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的邊界與民族的發明

2021-01-09 手機鳳凰網

作者=鄭非

當我讀完蒂莫西·施奈德的新書,我覺得書名絕對有誤,與其說是《民族的重建》,不如說是「民族的發明」更為妥當。本書作者在書中講的是波蘭人、立陶宛人、烏克蘭人和白俄羅斯人的傳承,指出,今日東歐這些斯拉夫民族,究其實質,都是中世紀波蘭——立陶宛王國分裂出來的碎片。

基輔羅斯原來是幅員廣闊的東歐強國,後來國家分裂割據,分為若干公國。十三世紀初,蒙古入侵,原有各公國或滅或降,基輔羅斯滅亡。數十年後,乘著羅斯人的虛弱,波蘭-立陶宛國家(1568年兩國合併)也從西方入侵,逐次吞併了絕大部分現白俄羅斯和烏克蘭的土地。至此,羅斯的東西分裂之勢就造就了。在西,是波蘭——立陶宛貴族共和國,以文明西來的姿態呈現於世。在東,則是專制的俄羅斯帝國。

這一波蘭——立陶宛聯邦,同卡斯蒂亞與阿拉貢,或者英格蘭與蘇格蘭之間的聯合併無不同,都是情勢所需(波蘭人想要同哈布斯堡君主拉開距離,立陶宛貴族對西方文明有所傾慕,而東部羅斯人視之為保護性力量),在相當時間內是歐洲邊陲的最龐大的一個斯拉夫人共同體(俄羅斯在當時還不被算入歐洲之內),是若干不同宗教、族群的共同家園。

書中有許多細節可以佐證這一共同體的存在——比如,現代波蘭的國父約瑟夫·克萊門斯·畢蘇斯基,父母其實都是立陶宛的貴族(鑑於立陶宛貴族波蘭化的程度非常之深,其實與波蘭貴族也無甚差別)。其畢業事業旨在復興波蘭-立陶宛聯邦,為其理想的失敗痛苦萬分;又比如現代立陶宛的首都維爾紐斯,雖然在十六世紀之前確實是立陶宛古都,但是到了十九世紀的時候,在這座城市裡面講立陶宛語的人口只有1%到2%(對這一大片土地上的人來說,波蘭語是一種高雅語言,是知識分子與貴族的語言,立陶宛語則是一種鄉村語言),猶太人倒是佔到了該城總人口的40%。無獨有偶,直到二十世紀早期,現代烏克蘭的重要城市利沃夫中的波蘭人口比例也要超過52%,更有75.4%的利沃夫居民聲稱自己的母語是波蘭語;再比如說,在1648年到1657年間曾經爆發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哥薩克起義(這一起義被認為是對波蘭王國的極大打擊,有大片烏克蘭領土從王國中分離開來),起義的哥薩克領袖赫梅爾尼茨基是烏克蘭的地方貴族,與波蘭宮廷關係甚深。哥薩克的酋長們用波蘭貨幣,使用波蘭語作為行政語言,甚至打仗的時候也用波蘭語發號施令。當赫梅爾尼茨基決定成為俄羅斯帝國的屬國之時,他是讀不懂俄語的,只能請人將俄語信件先翻譯成拉丁文才能加以閱讀;蒂莫西·斯奈德還講了一個例子,描述的是二戰中及二戰後波蘭人與烏克蘭人的相互仇殺。有一次波蘭人組織了一支假的烏克蘭遊擊隊,以引蛇出洞,結果因為實在是太逼真,導致被波蘭軍隊誤擊(其偽裝如此之好,以至於在場的真烏克蘭遊擊隊士兵也無法分辨出這支部隊到底是不是他們的人)。在另外一個事件中,一支真的烏克蘭遊擊隊被波蘭軍隊包圍,他們用波蘭語高聲唱起波蘭革命歌曲,反而被認為是自己人,遂被放虎歸山。如此以上種種,都能顯示出這些現代民族之間交互交錯的親緣關係。

看這本書的時候,無時無刻不讓我聯想起弗裡德裡克·巴斯的「族群邊界論」。這個可能需要解釋一下:

在過去,人們一般認為族群有一些客觀實在的基礎,但是到了20世紀四五十年代以後,這種客觀實在論就受到了多方的批評。比如霍洛維茨(Horowitz)在其名著《衝突中的族群》(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中就指其不可靠,他指出,人們用來識別不同的人群的線索多種多樣,「是一個從可見到不可見的連續的集合」,從明顯的生理特徵(如膚色、面貌、發色、身高到體格)、行為特徵到語言文化、經濟生活。而選擇哪一個線索或線索的組合,似乎是任意的。

以血緣論?盧安達的胡圖人和圖西人有著共同的祖先,在語言、體格和文化上都沒有太大的差別,他們在古代可能有著經濟生活方面的差別(一個務農,一個遊牧)。

以語言論?王明珂先生在《華夏邊緣:歷史記憶與族群認同》一書中以羌人為例,指出說羌語的不一定都是羌族,有些藏族也說羌語。而且羌族間並沒有一個彼此能溝通的羌語。從民族服飾上、宗教信仰上及其他文化特徵上,羌族都像是漢族與藏族之間的過渡型,難以劃定一個固定的族群界限。

以文化論?外人幾乎不能在白俄羅斯人與俄羅斯人之間做區分,他們的文化習俗極為接近。比方說在加拿大、美國、奧地利、烏克蘭和中亞都有白俄羅斯人存在,但通常被被歸為俄羅斯人(而無人質疑)。在印度的安得拉邦(Andhra Pradesh),安得拉人(Andhras)和特倫甘納人(Telanganas)的主要區別在於,安得拉人的脖子上常會圍上圍巾,特倫甘納人就不會這樣做;特倫甘納人的語言中有很多烏爾都語詞彙,安得拉人的語言中少些;特倫甘納人的食物比安得拉人更接近穆斯林食物;特倫甘納人喜歡飲茶,而安得拉人則偏好咖啡。

當然我們也可以用「或」字把上述這些線索/標準總括起來,聲稱只要滿足上面一種或幾種就行。但是,為什麼在此處以甲線索形成族群,在彼處又以乙線索形成族群呢,中間的選擇機制是什麼?

而且,人們發現,用於劃分族群的線索落實到現實生活中常有武斷之嫌,「語言、體質、文化在人群間常有同有異:相似到哪個程度就是一個族群,相異到哪個程度就不是一個族群?事實上並沒有一個學術上的客觀標準。」王明珂指道:「文化特徵在人群中的分布,經常呈許多部分重疊但又不盡相同的範疇。以個別文化特徵而言,它們的分布大多呈連續的過渡性變化,族群邊界似乎是任意從中畫下的一道線。因此,以客觀文化特徵界定一個族群,有著實際上的困難。」

其三,人類學家埃德蒙•R•利奇(E.R.Leach)在二十世紀中期對緬甸高地的觀察中看到一個有趣的現象,本地的克欽人實際上講著好幾種不一樣的語言,社會結構在兩種不同類型的形態之間來回擺動,這個族群的存在,似乎完全是由其與臨近的撣人的衝突與交流來界定的。但是,「這些說不同語言、穿不同服飾、拜不同神靈,有著如此等等之不同的人,並不被看作是完全超越社會認可界限的異鄉人」。他們自己認為自己有共同的祖先與血緣,是一個群體。這個案例告訴我們,至少某些族群的塑造似乎是主觀選擇的結果,而非客觀的界定。

《緬甸高地諸政治體系》

(英) 埃德蒙·R. 利奇 /著

楊春宇 / 譯

商務印書館

2010年5月

為了解決上述三個困難,人類學家弗雷德裡克•巴斯(Fredrik Barth)1969年在其主編的論文集《族群與邊界:文化差異下的社會組織》(Ethnic Groups and Boundaries)提出了著名的「族群邊界論」。在這個論文集中,人類學者與社會學者們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見解:那就是,「族群」並不是單獨存在的,它存在於與其他族群的互動關係中。對此,巴斯說道,過去我們總認為人類的文化差異是不連續的,也就是說,「既存在本質上分享共同文化的民族集合體,又存在著把每種這樣的獨立文化與所有其他文化截然分開的相互關聯的差異。」人們過去相信,種族差異、文化差異、社會隔離和語言障礙在各人群之間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但是,與其說各人群像一個個孤島彼此隔離存在,倒不如說各人群像大陸板塊一樣彼此碰撞、滲透。在這些大陸板塊上存在無數細小的裂縫,人們完全可以任意選定這條裂縫或那條裂縫作為一塊大陸的邊界。

巴斯認為,族群是一個自我歸類過程的結果,歸類的客觀依據是有的,但卻是選擇的結果。也就是說,假如同時有兩種類別/要素(A或者B)可以區分一個群體,該群體視情況選擇認同A或者B,其群體的擴大、縮小與伸縮並無定製,要看這個群體與另外一個群體的競爭與交流情況而定。在有些場合下,該群體會重點強調某個(或某些)類別/要素,以便與其競爭的群體區隔開來(王明珂認為,在此區分過程中,這個群體藉助創造某種集體記憶來追溯共同的祖先、血緣與歷史,以此來模擬類親緣團體,從而產生了族群)。

王明珂總結道:「族群是由它本身組成分子認定的範疇,造成族群最主要的是它的『邊界』,而非包括語言、文化、血統等在內的『內涵』;一個族群的邊界,不一定指的是地理的邊界,而主要指『社會邊界』。在生態性的資源競爭中,一個人群強調特定的文化特徵,來限定我群的『邊界』以排除他人。」當然,王明珂也指出,「將族群當作人群主觀認同之結群,並不表示體質與文化特徵就毫無意義了。它們不是客觀劃分族群的判斷標準,但的確是人們主觀上用來劃分人群的工具……即使在體質上毫無差別的人群間,如果主觀上的族群界限存在,則體質上的差異甚至可以被創造出來。人們經常以刺青、拔牙、拉大耳垂來改變身體本身,或者以衣服、飾物來作為身體的延伸。以此,一群人擴大本族與他族「體質外貌」上的差別,從而強化族群邊界。」

在我看來,族群邊界論是一種解釋力很強的學說,它指出族群是主動構建的產物,但這種構建並非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還是有客觀基礎的。這點同社會科學家們對集體認同/身份(collective identity)的研究是相當一致的。學者們認為,集體認同/身份的產生有幾個基本條件:一是產生了某種社會分類概念/方式,並且為人們所接受。這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重大事件所推動的。這是主觀的一面;二是這種分類方式同人們的生活體驗所兼容,人們可以從自己既有的社會模式中觀察並體驗到該分類方式的合理性。而這種既有的社會模式可以說是一種客觀存在(儘管未必是唯一的客觀存在)。族群的形成與維持其實也是這樣子,客觀條件指出族群可被觀察的內涵,主觀論選擇則具體描繪族群邊界。

《民族的重建》

(美)蒂莫西·施奈德/著

潘夢琪/譯

南京大學出版社

2020年1月

美國政治學家霍洛維茨(Donald L. Horowitz)1985年在其名著《衝突中的族群》(Ethnic Groups in Conflict)一書中也接受了「族群是一種根據先天給定條件下的動態建構」這一觀點。霍洛維茨指出,一些群體在某一種環境下可能會分為兩個族群而且彼此敵視,而在新的具有更大異質性的環境中又可能會被認定為一個族群。比如印度的馬德拉斯邦(Madras),有泰米爾人(Tamil)和泰盧固人(Telugu),泰盧固人被看成是一個單獨的族群。後來1956年印度通過「國家重組法」,規定各邦的界限按照語言界限重新組織起來,於是該邦的泰盧固人獲得了自己的邦。在一個大家都是泰盧固人的邦裡,泰盧固的族群認同就沒那麼重要了,很快就被種族、地域和宗教劃分的子群體取代。相應的,族群間的文化邊界也會漲潮退潮,有時它們會強調文化的共同部分,有時則會強調差異部分。

綜上,從族群邊界論的眼光看來,族群並不是一個自然存在,而是一個社會存在。它有自然的基礎,但出於人的建構。學者們可以從這個道理中推導出很多東西,比如,族群接觸的增多不一定會帶來族群之間的融合,如果它們各自居於不同的經濟/政治/社會生態位的話,倒是很可能會促進異己族群意識的產生與發展。又比如,有的時候族群衝突不是因為族群邊界的存在而發生的,相反,族群邊界正是因為預計到了衝突才確立起來的(族群文化有的時候也是後於族群而出現的)。

話回到這本書,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出,用「族群邊界論」來理解蒂莫西·斯奈德在書中的的描述,再方便不過了——波蘭/立陶宛王國這塊「大陸」,因著時勢的變化,內裡的諸人群逐漸沿某條邊界分化/發明(強調差異性而非共同性)而成諸現代民族。

波蘭——立陶宛王國的興起自然並非幸致,其分裂其實也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當初這個東斯拉夫共同體之所以形成,除了波蘭武力強橫之外,更是因為這個天主教斯拉夫王國背靠西歐,無論是政制、技術還是社會都有文明引介之功,無論是立陶宛,還是烏克蘭的貴族都被此高階文化所吸引,在十六、十七世紀迅速的波蘭化。可以預想,如果該王國能夠挺過十八世紀的地緣政治衝擊,沒有發生俄、奧、普「三家分晉」(1772-1795年對波蘭的三次瓜分),那麼該王國完全可能以波蘭為核心進行統一的國族構建,一如法蘭西與英吉利。

《華夏邊緣》

王明珂 /著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20年7月

但是也正由于波蘭文化的高階姿態,使得波蘭語人群與其他人群之間的關係有點「內殖民主義」的味道,此種姿態尤其顯現在波蘭人與烏克蘭人之間(立陶宛人與波蘭人之間的關係要更為平等)。烏克蘭的下層貴族與農民往往要受到波蘭貴族與地主的支配(中上層貴族則波蘭化了)。蒂莫西·斯奈德寫道,1569年之後,一些波蘭家族在烏克蘭獲得了大量的土地,他們帶來了大量的波蘭士兵以及猶太人助手,大量烏克蘭農民由此陷入赤貧之中,時人的抱怨是「(烏克蘭人)被視作低人一等的存在,成為波蘭人和猶太人的奴隸或侍女……」。自1648年興起的哥薩克叛亂,就可以看成是擁有軍事武裝的烏克蘭底層貴族與農民對自己缺乏政治權利(由此而帶來的經濟剝奪)所表達的不滿。赫梅爾尼茨基之所以率領哥薩克起義,最初的緣由就是因為一位波蘭官員竊取了他的地產、霸佔了他的愛人、謀殺了他的兒子,而他本人向波蘭宮廷申訴未果。他之所以能獲得大批人手,也是因為波蘭貴族對土地的侵佔導致有大量農民逃向邊境成為哥薩克。

波蘭地主與烏克蘭農民的分野在沙俄時代也一直延續下來(儘管隨著時間的過去,他們的文化隔閡日漸減少),沙俄政府本來完全可以利用這種社會隔閡來加強對烏克蘭人的吸納,但是沙俄政府在1830年、1863年兩次波蘭起義之後犯了「肅反擴大化」的錯誤,將烏克蘭民族主義也視為要打擊的對象(儘管烏克蘭人在兩次起義中都是配合帝國政府的)。1863年沙俄政府頒布瓦廖夫法令,禁止烏克蘭語作品的出版。1876年,這一禁令又被埃姆斯法令所強化,使用烏克蘭語的公共演講、戲劇和歌曲表演都被禁止,教師被撤職,報紙也被關閉。烏克蘭民族主義在這種刻意打擊下反而成長起來。

一戰之後,新生的波蘭再度將部分烏克蘭和白俄羅斯納入版圖之中。獨立的波蘭對自己的身份認同格外關注,烏克蘭認同自然顯得頗為刺眼。在1924年,波蘭頒布了格拉布斯基法,讓烏克蘭語學校成為雙語學校。波蘭人不但無意解決烏克蘭的土地問題,反而通過遷入人口、加強行政管制,使自己顯得格外的「殖民主義」。與此同時,烏克蘭人在合法政治中也被邊緣化。儘管有三分之一的波蘭公民是少數民族,「但是沒有任何少數民族代表在波蘭政府中擔任過部長(連地區和地方長官都沒有)。幾乎沒有重要政治家把烏克蘭人和其他少數民族的民族渴望當回事兒,更鮮有人試圖通過向烏克蘭精英提供比民族主義和共產主義更有吸引力的選擇,來邀請他們成為同道者。」於是本地的烏克蘭人開始慢慢將本地的波蘭人同外來的波蘭人視為一體,進行反擊。

二戰作為一場全面戰爭,徹底撕裂了本地社群,通常的社會控制因素不復存在,波蘭人和烏克蘭人在外來因素的慫恿下開始相互仇殺與種族清洗,在戰後更進行了人口交換。烏克蘭民族從此發明成功,再無轉圜餘地。斯奈德由是嘆道:「是民族主義導致了種族清洗,還是種族清洗給不同人群貼上了民族標籤?」他的意見,多半是後者。

以上只是斯奈德所講述的四例之一,但通過以上的描述,我們足以發現,至少在東歐,民族的產生是多種複雜力量組合而成,受限於一時一地的社會政治運動、結構與走向。從此歷史教訓來看,今人不妨放開對民族是由文化定義的執迷,文化的統一是果不是因,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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