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選擇什麼樣的民主政治制度,與一個國家的具體國情緊密相關。經過長期探索,我國建立起符合本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創造了協商民主這一獨特的民主形式。實踐證明,社會主義協商民主行之有效,具有巨大優越性,在整合社會關係、促進民主監督、提升決策效率等方面展現出獨特優勢,有力促進了我國經濟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和人民生活改善。我們要完善好發展好這一制度,讓它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國家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當前,我國正處於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關鍵期。在這一階段,我們要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民主政治是現代政治制度的核心。通過長期探索,我國建立起符合本國國情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特別是創造了一種新的民主類型——協商民主。經過不懈努力,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這一人民民主的真諦逐漸深入人心,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得到持續發展,協商民主這一獨特民主形式在中國大地上展現出旺盛生命力。
協商民主適合我國國情和現實需要
習近平同志指出:「人民通過選舉、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部各方面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儘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兩種重要形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的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協商民主之所以能夠在中國產生和發展,離不開它所處的環境及條件。更重要的是,它在我國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階段,發揮著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的功效。
從歷史上看,在一個國家實現現代化過程中,不同政治制度會產生不同的社會激勵機制。從政治學理論角度講,這種社會激勵機制可以分為分配性激勵與生產性激勵。實行多黨競爭選舉的政治體制,會產生分配性激勵,即多黨競選表面上開放權力通道,激勵和引導各個階級、階層及利益群體通過政黨行動,參加競選去爭取政治權力,再通過政治權力改變社會利益分配。在這個過程中,不同階級、階層、利益群體為了獲得對自己更加有利的利益格局,必然爭相通過政治行動爭奪權力,結果是加劇社會分化,導致社會衝突。在那些處於現代化進程中、社會矛盾多發的發展中國家,多黨競選制度安排的缺陷往往表現得十分突出。這正是許多發展中國家「一選就亂」的原因。
多黨競選及相關制度安排會影響發展中國家的社會穩定,增加和擴大社會矛盾與衝突。考察歷史,成功實現現代化的後發國家,則在不同程度上選擇不同於競爭性選舉的政治制度。這些國家往往採取開放社會權利的發展策略,這就產生了另外一種社會激勵機制,即生產性激勵。
所謂生產性激勵,是合理開放社會權利通道,激發各階級、階層及利益群體追求利益和財富,實現社會流動,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進而為實現現代化提供動力的社會機制和制度安排。各個社會群體能夠通過生產性活動、經營性活動和創造性科技活動來獲取各自的利益。青年群體主要通過接受教育和個人進取獲得社會流動機會,創造財富與實現自我。這種引導和激勵機制有利於現代化進程中的發展中國家在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實現經濟社會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用幾十年時間走完了發達國家幾百年的現代化進程。在這一過程中,農業社會、工業社會、後工業社會三種形態疊加,工業化初期、工業化中期和工業化後期三個階段並存,由此出現了大量矛盾、問題與挑戰,但中國成功應對,保持了經濟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人民生活改善。實踐證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行之有效,具有巨大生命力。這是我國協商民主能夠產生並持續發展的關鍵原因。
協商民主具有巨大優越性
在我國,協商民主包括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等多種形式。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
協商民主有利於整合社會關係,減少社會矛盾,擴大社會共識。多黨競選制度追求「贏者通吃」,容易造成利益排斥、分歧擴大。而協商的本質則是尋求利益交集,找到最大「公約數」,促進共同利益形成。在我國,協商民主在各種社會關係中發揮著形成共識、整合協調的功用。比如,在政黨關係方面。我國政黨制度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在重大問題上進行協商、在協商過程中合作,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這一政黨制度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囿於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域和集團利益決策施政導致社會撕裂的弊端,可以廣泛達成決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識,暢通各種利益訴求進入決策程序的渠道,凝聚全社會推動改革發展的智慧和力量。再如,在新興社會群體關係方面。多年來,我們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不斷發展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在這個過程中,我國出現了諸多新興社會群體,如民營企業家群體、農民工群體等。這些新興社會群體有各自的利益訴求。協商民主作為一種廣泛的政治參與和利益調節機制,能夠讓不同社會群體表達各自訴求、維護自身利益,同時督促他們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為不同社會群體平等參與國家事務,參與經濟、社會和文化事業提供平臺和渠道。通過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作用,把各民族、各黨派、各階層、各方面人民最廣泛地團結起來,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匯聚起來,形成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強大合力。
協商民主有利於促進民主監督,提高民主質量。協商民主所具有的公開性、平等性和廣泛性等特徵,可以最大限度地將少數人和多數人的利益整合起來,從多方面進行民主監督,提高民主質量。權力運行公開化、透明化是民主監督的有效途徑。協商民主具有公開性的特徵,可以公開決策制定的相關背景材料,讓決策過程更加透明。協商民主所具有的廣泛參與性,使相關利益群體能夠參與協商、討論,共同形成意見。這樣既能保護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又能夠超越個人利益或團體利益,有效維護社會共同利益,發揮監督功能。協商民主還具有平等性、責任性和回應性特徵,參與者有確定問題、討論證據和形成決議的機會,協商過程能夠包容各種不同利益訴求,使各種意見充分表達,最終達成共識,實現利益協調一致,更有利於促進民主質量提升。
協商民主有利於提升決策效率,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多黨競爭的民主運行的前提是公開競爭與辯論,這種民主形式有一個明顯缺點,就是分歧與矛盾的公開化。分歧與矛盾的公開化容易使具體問題抽象化、原則化,形成價值對立,結果是提高了達成妥協與共識的成本。而協商民主堅持求同存異,在一般情況下不公開分歧,有利於共識的達成,從而提升決策效率。協商民主在決策過程中主要有三個方面優勢:一是防止決策草率化。多方參與的決策體制可以使決策涉及的問題充分有效地展現出來,有利於全盤考慮利弊,以作出更好的選擇。二是防止決策遲滯化。協商民主是集中民智的平臺,參加協商的各方具有相對豐富的理論知識或者實踐經驗,能夠為決策提供可行的依據,可以對潛在風險和未來前景進行分析預測。三是防止決策執行低效化。協商民主不僅體現在決策的制定過程,也貫穿於決策的執行過程,在決策執行過程中開展監督,為決策最終落地提供保障。
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
我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牢牢紮根於現實國情,具有堅實的理論支撐,積累了豐富實踐經驗,具有穩固的制度基礎。我們應完善好發展好這一制度,讓它展現出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在國家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這就要充分發揮多種協商形式的作用,在協商內容上儘可能實現重大政策、措施制定全覆蓋。通過民主協商了解社情民意,徵詢各方意見,形成符合實際的、反映多數人意見的科學決策。加強協商民主制度建設,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參與實踐,保證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廣泛持續深入參與的權利。提高協商民主的程序化、法治化水平,建立各層級、各領域協商的項目清單,規範協商事前、事中、事後的相關規則和程序。建立合理的協商機制,區分不同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生態建設事務,以利益直接相關程度、信息掌握充分程度和責任連帶程度為尺度,引導相關性強的群體及代表分層次參與協商。切實提高制度執行力,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作者單位: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
《 人民日報 》( 2018年11月25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