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資源網2016年1月25日消息:一年一度的春運已經來臨,機場、候機樓擠人來人往,各航空公司的值機櫃檯、機場安檢通道處都設置了明顯的張貼畫和告示,明確告訴旅客不能託運打火機、鋰電池等物品,不能違規攜帶不符合標準的鋰電池;安檢人員還對過安檢的旅客所攜帶的鋰電池是否為「三無產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標準的鋰電池一律不予放行。但是關注鋰電池運輸安全,僅通過機場安檢還是遠遠不夠的。飛機上險釀火災的「罪魁禍首」就是符合標準的鋰電池。所以對攜帶鋰電池的旅客加強全方位的宣傳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作為一線的乘務員,尤其要成為航空安全的宣傳者和捍衛者。首先,應該讓廣大旅客認識到鋰電池的危險性,明白鋰電池有可能對飛行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災難,不去購買和使用超標的、違規的「三無」鋰電池產品,乘坐飛機時不託運鋰電池,飛行全程不使用充電寶進行充電,同時對所攜帶的鋰電池進行絕緣包裝。只有旅客的安全意識提高了,才能真正從源頭杜絕違規鋰電池進入客艙。
其次客艙乘務員在處置鋰電池失火時發揮著關鍵性的作用。各航空公司在客艙乘務員的日常訓練及復訓中,除了對常規火情處置進行培訓和訓練以外,還應對鋰電池失火進行有針對性的訓練,讓每位乘務員都能夠熟練地對鋰電池失火進行有效處置。
最後,在整個航程中,乘務員都必須對旅客使用具有鋰電池的電子設備進行關注。在起飛前應通過客艙廣播提醒旅客關閉手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在飛行全程中不得使用充電寶進行充電。如果由於行李超標等原因導致旅客在登機口臨時託運行李時,客艙乘務員要及時提醒旅客取出託運行李中的鋰電池充電設備,嚴禁將鋰電池夾帶在行李中託運。在飛行階段,乘務員要通過客艙廣播和不斷巡視客艙,嚴禁旅客和機組成員使用鋰電池等充電設備充電,發現後要及時制止。如果有旅客不聽勸阻繼續使用,那麼乘務員可報告乘務長並通知機上空警安全員,再次進行勸阻和警告,必要時還可採取強制措施。
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設備的使用越來越廣泛,每個航班大約有九成以上的旅客都會攜帶電子設備,而這些設備大多使用的都是鋰電池。為了提高電子設備的續航能力,還有很大一部分旅客隨身攜帶了充電寶,其主要也是由鋰電池構成。因此加強旅客和民航人對鋰電池知識的普及,嚴格監控機上鋰電池的使用,機上鋰電池著火後的模擬處置都是日後的改進方向。
春運的腳步越發急促,每日運載旅客的人數也隨之劇增,其中不乏第一次乘坐飛機對安全規定不熟悉甚至陌生的旅客,將每一位選擇乘坐東航的旅客安全送達目的地是我們的共同目標和使命,作為客艙乘務員對旅客攜帶上飛機的小小鋰電池必須嚴格管控,保障飛機和旅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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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東航客艙服務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