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一男子非法狩獵國家重點保護動物
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最終支付5萬元生態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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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介】
2019年10月至12月期間,被告人劉某在未經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審批並核發相關證件的情況下,私自在山場放置捕鳥網,共捕獲3隻「長尾鳥」(音)、1隻「班古」(音)和1隻「白頭公」(音)。
經鑑定,該3隻「長尾鳥」為鷹科鷹屬的風頭鷹,系國家Ⅱ級重點保護動物,且合計價值人民幣7.5萬元。案發時,3隻「長尾鳥」已有1隻被出售、1隻被食用,僅1隻被森林公安民警放生。
【案件辦理情況】
定南縣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被告人劉某的行為涉嫌非法捕獵和殺害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且致使野生動物資源受到損害,破壞了生物多樣性和生態環境,損害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遂在對劉某提起刑事公訴的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要求劉某對案發時已無法被放生的兩隻「長尾鳥」承擔生態補償金5萬元。
在法院審理階段,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部分達成調解,劉某某在已繳納2萬元生態補償金的基礎上,再承擔3萬元的生態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