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夠發光發熱是因為太陽上進行著熱核反應。熱核反應肯定不符合經典化學反應的定義。
我在初中剛學習化學的時候,化學老師講了如何區分化學變化和物理變化,說有新物質生成就是化學變化,沒有新物質生成就是物理變化。那個時候我問了老師一個問題:原子彈爆炸有新物質生成嗎?當時就把老師問懵了。後來高中時我又問物理老師核裂變是物理變化還是化學變化,老師也是有點懵。因為按照中學階段的定義,物理變化中沒有新物質生成,有新物質生成的是化學變化,而教科書上又白紙黑字的寫著化學變化中最小的微粒是原子或離子。核反應過程中有新的物質生成,同時變化過程中的最小微粒是比原子還要小的核子。這樣從兩個不同角度對同一個問題下的定義就有了矛盾。
有新物質生成,可以看做是在宏觀尺度上給化學變化下的定義,深入到微觀領域又可以給化學變化下一個新的定義:化學變化是核外電子的轉移產生新分子的過程。從不同角度、不同尺度上對化學反應下的定義不會一樣,這就有可能導致同一個變化在這個尺度上符合化學變化的定義,到了另一個尺度就不符合化學變化的定義。
其實在微觀領域,物理和化學的界限非常的模糊。哪是物理哪是化學沒必要劃一個界限進行嚴格區分,在原子以下的尺度上早就有了核化學這一門學科,並且核物理和核化學兩個學科是緊密聯繫交織在一起的。核反應到底是物理變化還是化學變化,這種問題在我看來沒有多少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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