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的文章中,知橙網要向大家介紹一個比較陌生的名詞,也就是「專利流氓」,相信很多人都沒有聽過。
專利流氓(Patent Troll),起源於1993年的美國,最早是用來形容積極發動專利侵權訴訟的公司,這樣的專利公司往往具有很強的寄生味道。
專利流氓也稱專利蟑螂、專利鯊魚,指那些本身並不製造專利產品或者提供專利服務,而是從其他公司、研究機構或個人發明者手上購買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然後專門通過專利訴訟賺取巨額利潤的專業公司或團體。
由於沒有實體業務,國際上又稱其為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執業實體)。Intellectual Ventures(高智發明)、Interdigital、Acacai等都是其中的赫赫有名者。
2001年,Techsearch公司及其律師Raymond Niro發起了一場針對英特爾的專利訴訟,當時英特爾副法務長Peter Detkin 用Patent Troll這個名詞來形容 Techsearch公司及Raymond Niro, 後來指稱專門以低價向發明人收購專利權之公司。所謂的專利蟑螂,其目的明顯都是為了金錢而來。Detkin 還使用過「專利勒索」(patent extortionist)的名詞,來形容那些起訴Intel專利侵權的傢伙。一件典型的專利侵權訴訟案件,即使是勝訴案件,花費也在一百萬美元以上。
那麼專利流氓有哪些特徵呢?
1、以低價向破產的公司購買專利
2、自己不生產產品
3、購買重要專利來控告大公司
4、暗中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