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2021年,西安的物業費正式進入「一費制」時代。有小區直到現在才通知開始徵詢意見,不知要徵詢到到何時才能開始新辦法,有小區開始收取以前從未收取的公共能耗費,業主們表示對此不能理解。
希望改一費制物業沒明確徵詢意見到何時
鄭先生家在西安市雁塔區西萬路口的金泰假日花城小區。「今天去交費,才得知物業開始徵詢業主物業一費制的意見。」1月3日,鄭先生說,他在調查表上填了同意「一費制」,一費制的話,物業費將從1.2元/平方米·月變成1.9元/平方米·月,每個月能漲20多元,但是停車費從150元/月降到80元/月,總體上每個月能少支出不到50元,他很希望能儘快執行。
鄭先生說,去交物業費,物業表示一季度物業費還是按照去年的標準收,物業費每平方米1.2元,電梯費0.38元,公攤電費0.16元,物業也沒明確執行新標準能否多退少補。物業是1月3日一早才發了《關於實行「一費制」業主意見徵詢的公告》,表示要實行一費制要履行調價程序,需1/2業主同意才能執行。讓他不能理解的是,要不是自己去物業交費,也沒人通知他填寫調查表,而且徵詢調研沒有時間限制。
記者看到,公告是通過小區嗨管家1月3日早上9時多發的,公告中表示小區物業服務費在調價程序履行完畢前仍按原收費標準執行,物業服務費與停車費服務費同時調整,物業制定了「一費制」意見確認單,業主憑證件前往物業服務中心進行意見確認。
對此,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執行的物業費標準,除了1.2元/平方米·月的物業費,還有公攤電費及根據樓層價格不等的電梯費。物業是按照政府要求進行意見徵詢並履行調價程序,徵求2/3以上業主的意見,同意比例達到戶數和面積雙過半。徵詢意見結束後還需要把調價申請向上申報,通過之後才會執行。政府的標準是有三個月的過渡期,最終執行預計到3月份,之前的物業費標準還是按之前的標準,不存在多退少補,執行後按一費制收取物業費和停車費。
都要一費制了咋突然多出公共能耗費
郭先生家在西安市雁塔區等駕坡街道陽光小區,今年開始,不但沒有執行新的物業「一費制」標準,小區還突然增加了一項公共能耗費,小區不少人對此有異議。
「剛好到交停車費的時間,物業也就要求把公共能耗費交了,否則不能把車輛信息錄入。」郭先生說,小區是老舊多層小區,有兩三千戶居民,只有地面停車位,停車服務費一個月80元,車輛信息錄入停車系統才能正常停車,因此他把公共能耗費交了。
從郭先生去年10月20日和12月25日前後兩次的交費單可以看出,之前沒有公共能耗這項費用,在2021年的費用裡,1月1日到3月31日產生了一季度的公共能耗費103.2元,按郭先生家面積196平方米算,公共能耗費0.18元/平方米·月,停車費一季度240元,1月1日到12月31日物業服務費801.6元(折合單價0.35元/平方米·月)。
「我家一直訂《華商報》,也看了很多物業『一費制』改革的新聞,知道改革後公攤電費要含在物業費裡。」郭先生說,讓他沒想到的是,小區供電就戶表改造已經很久了,物業之前也沒見收過公攤電費,怎麼忽然對這項費用開始收取。問了物業,物業說公共能耗,包括小區監控、單元門禁、照明等費用,還有維護小區綠化澆花等產生的費用。不見物業說開始執行物業「一費制」,也不知道小區到底是幾類,應該小區內豎牌子公示服務等級。
對此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以前也會產生公共能耗,這筆費用是由物業補貼,小區改造後有了單元門禁等,所以從今年才開始收公共能耗費。小區的物業費服務費是按照0.35元/平方米·月的標準收取,沒有執行物業「一費制」前是可以收取公共能耗費的,至於後期是否進行物業「一費制」調整,工作人員表示,周末是物業值班主要處理報修等業務,其他情況並不清楚,需要工作日由物業主管進行解釋。
對於郭先生的小區收取類似公攤電費的公共能耗費的情況,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發改委了解到,未執行物業「一費制」前,公攤電費按照政策是可以收取,按新的標準收取物業費後,就不得再收取公攤電費。按照原標準,收取公攤電費時物業需要測算,實際中存在物業暫未核算先墊付未收取的情況,物業公司要做好測算並公示,可及時收取實際產生的公攤電費。
知道一下:執行節點是完成調價程序的時間
華商報記者從西安市發改委相關部門了解,《西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新的收費標準雖然從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但物業企業須按照《市辦法》的規定完成發布方案、徵求意見、服務等級確認、收標準抄送告知等程序,需要一定的過渡時間(1至3個月,根據小區具體情況而定),在調價程序履行完畢前暫按原合同約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因此,並非自2021年1月1日起就按照新的物業服務費及停車服務費標準收費。
何時按照「一費制」收費是以調價程序完成時間為節點計算的,如果有預收物業費可以多退少補。就是說如果物業企業2020年開始預收2021年的物業費和停車費服務費,調價結果公示後執行新收費標準的,以調價程序完成結果公示結束日期為時間節點,已預收的費用多退少補。並且按照《市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物業服務費和停車服務費根據合同的約定按月計收,預收不得超過三個月(業主自願繳納除外)。
記者李婧
編輯:張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