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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評估報告
內興益礦評[2009]第007號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地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海拉爾東路3號
郵編:010051
電話:0471-6512652/6529566
傳真:0471-6529800
http://www.xycpa.com
E-mail:xy6529800@126.com
目 錄
第一部分 摘要
第二部分 評估報告正文
1、評估機構 1
2、採礦權人及評估委託方 1
3、評估範圍及評估對象 2
4、評估目的 2
5、評估基準日 2
6、評估依據 3
7、評估原則 4
8、評估過程 4
9、自然地理與經濟概況 5
10、地質工作概況 5
11、礦區地質特徵 6
12、礦山開採方案 15
13、評估方法 15
14、主要技術經濟參數選取 16
15、評估結果 28
16、有關問題的說明 28
17、評估假設前提 29
18、附表附件 29
19、評估報告提交日期 29
20、評估責任人員 30
21、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籤字蓋章 30
第三部分 評估報告附表
第四部分 評估報告附件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
採礦權評估報告
摘 要
內興益礦評[2009]第007號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受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依據國家礦業權評估的有關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公認的礦業權評估方法,對其所屬的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進行了評估。現將礦業權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摘要如下:
一、評估對象: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
二、評估目的:因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擬對"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進行價值諮詢,需對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價值進行評估。本評估項目是為上述目的而為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平、合理的價值意見。
三、評估基準日:2009年2月28日。
四、評估方法:折現現金流量法。
五、評估主要參數:
① 技術參數
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 32號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中批准的礦井煤炭保有資源量合計3521萬噸。其中:
探明的經濟基礎儲量量(121b)1139萬噸;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1070萬噸;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1312萬噸。
綜上,評估基準日該礦保有資源儲量3521萬噸;評估基準日可採儲量為2283.71萬噸,生產規模120萬噸/年,儲量備用係數1.3,礦山理論服務年限14.64年。
② 經濟參數
固定資產投資21245.30萬元;總成本費用82.26元/噸原煤,經營成本65.08元/噸原煤;原煤不含稅銷售單價127元/噸;折現率為7.10%。
六、評估價值:經評估人員現場詢證和當地市場分析,按照採礦權評估的原則和程序,選取適當的評估方法和參數,經評定估算: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評估價值為24569.05萬元,大寫人民幣貳億肆仟伍佰陸拾玖萬零伍佰圓整。
七、報告提出日期:2009年3月13日。
評估結論有效期為一年,即自本報告評估基準之日起一年內有效。超過一年此評估結果無效,需重新進行評估。
以上內容摘自內興益礦評[2009]第007號"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評估報告",欲了解本評估項目的全面情況,應認真閱讀評估報告全文。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評估機構負責人:石文忠
中國·呼和浩特 礦業權評估師: 王喜君
礦業權評估師: 張立中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
採礦權評估報告
內興益礦評[2009]第007號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受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委託,根據國家礦業權評估的有關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按照公認的礦業權評估方法,對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以下簡稱"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進行了評估。本所評估人員和專家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委託評估的採礦權進行了實地踏勘、市場調查與詢證,對該採礦權在2009年2月28日所表現的市場價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現將礦業權評估情況及評估結果報告如下:
1、評估機構
機構名稱: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註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海東路3號
"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證書"編號:礦權評資[1999]020號
合夥企業營業執照註冊編號:1501002751768
2、採礦權人及評估委託方
採礦權人: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
評估委託方: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徐州市維維大道300號
法定代表人:楊啟典
註冊資本:76000萬元人民幣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資、上市)
經營範圍:許可經營項目:食品、飲料製造(按許可證上範圍經營)
一般經營項目:食品、飲料系列產品的研究、開發。
3、評估範圍及評估對象
評估對象: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
評估範圍:內蒙古自治區國土資源廳《採礦許可證》(證號1500000820664),批准的礦區範圍,共有6個拐點坐標圈定:
點號 X坐標 Y坐標
1. 4363500.00 36409120.00
2. 4363500.00 36411500.00
3. 4365000.00 36411500.00
4. 4365000.00 36408510.00
5. 4364220.00 36408510.00
6. 4364220.00 36409120.00
開採深度:由1250米至950米
礦區面積:4.0497平方千米
截止評估基準日,上述評估範圍內未設置其它礦業權,無礦業權權屬爭議。
4、評估目的
因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擬對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進行價值諮詢,需對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價值進行評估。本評估項目是為上述目的而為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平、合理的價值意見。
5、評估基準日
本項目評估基準日為2009年2月28日,在本評估報告中所採用的一切取費標準均為2009年2月28日的有效價格標準,以人民幣為計價貨幣。
以2009年2月28日為評估基準日,是考慮到該時點與評估目的實現日較接近。評估中所採用的價格為評估基準日的有效價格標準。
6、評估依據
6、1 1996年8月29日修正後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6、2國務院1998年第241號令發布的《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
6、3國務院1998年第242號令發布的《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
6、4國土資源部國土資[2000]309號文印發的《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辦法》;
6、5國土資源部國土資[1999]75號文印發的《探礦權採礦權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6、6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1999年《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7766-1999);
6、7《煤、泥炭地質勘查規範》DZ/T0215-2002;
6、8國土資源部公告2004年第14號《礦業權評估指南》(2006年修訂版);
6、9國土資源部公告2006年第18號關於實施《礦業權評估收益途徑評估方法修改方案》;
6、10《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及《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
6、11評估委託承諾書;
6、12《採礦許可證》(證號1500000820664);
6、1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證號320000400000526);
6、14 烏海市神海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2003年7月提交的《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
6、15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32號"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
6、16內國土資儲審字[2003]79號"《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
6、17內國土資字[2007]841號"關於對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煤炭採礦權價款確認的通知";
6、18內煤局字[2008]477號"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關於印發《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項目(120萬噸/年)竣工驗收意見書》的通知";
6、19內蒙古自治區煤礦設計研究院2008年4月提交的《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初步設計說明書》;
6、20評估人員收集的有關資料;
6、21委託單位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
7、評估原則
本次評估除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的工作原則外,根據採礦權的特殊性,還堅持了以下原則:
7、1 尊重地質規律和資源經濟規律的原則;
7、2 遵守地質規範的原則;
7、3 預測原則;
7、4 供求原則;
7、5 替代原則;
7、6 變動原則;
7、7 競爭原則;
7、8 收益遞增遞減原則;
7、9 最有效利用原則;
7、10 協調原則;
7、11 收益分配原則;
7、12 均衡原則。
8、評估過程
評估工作自2009年2月28日開始到2009年3月13日結束。
8、1 2009年2月28日,項目接洽,接受委託;
8、2 2009年3月1日,組成評估小組,籤訂評估合同,制定評估方案,確定評估方法,選擇合理適用的評估參數;
8、3 2009年3月2日~3月6日,評估人員現場踏勘、核實礦產資源及相關資產狀況,收集、整理有關評估所需資料;
8、4 2009年3月7日開始,評估人員按既定的評估方法進行具體的評定估算,撰寫採礦權評估報告書初稿,並與委託方交換意見;
8、5 2009年3月13日,經本事務所三級審核後,提交採礦權評估報告。
9、自然地理與經濟概況
9、1位置與交通
白雲烏素煤礦位於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I勘探區南部9~14勘探線間,行致區劃隸屬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海南區管轄。地理坐標為:
東經:106°56′15″~106°56′41″
北緯: 39°23′59″~ 39°24′48″
礦區內鐵路、公路網比較發達,包~蘭鐵路從礦區西北部通過,海勃灣車站距礦區36km,東~烏鐵路正在進行軌道鋪設階段,可望年內通車。109國道從礦區南部約8km通過,烏(海)~棋(盤井)公路從井田北部約3km通過,本礦擬建3km長砼公路與海南工業園區接通,礦區交通十分便利。
9、2自然地理與經濟地理
礦區內為比高不大的低中山丘陵區,無常年地表徑流,雨季地表水向南流入黃河。
區域屬半乾旱大陸性氣候,年均降水量162.4mm,年均蒸發量3481.1mm;年最高氣溫39.4℃,最低氣溫-28.8℃;平均風速3.1m/s,最大風速5.4m/s;凍結期達半年之久,凍土深度O.80~1.50m。
地震動峰值加速度(g)0.20,對照烈度8度。
烏海市海南區人口比較集中,以半農半牧為主,工業以煤炭及延伸產業為主,經濟相對較發達。
10、地質工作概況
礦區位子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精查區:該地區由於具有豐富的煉焦煤炭資源,歷年來,前人做了大量的工作,現分述如下:
1、1961年由117隊提交了《白雲烏素普查地質報告》完成鑽探工程量7451.87米,共43個鑽孔。1962年9月由內蒙煤管局覆審批准該報告(白雲烏素I區利用該期鑽孔11個)。
2、1966年初117隊返回該區,於1966年底提交了《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桌子山煤田精查勘探地質報告》。完成鑽探工程量22725.04m,採大樣11套,抽水8段,地形、地質及水文地質測量96.5km2,本報告由內蒙煤管局審查批准。(白雲烏素I區利用該期鑽孔32個)。
3、1967年至1971年,由117隊提交了《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滴瀝邦烏素精查報告》。該報告由原內蒙古自治區燃化局於1976年12月組織審查,未按精查報告通過,降為詳查,供礦區總體設計使用(白雲烏素I區利用該期鑽孔22個)。
4、1985年至1987年,由117隊提交了《內蒙古自治區烏海市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精查地質報告》。本區勘查面積35.8km2,施工鑽孔70個,工程量14825.85m,其中水文孔5個,工程量1030.78m。提交A+B+C+D資源儲量45336.2萬噸。內蒙古自治區礦產儲量委員會於1988年9月26日以"內蒙儲字(1988)52號"文批准該報告,認為可以做為煤礦建設的依據。
11、礦區地質特徵
11、1 地質概況
11、1、1區域地層及地質構造
①區域地層
本區地層屬華北地層大區(I)桌子山地層小區(I5)。本區煤系地層之基底為奧陶系中統(02)桌子山組,石灰巖層廣泛出露於區外東側,含煤地層為石炭系(C)及二疊系(P),上覆地層有中生代三疊系(T)及新生代的第四系(Q)。
②區域構造
桌子山煤田主要構造線方向都近於南北向。主要構造由東往西為:
、桌子山東麓大斷裂:位於桌子山背斜東側,為一壓扭性逆斷層,斷層面向西,傾角大於5O°。北部稱為千裡山逆斷層,南部扭性斷裂變為多個分枝,呈掃帚狀,如莫裡一苛素烏逆斷層、棋盤井逆斷層、阿爾巴斯逆斷層等。
b、桌子山背斜:以千裡山、桌子山為主體出露長達80km。背斜軸部出露太古界千裡山群,其兩翼有震旦、寒武、奧陶及石炭二疊各系組成。
由於桌子山東麓大斷裂的切割,東翼地層保存不甚完整,且形成一個東陡西緩的不對稱背斜。東翼傾角大於25°,西翼傾角則小於15°。
c、崗德爾~西來峰大斷裂:位於崗德爾山東坡,為兩條壓扭性斷裂。此斷裂北起千裡溝南,經鳳凰嶺山、崗德爾山,在崗德爾山南半部二者分開,崗德爾斷裂拐向西南,沿老石旦井田西側繼續伸延,長達65 km。西來峰斷裂偏向東南,長達75km,然後被第三紀地層所覆蓋。
d、崗德爾背斜:軸向近於南北。南半部呈現複式褶曲。東西兩例均有斷裂切割,致使背斜兩翼保存不完整。
白雲烏素I勘探區位於桌子山背斜南部傾沒端的西側。
11、1、2井田地層及地質構造
①井田地層
本井田出露地層由老至新有古生界奧陶系,石炭系、二疊系和新生界的第四系。下邊由老至新分別敘述:
、古生界
奧陶系中統馬家溝組(02):為石炭二疊系煤系地層之基底。按巖性特徵及動物化石,分下部巖段及上部巖段。
馬家溝組下部巖段(021):分布在本區東北側煤層露頭外的山上,為蘭灰色厚層狀石灰巖,緻密質純,含有直角石等頭足類化石,厚約200m以上。
上部巖段(022):分布在本區西側西來峰逆斷層以西。原細分為蘇勒太及拉什仲層,蘇勒太在中南部,為深灰色薄層石灰巖。拉什仲層在中部,為黃灰綠色薄層狀砂泥巖、鈣質泥巖及薄層灰巖,此段僅在西來峰斷層西側有沉積。全層厚>4OOm。
b、石炭系(C)
石炭系(C)為本區主要含煤地層之一,出露東北部及西側中間部分。按巖性、植物化石及含煤情況分為上統的本溪組和太原組。
上統本溪組(C2b):本組巖性以灰白色緻密堅硬的石英砂巖及薄層灰黑 色泥巖組成,夾薄煤1-2層(19),一般不可採,底部與奧陶系平行不整合的接觸面上,有雞窩狀山西式鐵礦,局部含鐵較富,出露處已有鄉鎮企業在小規模開採。總觀本統,雖以砂巖為主,但粒度有由下而上變細之趨勢。層厚變化較大,是由當時沉積古地形所造成。全層6.61m~34.63m,平均23.04m。
上統太原組(C2t):為本區主要含煤地層,組成巖性為砂泥巖,煤層及中、細砂巖。根據巖性及煤層發育情況,分為兩個巖段,下段含煤豐富,含煤五層稱為丙煤組。本段巖石粒度較細,含翅羊齒、鱗木等植物化石。上段含煤較少,煤層也薄,細、中砂巖也逐漸增多。在其中下部及其底部,在本區的中北部分,局部夾鈣質泥巖及泥灰巖,其中含有網格長身貝等動物化石。本組厚度由56.57m~87.04m,平均67.46m。
c、二疊系(P)
二疊系(P)亦是含煤地層之一。根據巖性特徵、顏色等將其分為上下兩統。
下統(P2s):根據巖性特徵及含煤情況,本統又分為山西組及下石盒子組。
山西組(Pls):為主要含煤層段,富煤層段在本組下部,含煤穩定,中至上部含煤漸次變差。中上部多以中、粗砂巖夾砂質泥巖組成,在砂質泥巖中多有不可採的薄煤層賦存,並含有科達葉和楔羊齒植物化石。根據富煤情況及其巖性情徵,將此組又分為四個巖段。
下石盒子組(Plx):為灰白色巨厚層狀中、粗砂巖夾少量灰綠色砂質泥巖組成。根據巖性將此組分為三個巖段。本組不含煤,廣泛出露於本井田中部及南部。
本統厚度較為穩定,總厚在220m左右。
上統(P2s):為一套紫紅、灰紫、灰綠等雜色砂泥巖、砂質粘土巖及中、粗砂巖組成。本統賦存於本區北部的深部,由於本統巖層膠結鬆軟,易風化剝蝕,只在中部分水嶺的山上,有零星殘存。本統分石千峰組及上石盒子組,均為乾旱的湖泊相及少量的河漫相沉積,金統厚>510m。本系整合接觸於太原組之上。
d、新生界
第四系(Q):本井田北部、白雲烏素溝、黑龍龜溝及其它區內小的衝溝內多被此層覆蓋。北部窪地上多為黃土、亞砂土及風積砂。階地之上為半膠結及鬆散礫石。河床內多為衝積礫石或砂土。
井田地層的對比是根據巖性、巖相、厚度、古生物、物性及巖礦等進行的。本區的本溪組、太原組、山西組,無論從巖性、巖相、厚度或古生物上看,均和華北標準地層相同或相接近。
②井田地質構造
白雲烏素井田為一單斜構造,和煤田總的構造輪廓基本一致,總體走向近東西,傾向南,具微波狀起伏;地層傾角一般6~1 0°。構造的複雜程度定為二類。主要構造如下:
、斷層
據地質報告資料及生產實踐所見,該井田內以正斷層為主,大都分布在礦井南北邊界,所以對礦井開採影響較小。
F14斷層:正斷層,位於井田南部邊界,走向近於東西,傾向北,傾角為77~85°,斷距70m左右,長5000m,不影響礦井開採。
F26斷層:正斷層,位於井田北部邊界,走向近東西,傾向北,傾角77-83°,斷距3-9m,長3000m左右,自東向西延伸到井田內約2300m,因位於井田邊界不影響礦井開採。
F28斷層:正斷層,走向北西70°,傾向北東,傾角6 9°,斷距4m,長1O00m,延伸到井田內900m。位於井田西北角,對礦井開採影響較小。
F38斷層:正斷層,走向南西80°。,傾向北,傾角74°,斷距2m,長380m,延伸到井田內300m。該斷層在礦井東北角,對採掘影響較小。
F40斷層:正斷層,走向南西80°,傾向北,傾角73°,斷距3m,長1000m,延伸到井田內120m。該斷層在井田的北邊界上,對採掘無影響。
F42斷層:正斷層,走向東西,傾向南,傾角64°,斷距3m,長55Om,延伸到井田內350m。該斷層在井田的西北角(8525孔南),對礦井開採無影響。
F43斷層:正斷層,走向南西80°,傾向南,傾角87°,斷距2m,長7OOm,延伸到井田內680m。該斷層在井田的西南部邊界。對礦井開採影響較小。
掘進過程中揭露的所有小斷層多數為正斷層,東翼8102迴風巷掘進過程中揭露一條落差為3.0m的逆斷層,對煤層的破壞較嚴重。各斷層走向基本在北西45~85°之間,斷距一般在2m以內,但F7、F10、 F19、達3~9 m。逆斷層走向基本為南北向,其破壞性較強。
b、褶曲
井田內褶皺構造較發育,由西向東排列的褶曲有:S7、A6、S20、A20、S5(A:代表背斜,S:代表向斜)。其中A6、S5基本控制了礦井的構造形態,決定了礦井的開拓方式,礦井的主副斜井就布置在A6背斜軸部。
S7向斜位於本井田西部,南北縱貫金區,軸向NW~SE,長約5000m,地表出露完整,東翼5°,西翼7°。
6背斜位於本井田中部,軸向近南北,縱貫全區,長約5050m,地表出露完整,東翼10°,西翼6°。
S20向斜:位於本井田中部北側,長ll00m,軸向NW~SE,兩翼傾角均為16°。
20背斜:位於本井田中部北側,長950m,軸向NW~SE,東翼7°,西翼為6°。
S5向斜:位於本井田中部,南北縱貫全區,軸向NW~SE,長約4400m,地表出露完整,東翼9°,西翼5°。
11、2含煤性、煤層
11、2、1含煤性:本區含煤巖係為石炭二疊系。共含煤17層,自上而下編號為2~1 8。按各煤層在地層中所佔的空間位置及其組合,將其分為三個煤組,即甲、乙、丙煤組(亦稱上、中、下煤組)。甲、乙煤組在二疊系山西組的中部及底部,丙煤組在石炭系太原組的下部。甲煤組含煤三層,為2、3、4煤層,為薄煤層或煤線,僅形成個別可採點。乙煤組合煤四層,即7、8、9、1 O煤層,其中7煤層為薄煤及煤線,且局部存在。8、9兩煤層較為發育,為全區主要可採煤層。10為薄煤層,除個別點尖滅外,全區均有沉積。丙煤組包括14、15、16、17、18五層煤。14、15為薄煤層或煤線,只有個別可採點。16煤層全區發育,為主要可採煤層。17煤層屬於中、薄煤層,全區發育。18煤層為薄煤,僅局部有沉積。
本區煤系地層平均厚169.87m,煤層總厚16.7Om,含煤係數9.8%,可採煤層總厚13.00m,可採含煤係數7.7%。
11、2、2井田內主要可採煤層:井田內共含煤15層,即2、3、5、8-1、8-2、9-2、9-3、10、12、13、14、15、16-1、16-2、17煤層。2、3、13、14煤層為不可採煤層,5、1O、12、15、17煤層為零星局部可採煤層(呈線狀、獨立小塊狀),8-1、8-2、16-1、16-2煤層為本井田的可採煤層,各主要煤層分述如下:
8-1煤:位於P1s下部第一巖段的中部,頂板為砂質泥巖及細、粉砂巖。煤層結構較複雜,夾矸2~5層、一般2~3層,平均厚0.53m,夾矸多為泥巖、炭泥巖。煤層自然厚度0.8~3.20 m,平均2.12m。利用厚度O.30~2.16m,平均1.57m,為大部可採的較穩定煤層。
9-2煤:位於P1s下部第一巖段的中部,上距8-1煤2.98~8.70m,平均為5.40m,頂、底板巖性粘土巖、炭泥巖及泥巖。煤層結構較複雜。夾矸1~3層、一般2層,平均厚0.35m,夾矸多為泥巖、炭泥巖;煤層自然厚度0.64~2.22 m,平均1.15m,利用厚度0.43~1.33m,平均為0.80 m,為局部可採的不穩定煤層。
16-1煤:位於C2t,第一巖段的中上部,上距9-2煤40.78~65.98m,平均為58.15m。頂、底板巖性多為泥巖、細砂巖、炭泥巖。煤層結構簡單;夾矸0~6層、一般0~1層平均厚0.34 m,夾矸多為泥巖、炭泥巖;煤層自然厚度為0.88~3.52m,平均厚度1.90m,利用厚度0.88~3.52m,平均為1.64m,為全井田可採的較穩定煤層。
16-2煤:位於16-1煤的下部,上距16-1煤O.17~1.61 m,平均0.38m。底板巖性為細砂巖、粉砂巖、砂質泥巖。煤層結構較複雜,夾矸2~5層,一般2~3層平均厚0.39m。煤層自然厚度2.45~4.44m,平均3.59 m,利用厚度為2.35~3.53m,平均3.18m,該煤層為井田可採的穩定煤層。
據地質報告資料及生產揭露情況看,16-1、16-2煤層層間距較小,最小處僅0.17m(8553鑽孔),最大2.46m,平均只有O.67m,且巖性以炭質泥巖為主。
11、3 煤質
11、3、1煤的物理性質
白雲烏素煤礦煤呈黑色~褐色,光澤為瀝青~玻璃光澤,煤巖類型為暗~半亮煤,斷口為階梯狀~參差狀,礦物雜質為粘土質及少量FeS2。煤層節理一般較發育,煤的堅固性係數(f)一般為1.O~1.5,視密度8-1為1.5 t/m3,9-2為1.43t/m3,16-1為1.44t/m3,16-2為1.53t/m3。
11、3、2煤巖特徵
依據GB/T18O23-2OOO國家宏觀煤巖類型分類標準劃分,白雲烏素煤礦煤的煤巖組分以半亮煤(SBC)為主,半暗煤(SDC)次之,絲炭含量較高分布於層面,局部含鏡煤細條帶。
11、3、3化學性質
8-1煤層:
原煤:水份0.45~1.22%,平均0.80%;灰分22.45~35.66%,平均29.54%;揮發分31.O8~34.46%,平均33.41%;硫分0.38~O.71%,平均0.54%;發熱量2O.97~27.15MJ/kg,平均25.14 MJ/kg。
浮煤:水分0.59~1.24%,平均0.90%;灰分9.09~10.89%,平均10.34%;揮發分31.13~32.46%,平均31.68%;硫分0.50~0.59%,平均O.52%;膠質層厚度16~2lmm,平均18.50mm。
9-2煤層:
原煤:水分O.42~1.39%,平均O.86%;灰分21.89~34.85%,平均28.44%;揮發分27.14~35.16%,平均31.58%;硫分0.56~0.66%,平均O.61%;發熱量2O.OO~26.85MJ/kg,平均23.41MJ/kg。
浮煤:水分0.47~1.34%,平均0.78%;灰分8.82~13.43%,平均10.67%;揮發分29.16~32.26%,平均31.OO%;硫分0.62~0.77%,平均O.69%。膠質厚度14~23mm,平均20.OOmm。
16-1煤層:
原煤:水分0.36~0.84%,平均O.49%;灰分23.8O~36.43%,平均29.49%;揮發分27.65~34.23%,平均31.15%;硫分1.61~3.59%,平均2.44%;發熱量19.77~27.28MJ/kg,平均24.34MJ/kg。
浮煤:水分0.48~0.80%,平均O.58%;灰分9.05~13.16%,平均11.O8%;揮發分27.41~31.67%,平均29.3l%;硫分1.29~2.92%,平均2.O9%;發熱量31.84~32.01 MJ/kg,平均31.93 MJ/kg;膠質厚度26~40mm,平均31.88mm。
16-2煤層:
原煤:水分O.33~2.31%,平均O.72%;灰分21.55~32.77%,平均24.74%;揮發分26.78~31.72%,平均29.43%;硫分0.45~5.02%,平均2.41%。發熱量20.44~25.41MJ/kg,平均23.73MJ/kg。
浮煤:水分O.34~0.82%,平均O.59%;灰分9.14~13.86%,平均11.03%。揮發分26.39~3O.85%,平均28.45%。硫分1.O7~1.95%,平均1.51%;膠質厚度20~31mm,平均33.89mm。
11、3、4工藝性能
井田內各主要可採煤層發熱量如下:
8-1煤層原煤發熱量為25.14MJ/kg,屬中高熱值煤;
9-2煤層原煤發熱量為23.41MJ/kg,屬中高熱值煤;
16-1煤層原煤發熱量為24.34MJ/kg,屬中高熱值煤;
16-2煤層原煤發熱量為23.73MJ/kg,屬中高熱值煤。
11、3、5煤類
據鑽孔煤芯煤樣化驗測試成果依據中國煤炭分類國家標準(GB5751-86)確定8-1煤層為1/3焦煤(1/3JM35)、9-2煤層為1/3焦煤(1/3JM35)、16-1煤層為肥煤(FM36)、16-2煤層為焦煤(JM35)。井田內可採煤層均為煉焦及配焦用煤。
11、3、6煤的工業用途
①動力用煤;②洗精煤;③煉焦用煤。
本井田內各主要可採煤層,無論以煤的理物性質和煤巖特徵、煤的化學性質和工藝性能,均屬可供煉焦用煤的煤種。
本井田丙煤組之原煤硫份含量較高,經過洗選可降低到中至低硫煤,再和乙煤組之煤合理搭配使用,硫份可以降低到1%以下,完全適於冶金用煤要求。
11、4開採技術條件
11、4、1水文地質
本區為低山丘陵高原地貌,東西兩側稍高,中間略低,無溝谷,地表無徑流。氣候乾燥,降水多集中在7、8、9三個月內,形成集中補給,集中排洩。雖然大氣降水為本地區地下水的主要補給來源,由於地形有一定的坡度,有利於地表水的排洩,因此,該區的大氣降水多數順低洼地帶流出井田外,只有很小一部分滲入地下。
本井田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為第二類第一型,即孔隙~裂隙充水礦床,水文地質條件屬簡單類型。
11、4、2工程地質條件
8煤層:偽頂砂質泥巖、灰黑色、具水平層理,平均厚度0.30m,直接頂沙質泥、西翼8101工作面為細沙巖、厚層狀,灰黑色,具水平層理,厚度約2.0m。東翼8102掘進工作面揭露為砂質泥巖、灰黑色、具水平層理。厚度約1.6m,老頂為灰白色細砂巖,從已冒落區觀察厚度在5m左右,底板為粘土巖、含砂質、厚度平均0.55m。
16煤層頂板為砂質泥巖、黑灰色,具水平層理、平均厚度0.90m,老頂為細砂巖,平均厚度2.2m,底板為細砂巖,堅硬緻密,平均厚度6.4m。
細砂巖的自然抗壓強度672~1170kg/cm2。
砂質泥巖的自然抗壓強度139~940kg/cm2。
8煤層由北向南、由西向東逐變厚,厚度在2.4~2.8m,平均厚度2.6m,中間夾兩層矸石,中上部矸石厚度0.05~O.10m,中下部矸石厚度0.10-0.15 m。
從現已揭露煤層觀察,16-1與16-2兩層煤合併為一層,中間夾兩層矸石,中上部矸石厚0.15~0.20m,中間矸石0.2~O.3m(該層矸石厚度不穩定),煤層平均厚度5.5m~6.0m。
開採過程中所揭露的小斷層共計19條,只一條逆斷層,其餘小斷層均為正斷層,斷層落差在0.5~5.0m之間,逆斷層破壞性比正斷層的破壞性強,過斷層時頂板管理極為困難。
11、4、3環境地質條件
(1)瓦斯
根據內蒙古爭山安全與職業危害檢測檢驗中心2007年8月對白雲烏素煤礦礦井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湧出量的鑑定報告:礦井8煤瓦斯絕對湧出量1.26m3/min,相對瓦斯湧出量1.81 m3/t,礦井8煤二氧化碳絕對湧出量1.89m3/min, 二氧化碳相對湧出量2.72m3/t。
(2)煤塵
8煤簡選樣煤塵爆炸鑑定結果:火焰長度15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量為7O%,其結論為有爆炸性。16煤簡選樣煤塵爆炸鑑定結果:火焰長度20mm,抑制煤塵爆炸最低巖粉量為75%,其結論為有爆炸性。所以本區煤層有煤塵爆炸危險性。
(3)煤的自燃
根據包頭安科安全服務有限公司2005年10月22日提供的《煤塵爆炸性、煤自燃傾向性》檢驗報告:白雲烏素煤礦8煤自燃傾向等級屬於Ⅱ級(自燃),煤吸氧量為0.59cm3/g;16煤層自燃傾向等級屬於Ⅱ級(自燃),煤吸氧量為0.54cm3/g。
(4)地溫
綜合簡易測溫成果分析,由於煤層埋藏較淺,地溫隨深度增加幅度較小,地溫梯度為1℃/100m左右,本區屬地溫正常區,無高溫異常。
12、礦山開採方案
根據《改擴建初步設計》,礦井採用斜-立井混合開拓,結合煤層賦存特點,礦井分別在8煤層和16煤層設兩個水平,每個水平各劃分為兩個盤區,各盤區內煤層開採順序為上下兩層煤聯合開採。大巷主要運輸為皮帶。現採煤方法8煤層採用綜合機械化開採,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16煤層採用放頂煤綜合機械化開採,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
13、評估方法
白雲烏素煤礦為生產礦井,其《改擴建初步設計》中開採經濟技術指標齊全,評估所需參數具備,根據《礦業權評估指南》、《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及《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的規定,本項目評估採用折現現金流量法。
計算公式為:
式中:P-礦業權評估價值;
-年現金流入量;
-年現金流出量;
( - )t -年淨現金流量;
i-折現率;
t-年序號(t =1,2,…n);
-評估計算年限。
14、主要技術經濟參數選取
本項目評估所需主要技術參數的選取,主要參考烏海市神海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2003年7月提交的《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32號"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內國土資儲審字[2003]79號"《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內蒙古自治區煤礦設計研究院2008年4月提交的《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初步設計說明書》(以下簡稱《改擴建初步設計》)以及評估人員掌握的資料確定。
14、1 可採儲量確定
☆ 由於內蒙古自治區煤礦設計研究院2008年4月提交的《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初步設計說明書》中資源儲量與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32號"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中已備案的資源儲量不一致,經調查,《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初步設計說明書》中採用的資源儲量是2007年重新勘探後資源儲量,但沒有找到勘探部門的出具的勘探報告。據此,本次評估資源儲量仍依據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32號"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儲量取值。
14、 1、1 地質報告提交的資源儲量
《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儲量核實報告》中提交資源儲量:3521萬噸,其中,121b(探明的經濟基礎儲量)1139萬噸,122b(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070萬噸,333(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1312萬噸。
詳見下表:
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
單位:(萬噸)
級別
煤層 121b 122b (333) 小計 煤層平均厚度
8-1 0 217 302 519 1.74米
9-2 247 188 185 620 2.04米
16-1 303 216 377 896 2.84米
16-2 589 449 448 1486 3.46米
合 計 1139 1070 1312 3521 10.08米
14、 1、2 認定的資源儲量
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32號"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評審認定儲量:3521萬噸。
其中121b(探明的經濟基礎儲量)1139萬噸,122b(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070萬噸,333(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1312萬噸。
14、1、3評估利用資源儲量
依據《礦業權評估指南》,探明的或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1b)、(122b)全部參與評估計算(不做可信度係數調整),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可參考 (預)可行性研究、礦山設計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取值。(預)可行性研究、礦山設計或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未予設計利用,但資源儲量在礦業權有效期(或評估年限)開發範圍內的,可信度係數在0.5~0.8範圍中取值,具體取值應按礦床(總體)地質工作程度、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與其周邊探明的或控制的資源儲量關係、礦種及礦床勘探類型等確定。礦床地質工作程度高的,或(333)資源量的周邊有高級資源儲量的,或礦床勘探類型簡單的,可信度係數取高值;反之,取低值。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初步設計》中(333)資源量可性度係數取值0.9。依據礦業權評估指南,本次評估確定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按可信度係數0.9進行調整後,作為本項目的評估利用資源儲量。
評估利用資源儲量=∑資源量×該級別資源量的可信度係數
=1139+1070+1312×0.9
=3389.8(萬噸)
14、1、4評估利用可採儲量
評估利用可採儲量=評估利用資源儲量-設計損失量-開採損失量-動用儲量
設計損失量:本次評估設計損失量取值依據《改擴建初步設計》中設計損失量佔總資源量的比例分攤後取值。
《改擴建初步設計》中各煤層設計損失見下表:
各煤層設計損失量表
單位:萬噸
煤層編號 資源儲量合計 永久煤柱損失資源儲量 設計可回收煤柱佔用資源量
8-1 1013 59 22
9-2 191 0 0
16-1 929 108 29
16-2 1761 175 35
由於沒有劃分各級別資源儲量中的設計損失量,本次評估設計損失量估算如下:
8-1煤層永久煤柱損失資源量:59÷1013×519=30.23萬噸
9-2煤層永久煤柱損失資源量:0萬噸
16-1煤層永久煤柱損失資源量:108÷929×896=104.16萬噸
16-2煤層永久煤柱損失資源量:175÷1761×1486=147.67萬噸
永久煤柱損失資源量合計:282.06萬噸。
依據《礦業權評估指南》,對設計確定的後期可回收煤柱回採率取值30%-50%,依據該礦山實際情況,本次評估確定後期可回收煤柱回採率為40%,損失60%。計算如下:
8-1煤層可回收煤柱損失資源量:22÷1013×519×60%=6.76萬噸
9-2煤層可回收煤柱損失資源量:0萬噸
16-1煤層可回收煤柱損失資源量:29÷929×896×60%=16.78萬噸
16-2煤層可回收煤柱損失資源量:35÷1761×1486×60%=17.72萬噸
可回收煤柱損失資源量合計:41.27萬噸。
設計損失量合計323.33萬噸。
開採損失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GB50215-94《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範》,礦井開採回採率一般為:
薄煤層: 0.8-1.3米 , 回採率為85%。
中厚煤層:1.31-3.5米 ,回採率為80%。
厚煤層: >3.5米 , 回採率為75%。
白雲烏素煤礦煤炭資源儲量調整計算見下表:
單位(萬噸)
煤層 評估利用資源儲量 設計損失 煤層厚度 回採率(%) 開採損失量
121b 122b 333×0.9 合計
8-1 0 217 271.8 488.8 36.99 1.74 0.8 90.36
9-2 247 188 166.5 601.5 0 2.04 0.8 120.30
16-1 303 216 339.3 858.3 120.95 2.84 0.8 147.47
16-2 589 449 403.2 1441.2 165.39 3.46 0.8 255.16
合計 1139 1070 1180.8 3389.8 323.33 10.08 613.29
開採損失量 = ∑[(評估利用資源儲量-設計損失)×(1-各煤層回採率)]
=613.29萬噸
動用儲量:依據企業提供的資料,白雲烏素煤礦儲量核實報告基準日至評估基準日共採出135.58萬噸,在此期間礦山動用儲量為135.58÷0.8=169.47萬噸。
白雲烏素煤礦評估利用可採儲量估算如下:
評估利用可採儲量= 評估利用儲量-設計損失量-開採損失量-動用儲量
= 3389.8-323.33-613.29-169.47
= 2283.71(萬噸)
截至2009年2月28日,白雲烏素煤礦評估利用可採儲量為2283.71萬噸。
14、2 生產規模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為一技改煤礦,該礦於2008年12月完成並通過了30萬噸到120萬噸的技改,採礦許可證設定的生產規模為120萬噸/年。據此,本次評估確定白雲烏素煤礦生產規模為120萬噸/年。
14、3 評估基準日後的服務年限
根據礦山可採儲量和年生產能力確定礦山服務年限計算如下:
T= Q /(k×A)
其中:T -- 礦山服務年限
Q -- 可採儲量
-- 礦山生產能力
K -- 儲量備用係數:本礦井田地質條件比較簡單,屬中等構造類型,井田勘探程度高,故儲量備用係數取1.3。
礦山服務年限 =2283.71÷(120×1.3)
=14.64年
本次評估確定白雲烏素煤礦的評估計算年限為14.64年,2023年10月底閉坑。
14、4 產品方案
產品方案:銷售原煤。
14、5 財務指標
評估利用的數據主要依據《改擴建初步設計》中投資、收入、成本費用、國家規定的稅費以及礦業權評估的有關規定,結合評估人員收集的資料,經分析、對比,以較為合理的數據參與評估計算。詳細測算過程如下。
14、5、1 銷售收入
本次評估收集了一部分該礦山2007年至2008年煤炭銷售發票,銷售發票煤炭不含稅價格為85元/噸-210元/噸,平均售價145元/噸左右,經過評估人員對當地市場了解,目前煤炭市場較蕭條,在評估基準日以後的一段時間內煤炭價格將會保持穩定的情況,綜合考慮後確定煤炭不含稅銷售價格127元/噸。
計算正常年銷售收入為:
銷售收入= 年產量×原煤銷售價格
=120×127
=15240.00(萬元)
14、5、2 固定資產投資
白雲烏素煤礦為生產礦井,依據《改擴建初步設計》,前期投入建設資金5501萬元,其中:井巷工程1380萬元,土建工程371萬元,設備購置及安裝工程2800萬元,其他工程950萬元。改擴建後達到設計年生產能力120萬噸時,建設項目淨增總投資14779.81萬元,其中:井巷工程285.41萬元;土建工程1392.72萬元;設備購置8645.88萬元;安裝工程1705.89萬元;其它費用1783.01萬元;預備費966.90萬元。
按照礦業權評估有關規定,固定資產投資不含預備費,建設期利息重新計算後計入財務費用。本評估項目將其它費用按比例分攤入井巷、房屋建築物、設備及安裝三項投資中。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固定資產投資19313.91萬元,其中井巷工程投資1995.78萬元,土建工程投資2047.59萬元,機器設備投資15270.54萬元,噸煤投資160.95萬元。評估人員考慮到目前相同規模礦山噸煤投資在180元-200元,為更準確的反映採礦權價值,本次評估固定資產投資額在總投資基礎上增加10%計算,即固定資產投資總額21245.30萬元, 其中井巷工程投資2195.36萬元,土建工程投資2252.34萬元,機器設備投資16797.60萬元,噸煤投資177.04萬元。(詳見附表七:固定資產投資估算表)原有固定資產在評估基準日一次性投入,新增固定資產於生產期第一年一次性投入。
14、5、3 回收固定資產殘餘值
為了使固定資產投資在服務年限內能夠充分合理使用,因此,本次評估建築工程折舊年限為20年,設備折舊年限為14.64年。房屋建築物計算餘值,即以評估計算期末固定資產淨值作為回收的固定資產餘值;機器設備在折舊期末計算固定資產殘餘值,殘值率為5%。
2023年回收房屋建築物餘值為:686.16萬元,回收機器設備餘值為:839.88萬元。根據《礦業權評估指南》不考慮固定資產清理費用。
合計回收固定資產殘餘值為1526.04萬元。
14、5、4 無形資產投資
本次評估依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及《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無形資產投資為土地使用權投資。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取得時間2006年9月,取得價為342661.35元,使用年限為30年,本次評估無形資產投資按照土地使用權淨值計算,於評估基準日一次性投入。
土地使用權淨值=土地使用權取得價-土地使用權已攤銷值
=342661.35-342661.35÷360×30
=342661.35-28555.11
=31.410624萬元
14、5、5 流動資金
採用擴大指標法估算流動資金。根據《礦業權評估指南》(2006年修訂版)煤礦礦山流動資金佔固定資產投資的15%-20%,該礦山固定資產投資為21245.30萬元。該礦山生產規模屬於大型,礦山固定資產資金率取18%,流動資金計算如下:
流動資金=固定資產投資×固定資產資金率
=21245.30×18%
=3824.15(萬元)
2008年12月礦山投入生產,流動資金於生產期第一年一次性投入。評估期末回收全部流動資金。
14、5、6更新改造資金
依據《礦業權評估指南》(2006年修訂版),房屋建築物和設備採用不變價原則考慮其更新資金投入,即設備、房屋建築物在其計提完折舊後的下一時點(下一年或下一月)投入等額初始投資(基建期初始投資)。本次評估機械設備折舊期等於評估期,不需投入更新改造資金。
採礦系統資產(坑採的井巷工程或露採的剝離工程)更新資金不以固定資產投資方式考慮,而以更新性質的維簡費方式直接列入經營成本。
14、5、7成本費用
評估人員認為《改擴建初步設計》中的成本費用能夠反映當前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本項目成本費用以《改擴建初步設計》為基礎,根據評估有關規定測算確定。
總成本費用由材料費、動力費、工資及福利費、折舊費、維修費、井巷工程基金、安全費用、修理費、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它支出、攤銷費、利息支出等構成。經營成本採用總成本費用扣除折舊、折舊性質的維簡費、井巷工程費、攤銷費和利息支出確定。
材料費: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材料費單位成本為12.65元/噸(含稅),改擴建初步設計中礦山產品銷售價格為含稅價格,依據《礦業權評估指南》(2006年修訂版),礦山產品銷售價格為含增值稅時,其設計的成本指標中的材料費也含有增值稅,評估時應按不含增值稅計算,同時考慮了《改擴建初步設計》提交時間距評估基準日物價指數變動情況,本次評估確定材料費為10.77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材料費1292.40萬元。
動力費: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動力費單位成本為12.84元/噸(含稅),改擴建初步設計中礦山產品銷售價格為含稅價格,依據《礦業權評估指南》(2006年修訂版),礦山產品銷售價格為含增值稅時,其設計的成本指標中的動力費也含有增值稅,評估時應按不含增值稅計算,同時考慮了《改擴建初步設計》提交時間距評估基準日物價指數變動情況,本次評估確定動力費為10.91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動力費1309.20萬元。
工資及福利費: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工資及福利費按照人均2.5萬元/年計算,單位成本為17.05元/噸,評估人員認為工資及福利能夠反映當前生產力水平下礦山的實際情況,本次評估據此確定工資及福利費單位成本為17.05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工資及福利費2046.00萬元。
折舊費:
固定資產折舊根據固定資產類別和有關部門的規定以及《礦業權評估指南》,採用直線法重新計算,折舊費計算參見附表六。
依據《收益途徑採礦權採礦權評估方法修改方案說明》(2006)坑採的井巷工程或露採的剝離工程固定資產不再按其服務年限提取折舊,而是按財政部門規定的以原礦產量計提維簡費、安全費用和井巷工程基金,直接列入總成本費用(相應地折舊只反映房屋建築物和設備的折舊)。
為了使固定資產投資在服務年限內能夠充分合理使用,本次評估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為20年,殘值率為5%計,正常生產年份折舊費為106.99萬元。
設備平均折舊年限14.64年、殘值率為5%計,正常生產年份折舊費為1090.07萬元。
經測算,正常生產年份折舊費用合計為1197.06萬元,單位折舊費用為9.98元/噸。
維簡費、井巷工程基金
根據《關於規範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干規定》中內蒙古地區噸煤維簡費9.50元,折舊性質的單位成本維簡費3.50元/噸,更新性質的維簡費3.50元/噸,剩餘2.50元/噸計入井巷工程基金中,本次評估按評估要求:
正常生產年份維簡費=原煤產量×單位維簡費
=120萬噸×7.00元/噸
=840.00萬元
正常生產年份井巷工程基金=原煤產量×單位井巷工程基金
=120萬噸×2.50元/噸
=300.00萬元
安全費用: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安全費用單位成本為6.00元/噸,本次評估依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大中型煤礦,低瓦斯高湧水量礦井,安全費用不得低於8.00元/噸,據此確定安全費用單位成本為8.00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安全費用960.00萬元。
修理費: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修理費按形成固定資產原值的2.5%提取,單位成本為3.85元/噸,據此確定修理費單位成本為3.85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修理費462.00萬元。
管理費用: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管理費用單位成本為1.00元/噸,本次評估據此確定管理費用單位成本為1.00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管理費用120.00萬元。
銷售費用: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銷售費用單位成本為1.00元/噸,本次評估據此確定銷售費用單位成本為1.00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銷售費用120.00萬元。
其他支出: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其他支出包括勞動保險費、工會經費、地面塌陷補償費及50%的維簡費,單位成本為12.50元/噸,本次評估確定其他支出12.50元/噸。由於50%的維簡費已經包括在了維簡費中,本次評估應剔除此項費用後參加計算,即12.50-3.50=9.00元/噸,則正常生產年份其他支出1080.00萬元。
攤銷費:
《改擴建初步設計》原煤生產成本構成中,攤銷費為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攤銷,單位成本為1.59元/噸。本次評估無形資產為土地使用權,根據《礦業權評估準則》及《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確定依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當土地使用權剩餘使用年限大於評估計算的服務年限時,以評估計算的服務年限作為土地使用權攤銷年限。
土地使用權攤銷=314106.24÷14.64÷1200000
=0.02元/噸
據此,本次評估確定攤銷費為0.02元/噸。
利息支出:
為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正常年流動資金利息支出根據銷售收入測算的流動資金,按70%貸款,期限為一年,現行銀行一年期貸款年利率為5.31%。據此計算,正常年財務費用:
正常年財務費用=流動資金×70%×一年期貸款利率
=3824.15×70%×5.31%
=142.14(萬元)
評估採用的財務費用單位成本為1.18元/噸。
總成本費用及經營成本
綜上所述,該礦正常年總成本費用為:
總成本費用=材料費+動力費+工資及福利費+折舊費+維簡費+井巷工程基金+安全費用+修理費+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其它支出+攤銷費+利息支出
=9871.20萬元
單位總成本82.26元/噸。
年經營成本=總成本費用-折舊費-折舊性質的維簡費-井巷工程基金-攤銷費-利息支出
=7809.60萬元
單位經營成本65.08元/噸。
每年總成本費用及經營成本估算見附表四。
14、6 銷售稅金及附加
礦山主營業務交納的稅金主要有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所得稅。銷售稅金及附加測算如下。
14、6、1 增值稅
依據財政部2008年12月頒發的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170號《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及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8]171號《關於金屬礦、非金屬礦採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製(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以下簡稱固定資產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以下簡稱增值稅扣稅憑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金屬礦採選產品、非金屬礦採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由13%恢復到17%。
增值稅計算公式為:
增值稅銷項稅額=不含稅銷售收入×增值稅銷項稅率
增值稅進項稅額=(外購材料+燃料動力費)×增值稅進項稅率
據此計算:
增值稅銷項稅額=15240.00×17﹪
=2590.80(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1292.40+1309.20)×17﹪
=442.27(萬元)
正常年份應納增值稅額=2590.80-442.27
=2148.53(萬元)
14、6、2 城市維護建設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納稅人所在地在市區的,稅率為7%;城市維護建設稅按應交增值稅的7%計算。
正常年份城市維護建設稅=年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率
=2148.53×7%
=150.40(萬元)
14、6、3 教育費附加
教育費附加按應交增值稅的3﹪計算。
正常年份教育費附加=年增值稅×教育費附加費率
=2148.53×3%
=64.46(萬元)
14、6、4 資源稅
依據《改擴建初步設計》,本井田內各主要可採煤層,無論以煤的理物性質和煤巖特徵、煤的化學性質和工藝性能,均屬可供煉焦用煤的煤種。礦產資源稅依據財稅[2007]15號文,焦煤資源稅稅率為8元/噸。
年應交資源稅=120.00×8
=960.00(萬元)
正常年銷售稅金及附加合計為:150.40+64.46+960.00=1174.85(萬元)
14、7 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稅率從2008年1月1日起所得稅按25%徵收。該礦山利潤總額為4193.95萬元。經計算,正常年應交所得稅為1048.49萬元。(詳見附表五:採礦權評估所得稅計算表)
14、8折現率
折現率的估算考慮到安全利率、風險報酬率等方面的影響,安全利率根據評估基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期金融機構存款利率計算,風險報酬率根據礦業投資的風險情況估算。
依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折現率取值為無風險報酬率加風險報酬率確定,無風險報酬率根據評估基準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五年期金融機構存款利率3.60%計算,風險報酬率=勘查開發階段風報酬率+行業風險報酬率+財務經營風險,參照風險報酬率取值參考表,勘查開發階段中生產礦山及改擴建礦山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0.15%~0.65%,本次評估取值0.5%,行業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1%~2%,本次評估取值1.7%,財務經營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1%~1.5%,本次評估取值1.3%。綜上所述,本次評估折現率取7.10﹪。
15、評估結果
本事務所評估人員在充分調查、了解和分析評估對象實際情況的基礎上,依據科學、合理的評估程序和方法,經過評定估算,確定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的評估價值為24569.05萬元,大寫人民幣貳億零伍佰陸拾玖萬零伍佰圓整。
16、有關問題的說明
16、1 評估結果的有效期
本項目確定的評估基準日為2009年2月28日,按現行法規規定,本報告書提交的評估結果有效期為壹年,即自評估基準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如果使用本評估結果的時間與本報告評估基準之日相差壹年以上,本所對應用此評估結果而對有關方面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16、2 評估基準日的調整事項
在本評估報告書的有效時間內,如果委託方的資源情況及資產具體數量發生變化,委託方應商請本所根據原評估方法,對評估價值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本項目評估所採用的價格標準發生不可抗拒的變化,並對礦業權評估價值產生明顯影響時,委託方應及時聘請本所重新確定礦業權價值。
16、3 其它責任劃分
(1)、本所只對本項目的評估結果是否符合職業規範要求負責,不對礦業權定價決策負責。
(2)、本次評估結果是反映評估對象在本次特定的評估目的下,根據公開市場原則得出的現時公允價格,沒有考慮特殊的交易方式以及不可抗力對礦業權價格的影響。當評估結果用於上述事宜或評估中遵循的持續經營原則發生變化時,本次評估結果失效。
16、4 採礦權評估報告的使用範圍
本次對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評估結論,僅供維維食品飲料股份有限公司對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進行價值諮詢這一評估目的和送交主管機關審查使用。本評估報告的使用權歸委託方所有。未經委託方許可,我所不會隨意向他人提供或公開。
16、5 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項目評估是在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下做出的,我所及參加評估的人員與委託方沒有任何特殊利害關係,評估人員在評估過程中恪守職業道德規範,認真負責。
評估報告中涉及的礦產資源及相關資產狀況的原始資料、有關法律文件及相關產權證明文件、材料等由委託方提供,委託方對其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17、評估假設前提
17.1、採礦權評估以劃定礦區範圍內備案的儲量為基礎;
17.2、生產方式、生產規模、產品結構不變;
17.3、礦產品價格及國家有關產業、財稅、金融政策在預測期無重大變化;
17.4、礦山的採礦技術以設定的技術水平為基準;
17.5、該礦山企業為資產優良的獨立企業,且持續經營下去;
17.6、市場供需水平基本保持不變。
18、附表附件
本評估報告共有附表八個,附件十六個,詳見附表、附件目錄。
19、評估報告提交日期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20、評估責任人員
評估項目負責人: 王喜君
評估工作人員: 張立中 史昀楓
21、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籤字蓋章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評估機構負責人:
中國·呼和浩特 礦業權評估師: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礦業權評估師: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
採礦權評估報告附表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 表 目 錄
附表一 採礦權評估價值計算表;
附表二 採礦權評估銷售收入計算表;
附表三 採礦權評估經營成本計算表;
附表四 採礦權評估單位成本計算表;
附表五 採礦權評估所得稅計算表;
附表六 採礦權評估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附表七 採礦權評估固定資產估算表;
附表八 採礦權評估儲量計算表。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
採礦權評估報告附件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 件 目 錄
附件一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評估報告書附表附件使用範圍的聲明;
附件二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附件三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證書;
附件四 註冊礦業權評估師資格證書複印件;
附件五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採礦權評估承諾函;
附件六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證號320000400000526);
附件七 《採礦許可證》(證號1500000820664);
附件八 烏海市神海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2003年7月提交的《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
附件九 內國土資儲備字[2003]32號"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
附件十 內國土資儲審字[2003]79號"《內蒙古自治區桌子山煤田白雲烏素Ⅰ勘探區白雲烏素煤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礦產資源儲量評審意見書";
附件十一 內國土資字[2007]841號"關於對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煤炭採礦權價款確認的通知";
附件十二 內蒙古自治區煤礦設計研究院2008年4月提交的《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初步設計說明書》;
附件十三 內煤局字[2008]477號"內蒙古自治區煤炭工業局關於印發《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改擴建項目(120萬噸/年)竣工驗收意見書》的通知";
附件十四 白雲烏素煤礦儲量動用情況說明書;
附件十五 銷售發票;
附件十六 評估人員收集的有關資料。
附件一
烏海市正興煤化有限責任公司白雲烏素煤礦
採礦權評估報告
附表、附件使用範圍聲明
本採礦權評估報告書包括附表、附件。這些附表、附件僅供委託方價值諮詢使用。未經本所書面同意附表、附件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提供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也不得見諸於公共媒體。
內蒙古興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中財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