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待久了,看多了人間冷暖,有時候,並不是患者就能決定我們的命運,其實想想我們每個人誰又能完全左右自己呢?
查出來癌症晚期,到底要不要治療,並不是患者一個人就能決定的;也根本不存在患者與醫生約定好,不治療,想舒服的走這回事。
因為對於這些患者,採取什麼樣的決定,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
幾十年的醫生生涯,見過形形色色的情況:
病例1:有時候不是不想治療,是很難!
孫大爺,61歲家庭條件一般,在縣醫院查出來懷疑肺癌,第二天就去省城確診了肺癌,已經錯過了手術的機會,放化療需要自己選擇,最終孫大爺並沒有在省城住院。回到鄉下,在診所隨便輸了幾天液,最後自己選擇了回家,在家躺在炕上就再也沒有下炕。過了十幾天越來越瘦,最後幾天不吃不喝,就這樣走了。
孫大爺,在決定不在省城住院的時候,孩子們並沒有阻攔,孩子們不是不想,是確實覺得挺難,最終後來一切都默認順從了老人的決定。
病例2:有時候不是不想放棄,是不讓!
吳爺爺,95歲了,因為癌症晚期,全身很多慢性疾病,畢竟年齡不饒人;在醫院常年住院,幾乎不能正常表達,常常需要帶著呼吸機。可是孩子們就不讓脫機,要求,竭盡全力,繼續搶救。當然作為醫院必須100%的努力,作為老人給社會的貢獻,社會也應該100%的努力。我們今天只談家屬,只談子女的決定。因為特殊原因,吳爺爺治療費用國家擔負,且吳爺爺的工資聽說不菲。吳爺爺如果能自己決定,誰也不知道會做什麼樣的決定,但現在由孩子們做主,吳爺爺無法做主。
病例3:有時候選擇最後的治療,是有錢!
閻老闆的父親癌症晚期,住著套間,自己買了一臺呼吸機,專門上的特護,24小時有特護照顧。每天的費用,估計很多人住一次醫院也花不了。雖然老人家癌症晚期,好轉的可能性不大,但閻老闆,採用了一切手段,包括從國外買藥等方法,為老人家治病。就這樣老人在高檔的病房度完了自己最後半年 的日子。
結帳的時候,估計普通百姓會嚇得住院,可對於有些人來說,這都不叫事。
病例4:盡心盡力,是我們大部分人唯一的選擇!
在醫院看到過最多的情況,也是當下老百姓最多的選擇,那就是盡心儘量。如果父母查出來癌症晚期,醫生可能會給出客觀的評價,認為治療好轉或痊癒的可能幾乎沒有。最好的結果就是對症支持治療,簡單說就是減少痛苦,帶瘤生存,儘可能的提高生活質量,讓患者少受罪。
孩子們肯定也不可能隨隨便便的放棄治療,每個孩子,都會經歷,從不接受事實,到慢慢面對事實這樣一個過程。每天看著生病的父母漸漸的消瘦,吃不下飯,狀態越來越差。可是這期間也不能放棄。直到在醫院在醫生的治療下,情況不但沒有好轉,反倒越來越重,那麼我們才漸漸接受了這個病確實治不好了。
等到老人情況越來越差的時候,有可能順著老人的意思,不行,咱們就回家吧.....
這是最多的一種情況,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而從來不存在患者和意思商量放棄治療!
首先,我們都必須遵守法律,其次我們都要受情感道德約束,最後還要看每家每戶如何念經。
第一、根本不存在患者和醫生約定好不治療,舒服的的走
這種所謂的不治療,舒服的走,說白了就是安樂死,可是直到現在絕大部分的國家,都未通過安樂死法案。在我們國家,更沒有安樂死的法律條文,所以,單純從醫生這個角度講,絕對不可能存在患者和醫生商量,不治療了,採用一種舒服的辦法毒完餘生;至少醫生不會在這個過程中加鹽添醋,因為如果醫生輔助了安樂死,這是違法的,是要把自己的職業交代了,還得賠上後半生,您說哪個醫生敢這樣做。
所以,根部不可能有哪個患者或家屬能和醫生達成這樣的協議,最多是患者和家屬的一廂情願。
第二、很多兒女不願放棄,情感主導,道德約束
生我們養我們的是父母,當父母老去,生病的時候,及時我們明知道是癌症晚期,及時我們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人財兩空。但是對於絕大部分99.99%的子女,都會選擇先治療著看,至少減輕老人的痛苦,讓老人別遭罪了。但絕對不會選擇放棄治療,當然對於那種把自己老母親活埋的禽獸,另當別論,那貨就不是人。
我們除了情感上,不願自己的父母老去,生病,甚至離世,因為畢竟那是生我們養我們的父母,是我們最真的感情。同時,對於一部分人,可能還存在著別人怎麼看這種心理,就算自己家人不想治療,但又怕親戚街坊鄰居說閒話,在背後指指點點,落一個不孝的罵名。所以這部分人也得硬撐著繼續治療。
第三、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至於每個子女如何具體選擇,那真實不完全一樣,最基本的一個先決條件,那就是每家的經濟條件不一樣。看病是需要花錢的,這是實實在在的。我們做出的任何選擇,這也是必須考慮的,說句不好聽的,如果不花錢,大部分人都不會選擇回家等著。所以我們只能根據自家的情況,做出一個適合自己的選擇。這也沒有什麼對不對,也沒有統一標準。唯一的標準,就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對得起生我養我的父母。
最最最關鍵,在平時多孝敬父母,多關心父母,多看看父母,多陪陪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