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深圳社會經濟的發展,居民對飲用水質量要求逐步提高,為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高品質自來水的需求,
2025年,深圳市將在全市範圍內公共場所和居民用戶實現自來水直飲。
為確保自來水直飲目標的實現,需進一步提高自來水水質,提高安全性和保障水平。為此,需制定與深圳城市發展目標相匹配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確保飲水安全。
深圳市《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DB4403/T 60—2020)正式發布,並於2020年5月1日起實施。
該標準對標世界衛生組織(WHO)、歐盟、美國、日本等先進飲用水水質標準,結合深圳市水質特點,提出了適應深圳市的供水水質指標和限值,並對水質管控提出要求,標準包含水質指標116項,其中常規指標52項,非常規指標64項。
對比國際、國家以及國內其他一線城市的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深圳無論在水質指標數量還是在指標限值方面,均嚴於或已對標以上標準。
深圳標準對比國際標準
深圳市《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與國際標準相比,116項指標有84項對標國際嚴格標準或嚴於國際標準;有26項未對標國際嚴格標準;有6項國際標準無此指標。
深圳標準對比國家標準
深圳市《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與國家現行標準相比,增加了10項指標,提升了52項指標(含消毒劑);附錄由原來的28項增加到45項;考核方法上提升了出廠水和管網水合格率要求,增加了嗅味物質和消毒副產物的檢測,重點關注龍頭水水質。
自來水從出廠、流經城市管網,再到流入千家萬戶,都必須確保每個環節的水質安全,疏而不漏,形成閉環。
新標準發布實施後將進一步提升深圳市自來水的水質感官性、口感更好增強水質健康安全性。
新標準還將進一步促進水質檢測技術的提升加快水質檢測實驗室的發展推進自來水廠深度處理建設與升級改造並為實行全城自來水直飲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原標題:全國最嚴!深圳市《生活飲用水水質標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