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統計局向社會發布了包括「網際網路營銷師」等在內的9個新職業,以及一些由新職業發展出來的新工種,其中就包括了網際網路營銷師職業下新增設的「直播銷售員」,大家熟知的電商主播和帶貨網紅有了正式新稱謂。
而就在前不久,中國廣告協會也發布了《網絡直播營銷行為規範》,這是國內出臺的第一個關於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專門規範,明確指出9類內容、20種行為被禁止,其中對於主播明確規定:主播在直播活動中,應當保證信息真實、合法,不得對商品和服務進行虛假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主播向商家、網絡直播營銷平臺等提供的營銷數據應當真實,不得採取任何形式進行流量等數據造假,不得採取虛假購買和事後退貨等方式騙取商家的佣金。
隨著網絡發展越來越快,直播帶貨對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帶動作用。電商行業卻因較為缺乏相關的法律政策而出現了許多違法亂紀的現象,消費者投訴無門,維權艱難的現象層出不窮。因此,國家對此也頗為重視,相繼出臺了相關政策,並且在今後,針對電商行業亂象,應會有更全面的法律法規來支持消費者。而直播銷售員納入國家標準職業管理,相信對於直播銷售員的從業資格標準也將要頒布。直播電商行業將有屬於自己的行業標準,正確引導消費者,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