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吳飛實習生楊傑王靜)在醫院做妊娠常規檢查,誰知被誤診為HIV陽性。昨天下午,為此承受很大痛苦的當事人李女士,以西安市華山中心醫院侵犯自己的生活安寧權和對身體健康的知悉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
誤診HIV為陽性
2004年6月3日,已經懷孕的李女士懷著對即將出世孩子的喜悅,到西安市華山中心醫院婦科門診做了妊娠常規檢查。但檢查結果卻令她大吃一驚:醫院出具的檢查單顯示其人體免疫缺陷病毒結果(HIV)為陽性,也就是說李女士至少已經成為了愛滋病病毒攜帶者。
李女士的家人得知該檢驗結果後,家中的氣氛陰暗起來,全家都陷入極度的恐慌之中。丈夫、公婆紛紛猜疑,親朋好友見到她都紛紛躲避,哪怕是跟別人說話,也會引起一陣大家的不安。恐懼、猜疑的目光總在李女士身邊徘徊。李女士本人更是感覺自己生命無望,死亡威脅著她和那個還沒有出生的孩子。
檢驗結果出來後的一段時間,家人將李女士隔離開,對即將出世孩子的健康也失去了希望。經過幾天的煎熬,李女士決定去複查,以證明自己的無辜。2004年6月15日和23日,她先後到西安市交通大學第二醫院、陝西省愛滋病監測診斷中心進行複查。
複查結果否定了6月3日西安市華山中心醫院作出的檢驗結果,盤繞在李女士心頭的疑雲終於散去。
當事人狀告「糊塗」醫院
被誤診為HIV陽性後,李女士認為:西安市華山中心醫院醫務人員對患者極不負責任,工作中有嚴重的過錯,給她和她的家人心理造成極度恐慌,破壞了家中安寧的生活環境,對懷孕的胎兒也造成一定傷害。
昨天下午,因剛生產完不久,身體虛弱的李女士委託丈夫的姐姐正式向新城區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令西安市華山中心醫院因侵犯自己的生活安寧權和對身體健康知悉權,賠償精神損失費1萬元在內的多項訴訟請求。
據悉,新城區人民法院立案廳收到訴狀後已經立案,並在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能否最終得到法院支持待定
昨天下午,記者從李女士的代理律師———陝西王炳森律師事務所的孫康明那裡了解到,由於本案和以往出現的類似案件不同,誤診醫院並未將檢查結果直接通知被誤診人的單位和家庭,因此不能構成名譽侵權。
但在此案中,因誤診給當事人及其家人所造成的心理傷害極大,並影響到當事人家庭的安寧和親情關係。生活安寧權,是公民對自己生活享有的不受他人幹涉、幹擾和侵犯的權利。在法律中,只要有權利,就有救濟,得到法律的支持。在司法實踐中,生活安寧權未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本案提出的訴訟請求能否最終得到法院的支持很難下結論。
據悉,當事人李女士在得知正確的檢驗結果後,身體狀況已有了好轉,但比預產期提前近一個月產下一個體重為3公斤的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