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會現場 高雨晴 攝
中新網太原11月24日電 (高雨晴)今年以來,山西省煤礦共發生安全事故12起、死亡25人,事故總量居全國前列。24日,山西出臺最嚴規定,加大對重大事故隱患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較大事故實行提級調查。
當日,在山西省政府新聞辦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山西省政府副秘書長王延峰、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鄧維元、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長苗還利、山西煤監局副局長謝萬星等部門負責人詳細解讀《山西省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特別規定》(下稱《特別規定》)。
官方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山西省煤礦共發生安全事故12起、死亡25人,同比減少7起、22人,分別下降36.84%、46.81%,截至10月底,全省煤礦百萬噸死亡率0.023,同比下降41.03%。
山西省應急管理廳副廳長鄧維元介紹,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但穩中有憂,10月份以來,連續發生3起較大事故,該《特別規定》的出臺,旨在解決當前煤礦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遏制各類煤礦安全事故。
《特別規定》共十八條,從礦井設計、生產布局、災害治理、現場管理、責任追究等環節,從重大災害治理、嚴懲違法違規行為、創新煤礦安全管理模式、依法嚴肅追責問責、推動實現本質安全五個方面,加強煤礦生產安全管理。
煤礦存在安全監察專員不在井下值守帶班、違規開採各類煤柱、圖紙作假等行為,將一律依法停產整頓。同時,煤礦發生較大事故一律提級調查,將依法嚴肅追究煤礦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和上一級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針對煤礦不按照初步設計、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現象,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長苗還利表示,這一規定從項目管理全過程防範事故發生,通過初步設計管源頭、施工組織設計管秩序、作業規程管現場,進一步規範煤礦生產建設秩序,促進煤礦安全生產。
山西煤監局副局長謝萬星表示,對重大隱患和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將加大執法力度,打出停產整頓、暫扣證照、降低等級、聯合懲戒「組合拳」;開展安全排查,從嚴查處煤礦生產安全事故。
此外,山西首次出臺煤礦安全監察專員制度。鄧維元表示,該制度對推動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止各類煤礦事故發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制度明確煤礦安全監察專員承擔下井帶班期間煤礦安全首要責任,通過責任倒逼,把控煤礦井下生產作業關鍵環節,嚴防事故發生。
據悉,該規定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