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安監局、福州高新區經發局,有關企業:
現將國家安監總局《關於印發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安監總管四〔2017〕143號)文轉發給你們,請根據文件要求,加強對金屬冶煉企業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活動和驗收結果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安全設施驗收工作。
福州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8年1月23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印發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的通知
安監總管四〔2017〕14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規範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笫36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制定了《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2017年12月19日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
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編寫提綱
前言
簡述項目的建設背景、項目性質、地理位置及自然條件等基本情況。闡述編制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報告的目的、依據、範圍及評價工作過程等。
1.評價說明
1.1評價對象和範圍
根據《安全驗收評價導則》(AQ8003)所規定的驗收評價內容要求,描述驗收評價的對象和範圍。
1.2評價依據
1.2.1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應遵循的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標註其文號及施行日期。
每個層次內按發布時間順序列出,列出的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應為最新版本,並標註其文號及實施日期,要有針對性和完整性,要有序排列。
1.2.2標準、規範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應遵循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有關規範。
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順序排列,每個層次內按照發布時間順序列出。列出的標準、規範應為最新版本,並為現行有效。
所列標準、規範應與本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相關,在報告中沒有引用到的標準、規範不列入。
1.2.3建設項目依據的批准文件或相關合法證明文件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所依據的合法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批覆文件及重大設計變更批覆文件。
所列的文件包括發文單位、日期和文件號等相關內容。
1.2.4建設項目技術資料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所依據的有關技術資料(包括文件名稱、編制單位和日期等相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料:
(1)建設項目建議書;
(2)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3)安全預評價報告;
(4)建設項目設計任務書;
(5)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
(6)建設項目施工圖設計資料和設計變更;
(7)建設項目地質勘察報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8)相關專題研究(試驗)報告;
(9)建設項目施工記錄(含隱蔽工程施工記錄及中間驗收記錄)、竣工報告及竣工圖;
(10)建設項目施工監理記錄和施工監理報告。
1.2.5其他評價依據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所依據的其他有關資料,如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委託書(任務書、合同書);相關的批覆文件等評價依據。
1.3評價程序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工作程序圖。
2.建設項目概況
2.1建設單位基本概況
簡要介紹建設單位歷史沿革、經濟類型、隸屬關係等基本情況,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背景及立項情況。
2.2建設項目性質
說明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性質,是新建、改建還是擴建項目。
2.3建設項目基本概況
(1)簡要介紹建設項目地理位置及選址、行政區劃、項目用地,廠區總圖、平面布置及功能分布,建設場地周邊環境等;
(2)建設項目的設計生產規模,主要技術方案及產品方案;
(3)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設施、裝置,特種設備及主要安全附件;
(4)建設項目主要原料、輔助料的品種、數量與來源,主要產品、副產品品種與數量;
(5)建設項目配套和輔助工程(如土建、供排水、汙水處理、供配電、供汽、供氣、供冷、消防、防雷、採暖通風、通信、倉庫、堆場、廠內運輸等工程,特別是涉及到項目安全保障的工程)的能力及來源;
(6)建設項目廠內外運輸方式及運輸量;
(7)人流、物流、工業園區規劃等概況;
(8)建設項目總投資與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9)建設項目投入生產後的組織機構與勞動定員,施工隊伍要求等;
(10)建設項目其他特殊要求。
2.4改、擴建項目利用原有設施情況
簡要介紹項目實際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簡述原有生產規模、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設施、輔助設備和主要安全裝置及總平面布置、運輸等情況;
(2)簡要說明利用原有場地、建(構)築物及設備設施的情況,並對其是否滿足改擴建項目的安全要求進行分析說明;
(3)原有安全設備設施的利用與銜接情況。
2.5設計變更
簡要介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變更設計情況。
2.6施工監理資質
簡要介紹項目施工監理單位資質情況。
2.7試運行概況
簡要介紹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試運行期間各生產系統運行狀況、安全設施運行效果、出現的問題及解決情況、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生產事故等情況。
2.8採取的主要安全設施、措施
用表格形式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主要安全設施目錄。
3.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根據初步設計方案、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及試生產的結果,依據標準,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危險、有害因素以及影響範圍進行辨識與分析。
3.1危險有害因素分類依據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參照標準,如《危險化學品名目錄(2015版)》《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GB6441)《生產過程和危險有害因素分類與代碼》(GB13861)《職業病危險因素分類目錄》等,辨識與分析涵蓋人、物、環、管四個方面。
3.2建設項目固有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辨識與分析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生產固有危險、有害因素。
3.3主要物料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列出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在生產過程中使用和貯存的主要原輔材料、中間產品和成品、副產品的種類、數量、貯存、輸送、使用情況,分析其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如高溫熔融金屬、燃氣、酸鹼、放射源等危險有害物質的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
3.4建設項目各生產工藝系統、設備設施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辨識生產工藝系統、設備設施存在的各類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包括正常操作、控制,以及故障等情況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並列出危險、有害因素的類別及存在的部位。
(1)主體生產系統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
(2)輔助生產系統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分析。
3.5公用和輔助設備設施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辨識生產性公用和輔助設備設施是否與主體生產工藝相配套,分析發生異常時對安全生產可能產生的事故傷害類型。
3.6廠內運輸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
辨識廠內物料運輸特點,分析可能產生的事故傷害類型。
3.7安全管理影響辨識與分析
辨識與分析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培訓與宣傳不及時、安全規章制度和應急救援措施不周全、忽視安全設施配套建設和維護管理等可能產生的事故傷害類型。
3.8自然環境及周邊環境安全辨識與分析
(1)當地自然條件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生產的影響,包括自然環境狀況(地形地貌、工程地質、水文、氣象條件)及自然災害(如斷裂帶、滑坡、泥石流、地震、溼陷性黃土、雷電、寒凍、洪水、暑熱、大風、大雨、雪災等)對本建設項目可能造成的危險、有害因素及危險、有害程度。
(2)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與周邊設施(公共設施、工業設施、交通設施等)生產、經營活動和居民生活在安全方面的相互影響;是否存在可能對本項目造成重大危險、傷害的生產或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品的企業、設施,與本項目的相對位置等。
3.9事故後果辨識與分析
統計國內同類型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生產事故案例,對建設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區域可能發生的後果進行辨識與分析。
3.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與分析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對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建設項目進行辨識與分析說明。
針對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的特點,分析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投產後可能造成多人傷亡或嚴重職業病危害,或可能引起重大設備財產損毀的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設施的危險性。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主要包括:
(1)冶煉爐窯,高溫熔融金屬(渣)儲存、盛裝容器、吊、運設備;
(2)反應槽、罐、池、釜和儲液罐,以及高溫設備及管道;
(3)煤氣、天然氣、氫氣、氧氣、氮氣、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的來源、輸送、貯存和使用設備設施、場所;
(4)特種設備、磨機、固體物料輸送系統;
(5)存在煤、鋁、鋅、鎂等粉塵爆炸危險的設備、設施;
(6)電纜隧道、油庫等重點防火場所;
(7)放射源;
(8)有限空間;
(9)其他。
3.11其他危險有害因素
3.11.1空氣品質、溫度、溼度
作業環境不良對從業人員操作的影響進行辨識與分析。
3.11.2採光、照明
光照的亮度和照度不足對操作的影響進行辨識與分析。
3.12危險有害因素綜述
總結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分析總體情況,以圖表列出該建設項目危險、有害因素的概況。
4.評價單元劃分及評價方法選擇
4.1評價單元劃分
4.1.1評價單元劃分原則
根據常用的評價單元劃分原則和方法,劃分評價單元應科學、合理、方便,應考慮以下原則:
(1)考慮外部條件:地理、氣象、水文地質條件、周邊環境、交通狀況、居民分布等;
(2)考慮自身條件:危險物質及物料、工藝流程、設備設施相對位置、作業人員分布情況等;
(3)符合安全狀況:危險有害因素類別,發生事故的可能性、事故嚴重程度與影響範圍;
(4)便於評價實施:評價單元應相對獨立,具有明顯的特徵界限。
4.1.2評價單元劃分過程與結果
評價項目可以根據項目工藝技術特點和總體布局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本項目的評價單元。金屬冶煉建設項目驗收評價一般可以劃分為以下評價單元。
(1)法律、法規等方面符合性;
(2)選址及總圖布置單元;
(3)建築及工藝布置單元;
(4)物料、產品安全性能;
(5)生產工藝系統、裝置、設施、設備單元;
(6)公用和輔助設備設施配套性;
(7)易燃易爆有毒場所單元;
(8)特種設備設施及強制檢測設備設施單元;
(9)周邊環境適宜性評價;
(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11)安全管理及應急救援單元;
(12)其他安全設施單元。
4.2評價方法確定
為適應大量法規符合性檢查的要求,可根據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實際情況,選擇相應的評價方法,如安全檢查表、危險度與危險指數分析、事故後果模擬與類比法等評價方法。
4.3評價方法簡介
對照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選擇相應的評價方法,對選擇的評價方法進行簡要介紹。
5.定性、定量分析危險、有害程度符合性評價結果
5.1法律法規符合性
5.1.1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等規定,檢查建設企業的合法證件,對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的程序及實施情況的合法性進行評價。主要對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監理單位資質、工程地質勘察單位資質、周邊居民及建構築物搬遷等方面進行符合性評價。
5.1.2安全設施專項投資情況
根據《安全設施設計》,對以下專項投資情況進行評價:
(1)安全設施投資及其佔總投資的比例是否符合《安全設施設計》進行評價;
(2)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分類投資及其佔安全設施投資的比例,包括:主要生產環節及設備安全防範設施費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和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設施的檢測與監控費用、安全教育培訓設施費用、事故應急措施費用、安全評價和安全設施設計編制費用、特種設備檢測費用、其他安全投資等。並採用表格形式將各項費用分別列支。是否符合《安全設施設計》進行評價。
5.2選址及總圖布置單元
5.2.1選址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總圖應按照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和生產特點,根據《安全設施設計》要求,對所選廠址自然環境條件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及自然災害相應的防範措施等進行符合性評價。對是否滿足防火、運輸安全和生產安全進行評價。
5.2.2總圖布置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總圖包括:總平面布置、豎向布置、廠區道路、物流運輸、人流布置、安全出口及綜合管線布置等方面。根據有關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以及安全預評價、安全設施安全設計資料,形成總圖布置安全檢查表。列出有關的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條款規定,進行評價。
5.3建築及工藝布置單元
5.3.1廠房及結構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廠房及結構布置進行符合性評價:
(1)建(構)築物抗震設防,根據有關要求提出建(構)築物抗震設防措施;
(2)建(構)築物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劃分;建(構)築物的耐火等級、防火分區,防火牆、防火門、洩壓面積,按照標準進行防火防爆設計;
(3)廠房結構設計採取的承受重荷載、高溫輻射、熔融金屬噴濺衝刷、振動與衝擊、防滲、防酸鹼腐蝕等措施;
(4)建(構)築物通風、散熱、採光等措施。
5.3.2工藝布置與運輸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工藝布置與運輸進行符合性評價:
(1)人流、物流安全的功能分區,生產工藝布置、車間布置及操作室的布置,廠區、廠房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安全通道及疏散指示標誌等;
(2)高溫熔融金屬吊運路線及人員密集場所布置情況;
(3)鐵路、道路、管網與建(構)築物等之間的安全距離;運輸、裝卸、道路設計等安全措施;
(4)動力設施(如變電所、配電室、鍋爐房、壓縮空氣站等)的分布及防範措施。
5.4物料、產品安全性
高溫熔融金屬(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物料在生產、輸送、貯存、使用、廢棄等環節噴濺、洩漏、監測預警、安全警戒和標識要求等防範措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5.5生產工藝系統、裝置、設施、設備單元
針對各生產單元的生產工藝及設備設施存在的各類危險、有害因素及危害程度。所採用工藝、設備選型、設備布置的安全措施;重要設備(部位)的溫度、壓力等關鍵參數的檢測、報警、聯鎖等保護措施,異常工況及事故狀態下的應急處置措施;起重設備、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設計安全措施;工藝和裝置中安全設施的配備等。對以上防範措施是否符合設計要求進行符合性評價。
5.6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單元
可以但不限於從以下方面展開。
5.6.1電氣安全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變電所、配電室等電力負荷分級,電源及供電系統的安全措施;電氣設備的接地、防漏電、防過流、防雷、防靜電、防過壓等的安全保護措施;UPS系統、繼電保護系統;電氣設備防火、工作照明及事故應急照明等措施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6.2機械安全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主要機械安全防護裝置進行符合性評價。
5.6.3自動控制及通信設施安全措施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計算機自動化控制系統(包括緊急停車系統、安全儀表系統,可燃和有毒氣體檢測和報警設施等)的設置,操作控制室的設置;通信系統的設置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6.4能源介質及動力安全措施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能源介質的製備與輸送系統、使用設施的監測、防護、控制措施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6.5輔助供水與排水措施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輔助供、排水系統安全措施;汙水處理、雨水及地表水排水措施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6.6消防措施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廠區消防系統、消防給水和固定滅火裝置、火災自動報警及聯動控制、防煙及排煙設計、疏散樓梯、疏散通道等措施;廠內易燃區域、設備易燃部位等的防滅火措施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6.7採暖通風及空氣調節措施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作業場所溫度要求,控制室、休息室、作業場所採暖通風及空氣調節措施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7易燃易爆有毒場所單元
對爆炸和火災危險區域進行劃分,對本項目所有建、構建物的耐火等級,可燃有毒氣體洩漏監測報警儀的設置、安裝,防爆電氣的安裝,消防設備及設施設置、安裝,消防設施驗收等進行評價。
5.8特種設備設施及強制檢測設備設施單元
5.8.1特種設備設施概況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特種設備設施類型進行概述。
5.8.2起重機械與電梯
(1)對起重機械與電梯的種類、數量及其分布進行概述;對起重機械與電梯的使用登記證書、和檢驗情況、檢驗有效期進行檢查評價。
(2)對吊運熔融金屬(渣)冶金起重機的合規性進行評價。
5.8.3壓力容器、鍋爐、管道、閥門及其強制檢測附件
對壓力容器、鍋爐、管道、閥門的種類、數量及其分布,壓力容器、管道、閥門的驗收、檢測,壓力容器的登記註冊證書、檢測情況、檢測有效期等進行檢查評價。
5.8.4叉車
對叉車的種類、數量及其分布進行概述;對叉車的檢驗及使用登記證書,檢驗有效期進行檢查評價。
5.8.5可燃、有毒氣體洩漏監測報警儀
對可燃、有毒氣體洩漏監測報警儀種類、數量及其分布進行概述,對檢測報告進行檢查評價。
5.8.6防雷設施檢測
對防雷設施種類、數量及其分布進行概述;對防雷裝置的檢測報告進行檢查評價。
5.9周邊環境適宜性評價
5.9.1建設項目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對周邊單位生產、經營活動或居民的影響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固有危險、有害因素出現異常,可能會導致易燃物質洩漏對周邊單位或居民影響進行評價。
5.9.2周邊單位或居民對建設項目的影響
周圍商業中心、公園、居民區、學校等人口密集區域,醫院、影劇院、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的運行的影響進行評價。
5.9.3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對本項目的影響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所在地自然條件(地震、雷擊、降雨、洪水、颱風、溫度、溼度等)對生產、設備設施影響,產生事故後果的應急處置情況進行評價。
5.10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5.10.1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設施的位置
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設施與其他設施的安全距離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評價。
5.10.2檢測與監控系統
參照有關規定,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設施採取的檢測與監控措施進行評價。
5.11安全管理及應急救援單元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組織與制度、機構設置、安全管理人員配備、安全運行管理、應急管理等進行評價。
5.11.1組織與制度
對金屬冶煉項目的責任制、安全教育及培訓(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安全投入、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危險作業審批、應急救援、事故統計與上報等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符合性評價。
5.11.2機構設置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設置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符合性進行評價。
5.11.3安全管理人員及註冊安全工程師的配備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投入生產或者使用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註冊安全工程師符合性進行評價。
5.11.4安全教育培訓
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業人員、外協工及相關方人員等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符合性評價。
5.11.5危險源管理
對危險源及危險有害因素辨識與控制管理,進行檢查評價。
5.11.6安全檢查
對隱患排查機制,隱患排查與治理閉環管理,進行檢查評價。
5.11.7個人安全防護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作業人員配備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包括防護用品的發放、防護用品的佩戴)、應急防護用品配備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11.8安全標誌
對金屬冶煉建設項目生產區域設置的安全標誌(包括交通、電氣、較大危險因素設施與場所)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11.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
對救護隊或兼職救護隊的人員組成,技術裝備器材,應急預案,應急演練、培訓及計劃,應急資源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11.10事故管理
對試運行期間對事故、事件的上報、登記、統計情況等進行符合性評價。
5.12其他安全設施單元
闡述高溫設備的保溫措施;防護欄杆、檢修平臺、安全罩、圍欄等防高空墜落、跌落的措施;各種安全通道、樓梯、鋼梯的設置;煤氣、氧氣等及各種管線的標準化、規範化敷設及色標要求;安全色、安全告知卡等措施進行符合性評價。
5.13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設施設計中安全對策措施建議採納情況說明
(1)簡述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建設,與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設施設計的工程內容、技術方案等是否與項目安全一致,如有變化應說明變化內容;
(2)分類列出本項目安全預評價報告、安全設施設計的主要結論、安全措施要求。對提出的安全對策措施建設情況進行概述;對未採納進行建設的,說明原因、依據和對策措施。
6.安全對策措施建議
根據安全設施驗收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或不足以及項目存在的特殊安全因素,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和標準規範的要求,借鑑類似企業的安全生產經驗,綜合評價結果,提出相應的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對策措施與建議,並按照風險程度的高低進行解決方案的排序。
7.總體評價結論
安全評價機構應根據客觀、公正、真實的原則,嚴謹、明確地作出評價結論,結論的內容應包括高度概括評價結果,從風險管理角度給出評價對象在評價時與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和標準規範的符合性結論,給出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和嚴重程度的預測性結論,以及採取安全對策措施後的安全狀態等。
8.附件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驗收評價需要提供如下資料:
(1)企業概況。
①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②立項批准文件(或核准、備案文件)。
(2)落實安全設施「三同時」程序文件。
①安全預評價報告。
②項目《安全設施設計》評審意見和批覆文件。
③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重大變更的評審意見和批覆文件。
(3)項目技術文件。
①項目初步設計。
②項目《安全設施設計》。
③《安全設施設計》的設計變更通知單。
④地質勘探報告、工程勘查報告、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⑤其他的一些專題性研究。
(4)項目建設情況。
①施工單位資質。
②監理單位資質。
③單項工程、單位工程驗收資料,評級情況,工程質量認證資料。
④隱蔽工程的檢查驗收記錄。
⑤施工總結和監理總結報告。
(5)反映安全設施實際情況的圖紙應包括以下圖紙,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①建設項目區域位置圖(標明與周邊單位、社區等的距離)。
②總平面布置圖(標明重大危險源以及重大傷亡半徑、重點危險場所及設備設施的位置)。
③主要生產工藝布置圖。
④工藝設備平面布置圖(標明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設備設施之間的安全間距和預留檢修場地的情況)。
⑤主要管道布置圖。
⑥重大安全設施變更圖。
沒有竣工圖不能組織驗收。
竣工圖紙應與現場實際相符。竣工圖應由施工單位按照實際的施工情況出圖,且應有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有關人員籤字確認,並加蓋相應單位公章。
竣工圖中的字體、線條和各種標記應清晰可讀,籤字齊全,有彩色內容的圖紙宜採用彩圖。
如果項目竣工與原有施工圖少於三處修改(包括增加、修改和刪除)的地方,可以在原有施工圖修改的地方手工標識、籤字蓋章後,原有施工圖紙上加蓋竣工章可以作為竣工圖紙,其餘施工圖不能作為竣工圖。
(6)安全設施說明(以具體的安全設施設計為準)。
①主要安全設施、設備、裝置及試運行情況。
②消防器材臺帳。
③特種設備臺帳。
④防爆電氣、消防報警設施臺帳。
⑤安全檢驗、檢測和測定的數據資料及儀表、設施臺帳。
⑥安全應急救援物資臺帳(含排土場應急物資)。
⑦電氣設備及井下電纜臺帳。
(7)安全管理資料。
①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聘任文件。
②安全生產責任制。
③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④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預案的備案表、應急預案的演練記錄、總結。
⑤救護隊相關人員名單、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清單、救援協議。
⑥特殊工種培訓、考核記錄及其操作資格證書。
⑦安全檢查記錄、安全不符合項整改情況及其反饋、複查記錄資料。
⑧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證明。
⑨安全教育、培訓臺帳等資料。
⑩項目投資決算總額及安全設施投資表。
?個人安全防護用品臺帳發放記錄。
?試運行期間生產安全事故情況。
?其他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措施。
(8)安全設施驗收評價所需的其他資料和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