人為誘發新的地質災害(隱患)。加大村民房後地質災害點治理力度,加快移民避險點的實施。
⑥狀元御史橋—瑤溪底嶺下重點防治區(Ⅰ6):位於龍灣區東北部,面積約2.64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5 處,威脅人數約187 人,威脅資產約980 萬元。防護重點是機場大道沿線和人口聚居區。具體防治措施為: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規範居民的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動,工程建設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重點工程實施全程跟蹤和監督管理。
⑦海城街道北側山體重點防治區(Ⅰ7):位於龍灣區南部,面積約2.31 平方公裡,現有地質災害隱患點5 處,威脅人數約37 人,威脅資產約330 萬元。防護重點是人口聚居區和道路。具體防治措施為: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規範居民的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動,工程建設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2)永強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8)
位於龍灣區東部永強平原,總面積約78.08 平方公裡。區內除地面沉降外,無其它地質災害點。防護重點是各村莊人口聚居區、重點開發區和公路沿線。具體防治措施為:繼續實施地下水禁限採,強化地表水廠供水能力;提高建(構)築物基礎的設計標高和預留標高,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定期對河道進行疏浚,保持通航能力;完善地下水與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加強應急供水井的建設與保護;開展地面沉降分區評估。
(三)地質環境保護區劃
根據地質環境條件(尤其是地貌特徵)、環境地質問題、地質環境資源分布和社會經濟發展,按照「區內相似、區際相異」的原則,將溫州市域劃分為4 個地質環境保護分區。
1.東部平原地質環境保護區(Ⅰ區)
包括鹿城、龍灣、甌海、樂清、瑞安、平陽、蒼南、永嘉沿海沿江平原,總面積約2805.76 平方公裡。地貌以平原為主,第四系沉積厚度較大,局部過量開採地下水已引發地面沉降;圍填海、海岸工程導致海岸帶地質環境急劇改變,海岸帶滑坡等環境問題加重。本區是溫州市核心區域,城市化快速推進,高速公路、鐵路、圍墾等重大工程建設活動頻繁,地質環境承受著巨大壓力。
地質環境保護重點:嚴格執行平原區地下水禁、限採措施,完善地下水、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加強汙染源控制,防治水土汙染;推進城市地質、環境地質和農業地質調查;強化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加強地熱、淺層地溫能等清潔能源勘查開發;加大海岸帶地質環境保護力度;深化城市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2.中北部低山丘陵地質環境保護區(Ⅱ區)
包括永嘉大部以及鹿城、甌海、樂清、瑞安、平陽、蒼南西部山區,總面積約5754.54 平方公裡。地貌以低山丘陵和河谷為主,地勢起伏較大,地質遺蹟資源豐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較高,地質災害隱患較多。本區經濟發展水平逐步提高,新農村建設逐步推進,礦業活動繼續加大,生態農業和旅遊開發進一步推進。
地質環境保護重點:完善群測群防與預警預報體系,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加快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加大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加強地質遺蹟保護與地質(礦山)公園建設;深入開展農業地質環境調查。
3.西南部中低山地質環境保護區(Ⅲ區)
包括文成和泰順兩縣,總面積約3053.7 平方公裡,綿延南雁蕩山脈和洞宮山餘脈,地勢起伏較大,地貌主要為中低山、山間盆地和河谷。本區人口密度較小,城鎮分散,經濟活動和人口逐步向中心城鎮集聚,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推進,突發性地質災害頻繁發生,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生態農業和旅遊開發逐步展開,低丘緩坡開發、採石開礦對地質環境影響較大。
地質環境保護重點:完善群測群防與預警預報體系,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加快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和避讓搬遷工作;加強地質遺蹟、地熱、礦泉水等地質環境資源的調查研究和保護力度,並加以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繼續開展農業地質環境調查;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
4.沿海島嶼地質環境保護區(Ⅳ區)
包括洞頭列島、南麂列島、北麂列島等海島以及七都島、靈崑島等河內島,總面積約170 平方公裡。地貌類型主要為丘陵海島和河口沙洲,礦山開採對山體、海岸地貌景觀和地質遺蹟改造大;圍墾海塗和半島工程等人工改造使海岸、海島地質環境極速改變;海島可供開發利用的地下水資源匱乏。
地質環境保護重點:保護海島自然資源,加強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加強海岸、島嶼地質遺蹟保護;開展島嶼港灣地質環境整治及海島地下水資源的調查評價、管理及保護。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降低地質災害風險
1.深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
全面完成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1:5 萬飛雲江流域地質災害調查7 個圖幅。到2020 年底,開展51 個中高易發區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量化風險評估。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落實地質災害巡排查工作,從源頭上防範地質災害的發生。繼續推動相關管理部門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及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有效避免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2.全面實施地質災害綜合治理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和《溫州市地質災害綜合治理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 年)》, 加強避讓搬遷和綜合治理力度,以「搬遷和治理相結合,宜搬則搬,宜治則治,避讓搬遷為主」的原則,消除已查明的1578 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安排新發現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與應急排險。
加快推進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對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按照「應搬盡搬、宜搬則搬」的原則實施避讓搬遷。健全「政府推動、機制驅動、移民主動」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新機制,鼓勵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自願搬遷,積極培育以「地質環境安全、土地節約集約、農村環境美化、農民生活富裕、項目管理規範」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災害避讓搬遷特色示範點。
科學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對治理技術可行、經濟合理、風險可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工程措施消除隱患。對規模較小、治理經費小於 30 萬元的地質災害隱患,可以通過應急排險和應急治理措施消除隱患;對規模較大、威脅人數較多、排險處置後難以消除危險的,按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程序組織實施。
3.不斷完善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繼續推進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的群測群防網絡建設,有力推動「三位一體」的監測預警體系,實現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動態管理、預警預報信息的及時發布和災險情的快速報送,確保基層防災人員和地質災害隱患區域群眾及時收到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信息。會同氣象部門,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布設氣象自動監測站,實行數據共享。
4.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水平
修訂市、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操作手冊,編制單點防災預案,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加強應急避災場所和應急救援隊伍、裝備建設。修訂市、縣國土資源部門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方案,發生和發現災險情,及時開展應急調查、應急會商和應急排險處置,科學預測發展趨勢,防止災險情進一步擴大,避免群死群傷地質災害。
(二)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環境資源
1.推進地熱資源勘查,逐步規範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
推進溫州市區和文成縣地熱資源勘查工作,基本查明地熱資源可採量。完善地熱勘查開發管理制度,推進商業性地熱資源勘查。推進地熱資源的合理開發和有效保護,實現地熱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開展溫州市區淺層地溫能調查評價,逐步查明淺層地溫能資源分布特點和賦存特徵,為淺層地溫能合理開發利用提供依據。
2.推進地質遺蹟調查評價,加強地質遺蹟保護
實施樂清中雁蕩山開展地質遺蹟集中區調查評價;推進洞頭、蒼南礬礦、大羅山申報省級地質(礦山)公園。進一步完善雁蕩山世界地質公園體系,加強雁蕩山地質遺蹟保護區的管理。積極配合浙江流紋巖世界自然遺產申報工作。
3.創建地質特色文化村,建設美麗家園
支持有重要地質遺蹟分布、具有地質特色和歷史文化內涵的鄉村,有序推進地質特色文化村建設,建成地質文化村1 個。
4.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開展應急水源地建設
結合區域地質環境和城市地質調查,開展平原及主要河谷地區地下水動態調查評價,加強地下水水源保護區建設,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地下水資源,保障人民群眾飲用水安全。
(三)深入開展地質環境調查評價
1.開展基礎地質環境調查
開展1:5 萬溫州市城市群、1:2.5-1:1 萬中小城市(鎮)城市地質調查及甌江河口地區1:5 萬環境地質調查,查明基礎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環境資源和環境地質問題,為新型城鎮化建設和城市重大工程建設提供地質技術支撐。
2.加強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
加強樂清灣和甌江口海岸帶水工環綜合地質調查,基本查明近海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環境資源和主要環境地質問題。
3.完成土地質量地質調查
繼續開展丘陵山區1:25 萬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查明全市土壤地球化學背景。完成11 個縣(市、區)1:5 萬永久基本農田土地質量地質調查,推進10 個農業兩區1:1 萬土地質量專項調查,為無公害、綠色食品產地建設提供基礎數據。
4.探索國土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
圍繞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國家戰略部署,根據國土資源部國土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與監測預警工作安排,選擇瑞安市開展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試點。
(四)動態掌控地質環境變化
建立和健全地質環境監測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結合國家級、省級地下水監測工程,強化地下水環境與地面沉降監測網建設;開展永強平原地面沉降分層監測;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絡,逐步建立和完善礦山地質環境、地質遺蹟、地熱水(溫泉)、基本農田土地質量監測網;強化監測設施的保護,保障監測網絡的正常運行;建設1 座地質環境綜合監測基地;全面提升地質環境監測能力。
(五)努力提升地質環境管理水平
1.加強信息化建設,有效提高服務能力
探索構建網際網路+地質災害防治、地質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保護的大數據、大監管、大分析和大管理平臺,依託網絡和行動裝置,推動實現全市地質環境數據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2.開展地質環境科學研究,加快成果轉化應用
開展海岸帶、土地質量及颱風暴雨型地質災害等基礎地質調查專題研究,總結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土地質量調查成果,適時加以實踐應用,加快成果轉化應用。
3.地質環境保護宣傳教育
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識牌、危險區分布和人員轉移路線圖標識牌設置。繼續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專業隊伍的技術培訓,提升相關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素質。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五、重點行動與工程
(一)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行動
1 1.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全面完成瑞安、蒼南、平陽、甌海、洞頭、鹿城和龍灣7 個縣(市、區)1:5 萬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查清地質災害隱患及不穩定斜坡,圈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和重點巡查區,研究分析地質災害隱患分布與形成條件,修編鄉(鎮、街道)地質災害分布及易發分區圖,完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2 2.飛雲江流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完成1:5 萬飛雲江流域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調查面積2310 平方公裡。查清飛雲江流域地質災害類型、規模、特徵,綜合分析地質災害時空分布規律與成災模式,為流域地質災害防治提供基礎依據。
3 3.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量化風險評估。開展中高易發區鄉(鎮、街道)1:2000-1:10000 地質災害量化風險評估,進一步查明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狀況和居民點人員財產、重大工程分布等情況,編制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圖。完成51 個中高易發區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量化風險評估。
4.易發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鄉規劃、村莊規劃和工程建設位於地質災害易發區內時,必須實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從源頭上防範地質災害,推動相關管理部門、防治主體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督促落實與主體工程相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三同時」制度。全
面完成地面沉降易發區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評估。
4 5.地質災害隱患巡排查。全面調查和覆核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進一步健全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核查工作制度,及時掌握地質災害隱患變化情況。
(二)地質災害綜合防災體系建設工程
1 1.高標準「十有縣」和「新五到位國土所」建設。全面建成7 個縣(市、區)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的高標準「十有縣」。繼續開展 「新五到位」基層國土資源所建設,共建成「新五到位」國土資源所109 個。
2 2.地質災害氣象風險等級預報系統建設。完善市氣象風險預報(警)模型。會同同級氣象、水利等部門構建「三位一體」 的精細化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系統,進一步提高短時實時預報水平。對溫州市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系統進行升級和二期開發,提升預警準確率、時效性和可操作性。
3 3.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及時修訂和完善市、縣、鄉三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操作手冊,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健全災前應急準備、臨災應急避險、災後應急救援的綜合應急體系。全面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不斷提高受威脅群眾的應急避險能力。嚴格執行災害預報、險情巡查、災情速報、應急值守等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及時上報突發險情、災情。
(三)地質災害隱患點綜合治理工程
1 1.地質災害避讓搬遷。完成694 處地質災害隱患點避讓搬遷工作,搬遷人數20800 人,佔全部地質災害點威脅人數的
2 ;其中30 人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搬遷避讓189 處,搬遷人數13875 人。建成1 處地質災害防治避讓搬遷示範點。
2.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實施工程治理884 處,減少地質災害威脅人數19546 人;其中30 人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工程治理144 處,投入資金27390 萬元,減少地質災害威脅人數12148 人。
(四)地面沉降控制工程
進一步劃定地面沉降控制區範圍,推行地面沉降防治分區管控。繼續實行嚴格的地下水控採措施,加強對新近圍墾區、地面沉降敏感地區的地面沉降防治。規範淺部工程建設的地下水開採(降排水)活動,建立深基坑地下水排水管理和監測、監督機制,預防工程引發地面沉降。嚴控沿海平原地下水開採,開展工程性地面沉降防控,到2020 年地面沉降範圍不擴大,區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不超過8.5 毫米, 沉降中心沉降速率不超過20 毫米。
(五)地質遺蹟保護行動
1.地質遺蹟調查評價。鼓勵樂清中雁蕩開展1:5萬地質遺蹟集中區調查評價。查明地質遺蹟的分布、類型、數量、豐度、
形態、規模與景觀特徵、保存與保護現狀,分析遺蹟的形成、發展與演化,評價遺蹟在科學、美學、科普教育及旅遊開發等方面的價值,提出保護與利用建議。
2 2.地質(礦山)公園建設。開展洞頭、蒼南礬礦和甌海大羅山3個地質(礦山)公園的建設。編寫地質公園綜合考察報告、總體規劃及公園博物館(陳列室)建設方案,拍攝科普影片,編寫地質公園解說詞及標識系統。
3 3. 地質遺蹟點(地)保護。對劃定保護範圍,設計並安裝保護標示牌,展示及宣傳地質科學知識,做好22處重要地質遺蹟保護點(地)建設,相關縣(市、區)應編制印發當地地質遺蹟保護名錄,實施保護工程。
4 4.地質文化特色村建設。選擇地質環境資源具鮮明特色的村莊,建設地質特色文化村1 個。
(六)地熱資源勘查與開發利用工程
重點開展溫州市區和文成縣的地熱資源勘查工作,完成調查面積135.58平方公裡。推進溫州市區1:5萬淺層地溫能調查評價,基本查明調查區內可開採利用資源量,劃定開採利用適宜區,分析評價節能減排效益,為淺層地溫能的開發利用打下基礎。
(七)地質環境調查與監測工程
1.城市地質調查。實施1:5 萬浙江省溫州市城市群環境地質調查,調查面積1300 平方公裡;開展1:2.5 萬洞頭區、樂清柳
市鎮、瑞安塘下鎮中小城市地質調查,調查面積360 平方公裡;推進1:1 萬龍港鎮小城鎮城市地質調查。查明城市發展的地質環境條件和主要地質問題,建立城市地質資料庫與三維可視化城市地質信息管理服務平臺,開展城市規劃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質適宜性評價。
2 2.環境地質綜合調查。開展甌江河口地區、樂清灣等6 個圖幅1:5 萬環境地質綜合調查,調查面積2490 平方公裡。基本查明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環境地質問題和地質災害狀況,地質資源及其開發利用現狀,進行水資源保障程度與應急或後備地下水資源論證。
3 3.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開展樂清灣和甌江口1:5-1:10 萬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調查面積約1030 平方公裡。基本查明近海地質環境條件、地質資源和主要環境地質問題。
4 4.農業地質環境與土地質量調查。開展丘陵山區1:25 萬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完成11 個縣(市、區)1:5 萬永久基本農田土地質量地質調查。完成永久基本農田示範區建檔工作及建檔需要的補充調查工作。開展10 個農業「兩區」1∶1 萬土地質量地質調查,為無公害、綠色食品產地建設提供基礎數據。
5.地下水監測網絡建設。充分銜接「國家地下水監測工程」 監測網絡,整合併優化地下水監測網絡布設,逐步實現信息共享。到「十三五」期末,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絡進一步優化,監測密度進一步提升。將新增地下水監測點34個,並安裝地下水自動化監測
設備34套。建設過程中充分利用各部門布設的不同目的的監測網,健全地下水監測網絡。著重監測人口密集區、重點工業園區、地下水高汙染源區、重要水源等地區,劃定地下水禁採區、限採區,提出建立地下水應急水源保護地1-2處的建議。
6.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建設。建立和完善以二等水準測量監測網為骨幹的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的監督管理,實施地下水開發利用規劃和年度開採計劃,積極推進禁限採方案的實施;進一步加快地表水環境治理力度;積極推進城鎮一體化供水進程。地面沉降監測網絡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準測量、分層標組建設、自動化監測系統建設等。
規劃「十三五」時期地面沉降監測網覆蓋面積達到760平方公裡,地面沉降防治區每年進行一次水準測量。
5 7.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絡建設。按照「先急後緩、先重點再一般、先大型後小型」的原則,新建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60個,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依據。
6 8.基本農田農業地質環境監測。建成基本農田農業地質環境監測網,布設監測點115 個,建立基本農田土地質量監測資料庫,定期發布基本農田土地質量信息。
7 9.地質環境綜合監測基地建設。在龍灣沿海地區建立地質環境綜合監測基地(站),結合遙感、地形測量、重點剖面監測等技術方法,監測海岸帶、城市和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環境資源與地質環境問題,以及海岸侵蝕與淤積、海岸線變遷、溼地和灘
塗資源變化等,綜合監測地質環境演變。
(八)保障服務能力提升行動
1.信息化能力建設。以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統為載體,完善溫州市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加強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的信息共享,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網絡化、信息化、科學化,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水平,為政府決策和快速處理地質災害突發事件提供信息保障。
開展市、縣兩級網絡環境及基礎設施建設、數據中心建設、地質環境信息平臺建設、地質環境信息網站建設及系統集成。建成集地質災害(隱患點)、地下水環境監測、農業地質環境、溫州市地質環境資源管理與信息發布平臺。
2 2.地質環境科學研究。開展海岸帶、土地質量及颱風暴雨型地質災害等基礎地質調查專題研究,加強地質災害風險評估、預警技術和應急治理技術研究,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加快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和土地質量地質調查成果轉化應用,建立富硒耕地資源開發與保護示範基地。
3 3.地質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點警示標識牌和危險區分布和人員轉移路線圖標識牌設置。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專業隊伍的技術培訓,提升相關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素質。結合「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等主題日,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六、溫州市區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
(一)地質災害防治
1.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大排查
完成鹿城、龍灣、甌海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調查面積507.4 平方公裡。開展地質災害量化風險評估工作,編制鹿城山福、藤橋、仰義、甌海澤雅、郭溪、潘橋、龍灣狀元、海城共8 個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風險性區劃圖和評價說明書,為政府強化地質災害風險管控提供依據。
2.逐步完善地質災害綜合防災體系
積極推進鹿城、龍灣和甌海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 建設,新建「新五到位」國土所4 個,提升基層防災減災能力。全面監控地質災害隱患和高風險區域,全部地質災害隱患納入群測群防體系,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信息發布工作,動態更新地質災害隱患信息,及時落實防災責任和防範措施。
及時修訂縣、鄉級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及操作手冊,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或修訂單點防災預案,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加強應急避災場所建設,努力提高臨災避險能力。發現或發生災險情,及時開展應急調查、應急會商和應急排險處置,及時排除或控制災險情,避免群死群傷地質災害事件。
3.加快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按照「避讓搬遷為主,搬遷和治理相結合」的要求,消除已知237 處地質災害隱患點,使3218 人脫離地質災害威脅。其中實施工程治理153 處,避讓搬遷84 處(附表2-附表4)。及時安排新發現地質災害隱患的工程治理與應急排險。嚴格執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招投標制度,規範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環節,強化地質災害工程治理質量監管,確保治理工程質量。
繼續實行嚴格的地下水控採措施,到2020 年地面沉降範圍不擴大,區域地面沉降平均速率不超過8.5 毫米/年,沉降中心沉降速率不超過20 毫米/年。加強對圍墾區和地面沉降敏感區的地面沉降防治,完成鹿城、龍灣地面沉降分區評估。
(二)地質環境資源保護與利用
1.加強地熱資源勘查與開發
繼續開展溫州市區地熱資源勘查工作,完成調查面積95.58 平方公裡。推進溫州市區淺層地溫能調查評價,調查面積約
985.81 平方公裡。基本查明市區淺層地溫能資源分布特點和賦存特徵,進行淺層地溫能開發利用適宜性區劃,評價淺層地溫能資源量及開發利用潛力。
2.加強地質遺蹟保護,推進地質公園建設
依託大羅山地質遺蹟調查評價,推進大羅山省級地質公園申報工作,不斷提高景區的旅遊附加值。編寫地質公園綜合考察報告、總體規劃及公園博物館(陳列室)建設方案,拍攝科普影片,編寫地質公園解說詞及標識系統。
3.加強地下水應急水源地規劃與建設
結合基礎地質環境調查,開展地下水動態調查評價,初步建立1 處地下水水源保護地,合理開發和保護地下水資源。
(三)地質環境調查評價
1.深入開展基礎地質環境地質調查
開展甌江河口地區、青田縣幅溫州境內1:5 萬環境地質調查和1:5 萬溫州市城市群環境地質調查,查明城市發展的工程地質條件、環境地質問題和地質災害狀況,進行水資源保障程度與應急、後備地下水資源論證和城市規劃區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質適宜性評價。
2.不斷加強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
加強龍灣區1:5 萬—1:10 萬海岸帶綜合地質調查,為海岸帶土地利用、海洋功能區劃等提供地質依據。
3.逐步推進土地質量地質調查
繼續開展丘陵山區1:25 萬多目標地球化學調查,三區覆蓋率達到100%。全面推進鹿城、龍灣、甌海1:5 萬土地質量地質調查,開展3 個現代農業園區和糧食生產功能區1:1 萬土地質量專項調查,為無公害、綠色食品產地建設提供基礎數據。
(四)地質環境監測
1.完善地下水環境和地面沉降監測網
加強平原為重點的地下水監測網建設,完善地下水動態監測網絡,新建地下水監測點11個。實現地面沉降易發區監測全覆蓋,提升地面沉降監控能力。地面沉降防治區每年進行一次水準測量。
2.繼續加強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
按照「先急後緩、先重點再一般、先大型後小型」的原則,新建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點12個,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依據。
3.初步建立基本農田土地質量監測網
依託基本農田土地質量地質調查,逐步建立基本農田土地質量(地質環境)監測網,新建監測點22個,有效監控基本農田土地質量。
4.推進地質環境綜合監測基地建設
開展龍灣沿海平原地質環境綜合監測基地建設,結合遙感、地形測量、重點剖面監測等技術方法,監測海岸帶、城市和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環境資源與地質環境問題,以及海岸侵蝕與淤積、海岸線變遷、溼地和灘涂資源變化等,綜合監測地質環境演變。
(五)保障服務能力建設
1.加強信息化建設
加強地質環境信息的發布,構建網際網路+地質災害防治、地質資源開發利用、地質環境保護的大數據、大監管、大分析和大管理平臺,依託網絡和行動裝置,推動實現溫州市區地質環境數據信息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2.加快成果轉化應用
對農村山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進行系統梳理、總結與提升,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水平;對土地質量調查成果適時加以實踐應用,加快成果轉化應用。
3.開展宣傳教育工作
繼續開展防災責任人、監測員和受威脅群眾的技術培訓,提升相關專業人員的技術水平和素質。加強基層地質環境管理人員的業務知識培訓,提高其駕馭工作的能力水平。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宣傳活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預防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環境的意識。
七、保障措施
(一)貫徹法規制度,完善管理體系
全面貫徹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環境監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省、市規範性文件,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管理制度,並落實到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工作之中。
完善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地質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和監督管理體系,逐步完善地質環境監測和信息系統。加強市級地質環境行政監督管理機構建設,配備和充實相關人員、設備,加強人員培訓,提高管理素質。
(二)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各級政府必須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心,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實行逐級主要領導目標責任制,嚴格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將規劃目標和任務進行分解,並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確保落到實處,做到「可監督、便檢查、能問責」。實行嚴格的年度考核和政績評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統一管理,部門職責明確、分工協作的管理工作機制,做到責任、投入、措施「三到位」。
(三)完善投資機制,加強監督管理
各級政府應將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相關經費列入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充分整合資源,將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與城鎮建設、交通建設、水利建設、國土整治等有機結合。探索並制定優惠政策,多渠道向社會籌集資金,引導、鼓勵社會資金投向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經認定屬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和費用。
切實加強投資項目及投資資金的監督管理,嚴格實行項目實施的績效評價,提高項目實施的成效。
(四)推進科技創新,加強隊伍建設
加強創新能力建設,開展關鍵技術研究,鼓勵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的推廣與應用,提升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水平。
圍繞發展用人才,依靠人才促發展。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的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尤其是充實縣、鄉兩級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立健全創新科技人才培養、使用、激勵機制,培養和引進高層次技術人才和科技骨幹。
(五)加強科普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圍繞地質災害防治以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地質環境保護是「美麗溫州」建設的重要載體,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將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常識、科學知識納入宣傳教育計劃。依託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利用世界地球日、防災減災日、全國土地日等時機開展多形式、多層次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和保護地質環境的意識,引導公眾自覺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工作。
要把宣傳教育的重點放在基層鄉(鎮)、農村、山區、學校、廠礦企業、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及隱患點和不穩定斜坡附近的群眾,面對面向群眾宣講識災、報災、避災、救災等基本知識,切實提高廣大幹部群眾防災自救和互救能力。
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與地質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2016-2020年).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