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原創作者:吳昂昂談歷史
中華民族是一個統一的民族共同體。其所以是統一的,不僅因為她在政治上的統一,更重要的是她有一個統一的經濟文化基礎。正因為如此,在中華民族的發展史上,雖然也有過戰亂、分裂割據和外族入侵,但是中華民族的民族精神始終未被摧毀,總有一種巨大的凝聚力和號召力將各地、各族人民聯繫在一起當然,作為民族精神,她的凝聚力和號召力也是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形成的,而秦漢時期正是中華民族精神形成過程中的關鍵時期。
在匈奴滅東胡以前,烏桓和鮮卑同為東胡族的組成部分,是東胡部族聯盟中兩個較大的部落集團。因其「在匈奴之東,故曰東胡」,《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記載:「烏桓者,本東胡也。漢初,匈奴冒頓滅其國,餘類保烏桓山,因以為號焉也。」一說烏桓最初為部落大人之名,後引申為部落之名,即「桓之以名,烏號為姓」。秦漢時期烏桓一直處於頻繁的遷徙之中。西漢初年,烏桓居住於烏桓山(一般認為是今阿魯科爾沁旗的烏遼山)。漢武帝時,霍去病遷烏桓於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五郡塞外居住。其地大約西起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中經今赤峰地區,東至今哲裡木盟地區,南至漢塞,北至今錫林郭勒盟中部的沙漠及西喇木倫河流域。
東漢光武帝建武年間,烏桓又南遷五郡塞內,布列遼東屬國,遼西、右北平、漁陽、廣陽、土谷、代郡、雁門,太原、朔方界,約為今遼寧、河北、山西等省的北部。東漢末年,曹操徵烏桓,破烏桓於柳城(今遼寧朝陽市),遷烏桓於中原。此後,留居於東北地區的烏桓人就為數不多了。由於烏桓不斷西遷,在每個地區居住僅百餘年,且分布甚廣,四處遊牧,因此很難形成一定的文化層。同時,烏桓對隨葬器物「皆燒送之」,墓葬中也保存不了什麼用品,所以至今還未發現烏桓的考古文化遺存。目前對於烏桓文化的了解,只能依靠《後漢書》及《三國志》中有限的文字材料。
從文獻記載看,烏桓文化屬畜牧為主的經濟文化類型。《後漢書·烏桓傳》載:「隨水草放牧,居無常處,以穹廬為舍,東開向日,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大人以下,各自畜牧營產。」這說明烏恆人屬於遊牧民族,各人從事畜牧營產,隨水草放牧,吃的是肉,飲的是酪,穿的是毛皮,住的是穹廬。同時,《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還記載,在烏桓人的生活中,牛、馬、羊等牲畜佔有重要的地位。嫁娶時,送牛、馬、羊以為聘娶之禮。喪葬則取亡者所乘馬……燒以送之。犯法者可用馬、牛、羊皮以贖死。烏桓人向匈奴納貢,也用馬、牛、羊皮。除畜牧業外,烏桓人還以狩獵活動作為其經濟生活的補充。
《三國志·烏丸鮮卑傳》載:「俗善騎射…日弋獵禽獸,食肉飲酪,以毛毳為衣。」有跡象表明,兩漢時期烏桓人已在一定程度上接受了中原漢人先進的封建文化。《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載:「男子能作弓矢鞍勒,鍛金鐵為兵器。」這表明烏桓人已從漢族處引進了鍛制金鐵兵器的技術。但是《後漢書》及《三國志》都未提到烏桓人能自己冶金、鐵。可見,烏桓人所鍛的金、鐵,其原料無疑是從中原漢族引進的。在漢文化的影響下,烏桓人也有了一定的農業。
《三國志·烏丸鮮卑傳》載:「耕種常以布穀鳴為候,地宜青穄、東牆,東牆似蓬草,實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曲櫱,米常仰中國。」這表明烏桓已與中原漢族建立了較為密切的文化交流關係,並從中原漢人處學會了做酒,但酒麴還要依賴漢人,靠從中原輸入。另一方面,烏桓的社會習俗似乎也受到中原漢文化的影響。《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載:「其嫁娶則先略女通情,或半歲百日,然後送牛馬羊畜,以為聘幣。婿隨妻還家,妻家無尊卑,旦旦拜之,而不拜其父母。為妻家僕役,一二年間,妻家乃厚遣送女,居處財物一皆為辦。」這表明烏桓當時已由母系向父系氏族社會過渡,新婚夫婦也已從母方居住過渡到父方居住。
這是烏桓人本身社會發展的結果,又可能受到中原漢族文化的影響,在漢人影響下,烏桓人在葬俗上,在人死後也「斂屍以棺」。《三國志·烏丸鮮卑傳》載:「俗貴兵死,屍以棺,有哭泣之哀,至葬則歌舞相送。肥養一犬,以彩繩纓牽;並取死者所乘馬衣物,皆燒而送之,言以屬累犬,使護死者神靈歸赤山。」這種「斂屍以棺」的做法,是在漢文化影響下形成的新習俗。
據文獻記載,鮮卑是東胡的另一支裔。西漢時期,鮮卑已和烏桓分成兩個不同的族群,他們居住在遼東塞外,不直接與漢接壤,而僅與烏桓相接。因此,在中原史籍中沒有記下西漢時鮮卑的經濟文化面貌。現在我們所知道的鮮卑的一些情況,已是東漢及三國時期的鮮卑。從東漢初烏桓遷到五郡塞內後,鮮卑才遷到烏桓故地,與漢朝接壤並通貢使。公元93年,漢破北匈奴,匈奴北遁,鮮卑轉徙據其地,匈奴餘種尚留十餘萬落,皆自號鮮卑,「東起遼東,西到西域」,「南抄緣邊,北拒丁零,東卻夫餘,西擊烏孫,盡據匈奴故地,東西方四千餘裡,南北七千餘裡」,這時的鮮卑所包含的民族成分已相當複雜,其中有原來的鮮卑人,也有烏桓人、匈奴人及過去隸屬於匈奴的各族。
例如,原來居住在大興安嶺北麓的拓跋部,本來不是鮮卑,此時也成為鮮卑的一部分了。這時,他們還來不及融合成一個統一的民族。《後漢書》、《三國志》並未具體論述鮮卑各部的文化特點,只不過概括地介紹了整個鮮卑文化的共同面貌。《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載:「鮮卑,亦東胡之餘也。…其言語、習俗與烏丸同。」即大致認為鮮卑也屬於畜牧經濟文化類型,也是髡頭。並記載了「其獸異於中國者,野馬、原羊、角端牛。…又有貂、豹、子。」所以特別記述鮮卑有這些野生動物,大概與鮮卑狩獵成分較重有關。
從史書記載看,東漢時鮮卑已從中原漢人處引進了金屬工具。《後漢書·烏桓鮮卑列傳》載:「自匈奴遁逃,鮮卑強盛,據其故地。稱兵馬十萬,才力勁健,意智益生。加以關塞不嚴,禁網多漏。精金良鐵,皆為賊有。漢人逋逃,為之謀主,兵利馬疾,過於匈奴。」是否所有鮮卑族部都已掌握精金良鐵,還很難確定。但至少可以肯定,鮮卑中一些靠近漢邊居住的部落已從漢人處引進了精金良鐵。1961年,在內蒙古巴林左旗南楊家營子發現了1至4世紀的鮮卑人墓葬。在這一墓葬中,出土了不少鐵器,有的葬具上還有鐵釘,表明鐵已傳入這一地區,並已大量使用。
這裡還出土了輪制泥質灰色陶器,在器形、紋飾方面都與當地常見的手制夾砂紅褐色陶器不同。它們代表了長城以南鐵器時代陶器的特點,不是當地固有的陶器產品。此外,墓中還發現了一枚五銖錢,說明漢代的貨幣已傳入這一地區。同時,墓葬中大都發現有木質葬具的痕跡,也應當是受中原漢族棺具的影響。這一切都表明,東漢時期東部鮮卑已與中原漢人建立了一定的經濟文化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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