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 價值諮詢報告 青島衡元德礦諮字[2012]第010號 青島衡元德礦業權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館陶路18號2層201-205 聯繫電話0532-82679089 0531-69920698 目 錄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價值諮詢報告摘要 ................................... 1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價值諮詢報告 ....................................... 3 1、評估機構 .............................................................. 3 2、價值諮詢委託人及採礦權人 ............................................... 3 3、價值諮詢目的 .......................................................... 4 4、價值諮詢範圍和對象 ..................................................... 4 5、價值諮詢基準日 ........................................................ 4 6、價值諮詢依據 .......................................................... 4 7、評估原則 .............................................................. 6 8、採礦權概況 ............................................................ 6 9、價值諮詢實施過程...................................................... 15 10、評估方法 ............................................................ 16 11、評估參數的確定....................................................... 16 11.1 保有資源儲量 ..................................................... 17 11.2 評估利用的資源儲量 ............................................... 17 11.3 採礦方法 ........................................................ 18 11.4 產品方案 ........................................................ 18 11.5 設計損失及採礦損失 ............................................... 18 11.6 可採儲量 ........................................................ 19 11.7 生產規模 ........................................................ 19 11.8 礦山服務年限 ..................................................... 19 11.9 後續地質勘查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及更新改造投資 ..................... 20 11.10 流動資金........................................................ 21 11.11 產品價格及銷售收入 .............................................. 21 11.12 總成本費用 ...................................................... 22 11.13 銷售稅金及附加 .................................................. 25 11.14 折現率 ......................................................... 26 12、評估假設 ............................................................ 27 13、價值諮詢結論 ........................................................ 2714、特別事項說明 ........................................................ 27 15、價值諮詢報告使用限制 ................................................. 28 15.1 評估結論的有效期 ................................................. 28 15.2 價值諮詢報告的使用範圍 ........................................... 28 15.3 其它責任劃分 ..................................................... 28 16、價值諮詢報告出具日期 ................................................. 29 17、評估責任人和評估人員 ................................................. 29 附 表: 附表1: 採礦權評估價值估算表.................. 30 附表2: 固定資產投資、後續勘查投入、流動資金估算表....... 38 附表3: 採礦權評估銷售收入估算表................ 39 附表4: 經營成本費用估算表................... 40 附表5: 單位成本費用估算表................... 41 附表6: 採礦權評估銷售稅金及附加、所得稅估算表......... 42 附表7: 採礦權評估固定資產折舊估算表表............. 43 附表8: 採礦權評估儲量及服務年限估算表............. 50 附 件: 一、關於採礦權價值諮詢報告書附件使用範圍的聲明 ........................... 51 二、委託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及採礦許可證副本複印件 ......................... 52 三、《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複印件 ..................... 54 四、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財務資料複印件 ...................................112 五、《採礦權評估委託書》複印件 ...........................................115 六、委託方承諾函 ........................................................116 七、評估機構承諾函.......................................................117 八、礦業權評估工作人員專業勝任能力表 .....................................118 八、礦業權評估師資格證書複印件 ...........................................120 九、評估機構營業執照複印件 ...............................................122 十、評估機構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證書複印件 ...............................123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 價值諮詢報告摘要 青島衡元德礦諮字【2012】第010號 評估機構:青島衡元德礦業權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委託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 價值諮詢對象: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 價值諮詢目的: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欲了解其持有的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價值,本次價值諮詢目的是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了解其擁有的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提供價值諮詢意見。 價值諮詢基準日:2012年9月30日 評估方法:折現現金流量法(DCF法) 價值諮詢結果:評估人員在調查、了解和分析評估對象實際情況基礎上,依據科學的評估程序和方法,選用合理的評估參數,經過認真評定估算,確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礦山服務年限137.66年,礦山服務年限內動用的可採儲量3303.95萬噸,諮詢價值為人民幣81690.09萬元,大寫人民幣捌億壹仟陸佰玖拾萬零玖佰元整。 主要評估參數:截至評估基準日礦區範圍內保有資源儲量為6651.8萬噸。其中:硬質耐火粘土2141.1萬噸,陶瓷土345.9萬噸,鐵釩土4164.8萬噸。評估利用的資源儲量5416.1萬噸。其中:硬質耐火粘土1755.2萬噸,陶瓷土218.3萬噸,鐵礬土3442.6萬噸。可採儲量3304.0萬噸。礦山生產能力24萬噸/年,礦山合理生產年限為137.66年,評估計算期138.66年(含基建期1年);固定資產投資7396.86萬元;單位總成本費用98.19元/噸·原礦,單位經營成本93.92元/噸·原礦,硬質耐火粘土不含稅銷售價格300元/噸,陶瓷土不含稅銷售價格5500元/噸,鐵礬土不含稅銷售價格350元/噸,折現率8.55%。 評估有關事項說明: (1)本價值諮詢結果有效期為自 價值諮詢基準日起一年內有效。本諮詢報告僅供委託方在本報告中所列明的諮詢目的以及報送有關部門管理機關審查使用。價值諮詢報告的使用權歸委託方,未經委託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開。除依據法律須公開的情形外,報告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不得發表於任何公開的媒體上。 (2)由於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價值諮詢報告所依據的地質資料尚未經過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評審備案,因此,本報告只能用於本報告列明的諮詢目的,不得用於抵押、擔保等他目的。 重要提示:以上內容摘自「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價值諮詢報告書」,欲了解本諮詢項目的全面情況,請認真閱讀該採礦權價值諮詢報告全文。 評估人員: 法定代表人:劉寶周 項目負責人:曲永利 註冊礦業權評估師:曲永利 註冊礦業權評估師:劉寶周 青島衡元德礦業權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 價值諮詢報告 青島衡元德礦諮字【2012】第010號 我公司受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的委託,對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進行價值諮詢評估。本公司組成項目評估小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按照公認的採礦權評估方法,對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進行了價值諮詢。本公司評估人員按照必要的評估程序對採礦權實施了實地查勘、市場調查分析與詢證,對價值諮詢對象在2012年9月30日所表現的價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現將採礦權價值諮詢評估情況及評估基準日時點的評估結論報告如下: 1、評估機構 評估機構名稱:青島衡元德礦業權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地址:青島市市北區館陶路18號2層201-205 法定代表人:劉寶周 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證書編號:礦權評資[2002]018號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編號:370203228123772 電話:0532-82679089 0531-69920698 2、價值諮詢委託人及採礦權人 價值諮詢委託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 採礦權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 住所:淄博市淄川區商家鎮地鋪村 法定代表人姓名:張萬順 註冊資本:叄仟壹佰萬元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人投資或控股) 經營範圍:前置許可經營項目:耐火粘土地下開採(採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12年12月22日:以上經營範圍憑安全生產許可證、爆炸物品使用許可證經營)。 3、價值諮詢目的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欲了解其持有的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價值,本次價值諮詢目的是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了解其持有的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提供價值諮詢意見。 4、價值諮詢範圍和對象 根據採礦權價值諮詢委託書,本項目價值諮詢對象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證號:C3703002009126120048640)。礦區面積3.7469km2,共有以下9個拐點坐標圈定: 點號 X Y 1、 4060705.73 39568244.85; 2、 4060955.75 39570594.87; 3、 4059085.74 39570594.88; 4、 4059085.74 39570324.88; 5、 4059275.74 39570324.88; 6、 4059555.73 39569544.87; 7、 4059065.73 39569544.88; 8、 4059065.72 39568744.87; 9、 4059555.72 39568244.86。 評估範圍內沒有設置其它礦業權,礦權無爭議。 5、價值諮詢基準日 根據採礦權價值諮詢委託書,本項目價值諮詢基準日確定為2012年9月30日。價值諮詢報告中所採用計量和計價標準均為該基準日客觀有效的價格標準。 6、價值諮詢依據 6.1 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1996年8月29日修改頒布);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3、《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1998年2月12日國務院令第241號); 4、《礦業權出讓轉讓管理暫行規定》(2000年11月1日 國土資發【2000】309號); 5、《探礦權採礦權評估資格管理暫行辦法》(2000年10月31日 國土資發【2000】302號); 6、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08]181號文印發的《關於規範礦業權出讓評估委託有關事項的通知》 7 、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2008]182號文印發的《國土資源部關於規範礦業權價值諮詢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 8、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74號); 9、《礦產資源儲量評審認定辦法》(國土資發【1999】205號); 10、《礦產儲量登記統計管理辦法》(2004年3月1日 國土資源部第23號令); 11、《關於全面實施(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國家標準和勘查規範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68號)。 12、《山東省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 6.2 規範標準依據 1、《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2008年9月1日實行); 2、《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二); 3、《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CMVS3080-2008); 4、《礦業權評估指南》(2006年修訂); 5、 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 1999 年《固體礦產資源/儲量分類》(GB/T17766-1999); 6、《固體礦產地質勘查規範總則(GB/T 13908-2002)》; 7、《高嶺土、膨潤土、耐火粘土礦產地質勘查規範》(DZ/T0206-2002)。 6.3 產權依據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採礦許可證(證號C3703002009126120048640)。 6.4行為依據 1、《採礦權評估委託書》。 6.4 取價依據 1、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財務資料; 2、評估人員收集到的其它資料。 6.5 引用的專業報告 《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核實基準日2012年9月30日)。 7、評估原則 本項目評估除遵循獨立性、客觀性、科學性及專業性等一般評估原則之外,根據採礦權的特性,又遵循如下原則: 7.1.採礦權與礦產資源及有關的地質勘查資料相依託的原則; 7.2.尊重地質科學及規律的原則; 7.3.尊重資源經濟規律的原則; 7.4.遵守地質勘探規範的原則; 7.5.遵循礦山開發利用及其技術規範的原則。 8、採礦權概況 8.1 礦區位置和交通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礦區位於淄博市淄川區城西11km,商家鎮地鋪村西側200m處。礦區極值地理坐標為: 東經117°45′38″~117°47′19″, 北緯36°39′45″~36°40′37″。 礦區南與膠王公路相鄰,北距膠濟鐵路王村站6km,東距濱博高速8km,325省道從該礦區門前通過,位置優越,交通方便。 8.2 礦區自然地理與經濟概況 礦區地處山前平原與丘陵的交界處,南部是丘陵,北為平原。南部丘陵最高點標高為+265m,一般標高為+220 m~+240m。北部平原標高一般為+110m~+140m。礦區地表有兩條近於東西向的間歇性小水溝穿過,旱季常因農業用水而乾枯。 礦區氣候為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氣溫12.9℃。平均降水量700mm,雨季在6、7月份。區內工農業經濟比較發達,區內供水、供電條件良好。 8.3 地質工作概況 1954年至1956年間冶金工業部地質局華北分局501地質隊在淄博區內開展區調工作,對區內部分A層硬質耐火粘土礦露頭進行了採樣化驗工作,編制了1:5萬地形地質圖。 20世紀60年代淄博礦務局勘探隊在地鋪村周圍進行地質鑽探工作,取得了部分「A」層耐火粘土礦的資料,礦山收集7個鑽孔資料,鑽進尺寸共計2415.5m。 1999年北京地質大學開展了淄川—文祖1:5萬區調工作,於1999年10月提交了《淄川、文祖1:5萬區調報告》。該報告對測區內的地層、構造、火成巖進行了深入的研究,通過大量的實測剖面,詳細描述了本區沉積巖的巖性、厚度及上下層的接觸關係,分析了當時的沉積環境,對地層的劃分提出了一些新的觀點。 2007年11月淄博鐵鷹地質勘查測繪工程有限公司提交了《山東省淄博市大史耐火粘土礦詳查報告》,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以淄國土資字[2007]405號文進行了審查,經審查礦區查明A層耐火粘土資源儲量168.9萬噸,其中:(122b)31.0萬噸、(122)20.2萬噸、(333)137.9萬噸。礦石品級主要為Ⅱ級。 2008年6月,山東省物化探勘查院編制了《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2007年12月31日)》(以下簡稱「原核實報告」),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以淄國土資字[2008]315號文審批覆,截至2007年12月31日,礦山保有和累計查明A層耐火粘土資源儲量為247.5萬t,其中:(122)19.2萬t,(122b)27.4萬t,(332)3.6萬t,(333)216.5萬t。 2010年1月31日,淄博杲坤地質勘察工程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核實基準日2009年12月31日)》,經核實,截至2009年12月31日,礦山保有資源儲量為321.7萬t,其中:(122)63.6萬t,(122b)84.8萬t;(333)236.9萬t。A0礦層耐火粘土保有資源儲量為124.2萬t, A礦層耐火粘土保有資源儲量為197.5萬t。 2012年9月,山東華英地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交了《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核實基準日2012年9月30日),提交礦山保有各類粘(鋁)土礦資源儲量為6651.8萬t。其中,硬質耐火粘土礦2141.1萬t,陶瓷土礦資源量345.9萬噸,鋁土礦(鐵釩土)資源量4164.8萬噸。該報告未進行評審備案。 8.4 礦區地質概況 礦區位於華北陸塊(Ⅰ)魯西隆起(Ⅱ)魯中隆起區(Ⅲ)泰山~沂山斷隆(Ⅳ)鄒平~周村凹陷(Ⅴ)中南部。區域地層發育有奧陶紀馬家溝組、石炭紀月門溝群本溪組、石炭紀~二疊紀月門溝群太原組、二疊紀石盒子組、三疊紀石千峰群、第四紀山前組,斷裂構造較發育,巖漿巖不發育。本次評價的礦層均位於二疊紀石盒子組萬山段。 區域礦產以非金屬礦產為主,其次為能源礦產,非金屬礦產有用於冶金、機械和陶瓷工業的耐火粘土礦、鋁土礦等,產於二疊紀石盒子組地層中;能源礦產主要是煤炭,產於石炭~二疊紀煤系地層中。 8.4.1、地層 礦區位於淄博向斜的西翼,整體呈一單斜構造,揭露的地層有古生代二疊紀石盒子組,新生代第四紀山前組。礦區範圍內地層走向280°,傾向北東,傾角11°~15°,地層由老至新分述如下: (1)二疊紀石盒子組黑山段 主要巖性為黃綠色長石石英砂巖、細砂巖及灰色頁巖。本段不含可採煤層,厚120m左右。 (2)二疊紀石盒子組萬山段 該段厚度210m左右。巖性主要為黃綠色、紫紅色高鐵粘土巖、淺灰色硬質粘土、灰色~深灰色高鋁粘土、深灰色高鐵粘土巖等。本段底部的「A」層耐火粘土礦層位穩定,是很好的標誌層,是區內硬質耐火粘土礦的主要賦存層位。該段自下而上共分7個自然層。 第一層「A」層:傳統中所說的「A」層是一套由下至上的硬質粘土、高鐵鋁土礦、半軟質粘土組合。一般厚度7~11m,平均9m左右。本層在空間上有如下賦存特點:下部為耐火粘土礦,一般厚2~4m,多為淺灰色、灰白色,緻密、細膩,塊狀構造;中部為高鐵鋁粘土(鐵釩土),厚度2-3m,多為灰綠色、深灰色,緻密塊狀,局部含鮞狀結構;上部為半軟質粘土夾炭質頁巖。本次核實報告中的KC2專指該層中的高鐵鋁土礦層;A層則專指高鐵鋁土礦下面的硬質耐火粘土礦層。 第二層:主要為雜色泥巖、砂質泥巖及炭質頁巖,顏色為灰色、紫色等,泥質結構,厚層狀—塊狀構造,主要成分為泥質粉砂巖。一般厚度為10~30m。 第三層:以厚層石英砂巖為主,厚度一般6~10m,局部地段夾有砂質泥巖和細紗巖透鏡體。石英砂巖一般呈灰白色,或灰黃色,中~細粒砂狀結構,厚層狀~塊狀構造。礦物成分主要為石英,該巖石硬度較高,性脆。 第四層:以雜色粘土巖為主,局部夾有細砂巖透鏡體,一般為灰色、紫、紫灰等色,泥質結構,塊狀構造,鬆散易碎,易風化。厚度在8~45m,最大厚度75m。 第五層:以厚層長石石英砂巖為主,部分地段夾有少量雜色泥巖透鏡體,一般厚度不大。灰白色,略帶灰黃色,細~中粒結構,塊狀構造,質地堅硬。該層厚度10~15m。 第六層:本層厚度一般10~30m,平均為20m左右,主要為雜色粘土巖、砂巖及砂質頁巖,部分地段夾有長石石英砂巖透鏡體,其特徵為灰色、灰紫、紫色等,泥質結構,部分地段為粉砂質結構,厚層狀、塊狀構造,鬆散、易風化。「A0」層粘土礦賦存於該層中上部。 在「A0」礦層底板共伴生有陶瓷土,為礦床共伴生資源儲量估算層位。經巷道揭露和取樣化驗分析,Al2O3含量平均29.5、Fe2O3含量平均2.2、燒矢量平均6.4,已達到陶瓷土工業指標要求,陶瓷土平均厚度2.66m,灰白色,泥質結構,塊狀構造。產狀傾向10°,傾角11°~15°,礦層產狀與上覆粘土礦層一致。 第七層:厚度變化大,一般厚度8~25m。以厚層石英雜砂巖、長石石英砂巖為主,部分地段具有泥巖透鏡體,頂部部分地段為雜色泥巖。長石石英砂巖為灰黃、灰白色。中粒結構,厚層狀、塊狀構造,該層一般硬度較高。 (3)二疊紀石盒子組奎山段 巖性主要為一套黃白~灰白色厚層中粗粒石英砂巖、長石石英砂巖、雜色砂頁巖,夾有薄層泥巖,厚30~40m。本段內的石英砂巖是很好的玻璃、建築石材及鑄砂原材料。 (4)二疊紀石盒子組孝婦河段 巖性為以雜色砂巖為主的砂頁巖互層,包括5層砂巖、細砂巖,6層頁巖、砂質頁巖。總厚度大於250m。 (5)第四紀山前群 廣泛分布於礦區範圍內,主要巖性為黃色粉砂質粘土、粘土質礫砂、砂礫等。厚0.50~20m。 8.4.2、構造 礦區地層為單斜構造,總體走向280°,傾向北東,傾角10°~15°。礦區西側有大臨池斷層,走向14°,傾向北西,傾角60°~80°,落差30餘米,對礦區無影響。礦區的北部有F14斷層,走向近東西,傾向南,傾角60°~70°,落差35m左右,礦區內的礦層被其錯動,沿傾向上不連續。 8.4.3、巖漿巖 礦區內未發現巖漿巖侵入。 8.5 礦產資源概況 8.5.1、礦層特徵 礦層按由上至下順序分A0、KC1、KC2、A共4個礦層,其中KC2、A為主礦層,2個礦層分別佔資源總量的86%和15%。A0、A為2個硬質粘土礦層,KC1原為A0礦層底板,為紫紅色陶瓷粘土,KC2原為A礦層頂板,為含鐵較高的鋁土礦。A0、KC1賦存於石盒子組萬山段中上部,KC2、A賦存於石盒子組萬山段底部,兩者相隔約180m。 A0礦層:為上層硬質粘土礦層,埋深58~215m,賦存標高+70m~ -45m,據現運輸大巷觀察,礦體呈層狀產出,連續性較差,傾向10°,傾角11°~15°,平均傾角13°。礦體呈東西走向,長2000m,寬500m,厚度範圍1.42m~1.62m,平均厚度1.52m。 KC1:埋深60~217m,賦存標高+72m~-47m,根據現井巷觀察,其產狀與規模與A0礦層一致,呈層狀產出,連續性差,傾向10°,傾角11°~15°,平均傾角13°。礦體長2000m,寬500m,厚度範圍1.75m~2.12m,平均厚度2.00m。 KC2:位於石盒子組萬山段底部,是主礦層,礦層連續,形態穩定,以層狀為主,礦層產狀與地層一致,總體走向280°左右,傾向10°,傾角11°~15°,平均傾角13°。埋深130~436m,賦存標高+20m~-319 m。礦層沿走向延伸約2350m,沿傾向寬約1000m,礦層厚度2.50m~3.89m,平均厚度3.55m。 A礦層:位於石盒子組萬山段底部,是該礦床主礦體,礦層連續,形態穩定,以層狀為主,礦層產狀與地層一致,總體走向280°左右,傾向10°,傾角11°~15°,平均傾角13°。埋深104~450m,賦存標高-173m~-320 m。礦層沿走向延伸約2350m,沿傾向寬約800m,礦層厚度1.12m~1.43m,平均厚度1.28m。 8.5.2、礦石質量 (1)礦石物質組成 A0、A礦層礦石中主要礦物為高嶺石,約佔礦石礦物的90%以上,次要礦物為水鋁石、水雲母、鐵物質、鋯磷灰石等。 KC1礦石主要礦物成分為粘土礦物,大於50%,其次為石英、斜長石、黑雲母等,砂粒粒徑一般為0.02~0.2mm,以粉砂粒為主,細砂粒次之,多呈次稜角狀,磨圓度較差,分選性較好,基底式膠結。 KC2礦石主要礦物成分為水鋁石、勃姆石,少量高嶺石、菱鐵礦、水雲母,微量鋯石、金紅石等。 (2)化學成分 A0、A、KC1礦層Al203含量均>30%,其中Fe203均<3.5%,燒失量<15%的,三項指標均滿足規範要求,可做為硬質耐火粘土礦石;KC2礦層鋁矽比2.56 ,CaO+MgO<1.5%,滿足規範要求,Fe203含量>5%超標,不能用作電熔剛玉及高鋁水泥原料的要求。據礦山介紹能滿足製作石油頁巖氣低密度陶粒原料高鐵含量的要求。KC1燒失量較小、塑性指數8.20,SiO2含量46.01,石英砂的含量較高,既有透氣性,又有一定可塑性,能夠滿足製作宜興陶瓷紫砂要求。 另據2010年3月核實報告中,A0礦層(熟料):AL2O3為30.1%~34.6%、SiO2為37%~52.68%、Fe2O3為0.76%~1.89%;礦石體重2.49t/m3;耐火度1660℃;燒失量14.78%。A礦層(熟料):Al2O3為34.21%~37.14%、SiO2為37%~52.68%、Fe2O3為2.1%~2.47%,平均2.32%;礦石體重2.55t/m3;耐火度1740℃;燒失量最高為14.85%,最低為14.66%,平均14.76%。 (3)結構構造 A0、A硬質粘土礦石顏色呈淺灰-灰-深灰色,極少數為淡粉色,或具有花紋。礦石為隱晶質結構,塊狀構造,貝殼狀斷口,表面光滑。 KC1礦石呈紫紅色、豬肝色,粉砂泥質結構,塊狀構造。 KC2礦石為灰~深灰色,上部為豆狀結構,下部為緻密狀、微粒狀、碎屑狀結構,塊狀構造。 (4)礦石類型及品級 KC1礦石自然類型為紫紅色砂質粘土,工業類型為陶瓷粘土;KC2礦石自然類型為深灰色鋁土礦,工業類型為高鐵鋁土礦; A0、A層礦石根據耐火粘土礦質量分級標準,依據礦石的特徵及樣品分析結果,礦石自然類型為灰色高嶺石耐火粘土,礦石的工業類型均為硬質粘土,A礦層品級為Ⅱ級,A0礦層的品級為Ⅲ級。 8.5.3、礦體圍巖及夾石 A0層耐火粘土礦位於奎山層砂巖以下約30米,距A層粘土180米左右。直接頂板以砂巖為主,巖石堅硬,穩定性好,不容易跨落。直接底板紫紅色砂質粘土(KC1)。 KC1直接頂板為A0層耐火粘土礦,底板為含粘土砂頁巖。 KC2直接頂為半軟質粘土和長英質細砂巖,底板為層耐火粘土礦層。 A層耐火粘土礦層直接頂板為鋁土礦,厚度4米左右,巖石堅硬,穩定性好,不容易跨落。 各礦層中均無夾層。 8.5.4、礦石加工技術性能 A0、A層礦石選礦工藝流程:原礦石→破碎→篩選→煅燒→磨礦→旋流器除砂、分級→磁選→漂白。加工後主要產品為耐火材料熟料精礦,副產品可用於水泥配料。 KC1礦石經過選礦工藝流程:原礦石經破碎過篩選至120目後,既保持泥料的透氣性和可塑性,經過攪拌煉泥後加工成型,進行煅燒。加工製成茶壺、茶碗、硯臺、雕塑等工藝品,該項工藝突破了傳統的淄博陶瓷工藝,推陳出新,使傳統的淄博陶瓷有了新的發展和突破,形成了傳統淄博陶瓷和宜興紫砂相結合。 KC2礦層鋁土礦石配一定數量的粘土礦(焦寶石)後,製成石油頁巖氣輕質陶粒。該項目是礦山與鄭州大學教授孫洪巍聯合科研取得的新成果,孫洪巍教授出具了該礦山礦石應用證明,至於配料方法因涉及智慧財產權保密問題,應礦方要求本報告中不予公開採用。 A0、A層原礦石平均品位(Al2O3)35.60%,(Fe2O3)2.32%,品級主要為Ⅱ級,質量較好。經過加工流程後,耐火粘土礦有益組分(AL2O3)提高約6.1%,有害組分(Fe2O3)含量有所增高(見表3-1),精礦相比原礦白度增加。 綜上所述,礦石加工技術條件簡單,工業利用性能良好。 8.6 開採技術條件 8.6.1、水文地質條件 為查清礦區水文地質條件,2010年6月,嘉豐礦業有限公司委託淄博鐵鷹地質勘察測繪工程有限公司編制了《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耐火粘土礦水文地質報告》。礦層賦存於當地最低侵蝕基準面以下,礦層賦存標高為+70~-320m;礦區所處的水文地質單元為魯中南水文地質區,低山、丘陵裂隙、巖溶水水文地質亞區。 本礦床目前處於開拓階段,正在A0、KC1中開拓運輸大巷,主、副井尚未到達A、KC2兩個礦層,礦區水文地質條件基本沒有變化。 本區屬於丘陵地貌,溝壑發育。海拔標高110~135m,相對高差25m,自然排洩條件良好,大氣降水能迅速排出礦區。 (1)主要含水巖組 第四系衝積洪積層中砂礫石孔隙含水巖組:由大氣降水及溪流補給,砂礫石直徑0.1~0.4cm不等,有時為泥質、鈣質膠結成礫石層,層厚0.5~20m,因厚度較小,富水性較弱,滲透係數大約0.01~0.25/d。埋藏深度隨地形高低而變化,隨季節不同降水量大小而有所升降,該含水層富水性弱且與下部巖層裂隙水無直接水力聯繫,不會對礦井充水造成直接威脅。 二疊系砂頁巖裂隙含水巖組:主要靠大氣降水補給,大氣降水沿構造及風化裂隙下滲,水量不大,隨降水季節變化而變化,與礦層有一定的水力聯繫。萬山段砂巖含水巖組,礦區南部露頭部分裂隙發育,平均裂隙率為1.63%。本層含水量不大,但通過裂隙滲下礦層,仍是礦井充水的主要因素之一。二疊系石盒子組奎山段中粗粒石英砂巖,厚40~60m,富水性相對較弱,是本地區的主要含水層。石盒子組其它地層中的細砂巖、中砂巖、粗砂巖與奎山段同樣具有一定的富水性,滲透係數相差不大,一般為0.105~0.168m/d。 A0、KC1礦層距上部奎山段約30m,受奎山段裂隙水的影響較大,A、KC2礦層在A0礦層以下180m,中間有多層含粘土較高的隔水層,且A礦層以下的煤層已採完,起到了預先疏幹的作用,因此,開採A、KC2礦層,坑下的湧水量相較開採A0、KC1礦層的湧水量不會有明顯增加。 古空水:原來已經開採完畢的而沒有進行充填的空區,易形成積水古空區,在局部對礦床開採構成威脅。本礦山位於山東東泰礦業有限公司煤礦井田範圍內,雙方籤有安全協議書,原嶺子煤礦排水孔留有保安礦柱,其下開採的3層煤距本礦A礦層平均距離188m,且已開採完畢,採空區已經埸落密實,該煤礦古空水對本礦山的生產安全不構成威脅。 原淄博市地鋪硬質粘土礦,開採A0礦層,2006年4月閉坑,該礦生產期間井水湧水量大約1800~2000m3/d,原積存礦坑水約4萬m3,積水空區底板標高為-4m,積水區水位標高+48m,2010年4月,經過專家論證,在-20m主排水泵房建成後,已將該古空區積水全部抽排乾淨,目前對A0、KC1礦層的開採不會構成威脅。 (2)相對隔水層 古生代二疊系地層中的孝婦河段以雜色頁巖為主的砂巖互層,含粘土層較多,是較好的隔水層,對地下水的豎向補給起到了一定的阻隔作用。除奎山段外的其它各段地層的含泥量較高,對地下水補給也有一定的阻隔作用。 根據礦層賦存特點,A0、KC1礦層開採劃分-20m、-70m兩個水平,A、KC2礦層開採劃分-200m、-250m、-300m共五個水平。 礦床的湧水主要來源於淺部的奎山段砂巖及大氣降水,開採過程中要注意古空區水,封孔不良的鑽孔水,採用超前探水、分段治理、堵疏結合的防治水方法。 綜上所述,礦床水文地質條件中等。 8.6.2、工程地質條件 礦層圍巖為軟硬巖組合,巖層具有層狀構造,巖性為砂巖、頁巖、粘土巖。石英砂巖和砂巖硬度較大,砂質頁巖和頁巖硬度相對較差,粘土巖層最差,巖石基本質量等級為Ⅳ~V級。 兩礦層直接頂、底板以中細粒長石石英砂巖為主,屬較硬巖石,強度較高,穩定性較好,對井下開採是有利的。局部頂板為泥質砂巖或泥巖,穩定性差,須採取支護措施。礦床目前處於開拓階段,礦區工程地質條件基本沒有變化。 礦山採用房柱法採礦,開採時留有部分永久性礦柱,頂板主要依靠這些礦柱的支撐,保證老頂不斷裂,不移動,不產生頂板較大面積的冒頂。同時也確保礦層採過後頂部的巖石不移動,不會對地表造成影響。由於地層中夾有較多的軟弱層,開採中要對軟弱的頂板進行必要的支護。 綜上所述,本礦區工程地質條件中等。 8.6.3、環境地質條件 礦山目前主、副井已建設完成,目前正在A0、KC1礦層內開拓運輸大巷,根據目前開採條件,礦區環境地質條件尚未發生變化。 根據《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GB18306-2001),礦區地震動峰值加速度為0.10g,相應的地震防震基本烈度為Ⅶ度,屬地殼較穩定區。 本區屬於丘陵地貌,相對高差25m,礦區周圍地勢較平坦,不會造成山體滑坡及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礦山開採不破壞植被,不影響水土保持。由於耐火粘土礦層埋深較大,且採用房柱法開採,開採過程中產生的廢石用於充填採空區,實現了廢石不出井。該礦層的開採對地面沉降影響較小,對農田及地表的建築不構成危害。 礦石提升至地表傾倒會產生一定粉塵,因此,要及時噴灑水以防粉塵飛揚。井口提升機要安裝防震裝置,防止噪音汙染。生產接觸粉塵人員要佩戴防塵口罩,井下要實行溼式作業等。井下排水無毒無害無味,可用於灌溉,部分可用於生活用水。 本礦區位於地鋪村西側200 m處,但距其他村莊較遠。本礦地下水埋藏淺,僅幾十米,因井下排水而形成的地下水沉降漏鬥範圍較小,不會影響其他村的村民用水。礦區環境地質條件良好。 根據目前開採條件,礦區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條件基本未發生變化。礦區水文地質條件中等,工程地質條件中等,環境地質條件良好,綜合礦床開採技術條件中等(屬Ⅱ~4型)。 8.7 礦區開發現狀 礦區地形較平坦,西南部略高,地面標高最高135m,最低110m。東到淄川、西到王村均有公路相同,交通十分便利。 礦區供水條件良好,有水源井、貯水池、水塔等。 礦區供電條件便利,供配電設備齊全。 礦區位於山東東泰礦業有限公司(原嶺子煤礦)範圍內,其下煤層早已開採完畢。但本區內有一原嶺子煤礦排水孔,需留設礦柱進行保護。 礦山為主、副斜井開拓,主斜井擔負提升礦石、行人及進新風,設人行踏步,副斜井迴風並作為安全出口。 礦山主、副井已建設完成,目前正在A0、KC1礦層內開拓運輸大巷。 礦區範圍內沒有設置其它礦業權,礦權無爭議。 9、價值諮詢實施過程 根據《礦業權評估程序規範(CMVS11000-2008)》,按照價值諮詢委託人要求,我公司組織價值諮詢小組,對委託的採礦權實施了如下價值諮詢程序: 9.1.接受委託階段:2012年10月8日,接受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的委託,與委託方籤訂《採礦權價值諮詢委託書》,明確了此次價值諮詢業務基本事項,擬定價值諮詢計劃(價值諮詢方案和方法等),收集與價值諮詢有關的資料。 9.2.盡職調查階段:2012年10月9日,根據價值諮詢的有關原則和規定,我公司價值諮詢人員對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進行了調查了解。 9.3.評定估算階段:2012年10月10日~10月15日,依據收集的價值諮詢資料進行整理分析,選擇適當的評估方法,合理選取評估參數,完成評定估算,具體步驟如下:根據所收集的資料進行歸納、整理,查閱有關法律、法規,調查有關礦產開發及銷售市場,按照既定的價值諮詢程序和方法,選取價值諮詢參數,對委託價值諮詢的採礦權價值進行評定估算,對估算結果進行必要的分析,形成價值諮詢結論,並對價值諮詢結論進行修改和完善。 9.4.出具報告階段:2012年10月16日~18日,根據價值諮詢工作情況,起草價值諮詢報告,向價值諮詢委託人提交價值諮詢報告初稿、交換價值諮詢初步結果意見,在遵守評估規範、指南和職業道德原則下,認真對待委託人提出的意見,並作必要的修改,在經委託人確認後,出具價值諮詢報告,提交正式價值諮詢報告。 10、評估方法 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的財務資料齊全,委託山東英華地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進行了儲量核實並編制了《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山東英華地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具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地質勘查資質,礦山有關技術、經濟指標齊全,可達到較先進的技術管理水平,可選取的參數齊全,可滿足折現現金流量法適用條件。 根據本次評估目的和採礦權的具體特點,委託評估的採礦權預期收益和風險可以預測並以貨幣計量,預期收益的年限可以預測或確定。因此,評估人員認為本採礦權的資料基本齊全,這些報告和有關數據基本達到採用折現現金流量法評估的要求,根據《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和《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的有關規定,確定本次價值諮詢採用折現現金流量法。其計算公式為: 式中:p—礦業權評估價值; —年現金流入量; —年現金流出量; -—年淨現金流量 i—折現率; t—年序號(t=1、2、3、..、n) —評估計算年限 ......tnttiCOCIP.......11CICOn11、評估參數的確定 按照《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的有關規定,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及有關價值諮詢參數選取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提供的採礦權價值諮詢委託書明確的範圍、山東英華地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編寫的《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以及企業財務資料等其他資料確定。 評估人員對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財務數據進行充分分析,並與評估人員所掌握的當地同行業相關各類指標進行對比、測算,認為所反映的數據能夠代表行業內同類礦山的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本次評估總成本費用為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之和,其參數選取是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提供的財務、統計報表中的實際數據,個別參數依據《礦業權評估準則》及國家財稅的有關規定確定。 因此,對於成本費用及稅費參數選取,凡《礦業權評估準則》和《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CMVS30800-2008)等有規定需重新估算的,依照其規定或建議重新測算,如:流動資金、固定資產折舊、維簡費、安全生產費用、礦產資源補償費、利息支出等項目。其他項技術經濟指標、財務評價參數基本上參考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財務、統計報表中的實際數據計取。 11.1 保有資源儲量 根據《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截至儲量核實基準日(2012年9月30日),在礦區範圍內的保有資源儲量6651.8萬噸。其中: 硬質耐火粘土2141.1萬噸: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574.0萬噸;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602.4萬噸;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964.7萬噸。 陶瓷土345.9萬噸 :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27.0萬噸;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318.9萬噸。 鐵釩土4164.8萬噸 :控制的經濟基礎儲量(122b)432.9萬噸;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1926.3萬噸;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1805.6萬噸。 儲量核實基準日時點的保有資源儲量即為評估基準日時點的資源儲量。 11.2 評估利用的資源儲量 根據《收益途徑礦業權評估方法和參數》中的規定: 採礦權評估時,經濟基礎儲量(即111b、112b)全部參與評估計算,探明的或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即331、332)對應於(111b、112b)全部參與評估計算,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可參考開發利用方案取值。(預)可行性研究、礦山設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未予利用或設計規範未作規定的,採用可信度係數調整,可信度係數在0.5~0.8範圍取值。 根據《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及各級別資源儲量塊段勘查程度及相鄰塊段資源儲量級別確定對(333)資源量採用可信度係數0.6參與評估計算。 本項目評估利用的資源儲量: 574.0+602.4+964.7×0.6+27.0+318.9×0.6+432.9+1926.3+1805.6×0.6=5416.1萬噸。 其中: 硬質耐火粘土:574.0+602.4+964.7×0.6=1755.2萬噸。 陶瓷土:27.0+318.9×0.6=218.3萬噸。 鐵礬土:432.9+1926.3+1805.6×0.6= 3442.6萬噸。 截止評估基準日,本次評估利用的資源儲量為:5416.1萬噸。(見附表二) 11.3 採礦方法 礦山開採方式採用地下開採方式,採礦方法為房柱法。 礦山設計採用主、副斜井開拓系統,主斜井擔負提升礦石、行人及進新風,設人行踏步,副斜井迴風並作為安全出口。 11.4 產品方案 根據礦山實際,礦山產品為硬質耐火粘土、陶瓷土、鐵礬土原礦,故本項目評估產品方案為硬質耐火粘土、陶瓷土、鐵礬土原礦。 11.5 設計損失及採礦損失 根據《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產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設計損失為邊界礦柱、採空區礦柱、排水孔保護礦柱、村莊礦柱、排水孔礦柱,設計損失量為333.1萬噸。 其中: 硬質耐火粘土:6.7×0.6+8.4×0.6+26.1×0.6+145.6×0.6=112.1(萬噸)。 陶瓷土:5.7×0.6=3.4(萬噸)。 鐵礬土:27.4×0.6+245.7×0.6+89.6×0.6=217.6(萬噸)。 根據礦山實際,本項目採區回採率取值為65%。 則採礦損失量為:(評估利用的資源儲量-設計損失量)×(1-採區回採率) =(5416.1-333.1)×(1-65%) =1779.1(萬噸)。 其中: 硬質耐火粘土:(1755.2-112.1)×(1-65%)=575.1萬噸。 陶瓷土:(218.3-3.4)×(1-65%)=75.2萬噸。 鐵礬土:(3442.6-217.6)×(1-65%)=1128.7萬噸。 11.6 可採儲量 根據《收益途徑礦業權評估方法和參數》中有關礦產資源儲量的規定: 可採儲量=評估利用資源儲量-設計損失量-採礦損失量 =5416.1-333.1-1779.1=3304.0(萬噸)。 11.7 生產規模 根據採礦許可證,礦山生產規模為7萬噸/年。 根據企業介紹,企業正在進行生產能力的改擴建,改擴建後生產能力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生產能力為24萬噸/年。經評估人員諮詢淄博市國土資源局,企業的介紹屬實,相關手續正在辦理之中。故本次價值諮詢礦山生產規模確定為24萬噸/年。 根據計算後各礦種評估利用可採儲量(硬質耐火粘土評估利用可採儲量:1068.0萬噸;陶瓷土評估利用可採儲量:139.7萬噸;鐵礬土評估利用可採儲量:2096.2萬噸。)佔比,計算後得出:硬質耐火粘土生產能力為7.75萬噸/年、陶瓷土生產能力為1.01萬噸/年、鐵礬土生產能力為15.24萬噸/年。 本項目評估確定採用的生產規模為24萬噸/年。(硬質耐火粘土生產能力為7.75萬噸/年、陶瓷土生產能力為1.01萬噸/年、鐵礬土生產能力為15.24萬噸/年。) 11.8 礦山服務年限 根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的有關規定,非金屬礦山合理服務年限根據下列公式計算: T= Q/A 式中:T—礦山合理服務年限; Q—可採儲量(3304.0萬噸); A—礦山生產能力(24萬噸/年); 將上述參數代入上式計算得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礦山合理服務年限為: T=3304.0÷24=137.66(年) 本項目含有一年基建期,即評估採用的評估計算年限為138.66年,即自2012年10月至2151年5月。 11.9 後續地質勘查投資、固定資產投資及更新改造投資 本項目評估中,該礦山經前期系統勘查及多年開採,已基本查清礦體的賦存狀態、礦床開採條件,無需對礦山進行後續地質勘查工作,本項目評估後續地質勘查投資為0。 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提供的2012年9月30日的固定資產統計:固定資產原值為2270636.770元,淨值1903522.18元,全部為機器設備。 在建工程:房屋2645650.28元,機械設備171624.81元,井巷工程64745205.72元,應付工資3720270.70元。 根據 《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收益途徑評估方法規範》(CMVS12100-2008),根據評估基準日企業資產負債表、固定資產明細表列示的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帳面值確定生產礦山評估用固定資產投資時:(1)評估用固定資產投資應與評估設定產品方案相對應。(2)評估用固定資產投資不包含與礦業權價值無關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如已停建在可預計的未來不可復工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資。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不計入評估用固定資產投資。不考慮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資減值準備。 由於該礦固定資產全部為2009年1月1日以後形成,因此,該礦已轉入固定資產的機器設備計算固定資產投資時需考慮增值稅的影響,本項目評估採用的固定資產投資為已形成的固定資產帳面值(考慮設備增值稅)加上在建工程之和,本項目評估採用的固定資產投資原值為7396.86萬元,淨值為7353.90萬元。其中:房屋建築物264.57萬元;機器設備原值285.74萬元(含設備增值稅41.52萬元),淨值249.03萬元(含設備增值稅41.52萬元);井巷工程6846.55萬元。本次評估以此作為計算固定資產投資及折舊的依據。 根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回收的固定資產殘值應按固定資產原值乘以固定資產殘值率計算。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採用不變價原則考慮其更新資金投入,即在其計提完折舊的下一時點(下一年或下一個月)投入等額初始投資(基建期初始投資)。井巷工程按財務制度規定計提維簡費、不再採用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留殘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年)的有關規定,房屋、建築物折舊年限不低於20年;機器設備折舊年限不低於10年;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不低於5年。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企業調整固定資產殘值比例執行時間的通知》(2005年9月14日 國稅函[2005]883號),固定資產殘值比例統一確定為5%,本項目評估房屋建築物和機器設備殘值率取5%。 按照《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及有關部門的規定,本次評估確定房屋建築物類折舊年限取40年,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殘值率取5%,經計算,評估計算期末回收餘值154.04萬元。 按照《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及有關部門的規定,本次評估確定機器設備類折舊年限取15年,採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殘值率取5%,經計算,在折舊年限結束年回收淨殘值12.21萬元;在計提完折舊後的下一時點按不變價原則投入等額初始投資(更新改造資金增值稅)285.74萬元;在評估計算年限末回收淨殘值171.26萬元。 11.10 流動資金 流動資金是指為維持生產所佔用的全部周轉資金。根據《礦業權評估準則》,採用擴大指標估算法估算流動資金。 非金屬礦山企業資金估算參考指標為按固定資產資金率5%~15%的資金率估算流動資金,本評估按固定資產資金率10%估算,則正常年份流動資金為: 流動資金額=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資金率=7396.86×10%= 739.69(萬元)。 11.11 產品價格及銷售收入 11.11.1、計算公式 根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中的有關規定,礦產品銷售收入的計算公式為: 式中:Qy —原礦產量; Py —原礦價格。 11.11.2、產品產量 本項目評估對象的礦產品為硬質耐火粘土、陶瓷土、鐵礬土原礦,其產量即為前面已確定的、本項目評估所採用的生產規模24萬噸/年。本項目硬質耐火粘土、陶瓷土、鐵礬土為共生資源,不能分開開採,根據其礦種可採儲量所佔比例計算得出:硬質耐火粘土生產能力為7.75萬噸/年、陶瓷土生產能力為1.01萬噸/年、鐵礬土生產能力為15.24萬噸/年。 11.11.3、產品銷售價格 PyQyS..根據《礦業權價款評估應用指南》,產品銷售價格應根據產品類型、產品質量和銷售條件確定,一般採用當地平均銷售價格,原則上以評估基準日前的三個年度內的價格平均值或回歸分析後確定評估計算中的價格參數;對產品市場價格波動較大、服務年限較長的大中型礦山,可以評估基準日前5個年度內價格平均值確定評估用的產品價格;對服務年限短的小型礦山,可以採用評估基準日當年價格的平均值確定評估用的產品價格。 根據委託方提供的資料,近年來硬質耐火粘土、陶瓷土、鐵礬土原礦不含稅銷售單價分別為在300元/噸、5500元/噸、350元/噸左右。本項目經評估人員結合該礦實際礦石質量及現階段市場行情綜合分析,上述礦石銷售單價系委託方利用礦山資源礦物含量及性質與科研院所合作擬進行高端工藝陶瓷及石油頁巖氣輕質陶粒原料的礦石單價,除硬質耐火粘土目前在市場上有可對比的礦石單價外,該礦陶瓷土、鐵礬土原礦單價當地目前多數礦山尚處於低端產品開發,由於採礦權人上述技術及配方涉及智慧財產權保密問題,應委託方要求,礦石單價採用委託方提供的銷售單價,本報告中涉及的工藝等問題不再進一步進行論述,確定硬質耐火粘土不含稅銷售價格為300元/噸,陶瓷土不含稅銷售價格為5500元/噸,鐵礬土不含稅銷售價格為350元/噸。 11.11.4、銷售收入 年銷售收入=300.00×7.75+5500.00×1.01+350.00×15.24 =13203.60(萬元/年)。 11.12 總成本費用 根據《收益途徑礦業權評估方法和參數》及《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正常生產礦山的礦業權評估中成本費的取值可選取企業的會計報表中成本參數。評估人員對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財務數據進行充分分析,並與評估人員所掌握的同行業相關各類指標進行對比、測算,認為所反映的數據能夠代表當地行業內平均技術水平、管理水平和盈利水平,本次評估總成本費用為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之和,其參數選取是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提供的財務、統計報表中的實際數據,個別參數依據《礦業權評估準則》及國家財稅的有關規定確定。 11.12.1、生產成本 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2011年及2012年1月至9月原礦生產成本明細表及產銷量明細表中的實際數據和評估人員掌握的資料作為評估取值,固定資產折舊根據《收益途徑礦業權評估方法和參數》的有關規定計算確定。 1)外購原材料及輔助材料費 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統計表,其單位外購原材料和輔助材料費分別為8.35元/噸、7.86元/噸,經加權平均後單位原礦外購原材料和輔助材料費為8.03元/噸。評估認為該值合理,基本反映本礦經濟技術條件及當地平均生產力水平指標,本項目評估取該值。 2)外購燃料及動力費 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統計表,其單位原礦燃料及動力費分別為11.33元/噸、10.60元/噸。經加權平均後單位原礦外購燃料及動力費為:10.85元/噸。評估認為該值合理,基本反映本礦經濟技術條件及當地平均生產力水平指標,本項目評估取該值。 3)工資及福利 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統計表:其單位原礦職工工資及福利分別為39.95元/噸、39.78元/噸。經加權平均後單位原礦職工工資及福利為39.84元/噸。評估認為該值合理,基本反映本礦經濟技術條件及當地平均生產力水平指標,本項目評估取該值。 4)折舊費 按照《礦業權評估參數指導意見》,採礦權評估中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其折舊一般採用年限平均法,按固定資產原值及各類固定資產年綜合折舊率計算。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房屋建築物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20年,設備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10年。 本次評估房屋建築按40年綜合折舊期計算折舊,機器設備按15年綜合折舊期計算折舊,淨殘值率均取5%。 以2013年為例,房屋建築物年折舊= 264.57×(1-5%)÷40=6.28(萬元); 以2013年為例,機器設備年折舊= 285.74÷1.17×(1-5%)÷15=15.47(萬元); 則固定資產單位折舊=(6.28+15.47)÷24.00=0.91(元/噸)。 5)維簡費 根據《收益途徑礦業權評估方法和參數》中的規定,維簡費應按財稅制度及國家的有關規定提取,並全額納入總成本費用中。 根據國家建材局、財政部建材經財發[1991]81號《關於提高重點非金屬礦山企業維簡費提取標準的若干規定》,本次評估參照磁石確定單位原礦維簡費用為8元/噸。其中,折舊性質的維簡費為井巷工程投資的攤銷費,本項目井巷工程投資為6846.55元,服務年限為137.66年,產能為24萬噸,因此,折舊性質的維簡費為2.07元/噸(=6846.55/137.66/24),則更新性質的維簡費為5.93元/噸(=8-2.07)。 6)安全費用 根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CMVS30800-2008)》,安全費用應按財稅制度及有關部門的規定提取,並全額納入經營成本中。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安全監管總局自2012年2月16日起施行新的《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12〕16號),依據該管理辦法第六條(五)非金屬礦山,其中露天礦山每噸2元,地下礦山每噸4元。 本項目評估確定單位原礦安全費用為4元/噸。 7)價格調節基金 依據淄政辦發[2008]56號,該礦價格調節基金為1元/噸,本項目評估確定該礦價格調節基金為1元/噸。 8)生產成本合計 本項目生產成本評估取值為:72.63元/噸。 11.12.2、管理費用 根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統計表:2011年單位管理費用為13.34元/噸;2012年1~9月單位管理費用為13.24元/噸,管理費用中不包括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價格調節基金、礦產資源補償費等費用,主要是辦公費等企業經營管理費用。 按照《收益途徑礦業權評估方法和參數》的有關規定:礦山實際繳納的礦產資源補償費與規定標準不一致時應按規定重新計算。根據1994年2月27日國務院令第150號發布《礦產資源補償費徵收管理規定》,礦產資源補償費費率為銷售收入的2%,本次評估確定的單位原礦礦產資源補償費用為11.0元/噸。 本項目評估管理費用為: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財務報表中管理費用加權平均後再加上重新計算的礦產資源補償費後計算所得:24.27元/噸。 11.12.3、銷售費用 由於銷售價格採用坑口價格,銷售費用不予考慮,取值為0。 11.12.4、財務費用 財務費用是企業為了維持正常生產籌集流動資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根據《中國礦業權評估準則》中的有關規定,流動資金的30%由自有資金解決,70%可通過流動資金借款解決。貸款利率按自2012年7月6日起執行的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6.00%計算。故本評估項目的單位財務費用為: 696.28 ×70%×6.00%÷24=1.22(元/噸)。 11.12.5、總成本費用 經計算,本項目評估的單位總成本費用為98.19元/噸。 11.12.6、經營成本 經營成本=總成本費用-折舊費-折舊性質的維簡費-財務費用,本項目評估採用的單位經營成本為93.92元/噸。 11.13 銷售稅金及附加 11.13.1、增值稅 根據 「增值稅轉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新的增值稅管理規定,原礦開採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本項目評估確定增值稅銷項稅額以不含稅銷售收入為基數,稅率按17%,則正常生產年份增值稅銷項稅額為:(2013年為例) 13203.60×17%=2244.61(萬元/年)。 增值稅進項稅額以外購原材料及輔助材料、外購燃料及動力為基數,根據最新的「增值稅轉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企業購置的機械設備可以依據增值稅發票作為進項稅額進行抵扣,稅率按17%計算。本項目評估採用外購原材料及輔助材料單位成本為8.03元/噸,外購燃料及動力單位成本為10.85元/噸,非更新年份增值稅進項稅額為: (8.03+10.85)×24×17%=77.03(萬元/年); 應交增值稅:2244.61-77.03 =2167.58(萬元/年)。 11.13.2、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應納增值稅為稅基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稅率以納稅人所在地不同而實行1%、5%、7%三種不同稅率。納稅人所在地為市區的,稅率為7%;納稅人所在地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納稅人所在地不屬於市區、縣城或鎮的,稅率為1%。本礦納稅所在地適用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7%。 本項目評估採用的城建稅為:(以正常年份2013年為例) 2167.58×7%=151.73(萬元/年)。 11.13.3、教育費附加費 教育費附加以應納增值稅額為稅基,根據國務院令第448號《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和財綜[2010]98 號《關於統一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教育費附加費費率為3%,地方教育費附加為2%。本項目評估採用的教育費附加費費率為5%。 本項目評估採用的教育費附加為:(以正常年份2013年為例) 2167.58×5%=108.38(萬元/年)。 11.13.4、資源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耐火粘土和螢石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財稅[2010]20號),自2010年6月1日起,將耐火粘土中的高鋁粘土(包括耐火級礬土、研磨級礬土等)和焦寶石的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調整為每噸20元。 本項目評估採用的應交資源稅為:(以正常年份2013年為例) 20×24.00=480.0(萬元/年)。 11.13.5、銷售稅金及附加 以正常年份2013年為例:151.73+108.38+480.00=740.11(萬元/年)。 11.13.6、企業所得稅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按照25%稅率計算繳納。本次評估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所得稅,即: 以正常年份2013年為例:(13203.60-2356.47-740.11)×25%=2526.76(萬元/年)。 11.14 折現率 折現率一般根據無風險報酬率和風險報酬率選取,其中包含了社會平均投資收益率。 根據《礦業權評估參數確定指導意見》,可以選取距評估基準日最近的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5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等作為無風險報酬率,評估基準日執行的人民幣五年期存款利率為4.75%。 風險報酬率包括勘查開發階段、行業風險、財務經營風險三項風險報酬率,其中勘查開發階段生產及改擴建礦山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為0.15~0.65%、勘探及建設礦山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為0.35~1.15%、詳查礦山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為1.15~2%,行業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為1.00~2.00%,財務經營風險報酬率取值範圍為1.00~1.50%。 本次評估勘查開發階段礦山風險報酬率取值為0.60%、行業風險報酬率取值為1.80%、財務經營風險報酬率取值為1.40%。 綜合上述數據,本次評估折現率取8.55%。 12、評估假設 本諮詢報告所稱諮詢價值是基於所列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及下列基本假設而提出的公允價值意見: (一)評估對象地質勘查工作程度及其內外部條件等仍如現狀而無重大變化; (二)以產銷均衡原則及社會平均生產力水平原則確定評估用技術經濟參數; (三) 所遵循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仍如現狀而無重大變化,所遵循的有關社會、政治、經濟環境以及開發技術和條件等仍如現狀而無重大變化; (四)以設定的資源儲量、生產方式、生產規模、產品結構、開發技術水平以及市場供需水平為基準且持續經營; (五) 在未來礦井開發收益期內有關產品價格、成本費用、稅率及利率等因素在預測期內無重大變化; (六)不考慮將來可能承擔的抵押、擔保等他項權利或其他對產權的任何限制因素以及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價格等對其評估價值的影響; (七)無其它不可抗力及不可預見因素造成的重大影響。 13、價值諮詢結論 評估人員在調查、了解和分析評估對象實際情況基礎上,依據科學的評估程序和方法,選用合理的評估參數,經過認真評定估算,確定淄博嘉豐礦業有限公司採礦權礦山服務年限137.66年,礦山服務年限內動用的可採儲量3303.95萬噸,諮詢價值為人民幣81690.09萬元,大寫人民幣捌億壹仟陸佰玖拾萬零玖佰元整。 14、特別事項說明 14.1、本諮詢報告中引用的地質資料、財務資料及礦石銷售資料,全部由委託方提供,本次價值諮詢工作中委託人所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包括產權證明、資源儲量核實報告、資源情況說明、礦山生產財務資料等)是編制本報告的基礎,相關文件材料提供方應對所提供的有關文件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擔責任。因此,該諮詢報告僅供委託方了解該採礦權在委託方提供的資料基礎上的採礦權價值所用,不得用於本諮詢報告所列明諮詢目的之外的抵押、擔保等其它目的,特提請報告使用方注意。 14.2、對存在的可能影響價值諮詢結論的瑕疵事項,在價值諮詢委託人未做特殊說明而評估人員已履行價值諮詢程序仍無法獲知的情況下,評估機構和評估人員不承擔相關責任。本次價值諮詢未考慮該礦採礦權價款因素。 14.3、本次價值諮詢所依據的地質資料為山東華英地礦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提交的《山東省淄博市大史粘土礦資源儲量核實報告》(核實基準日2012年9月30日),該報告未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因此,本評估報告所依據的地質儲量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由委託人承擔,特提請報告使用方注意。 14.4、在本評估結論的有效時間內,如果礦權人的資產具體數量發生變化,委託方可商請本公司根據原評估方法,對評估價值進行相應的調整。如果本項目評估所採用的計價取費標準發生不可抗拒的變化,並對評估價值產生明顯影響時,委託方可及時委託本公司重新確定採礦權價值。 14.5、本公司只對本項目的諮詢結論是否符合職業規範要求負責,不對資產定價決策負責。本項目諮詢結論是根據本項目特定的諮詢目的而得出的價值諮詢意見,而非市場價格,也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政策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對其造成的影響。 14.6、本評估報告含有附表、附件,附表及附件構成本價值諮詢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評估報告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價值諮詢報告使用限制 15.1 評估結論的有效期 本項目評估確定的評估基準日為2012年9月30日,按現行法規規定,本價值諮詢報告的評估結果自評估基準日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如果使用本評估(諮詢)結果的時間超過本價值諮詢結果有效期,本公司對應用此價值諮詢結果而對有關方面造成的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15.2 價值諮詢報告的使用範圍 本價值諮詢報告僅供委託方以報告中所列明的目的及評估結果審查確認機關使用,除此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未經本公司及委託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報告的全部或部分內容公之於任何公開媒體。其作用與評估報告不同,本價值諮詢報告的複印件不具有法律效力。 15.3 其它責任劃分 本公司只對本項目的評估結果是否符合職業規範要求負責,不對資產定價決策負責。本項目評估結果是根據本項目特定的評估目的而得出的價值諮詢意見,而非市場價格,不得用於其它目的,也未考慮國家宏觀經濟發生政策發生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對其造成的影響。 16、價值諮詢報告日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17、評估責任人和評估人員 法定代表人:劉寶周 項目負責人:曲永利 註冊礦業權評估師:曲永利 註冊礦業權評估師:劉寶周 評估人員: 劉輝 青島衡元德礦業權評估諮詢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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