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飲用水的標準是什麼
生活飲用水是指人類飲用和日常生活用水,包括個人衛生用水,但不包括水生物用水以及特殊用途的水。制定《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是根據人們終生用水的安全來考慮的,它主要基於三個方面來保障飲用水的安全和衛生,即確保飲用水感官性狀良好;防止介水傳染病的暴發;防止急性和慢性中毒以及其他健康危害。
控制飲用水衛生與安全的指標包括四大類:
微生物學指標
理想的飲用水不應含有已知致病微生物,也不應有人畜排洩物汙染的指示菌。為了保障飲用水能達到要求,定期抽樣檢查水中糞便汙染的指示菌是很重要的。為此,我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中規定的指示菌是總大腸菌群,另外,還規定了游離餘氯的指標。我國自來水廠普遍採用加氯消毒的方法,當飲用水中游離餘氯達到一定濃度後,接觸一段時間就可以殺滅水中細菌和病毒。因此,飲用水中餘氯的測定是一項評價飲用水微生物學安全性的快速而重要的指標。
水的感官性狀和一般化學指標
飲用水的感官性狀是很重要的。感官性狀不良的水,會使人產生厭惡感和不安全感。我國的飲用水標準規定,飲用水的色度不應超過15度,也就是說,一般飲用者不應察覺水有顏色,而且也應無異常的氣味和味道,水呈透明狀,不渾濁,也無用肉眼可以看到的異物。如果發現飲用水出現渾濁,有顏色或異常味道,那就表示水被汙染,應立即通知自來水公司和衛生防疫站進行調查和處理。其他和飲用水感官性狀有關的化學指標包括總硬度、鐵、錳、銅、鋅、揮發酚類、陰離子合成洗滌劑、硫酸鹽、氯化物和溶解性總固體。這些指標都能影響水的外觀、色、臭和味,因此規定了最高允許限值。
(責任編輯:曾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