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鵝……
調查發現,充電寶電池衝擊、直接燃燒、鋰電池鹽水浸泡(模擬夏日人體出汗環境)、切割、短路等實驗,結果證明,在上述情況下充電寶一不留神就會變成炸彈。
問題來了
攜帶鋰電池乘坐民航班機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官宣:
根據國際民航組織《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2011-2012版)(以下簡稱《技術細則》)規定:
含鋰或鋰電子電池芯或電池的可攜式電子裝置,應作為手提行李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電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
大於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應提前向航空公司申報,經航空公司批准後,方可運輸。
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
什麼是額定能量值呢?
學霸上線!
額定能量值=電池容量x電池電壓
Wh=V×Ah
如果已知鋰電池的電壓(V)和容量(Ah),二者相乘即為額定能量值(Wh)。電壓和容量通常標記在充電寶上哦。
如果充電寶上只標記有毫安時(mAh),可將該數值除以1000得到安培小時(Ah)。
例如:鋰電池電壓為3.7V,容量為7600mAh,其額定能量值為:
7600mAh÷1000=7.6Ah
3.7V×7.6Ah=28.12Wh
可攜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並且僅能,僅能,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小夥伴們千萬別託運鋰電池哦!以免給您的行程帶來不便!
此外,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wh-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
話不多說,小夥伴們趕快去檢查自己的鋰電池吧!
旅客檢查部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