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中國第一長河,淡水資源總量9616億立方米,佔全國水資源總量的36%,是黃河的20倍。
長江的水,長江的魚,養育了無數中國人。
但長期以來,長江流域深受濫捕的困擾,「電毒炸」、「絕戶網」,非法捕魚方式的「創新」層出不窮,導致長江漁業資源嚴重衰退。
長江「四大家魚」的年產卵量,已經從建國時的1200億尾,降低到了不足10億尾。
我們已經慢慢的吃不到長江魚了。
1973年,長江刀魚的年產量高達3945噸。
而10年代,年產量萎縮到僅為幾噸,刀魚的價格也從幾毛衝到了8000元/斤。
目前,長江幹流的漁業捕撈量,僅佔全國水產品總量的0.15%,近乎於忽略不計。
長江生物完整性指數,已經到了最差的「無魚」等級。
什麼叫「無魚」等級,意思就是說,長江已經差不多沒有魚了。
因為漁獲量急劇減少,為了能活下去,長江漁民開始更大範圍的使用「電毒炸」等「斷子絕孫」式的捕魚方式。
這種方式是非法的,抓到嚴罰,但只要做的隱秘一點,沒人抓住不就行了。
長江那麼大,監管人員才幾個人,根本管不過來的。
長期以來,禁止「電毒炸」的法律,形同虛設,威懾力極為有限。
很多漁民心裡是很明白的,這樣繼續捕下去,只越捕越窮,到最後大家都沒飯吃。
但是長江又不是自家的,這麼大一條江,你不撈魚別人撈,你不電魚別人電。
這是典型的公地悲劇。
幾千條白花花的小魚苗被活活電死,哪怕撈出來也只能當飼料,但如果能因此多電出來一條大魚,那就值。
整個長江流域陷入了資源越捕越少,生態越捕越糟,漁民越捕越窮的惡性循環。
2019年,為挽救中國長江漁業資源,挽救長江的魚類生態環境,中國推出了長江十年「禁漁令」,要求:
「2019年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漁民退捕,率先實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長江幹流和重要支流除保護區以外水域的漁民退捕,暫定實行10年禁捕。」
10年禁捕,如果貫徹實施,那確實能夠恢復長江的魚類種群資源。
但長江流域8100公裡之長的水面上,有11萬條漁船和近30萬漁民,如果真的十年禁魚,他們吃什麼?
為推動十年禁漁令的落地,多部委聯合印發了《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引導漁民退漁轉產,國家回收漁船並發放生活補貼。
漁民轉產的代價是巨大的。
赤水市在2015年曾經搞過漁民轉產的試點,全市138戶207名漁民全部退捕上岸。
看起來漁民不多,但即便平均每人給予15萬的補貼,赤水市也花費了3252.31萬元。
整個長江流域30萬漁民如果都按此操作,需花費450億元以上。
但我們依然堅定的這麼做了。
回收漁船給一筆補貼,退漁轉產給一筆補貼,網具回收給一筆補貼,同時每年還發一筆生活補貼,持續十年。
給這麼多錢的條件就是,這十年內不準捕魚。
但記者發現,長江流域已經實行禁漁令的區域,依然有大量漁民根本沒有遵守禁令,白天拿著禁漁補貼,晚上偷偷下江電魚。
在禁漁區內,依然有大量的漁船沒有上繳,記者在一公裡內就發現了20多條船,這個數量非常驚人。
很多漁船上,甚至直接掛著電極,絲毫不掩飾自己是一條非法電魚船。
為什麼要電魚?
現在已經全面禁漁了,只要下江捕魚就是違法,要捕魚只能趁晚上的夜色偷偷出動。
既然都是違法,那為何不用效率更高的電魚法?
至於是否破壞生態,當地魚群是否會斷子絕孫,關他何事。
所以,夜間的違法捕魚船,基本都會採用違法的捕魚手段,絕對不會使用合法但效率低下的捕魚辦法,漁民沒有必要這麼做。
一張電網下去,大魚小魚全死光,很多魚甚至直接死在湖底,根本沒機會撈出來。
長江越禁漁,江內的魚類資源越多,違法捕魚的收益越大。
絕戶網、地籠網、迷魂陣、電魚機,毒魚藥,違法漁民用盡一切手段來摧毀長江漁業的根基。
知情者透露,現在用違法手段捕魚,一晚上最少收益千元,巨額的收益誘惑捕魚者鋌而走險,和執法者玩貓捉老鼠,並對政府的退漁補貼不屑一顧。
而據央視記者反應,當地的漁政部門對這種違法捕魚的行為,執法力度極弱,有人舉報了兩百次都沒有得到回應。
很多小縣城都是熟人社會在治理,執法者和被執法者有千絲萬縷的聯繫,主觀上徹底打擊違法捕魚動力不足,再加上水域寬廣,偷漁者都是夜間行動,客觀上執法也很困難,所以偷漁行為屢禁不絕。
禁漁令確實有了,但沒辦法執行,傷害的只是那些守法的漁民,長江漁業資源依然得不到恢復的機會。
如果任由他們這麼電魚毒魚,花再多年蘊養,也無法恢復長江魚類的種群資源。
怎麼辦?
生生不息的帝王蟹
帝王蟹,一種巨型深海蟹類,每隻螃蟹輕則三四斤,重則十幾二十斤。
5斤中等帝王蟹
帝王蟹生存深度達850米,適宜的生長水溫為2~5℃,不能高,也不能低。
因為這個苛刻的生長條件,所以帝王蟹只存在於臨近南北極的冷水海域中。
而帝王蟹的生長,非常緩慢。再看看這種蟹的個頭,你一眼就知道需要很多年才能長成。
10斤大型帝王蟹
苛刻的生存環境,需要多年生長才能成年繁衍的特性,讓帝王蟹成為一種特別容易被滅絕的生物。
以美國阿拉斯加帝王蟹為例。
上世紀七十年代,隨著深海捕撈手段的革命性創新,阿拉斯加帝王蟹的產量年年增加。
1980年,帝王蟹的產量高達6萬噸。
但兩年後,帝王蟹的產量驟降至6000噸。
漁民們怎麼撈,都撈不出更多的帝王蟹了,而且全是小蟹,大蟹非常罕見。
為確保帝王蟹資源的可持續捕撈,美國阿拉斯加政府制定出了苛刻的捕撈法規。
阿拉斯加按照生物學家的建議,制定出了每年可以被捕撈的帝王蟹產量,並以此為依據設定了配額,發放特許捕撈資格證。
沒有捕撈資格證的漁船膽敢私自捕撈帝王蟹,一旦發現會被處以天文數字般的罰款。
而擁有特許捕撈資格證的捕魚船,整個阿拉斯加只有260多艘。
他們只有在每年的10月份至11月份,才有資格進入指定海域捕撈帝王蟹。
政府只給了2個月的捕撈時間,但實際上根本用不了那麼久,因為發達的捕撈技術,很多船隻需要5天就完成了捕撈配額。
短短5天之內,出海的每位漁民就可以爆賺5~10萬美元左右。
捕撈一定重量的帝王蟹後,這些船就會返航,因為哪怕撈更多的螃蟹,他們也無法出售。
所以,捕撈船嚴格遵守政府的規定。
每一隻出水的帝王蟹,都會被嚴格分揀。
所有的母帝王蟹,全會被直接扔回海裡,因為政府規定任何大小的母蟹,都不允許被捕撈,只要發現,從嚴從重處罰。
目前,你不可能在市場上買到任何一隻母帝王蟹,不信你可以去試試看。
只要發現一隻,順藤摸瓜,就會有至少有一家漁業公司要倒大黴。
而那些小的公帝王蟹,哪怕不幸被捕撈上岸,也會被扔回海裡,因為這些小螃蟹不值錢,沒必要佔用寶貴的配額重量。
在這種政策的保護下,這種特大型的螃蟹,我們每年都能源源不斷的吃到。
但長江裡的那些大型江魚,我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看到了。
很多物種,甚至已經永遠的消失了。
換一種思維保護長江資源
說完了帝王蟹的例子,我們再回過頭來看看自家的長江。
我們花費巨大代價推動的十年禁漁令,目的很明確,那就是恢復長江漁業資源。
禁漁的目的是為了中國人以後能吃上更多的魚,更好的魚。
但目前來看,這個目標很有可能無法完成。
首先,長江漁業資源萎靡的根本原因,是在於有大量漁民非法使用電魚、毒魚、絕戶網等非法捕魚工具,而不是禁漁的時間太短。
如果所有漁民都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使用正常的漁具,那我們即便不禁漁,也足以擁有一個龐大的漁業資源庫。
長江魚類,生生不息,只要給那些小魚一個成長的機會,他們就能很快的長大。
如果電魚、毒魚、絕戶網等非法捕魚工具不除,再怎麼禁漁都沒有用。
換個角度想一想,哪怕今天真的實現了十年禁漁,花費巨大代價監管,十年內不讓一人捕魚。
十年後,漁業資源恢復了,我們放開捕魚。
那些電魚、毒魚和絕戶網馬上又會回來,喜滋滋的捕獲大量魚類,獲取天文數字般的暴利。
只需要1~2年的時間,長江漁業資源又會重新萎靡下去。
難道到時候再來一次十年禁漁?
解決長江漁業問題的核心難點,在於如何讓數十萬漁民都守法的去捕魚,而不是禁漁。
但今天我們看到的現狀是,在明確的十年禁漁期內,長江沿岸依然有大量的漁船半夜偷偷電魚,執法者束手無策。
等10年後放開了禁漁,你覺得這些漁民會採用什麼手段捕魚?
指望他們遵紀守法,不使用違法捕魚工具,你覺得可能麼?
嚴打的時候我都敢半夜出去電魚,更何況放開之後。
以目前的執法手段和執法能力,我對長江漁業資源的恢復,持悲觀態度。
那有沒有什麼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呢?
有,但需要我們換一種思維。
那就是把長江漁業資源國有化,或者準國有化。
從今天開始,贖買或沒收沿江所有漁船,不允許江面上存在一塊未知用途的木板。
漁民夜間偷偷捕魚,確實很難執法,但水面上的漁船是很好發現的。
徹底沒收所有漁船和捕魚工具,宣布漁業資源國有化,偷漁以盜竊國家財產罪論處。
同時,提高對漁民的補貼,並提供一定的工作崗位和培訓機會來安撫漁民。
這樣的話,可以讓十年禁漁期得到順利的實行。
十年禁漁期後,長江漁業資源捕撈實行國有化,以捕撈收益來補貼國家這十年禁漁投入的補貼和虧損。
不是所有的行業都適合國有化的,國有化有其優點,也有缺點。
很多行業,不適合國企生存。
對於國企優點大於缺點的行業,我們實行國有化。
對於國企缺點大於優點的行業,我們實行私有化。
但長江捕魚業是一個奇葩行業,這個行業讓國企來做,只有優點,沒有缺點。
國企的優點是什麼?
聽話,好管理。
國企的缺點是什麼?
生產效率較低,很難激發工作積極性和創新能力。
這些優點和缺點,在長江捕魚業上面,全變成了優點。
首先,大量小漁民電魚、毒魚和肆意使用絕戶網這種事情,是不可能出現在國企身上的。
國企非常聽話,你不讓我這麼幹,那我肯定不幹。
你讓我把每一隻江豚都扔回水裡,那我一定給你扔回去,再大再漂亮的江豚我都不要。
如果讓國企來負責長江的捕魚,會有一些缺點。
國企漁船你讓他撈100噸魚,他絕不會給你撈110噸,更不會挖空心思的發明出電魚、絕戶網等「創新工具」來提升「工作效率」。
按國家配給的漁船、漁網和工作手冊,你讓我下幾網我就下幾網,你讓我去哪撈我就去哪撈,按規辦事,多一網,那都得領導發話我才會去幹。
放在其他行業,這本是缺點,不斷提升工作效率,不斷增加產量才是企業的生存之道。
但放在長江漁業身上,這是缺點嗎?這是赤裸裸的優點啊。
我們需要的,就是這樣的漁船。
雖然看似捕魚效率低,但如果整個長江的漁業資源能翻十倍不止,總體漁獲量反而會大大增加。
長江捕魚業和工廠不一樣,可真不一定是多勞多得,可持續開發才是王道。
縱觀全球所有行業,沒有一個行業像長江捕魚業這麼適合國有化。
十年禁漁期後,把整個長江的漁業資源國有化,可成立一家超級漁業公司,也可分配給各省市,成立十幾個或幾十個國家漁業公司,國家統籌規劃,制定每年合理的捕撈量,進行科學捕魚,實現長江漁業的可持續發展。
而且產權明晰之後,長江就不存在公地悲劇了。
如果只成立一家超級國家漁業公司的話,那甚至可以考慮把整個長江當成一個超級魚塘,來實行科學合理化的養殖。
不僅不會用電魚機和絕戶網消滅大量魚苗,理論上國家漁業公司還會有動力主動向長江投放魚苗和飼料來增加魚群數量。
在長江8100公裡之長的江面上選取數百個橫截面架設監測網,大數據分析,智能聯網,追蹤每一股魚群的動向,當認為應該捕撈時,按照這股魚群的種類更換相應孔徑的漁網,命令附近的漁船追擊式捕撈。
監控密度越大,捕撈魚群效率越高,國家漁業公司越有動力向整個長江投餵飼料。
甚至產權明晰之後,還可以由國家出面,在禁漁期內就直接向長江投放飼料或魚苗,直接增加長江基礎魚群恢復的速度,間接增加稀有肉食魚類的恢復,縮短十年禁漁期,並大大提高長江魚群的恢復成果。
這才是真正解決長江漁業資源萎靡的辦法。
退一步說,即便不實行國有化,那也應該準國有化。
就是在長江漁業資源國有的基礎上,實行特許捕撈資格證,選擇幾十家大型私人漁業公司,拍賣捕撈資格,限定捕撈重量,同時實行強監管,確保這些漁業公司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幾十萬小漁民確實很難監管,但幾十家大型漁業公司,那就好管理多了。
只要這些漁業公司不敢用電魚機、絕戶網等「創新工具」,長江的魚群就有休養生息的機會。
而未來的捕魚所得,國家可以提前預支一部分出來,安置今天的漁民,給他們分配一個好的去處,真正徹底的實現十年禁漁。
如果整個長江足足10年都沒人打漁,那十年後長江裡就沒有漁民了,也不存在阻礙改革的既得利益階層。到時候把長江漁業資源收歸國有,實行特許捕撈資格制度,大型漁船和正規漁業公司入場捕魚。
順理成章,水到渠成。
今天的漁民能拿到更多的錢,國家未來能從長江漁業資源上獲得源源不斷的收入,我們能在十年後源源不斷的吃到很多珍稀程度堪比帝王蟹的大型江魚。
一舉三得,皆大歡喜,對所有人都有好處。
而且,這是唯一可以真正實現十年禁漁的辦法。現階段這種禁漁,在執法無力的背景下,名存實亡。
直接取消所有漁船的合法存在權,直接清空江面,才是釜底抽薪的辦法。
查人難,查船容易,衛星一掃,江面上每一塊木板都無所遁形。
然後執法者再去查菜市場,誰敢賣江魚就直接扣起來,順藤摸瓜,以盜竊國家財產罪重罰違法偷漁者,十年禁漁絕對可以落實到位。
每名漁民只給十幾萬補貼,確實很難保證他們的生活,培訓和提供新工作崗位,需要國家投入更多的錢。
但國家已經投入很多很多錢了,單純為了十年禁漁來恢復魚類資源,不值得那麼大的投入。
而且十年禁漁的成果,極有可能在禁漁期結束後被迅速摧毀,今天投入過多代價,僅僅為了實現完美禁漁,實屬不智。
如果換一種思維,為國家增加一個可長久提供財政收入的漁業資源,代價是現在拿出更多的錢來安排漁民,這筆帳還是很划算的,值得國家投入更多的資金來確保完美禁漁的實現。
為了今天的漁民能夠過上更好的生活。
為了明天的長江能夠恢復她多姿多彩的生態環境。
為了喝長江水長大的中國人以後還能吃上長江魚。
我建議,長江漁業資源收歸國有。
而你今天的每一次轉發,都能拯救10條長江裡的生靈。
作者:遠方青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