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陳文雯
隨著社會發展、時代進步,超前消費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有些人貸款買房,有些人貸款買車,可在貸款時,一些人因為徵信問題而無法正常貸款,那麼徵信可以恢復麼?7月8日,記者從西寧市城西區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期,城西區法院受理了多起委託辦理徵信修復引發的糾紛,記者通過其中典型案例的報導及法官的評析提醒大家引以為戒。
小李剛參加工作不久,想購買一套房子,需要貸款,可是在他辦理購房貸款時,銀行要求他提供個人徵信報告,這時,小李才發現自己在大學期間辦理的助學貸款存在多筆逾期還款記錄,以至於小李無法正常申請購房貸款。想買房手頭沒錢,又無法辦理房貸,讓小李煩惱不已。
正在苦惱時,一條「徵信修復」的微信朋友圈消息引起了小李注意,小李打開微信好友的朋友圈發現全是徵信修復成功的截圖。不久,小李來到微信好友介紹的某徵信服務公司,並與公司籤訂了《徵信異議申請委託代理合同》。
「公司承諾在45個工作日內對代理的全部徵信異議申請成功。」某徵信服務公司在籤合同時向小李說道。小李當日向該公司支付了50000元「徵信修復費」並提供了個人身份證、銀行卡信息和一張電話卡。但幾個月過去了,小李再次查詢個人徵信報告時,發現貸款逾期記錄並沒有消除,小李再次找到某徵信服務公司要求退款時,發現某徵信服務公司已經搬離,小李便訴至法院,要求某徵信服務公司退還已支付的委託費用。法院經審理,一審判決解除雙方籤訂的《徵信異議申請委託代理合同》,判令該公司向小李退還委託費用50000元。
個人徵信廣泛用於銀行的各類消費信貸業務,越來越多地出現在生活中,申請信用卡、購車、購房貸款等都需要提供個人徵信記錄。
據城西區法院彭家寨人民法庭法官李成玲介紹,《徵信業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信息主體認為徵信機構採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徵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收到異議,應當按照國務院徵信業監督管理部門的規定對相關信息作出存在異議的標註,自收到異議之日起20日內進行核查和處理,並將結果書面答覆異議人。經核查,確認相關信息確有錯誤、遺漏的,信息提供者、徵信機構應當予以更正;確認不存在錯誤、遺漏的,應當取消異議標註;經核查仍不能確認的,對核查情況和異議內容應當予以記載。」
因此,如果存在徵信記錄錯誤,本人可以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商業銀行提出書面異議申請,在非惡意逾期且能夠開具證明的情況下,是可以通過申訴撤銷不良徵信記錄的,但是徵信異議申請的要求十分嚴格,並不是所有的逾期記錄都可以撤銷。
為了避免出現信用卡逾期、貸款逾期等不良徵信,李成玲提醒大家,按時還款,保持良好的信用習慣。她說,目前因疫情影響部分人群徵信逾期,建議與貸款銀行協商處理,如果確實存在徵信信息錯誤的情況,也要謹慎選擇合法的徵信公司辦理徵信異議申訴事項,切莫盲目相信「徵信100%修復」等虛假宣傳,避免遭受經濟損失、洩露個人隱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