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麼是主被動放電」
「 為什麼要主被動放電」
「 主動放電的主要途徑有哪些,利弊又如何」
「 關於主被動放電標準的展望」
通過本篇解讀,上述問題會有初步答案。
I 標準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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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488.1-2015》關於主被動放電內容有如下定義:
II 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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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解主被動放電,我們先要了解電動車裡多少電壓是高電壓呢?關於這個標題,標準《GB/T 18384.2015 電動汽車 安全要求》裡對於高壓電有明確定義,如下:
3.2 A級電壓 voltage class A electric circuits
最大工作電壓小於或等於30Va.c.(rms),或小於或等於60Vd.c.的電力組件或電路。
3.3 B級電壓電路 voltage class B electric circuits
最大工作電壓大於30Va.c.(rms)且小於或等於1000Va.c.(rms),或大於60V直流(d.c.)且小於或等於1500V直流(d.c.)的電力組件或電路。
同時由標準GB/T18384的標題,我們也可以看出為什麼要進行主被動放電?最主要的目的高壓安全,具體的說就是在緊急情況,如碰撞,短路等情況,以及每次操作時,都會有高壓下電,而電機控制器中由於有薄膜電容等可儲能裝置,BMS控制下電以後,內部仍存在高壓,為防止人員傷害,電機控制器需將電機控制器中的電壓降低到A級電壓以下(即60Vdc以下)。
III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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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圖,典型的純電動車上會有多個X,Y電容,這些電容在使用過程中,如果斷電需要滿足兩個條件其一:
——交流電路電壓應降低到30Va.c.(rms),直流電路電壓應降低到60Vd.c.,或以下;
——電路存儲的總能量小於0.2J。
電機控制器由於薄膜電容遠超過0.2J,目前乘用車電機控制器,一般對主動放電和被動放電均有要求。
一般被動放電就是在電容上串聯一個或一組電阻,在正常工作中這個電阻也會消耗電能,目前國標要求5min以內,實際目前整車一般要求再3min,甚至2min之內,被動放電實際上不宜過快,放電時間要求過快,就意味著電容在放電的過程中迴路電流會更大,串聯電阻相對更小,在正常工作過程中也會消耗更多功率,對控制器的效率是不利的。
IV 主動放電實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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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常用的主動放電法有以下幾種:
1. 通過電機繞組放電,方法是控制Q軸電流為零,加D軸電流,該方法放電時間快,但是會出現扭矩抖動,影響駕乘體驗;
2. 通過外加放電迴路,利用電阻放電,風險小,但是需要另外增加電路,增加成本,電阻在多次放電,也可能會損壞;目前該方案應用較多;
3. 橋壁直通放電,該方式成本低,放電速度快,但瞬間電流很大,由於高壓迴路上存在雜散電感,導致IGBT(絕緣柵雙極型電晶體)關斷時的電壓應力較大,控制的難度比較高,目前該方案應用較少。
V 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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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B級電壓的分類。
關於B級電壓定義,GB/T 18384-2015是引用的ISO 6469-2011,而實際上ISO 6469的最新版本已經更新到了2018版,如圖,最新版ISO 6469增加了B1,B2級電壓定義,B1與B2的定義如下圖,按照新的電壓分級,B1級電壓是可以直接與整車底盤相連,這個在應用上就與12V低壓一致,在布置上更靈活方便,成本也會更低。
2. 碰撞後主動放電時間的定義。
《GB/T 31498-2015 電動車碰撞後安全要求》中對於電動車碰撞後安全要求有高壓母線上總能量小於0.2J,但是並沒有規定多長時間達到這個值,而ISO 6469.4-2015 中明確規定了10s內,高壓母線中電壓需要降低到A級電壓,隨著國標的新國標修訂,碰撞後控制器主動放電時間也會在新標準中有所體現。
3.安全法規的完善。
安全問題,歷來是車輛的重點問題,電動汽車安全全球技術法規(EVS-GTR)目前在中、歐、美、日等國家共同努力下,有條不紊的推進電動汽車安全全球技術法規的研究和制定工作。同時國標強制要求電動汽車安全要求也正在制定,未來關於控制器的主被動放電,相信標準中也會有更具體更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