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據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2018年12月20日消息,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北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了《關於2018年度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檢驗檢測活動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據通報,在接受檢查的60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中,18家機構存在嚴重問題,1家機構不具備資質條件,1家機構噪聲檢測存在不符合標準要求,1家機構暫停,39家機構存在其他一般性問題。
通報原文:
冀市監發〔2018〕29號
關於2018年度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檢驗檢測
活動專項監督檢查情況的通報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質監局(市場監管部門)、環境保護局,河北雄安新區生態環境局,各相關生態環境監測機構:
隨著近年生態環境監測市場的放開,我省社會化環境監測機構發展極為迅猛,已有200多家機構廣泛參與到我省生態環境管理工作中,促進了環境監測社會化服務的良性發展,逐步形成政府環境監測力量與社會檢測資源良性互補,使我省環境監測事業逐步規範管理和全面提高,為全省生態環境管理提供了有力技術支撐。目前絕大數社會化監測機構均建立了滿足資質認定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能夠做到科學規範、誠信服務,但也有部分機構對技術標準和評審準則理解不到位,監測質量較差,甚至存在失信違法、出具虛假報告破壞監測市場的惡劣行為。為進一步淨化環境監測市場,促進我省生態環境監測服務市場良性發展,根據《關於開展全省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檢驗檢測活動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冀質監發〔2018〕45號)要求,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對全省60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分別選派行政監管人員、環境監測技術專家及各市監管人員隨機搭配,聯合組成11個檢查組,對隨機選擇的60家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其中1家未開展工作、1家關閉,1家機構已於7月份註銷環境領域檢測能力,實際有效檢查機構57家。接受檢查的機構分布在11個地市,其中石家莊14家、張家口5家(1家未開展工作)、承德2家,秦皇島5家、唐山5家、廊坊5家(1家環境領域檢測能力註銷)、滄州6家、保定4家(1家關閉)、衡水4家、邢臺4家、邯鄲6家。
現場檢查按照「2018年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檢查A+B表」和「2018年河北省生態環境監測質量報告抽查記錄表」所列條款,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遵守法律法規、檢驗檢測報告質量和誠信建設等三個方面實施監督檢查,並對現場檢查前抽取的每家待查機構出具的環境監測報告中所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核查和回溯。
二、現場檢查情況
在本次聯合檢查中,發現「A+B表」條款問題424項,檢驗檢測報告問題694項,具體問題清單均已現場交辦機構整改。抽取的檢測報告中發現問題最多的是第7條「檢測過程應具有可追溯性,試驗過程所記錄的信息應完備,試驗條件、操作步驟、試驗時間等應符合相關標準或者技術規範規定的要求」。在授權籤字人考核中,發現有5人不符合要求,2人部分籤字領域不滿足要求。具體問題主要有以下表現:
(一)部分機構不遵守法律法規,涉嫌存在虛假報告和檢測數據失實現象。本次檢查中發現:河北益環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華計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同一臺設備同一時間出現在不同地點,採樣時間與檢測時間前後順序錯位;張家口市環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檢測參數檢測時間不滿足標準要求,油煙採樣時間不滿足標準要求,個別項目採樣時間與報告出具時間前後錯位;河北海之潤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未按標準設置採樣流量,同一時間段同時開展4個點的採樣工作;興隆縣海瀾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用於五日生化需氧量檢測校準溫度為37℃,用於糞大腸菌群檢測的超級恆溫水浴未校準45℃;保定隆安環境監測服務有限公司超範圍出具檢測報告;河北德誠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測過程中圖譜創建時間與檢測時間不一致;河北綠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未按標準時間要求開展檢測工作;秦皇島清宸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惡臭配氣室面積不夠、管理體系未有效運行;邯鄲瀟湘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和河北泰孜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驗收監測過程中非甲烷總烴1小時內採集三次作為三次分析結果,不符合標準規範要求;河北雲清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非甲烷總烴監測時間與實際採樣時間不符,臭氣濃度採樣真空瓶數量達不到要求;河北祥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採樣時間與樣品流轉時間前後錯位,現場監測時臭氣濃度真空採樣瓶數量不足;河北冀美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生化培養箱校準溫度不滿足檢測參數溫度要求,個別時間段原始記錄加標回收數據全部相同,非當日加標回收結果;廊坊廊馳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和河北緣和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不能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準則要求。
(二)部分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資質能力未及時履行變更手續。邯鄲市領創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等13家機構未有效實施標準查新,出現標準管理失控,影響了標準變更的工作進度;河北冀美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等5家機構標準作廢且無替代的新標準,未及時申請作廢標準註銷。
(三)部分生態環境監測機構授權籤字人能力不能適應生態環境監測要求。河北冀美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河北先河正態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廊坊華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張家口博浩威特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益環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張家口市環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張家口弘康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廊坊廊馳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緣和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天大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河北環簡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秦皇島清宸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卓遠環境監測有限公司等機構的檢測報告問題居多;保定隆安環境監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北緣和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邢臺市晟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環簡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茂厚環保檢測技術有限公司5家機構授權籤字人考核不合格或部分項目領域不滿足要求。
(四)部分生態環境監測機構管理不規範。未定期對環境、設施、設備及人員是否持續符合資質認定條件進行自查,尚未建立制度或採取措施確保檢驗檢測環境、設施、設備及人員管理符合規範要求。
(五)檢驗檢測分包管理不規範。河北正威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等11家機構未獲取客戶同意進行分包或未標註分包方有關信息等,不符合RB/T214-2017的要求。
(六)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質控措施重視程度不足。部分機構實驗室內部質控僅制定了程序文件,未有效落實到實際實驗過程。本次抽查的682份報告中30%以上的報告存在不同程度的質控問題。如未按標準要求進行質控,缺少質控標樣、盲樣測試、密碼平行等質控措施。
(七)檢驗檢測數據原始性、可追溯性不足。檢查中發現:部分機構檢測結果的可追溯性證據不足,主要表現在檢測結果無原始記錄數據的支持;樣品交接過程塗改,其真實性存在質疑;設備不滿足檢測工作要求但報出結果,結果可靠性質疑。
(八)檢驗檢測能力驗證重視程度不足。個別機構不重視外部質控措施,不積極參加能力驗證或對能力驗證過程不重視,致使驗證多個項目不合格。
三、監督檢查處理結果
在接受檢查的60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中,18家機構存在嚴重問題,1家機構不具備資質條件,1家機構噪聲檢測存在不符合標準要求,1家機構暫停,39家機構存在其他一般性問題。經研究,處理結果如下:
(一)對河北益環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華計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張家口市環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3家機構涉嫌虛假數據報告問題,責令整改,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整改期間,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測數據、結果。同時,石家莊、張家口市質監部門和環保部門要聯合進行調查處理,對涉嫌虛假數據報告線索問題進一步調查,如查實機構出具虛假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的報告,及時報請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機構做出「撤銷資質」處理。對賽夫替河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逾期未改正或改正後仍不符合要求,由保定市質監局按照163號令45條第二款規定撤銷其資質。
(二)對以下15家機構「責令整改,整改期限不超過3個月,整改期間,檢驗檢測機構不得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河北德誠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北綠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海之潤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興隆縣海瀾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保定隆安環境監測服務有限公司、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秦皇島清宸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邯鄲瀟湘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泰孜特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北雲清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河北冀美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廊坊廊馳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緣和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北祥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茂厚環保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各市質監部門恢復以上機構資質需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同意後,方可繼續開展業務。
(三)請滄州市質監局、環保局聯合對滄州市正源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噪聲檢測過程中出現的時間過短問題線索進一步核實,如查實機構檢測結果數據失實,由市質監局依法處理。暫停張家口百信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對外檢測業務,待其變更資質認定通過後方可繼續對外開展檢測工作。
(四)對以下39家機構責令改正,整改期限不超過1個月。衡水衡潤環境監測有限公司;河北華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京瑞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河北華測檢測服務有限公司;邯鄲市領創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北碧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嘉澳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河北拓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北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德盛檢測技術有限公司;河北先河正態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弘盛源科技有限公司;滄州金原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滄州天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滄州興元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河北鼎泰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海藍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張家口博浩威特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張家口弘康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福榕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天大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秦皇島潤森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林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柏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廊坊新環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廊坊華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市欣眾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邢臺市晟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環簡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信鼎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承德卓遠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唐山德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唐山永正環境監測有限公司;唐山天之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唐山眾聯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河北正威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雄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科贏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河北德普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以上機構整改完成後,由各市質監局自行驗收整改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質監局、環保局要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職責,及時向社會公開通報檢查結果,做好對被檢查的檢驗檢測機構後處理工作和整改覆核工作,並於12月31日前將撤銷、註銷、暫停、處罰機構處理和驗收情況分別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生態環境廳。
(二)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要以此次專項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為重點,舉一反三,查找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細化糾正預防措施,確定整改節點,明確相關責任人,保證整改措施落實到位。
(三)各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要強化法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規範從業行為,提升服務質量。要對照本次專項監督檢查所通報的問題,結合本單位工作情況,從資質條件的符合性、資質管理的有效性、技術服務規範性以及技術服務能力等方面深入開展自查自改。要堅持基礎知識和實際操作的培訓教育並舉並重,加強繼續教育,提高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技能,進一步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本次專項監督檢查未抽查的機構,2019年01月15日前將自查情況報所在地市質監局、環保局,01月20日前,各局將匯總所在地市的機構自查報告分別報送對應的上級主管部門。
附件:1.擬撤銷資質4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2.責令整改15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3.繼續核查2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4.責令改正的39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河北省生態環境廳
2018年12月14日
擬撤銷資質4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檢查問題 | 問題數量 |
1 | 河北益環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授權籤字人王建娜檔案中缺少能力確認記錄,檢驗員王靜檔案中缺少監督記錄。 2.工作場所租賃協議中註明的用途為:商用辦公與實際情況不符。易製毒化學品硫酸、鹽酸等未按規定存放。 3.管理體系文件未對試驗用化學藥品管理做出規定。 4.檢查期間授權籤字人王建娜不在崗。現場提問了水質石油類檢測樣品製備過程,回答不完整。 5.AWA6221A型聲校準器無有效狀態標識,2018年7月16日-8月30日未在檢定有效期內。AVM-01型數字風速表(編號YHB010)狀態標識未更新。未對電熱恆溫水浴鍋(編號YHA033、YHA052)進行量值溯源。 6.2018年5月質控用二氧化硫及甲醛標樣無出入庫及領用記錄。未對二氧化硫測定用鹽酸副玫瑰苯胺及耗材進行質量檢查。 7.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測定未按HJ693—2014、HJ 57—2017標準要求進行質控。 第二部分報告問題。 1.任務編號RW-1808-Y019報告YH驗字【1808】第Y019號原始記錄和報告中顆粒物採樣器編號YHB037、YHB038、YHB039與外採儀器設備使用記錄中領用的採樣器編號YHB038、YHB039、YHB040不一致。2018年8月15日和16日 聲級計(YHB041)在任務編號為RW-1808-Y019和RW-1808-Y021中同時使用。無風向風速表、空盒氣壓表和聲校準器的設備使用記錄。 2.任務編號RW-1808-Y021報告YH驗字【1808】第Y021號原始記錄和報告中顆粒物採樣器編號為YHB042、YHB043、YHB044與外採儀器設備使用記錄中領用的採樣器編號YHB043、YHB044、YHB045不一致。2018年8月15日和16日 聲級計(YHB041)在任務編號為RW-1808-Y019和RW-1808-Y021中同時使用。無風向風速表、空盒氣壓表、聲級計和聲校準器的設備使用記錄。 3.任務編號RW-1802-Z002報告YH證字【1802】第Z002號任務通知單、樣品流轉單、固定汙染源廢氣檢測原始記錄、噪聲檢測原始記錄任務編號RW-1803-Z002、環境空氣檢測原始記錄表任務編號RW-1801-Z002和氣相色譜法分析原始記錄(非甲烷總烴)任務編號RW-1802-Z002不一致。檢測協議書籤訂時間為2018年3月1日,固定汙染源廢氣和環境空氣採樣時間為2018年3月7日,氣相色譜法分析原始記錄(非甲烷總烴)採樣時間為2018年2月26日,檢測日期為2018年2月26日,時間前後矛盾。 4.任務編號RW-1802-Z002報告YH證字【1802】第Z002號檢測項目pH書寫不規範。 5.任務編號RW-1808-C010報告YH測字【1808】第C010號檢測協議書中未明示本機構無硝基苯類檢測能力,未約定分包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納入自身的檢驗檢測報告;報告中「硝基苯類」檢測數據為分包內容,報告中未註明自身無相應資質。6.任務編號RW-1808-C014報告YH測字【1808】第C014號中化學需氧量分析原始記錄中高濃度重鉻酸鉀、硫酸亞鐵銨濃度不適用於濃度≤50 mg/L樣品的分析。7.任務編號RW-1803-H001報告YH測字【1803】第H001號中二氧化硫質量控制原始記錄中校準曲線斜率不符合檢測標準HJ 482-2009質量控制要求;8. 任務編號RW-1803-C013報告YH測字【1803】第C013號中離子色譜原始記錄中檢測項目為硝酸鹽表述不準確,實為硝酸鹽氮;9. 任務編號RW-1801-C010報告YH測字【1801】第C010號中溶解氧原始記錄中測定值保留有效位數超過方法檢出限位數;報告中總氮檢出限0.2mg/L不正確,檢測結果保留有效位數不正確。 10.任務編號RW-1803-Y013報告YH驗字【1803】第Y013號中監測儀器G5氣相色譜儀不正確; 11.任務編號RW-1801-C010報告YH測字【1808】第C010號中硝酸鹽表述不準確(結果實際為硝酸鹽氮);報告水樣硝酸鹽氮結果高於水樣總氮結果,邏輯關係不正確;報告中鎘檢測結果與原始記錄不一致。 12.任務編號RW-1808-C027報告YH測字【1808】第C027號中檢測協議書中未明示本機構無糞大腸檢測能力,未約定分包檢驗檢測數據、結果納入自身的檢驗檢測報告; 報告中「糞大腸」檢測數據為分包內容,報告中未註明自身無相應資質。 | A+B表問題7個,報告問題12個。 |
2 | 河北華計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 1.授權籤字人左明昊檔案中缺少能力確認記錄,檢驗員蘇凱檔案中缺少監督記錄。 2.嗅辨室傳遞窗不符合HJ865-2017標準要求,無空氣淨化設施。 3.土壤樣品留存不符合HJ/T166-2004標準要求。 4.多環芳烴測定(高效液相色譜法)分析人員的技術能力未進行確認。 5.部分需冷凍保存的標準物質未按要求存放。6.土壤乾燥箱放置在樣品室。7.未對電熱恆溫水浴鍋進行量值溯源。設備期間核查記錄中缺少核查用標準器的量值溯源信息。8.未對外購實驗用水、總氮測定用氫氧化鈉、過硫酸鉀、二氧化硫測定用鹽酸副玫瑰苯胺及耗材進行質量檢查。9.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測定未按HJ693—2014、HJ 57—2017標準要求進行質控。缺少精密度質量控制措施。10.恆溫恆溼室溫度溼度監控裝置時間設置錯誤。 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HJRC170616外攜儀器設備使用登記表和氣象參數監測原始記錄中顯示風速儀(SW69-01)在2017年6月23日同時在HJRC170616項目的檢測現場藁城和HJ170612、HJ170613項目的檢測現場欒城使用。 2.HJRC180601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氨氮、總磷、總氮、六價鉻、總鉻的紫外分光光度計、懸浮物的電子天平儀器設備使用時間(2018年6月7日)、糞大腸測定用隔水式恆溫培養箱儀器設備使用時間(2018年6月7日-9日),與採樣時間(2018年6月7日)矛盾。 3.HJRC180601未對氫氧化鈉、過硫酸鉀進行質量驗收。 4.HJRC180601pH標準編號不規範;總鎘、總鉛分析方法與任務委派單不一致;總鉻,總砷、總汞檢測項目名稱與任務委派單不一致;六價鉻標準編號與任務委派單不一致。檢測結果中進口濃度和出口濃度單位表示不正確。 5.報告HJXK170905中噪聲原始記錄列印條監測人員未籤字; 6.報告HJXK170804中煙塵、煙氣原始記錄方法依據缺少煙氣檢測標準;7. 報告HJRC171202中生化需氧量分析原始記錄中檢測方(HJ 637-2012)法填寫不正確; 8.報告HJBD180402中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中未體現HJ 828-2017每批樣品應至少做兩個空白試驗; 9.報告HJ171207中煙塵、煙氣原始記錄方法依據缺少煙氣檢測標準;煙塵、噪聲列印條無檢測人員籤字; 10.報告HJ170804中總硬度原始記錄中檢測結果8.44mg/L有效數字位數超過方法檢出限(1.0 mg/L)有效數字位數。11.報告HJ170617中噪聲原始記錄中無列印條。 | A+B表問題10個,報告問題11個。 |
3 | 張家口市環境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缺少最高管理者人員技術檔案,2、人員上崗資格確認表裡沒有明確具體項目。3.參加2018年省局B類能力驗證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氨氧化物,均未通過。3.2017年8月10日管理評審會議由技術負責人王四清主持。4.2017年8月1日開展的內部審核沒有首次末次會議籤到表。5.2017年實施計劃不是質量負責人審批,是技術負責人審批。6.2017年內部審核不符合項及糾正措施表全部為列印。7.2018年8月1日管理評審由質量監督員主持。8.2018年內部審核計劃編制人為質量負責人,批准人為質量監督員。9.生物培養瓶和藥品混存於一個冷藏櫃。10.測油儀和其他項目前處理混在一個通風櫥內。11.標準物質和化學藥品在同一藥品櫃內存儲。12.實驗區沒有明顯分區。13.原子螢光儀沒有通風設施。14.烘箱和紅外測油儀在同一化驗室。15.土壤製備無單獨間。16.儀器旁未見檢定證書、作業指導書。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ZHKWJ檢字[2016]第057號2016-06-07報告問題:該檢測報告為「河北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檢測報告」加蓋了CMA標誌。報告任務通知單沒有方法標準、頻次。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無加固定劑、採樣量、採樣容器等信息。報告中二氧化硫監測方法為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HJ482-2009、氮氧化物為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HJ/T43-1999,原始記錄顯示測定方法為定電位電解法。廢氣採樣無原始記錄。糞大腸菌群原始記錄過程記錄不全,結果描述不準確,監測結果為90,報出平均值則為40。7、氨氮分光光度法原始記錄無減空白吸光度後的信息,平行樣相對偏差表示±值,沒有準確度控制。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缺少儀器信息、分析過程等相關信息。pH值測定無校準信息,無平行樣測定。BOD5測定無溶解氧滴定過程及標定信息。氨氮、COD、pH等無平行樣、加標回收等質控措施。沒有二氧化硫、煙氣測量前的校準記錄。報告中缺少水質監測方法標準依據。 2.ZHKWJ檢字[2018]第230號報告問題:缺少廢氣現場監測記錄,有現場儀器檢測列印條,有儀器領用記錄,沒有使用的儀器信息。顆粒物稱量原始記錄和儀器使用記錄籤字不是同一人。天平使用記錄沒有填寫測定樣品編號。二氧化硫的監測值在3-5mg/m3之間,均值為小於50 mg/m3,填寫錯誤,沒有儀器使用前校準記錄。顆粒物的檢測限填寫為20mg/m3。 3.ZHKWJ檢字[2017]第234號問題:缺少5日生化培養過程中對培養箱溫度的監控記錄,未做平行樣。工作任務單未對檢測項目頻次進行規定,沒有檢測方法;採樣原始記錄無採樣量和採樣容器等信息;BOD5測定原始記錄無對溶解氧滴定過程記錄及硫代硫酸鈉的標定信息。監測報告不應包括評價結論。 4.ZHKYS檢字[2017]第63號問題:該報告為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表,不應加蓋CMA資質認定標誌。驗收報告與監測數據報告均未提供具體的編制日期,僅出具為2017年12月;自送樣品登記表中水質檢測項目化學需氧量、懸浮物、氨氮和pH值,現場採樣日期為12月26日,接樣日期均為12月27日;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無單位,無影響生源;該報告對監測結果進行了評價;水質項目未見質控措施。檢測報告缺檢測方法、儀器等信息。5.編號:ZHKPW檢字(2018)第002號 編制時間:2018.3,工作任務通知單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無檢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汙染源信息記錄,無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採樣設備使用記錄;二氧化硫測試時長1分鐘,不符合標準5-15分鐘要求;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監測前、後測定零氣及標準氣體記錄;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係數為1.8不符合執行排放標準要求。無檢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汙染源信息及採樣設備信息。6.編號:ZHKPW檢字(2018)第006號 編制時間:2018.3,工作任務通知單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飲食業油煙每次採樣時長6分鐘,不符合標準每次採樣時長10分鐘要求,原始記錄無審核人籤字。水質採樣時間為2018.3.16與報告監測時間2018.3.15不一致;懸浮物、氨氮、化學需氧量分析時間為208.3.15早於採樣時間。7.編號:ZHKYS檢字(2018)第029號 編制時間:2018.8,檢測業務委託書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噪聲檢測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原始記錄監測日期為2018年7月27日,列印記錄日期為2018年7月26日不一致,測量時長不符合標準要求。8.編號:ZHKWJ檢字(2017)第030號 編制時間:2017.3,檢測業務委託書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報告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無檢測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汙染源信息,無採樣設備信息;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係數為1.8不符合執行排放標準要求。原始記錄中無法提供監測報告中鍋爐型號為燃油鍋爐。燃油鍋爐信息不全,無監測方法及監測設備信息。9.編號:ZHKYS檢字(2018)第031號 編制時間:2018.8,工作任務通知書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噪聲檢測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測量時長不符合標準要求。噪聲檢測結果中噪聲值無單位。10.ZHKWJ檢字(2018)第25 0號2018年07月,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採樣記錄中加固定劑情況沒有描述,沒有採樣量,沒有按質控要求採平行樣,原子吸收圖譜未籤字。溶解氧記錄沒有滴定過程,氨氮記錄平行樣相對偏差表示不正確。現場質控措施不具體,原子吸收項目無準確度、精密度分析記錄。檢測報告儀器設備方法一覽表與實際檢測項目不一致。現場質控措施不具體,原子吸收項目無準確度、精密度分析記錄。11.ZHKWJ檢字(2018)第053號 2018年1月,1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 2採樣記錄中加固定劑情況沒有描述,沒有按質控要求採平行樣,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記錄名稱不對,信息不完整,沒有初、復發酵溫度;水中總大腸菌群分析不正確。原子吸收項目沒有結果報告單,沒有分析方法。3. 現場質控措施不具體,原子吸收項目無準確度、精密度分析記錄。12.ZHKPW檢字(2018)第011號 2018年1月,1檢測業務委託書沒有檢測日期、提交報告時間、檢測項目、委託人籤字;工作任務通知單質控措施不正確。2自送樣登記表沒有樣品狀態、數量、體積描述,噪聲監測列印條沒有任務號、採樣人籤字、SD大於3分貝檢測結果不正確;氨氮記錄中相對偏差表示不正確;沒有以下空白信息。3報告中沒有分析方法信息,噪聲結果無單位。4分析記錄中未見準確度信息。13.ZHKYS檢字(2018)第026號 2018年7月,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無質控措施。水質採樣記錄沒有樣品加固定劑情況、採樣量描述,煙塵測定無結果;煙塵、噪聲監測列印條沒有任務號、採樣人籤字、噪聲SD大於3分貝檢測結果不正確;COD記錄中相對偏差表示不正確;沒有以下空白信息。原子吸收項目沒有結果報告單,沒有分析方法。噪聲結果無單位。14.ZHKWJ檢字(2018)第073號 2018年2月,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質控措施不明確,檢測通知單pH土壤分析方法不完整。水質採樣記錄沒有樣品加固定劑情況、採樣量描述,土壤採樣記錄中沒有採樣示意圖,無照片;採樣記錄中未描述採樣深度和周邊情況,沒有經緯度;沒有土壤預處理、前處理記錄,完成時間不合理、沒有分析土壤水分;沒有以下空白信息。3.分析記錄中未見準確度信息。 | A+B表問題16個,報告問題14個。 |
4 | 賽夫替河北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該機構目前已經搬走所有儀器設備,關閉了辦公場所。檢查組現場與該公司總經理陳龍(電話15033765555)進行了電話確認,公司於2016年底停止了檢測業務,同意辦理資質註銷手續。 保定市質監局高新區分局已於2018年8月13日,對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冀保高 質監責改字【2018】0813號),收回了該公司資質認定證書原件及CMA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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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整改15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檢查問題 | 問題數量 |
1 | 河北德誠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新標準完成變更手續,但購置設備尚未到位,方法驗證沒有做;GB 15555.2-1995標準已作廢,證書附表相關項目沒有申請註銷。2、2018年新增授權籤字人檔案中沒有能力確認的相關材料。3、未上報2017年年度報告及相關信息。4、2017年無箱式電阻爐使用記錄,石油類檢測結果沒有對譜圖電子版記錄進行備份,2018年上半年電子版存檔文件沒有目錄和明細。5、無有機物淨化裝置,恆溫恆溼間無去靜電裝置。6、採樣間過期標氣沒有標識;標準氣體出庫記錄無證書編號。7、2018年未見檢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項目的標氣校準記錄。8、惡臭實驗室中嗅辨室和有機前處理室互通,傳遞窗不符合標準要求。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HBDC檢字2018第03022B號/2018.4.2廢氣採樣記錄中非甲烷採樣無採樣容器和體積信息;原始記錄所附列印譜圖時間為2018.3.22-23,查看的色譜儀中譜圖屬性創建時間為2018年3月2日;2. 廢氣採樣記錄中非甲烷採樣無採樣容器和體積信息;原始記錄所附列印譜圖時間為2018.3.22-23,查看的色譜儀中譜圖屬性創建時間為2018年3月2日;3. HBDC檢字2018第03023B/2018年4月2日非甲烷總烴、苯系物採樣過程中未附列印小條原始數據。原始記錄所列印譜圖時間為2018年3月22-23日查看的色譜儀中譜圖屬性創建時間為2018年3月2日4. HBDC檢字2018第03026B/2018年4月2日採樣原始記錄中未見採集標杆流量相應採集儀器設備名稱。樣品編號為FQ-2-1-1-1的非甲烷總烴樣品採樣時間為9:56,17:27於唐山遵化完成採樣,石家莊實驗室做樣時間為23:32 | A+B表部分問題項8個,報告問題4個。 |
2 | 河北綠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授權籤字人馮巧雲離職,正辦理離職手續,尚未通過監管平臺辦理註銷手續;《展覽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暫行)》(HJ 350-2007)已作廢,能力附表中相關項目(1.4.45)尚未註銷;2、2018年新進人員楊君能力確認的證明材料較少,沒有實驗原始記錄的支撐;3、2018年3月任丘市垃圾焚燒發電工程環境影響評價質量現狀監測任務中的二噁英項目,機構分包給了中檢科(北京)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沒有委託方同意的證明材料,後續檢測報告中HBLH(2018)環第023號未提及;4、HBLH(2018)控第007號比對報告苯可溶物無組織排放採樣點位不正確,採樣原始記錄只採了一個樣,送給升泰公司比對樣品沒有記錄,採樣體積有塗改;5、石油類檢測結果沒有對譜圖電子版記錄進行備份,2018年上半年電子版存檔文件沒有目錄和明細;未見TW-2710型空氣氟化物採樣器使用記錄。6、無有機物淨化裝置;7、採樣間存有過期甲烷標氣;無標準氣體發放記錄;生化培養箱、箱式電阻爐缺少使用溫度的記錄。8、2018年未見總氮項目的準確度控制記錄;與河北升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比對報告HBLH(2018)控第007號沒有對比對結果進行評價。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HBLH(2018)檢第044號/2018.8.7,土壤pH檢測無平行測定,無準確度質控措施2. HBLH(2018)驗第217號/2018.5,無組織採樣氣象觀測原始記錄記錄了風向風速但無風向風速儀信息;大氣無組織排放現場採樣原始記錄表及固定汙染源採樣原始記錄中非甲烷採樣缺少採樣方式和樣品體積信息;無工況記錄信息;噪聲檢測機打記錄不清晰。苯系物未採集現場空白;3. HBLH(2017)環第030號/2017.6.26,無烘箱使用記錄;水採樣記錄無採樣容器和採樣量信息;溶解性總固體原始記錄無烘箱記錄信息;存儲的原吸檢測項目無樣品編號信息。 pH測定無平行樣品測定;氨氮、亞硝酸鹽氮、揮發酚、六價鉻等多個項目測定無準確度控制措施;原吸和螢光檢測項目無實驗空白4. HBLH(2017)排第050號/2017.5噪聲檢測所記錄主要噪聲源描述不具體,無公路車流量記錄;所記錄的風向風速無風向風速儀信息;無工況記錄;氯化氫採集的樣品體積不滿足檢出限要求。氯化氫未採集全程序空白樣品。5.HBLH(2018)驗第194號/2018.5,噪聲檢測所記錄主要噪聲源描述不具體,無公路車流量記錄;所記錄的風向風速無風向風速儀信息;無工況記錄;大氣無組織排放現場採樣原始記錄表及固定汙染源採樣原始記錄中非甲烷採樣缺少採樣方式和樣品體積信息;有的噪聲檢測點檢測時間小於1分鐘。苯系物無現場空白; 低濃度顆粒無全程序空白6. HBLH(2017)驗第026號/2017.4.6,臭氣測定記錄中無環境溫溼度記錄7. HBLH(2018)環第108號2018年5月,未見總氮原始記錄中質控樣品的相關信息。8. HBLH(2017)排第033號2017年4月報告中未見樣品狀態的相關信息。9. HBLH(2018)排第077號2018年4月,檢測任務通知單中顆粒物相關檢測方法不全面,非甲烷總烴採樣過程中未見相應檢測方法依據。噪聲檢測過程中無風向風速儀的相關記錄信息。10. HBLH(2017)驗第019號2017年3月,報告中未見風向和風速的相關信息。11. HBLH(2017)驗第065號2017.5,二氧化硫檢出限描述不準確。12. | A+B表部分問題項8個,報告問題11個。 |
3 | 河北海之潤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6、趙娜、高凡的人員能力確認無考核原始記錄。12重金屬測定原始記錄中無質控措施。13、土壤留樣未建立臺帳。 (B表) 4標準物質配置記錄無有證標物的編號(批號)。5、化學需氧量等項目用於質控的標準物質為自行配置,沒有配置記錄。6、土壤研磨室通風強度不滿足要求;恆溫恆溼間無除靜電設施;乙炔氣瓶未有效隔離。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海環檢(綜合)字(2018)0113號水質採樣記錄表中未體現採樣容器材質相關信息;總鉻檢測項目未見準確度質控相關信息。2、海環檢[排]字(2018)第0050號油煙採樣記錄中未體現集氣罩投影面積的計算過程。3、海環檢(驗)字(2018)0086號缺少恆溫恆溼室使用記錄。4、海環檢(綜合)字(2018)0144號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客戶送樣登記單中樣品狀態修改不規範;缺少土壤樣品製備相關信息;缺少實驗室內部配置的COD質控標樣的配置信息。5、海環檢(綜合)字(2018)0297號水質採樣記錄中缺少樣品容器材質相關信息;氨氮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樣品前處理相關信息;總磷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對準確度的質控。6、海環檢(綜合)字(2018)0575號報告中缺少聲明頁。7、海環檢(氣)字(2017)212號煙塵列印小條上未標註點位。8、海環檢[排]字(2017)第090號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樣品登記表中未體現水質採樣容器材質相關信息;苯系物採樣流量為1.0L/min,不符合標準中採樣流量0.2~0.6 L/min要求;氨氮缺少對準確度的質控。9、海環檢(水)字(2017)199號客戶送樣登記單中未體現水樣容器材質相關信息;實驗室內用鉛質控樣品未見配製記錄。10、海環檢(環)字(2016)053號硫化氫採樣原始記錄中檢測依據錯誤。11、海環檢(綜合)字(2016)060號報告第1頁《惡臭汙染物排放標準》標準號填寫錯誤;報告第3頁噪聲檢出限(24dB(A))無出處。12、海環檢(氣)字(2016)067號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13、海環檢(綜合)字(2018)0417號酚標準溶液配置記錄中未記錄標準溶液唯一性編號;客戶送樣登記單中未體現盛裝樣品包裝的材質;未見氨氮樣品的前處理記錄;未見糞大腸菌群用培養基配置記錄;未見實驗室內COD質控溶液的配置記錄;揮發酚未見準確度質控記錄。14、海環檢(氣)字(2017)290號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採樣4個點位採樣時間均記錄相同,採樣人員為2人,採樣時間記錄不合適。15、海環檢(氣)字(2017)159號苯系物標準溶液配製記錄未體現標準物質編號;原始記錄第38頁採樣編號3處塗改。16、海環檢(綜合)字(2018)0323號總懸浮顆粒物分析記錄中用到的恆錄溫恆溼間無使用記錄;報告及記錄中PM10寫成了可吸入顆粒物。17、海環檢(環)字(2016)053-1號亞硝酸鹽氮標準溶液配製記錄未體現標準物質編號;環境空氣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中採樣時間均相同,時間記錄不合適。18、海環檢(水)字(2016)022號水質採樣記錄未體現採樣容器信息;報告中水質生化需氧量檢測標準名稱中BOD5中5不是下標;報告檢測結論廢水檢測結果用最大值進行的評價。19、海環檢(綜合)字(2016)065號原始記錄第6頁樣品流轉記錄表空白處未加以下空白標識; 噪聲監測記錄中10月16日晝間北廠界檢測噪聲值和背景噪聲值相差超過10dB不應該修正。 | A+B表問題6個,報告問題19個。 |
4 | 興隆縣海瀾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HJ480-2009被HJ955-2018替代未變更。6、王宏個人檔案中能力確認缺少實驗原始記錄。8、海瀾環檢(2016)第011號報告缺少分包方的信息。13、pH計作業指導書文件無受控標識;內審報告缺少整改證明記錄;管理評審報告中無輸入和輸出內容;(B表)3、生化培養箱校準溫度為37℃,但用於五日生化需氧量檢測,超級恆溫水浴未校準45℃,但用於糞大腸菌群檢測。4、無標準氣體期間核查記錄。6、樣品室無溫溼度監控設備;樣品冰箱無溫度監控記錄;氣相色譜室缺少通風措施。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海瀾環檢(2016)第054號缺少總大腸菌群培養基配置記錄。2、海瀾環檢(2016)第029號水質採樣記錄中未描述樣品狀態,未體現採樣體積;報告中第4頁BOD5表述錯誤,未區分下標。3、海瀾環檢(2016)第072號TSP採樣記錄中未記錄大氣壓和溫度;TSP原始記錄中未見標準濾膜稱量記錄;報告中第5頁TSP未填寫採樣設備。4、海瀾環檢(2017)第128號硫酸亞鐵銨標準滴定溶液濃度有效位數表述錯誤;煙塵採樣小條無採樣人員籤字;油煙原始記錄更改採用塗改;TSP原始記錄中未見標準濾膜稱量記錄;報告中COD檢測依據填寫錯誤。5、海瀾環檢(2017)第086號噪聲列印小條上未標註點位。6、海瀾環檢(2017)第098-1號噪聲檢測示意圖中未標註聲源;檢測任務單使用背面紙填寫;報告上採樣設備型號填寫錯誤,與原始記錄不一致。7、海瀾環檢(2017)第190號報告上樣品編號填寫錯誤,與原始記錄不一致。8、海瀾環檢(2018)第076號報告上未檢出與原始記錄表述不一致。9、海瀾環檢(2018)第017號汙水採樣記錄信息不全,無樣品狀態,數量等。10、海瀾環檢(2018)第112號汙水採樣記錄信息不全,無樣品狀態,數量等;水質採樣記錄單為反面紙列印.11海瀾環檢(2018)第059號未標註聲源信息;記錄均無項目編號;油煙列印條無籤名和點位號。12、海瀾環檢(2016)第066號報告中第4頁報告唯一性編號錯誤。13、海瀾環檢(2016)第011號報告中缺少分包方信息。14、海瀾環檢(2018)第312號煙塵檢測方法為GB/T16157-1996;檢測濃度低於20mg/m3³結果表述不正確與修改單要求不一致;煙氣檢測列印條無籤名和點位號。15、海瀾環檢(2018)第180號煙塵檢測方法為GB/T16157-1996;檢測濃度低於20mg/m3³結果表述不正確與修改單要求不一致。16、海瀾環檢(2018)第230號報告中未檢出表示為ND,記錄中為檢出限加L,不一致;報告中二氧化硫等參數單位為ug/ m3記錄中為mg/m;煙氣檢測列印條無籤名和點位號。 | A+B表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6個。 |
5 | 保定隆安環境監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代替 HJ 480-2009)未辦理方法變更手續;2.《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代替 HJ 480-2009)未辦理方法變更手續;3.編號LAJC/WT2017-007報告中,土壤乾物質含量的測定HJ613-2011檢測方法未在證書附表中;缺少土壤樣品製備信息;土壤採樣記錄表中土壤類型填寫不規範,沒有樣品採樣量信息。 編號LAJC/WT2017-064報告中,缺少儀器設備編號信息;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所用的電子天平 (設備編號LAJC/YQ-010)無該任務使用記錄;4.分包合同任務編號201801055未提供相關檢測報告、分包方報告及公司與委託方籤訂協議;5.與外部機構籤訂的設備租賃合同、儀器借用協議,未明確借用設備名單及使用時間;6.樣品標識系統使用較為混亂,與樣品管理程序不符;A14 對授權籤字人進行了閉卷考試(滿分100分),目前公司僅一名授權籤字人趙愛琴得分43分,15道題中:其中有4道題得0分,其它題答案不完整或不準確,答案見上傳的答卷; 7.BOD5稀釋水曝氣瓶為1L; 2.蒸餾設施(共計6套)氨氮、揮發酚及氰化物混合使用,易造成交叉汙染;8.總氮檢測用過硫酸鉀、氫氧化鈉;石油類檢測用四氯化碳未按照相應檢測標準進行驗收;9.石油類檢測用測油儀房間未配置通風櫥;惡臭檢測實驗室面積、通風及淨化裝置不符合HJ865-2017標準要求。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保隆環檢字【201806036】/2018年06月,任務流轉單中任務接收人及接收時間籤字均為列印;水質採樣記錄運送條件/時間為汽車/當天。所有分析原始記錄表中方法來源僅填寫了方法標準號,沒有填寫方法名稱。pH測定原始記錄中pH計校正記錄斜率校正實測值填寫錯誤;填寫溶液溫度為25℃,而室溫填寫為22℃,易引起溶液溫度浮動,設備讀數不穩,數據準確性收到影響;沒有質控樣信息,無法確定實驗準確度。沒有採樣現場平行樣等質量控制措施。報告中「檢測概況」中「企業生產工況正常」沒有具體生產負荷數據支撐。報告中檢測項目方法標準與主要儀器表中所有設備沒有該公司設備編號。2. LAJC/WT2017-007/2018年4月20日顆粒物採樣所用設備智能中流量空氣總懸浮顆粒物大氣採樣器TH-150C採樣設備均為借用設備。任務通知單中附件中土壤pH檢測項目方法來源名稱填寫錯誤,其他項目不規範;土壤乾物質含量的測定HJ613-2011檢測方法未在證書附表中。缺少土壤樣品製備信息;土壤採樣記錄表中土壤類型填寫不規範,沒有樣品採樣量信息。鉛原子吸收原始記錄表中檢測結果有效數字保留不規範,計算表中計算結果未扣除程序空白值。報告中封面沒有報告日期;報告中檢測分析方法及主要儀器中沒有空氣採樣設備信息。3. LAJC/YS2017-007/2017-04-29,未使用檢驗檢測專用章,而是使用「報告專用章」無組織顆粒物採樣所用的三臺TH150CIII為借用設備,儀器編號分別為LAJC/YQJ-007、LAJC/YQJ-008、LAJC/YQJ-009。報告中缺少儀器設備編號信息。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採樣原始記錄,顯示現場採樣3分鐘內用玻璃針筒採集三個點位的樣品。4. LAJC/YS2017-106/,未使用檢驗檢測專用章,而是使用「報告專用章」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無採樣體積,採樣時間等信息,採樣人與交樣人不一致。原始記錄中有進口在線設備質控樣的檢測結果,報告中未列出相關結果並進行評定。5. LAJC/WT2017-064/2017-9-20,未使用檢驗檢測專用章,而是使用「報告專用章」,非甲烷總烴採樣所用TH880F型微電腦煙塵平行採樣儀為借用設備,設備編號為LAJC/YQJ-012。無借用設備清單、合同、管理相關規定。報告中缺少儀器設備編號信息。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所用的電子天平LE204E(設備編號LAJC/YQ-010)無該任務使用記錄。6. LAJC/WT2017-062/2017-9-20,未使用檢驗檢測專用章,而是使用「報告專用章」非甲烷總烴採樣所用的TH880F型微電腦煙塵平行採樣儀為借用設備,設備編號為LAJC/YQJ-012。機構無借用設備清單、合同、管理相關規定。報告中缺少儀器設備編號信息。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所用電子天平LE204E(設備編號LAJC/YQ-010)無該任務使用記錄。7. 保隆環檢字【201808041】/2018-9-4,未使用檢驗檢測專用章,而是使用「報告專用章」pH計校正選用標液值分別為10.01、4.01,不符合實驗要求。石油類/動植物油類測定無質控措施。 | A+B表問題項9個,報告問題7個。 |
6 | 中國建材檢驗認證集團秦皇島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6營業執照經營範圍:其中「環境評估服務」與「環境保護監測」可能發生利益衝突。10樣品間:冷藏櫃無溫度計 ;試劑庫:易製毒品未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其中揮發性有機試劑無通風裝置;恆溫恆溼室無防靜電設施;無單獨的土壤製備室和風乾室;氯化氫、氯氣無專用採樣槍;《固體廢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HJ/T299-2007無翻轉振蕩器。11QCTC-HWT-17026任務通知單未明確檢測頻次、分析依據等;廢氣顆粒物採樣間隔時間不規範;列印單未分別粘貼在原始記錄上,部分列印單未籤字。13管理評審2017-2018年兩次評審時間超過12個月;2018年質量監督全年監督未發現一例問題;2018年質控控制計劃、監督計劃無環境噪聲內容;2018年期間核查計劃無核查內容;2017年度管理評審輸入項不全。2018年空氣/智能TSP綜合採樣器估計流量校準兩次,不符合要求。(B表)4過硫酸鉀和氫氧化鈉做了含氮量驗收實驗並有驗收記錄;四氯化碳只在2930nm、2960nm、3030nm三個波段掃描沒有在2800~3100nm之間進行銳鋒掃描。6恆溫恆溼室無防靜電設施;無單獨的土壤製備室和風乾室。第二部分:報告部分。QCTC-HWT-17001S 廢氣非甲烷總烴的分析方法依據有誤。噪聲測試記錄中缺少聲級計、校準器名稱。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QCTC-HWT-18005 噪聲測試記錄中缺少聲級計、校準器名稱。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QCTC-HYS-18024S 監測報告中4.1有組織廢氣中的顆粒物濃度單位為什麼使用mg/Nm3,依據?監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噪聲測量值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QCTC-HWT-18008-1 無二氧化氮、一氧化氮標氣檢測記錄。煙氣含氧量與列印小條不符; 氮氧化物檢出限1mg/m3不對。QCTC-HWT-18020 氣態汙染物採樣記錄沒有採樣設備名稱,測量設備名稱。固定汙染源排氣中汙染源採樣記錄(苯系物),無溼度記錄。樣品交接記錄表,保存期限不準確,沒有保存溫度;空氣品質測試記錄(氣相色譜法)苯系物,解析效率無數值;非甲烷總烴無譜圖;採樣日期2018.02.08,檢測日期2018.02.08~2018.02.09沒有正確到時分。苯系物沒有做曲線校核;質控樣5.178ug/m,標準值5.28ug/ml,回收率98.1%表述不對。報告編號QCTC-HYS-18024S 採樣依據:GB/T16157-1996,不是HJ693-2014。廢氣測試記錄(低濃度顆粒物):無煙道面積或直徑。QCTC-HWT-17026 任務通知單未明確檢測頻次、分析依據等;廢氣顆粒物採樣間隔時間不規範;列印單未分別粘貼在原始記錄上,部分列印單未籤字。QCTC-HYS-18035S 水質採樣記錄採樣依據不正確。噪聲測試記錄中無聲級計、校準器名稱;懸浮物無天平名稱。水質採樣原始記錄無採樣量;樣品交接單狀態描述與採樣記錄不一致;合同書檢測點位數與原始記錄不一致; 報告中BOD5檢出限不正確、有效數據保留位數不正確;原始記錄中缺少BOD5檢出限信息。噪聲結果未標註噪聲檢測點位的涵義、未標明晝間檢測具體時間(時、分);列印條未籤字。QCTC-HYS-18030S 合同書及原始記錄中顆粒物採樣依據不正確。噪聲測試記錄中無聲級計、校準器名稱;顆粒物無分析天平名稱。未給出檢測數據最終結果(最大值) ;低濃度顆粒物檢出限表示不正確。低濃度顆粒物採樣過程未帶全程序空白樣品、稱量過程未用標準砝碼進行天平校準。QCTC-HYS-18016S 報告中非甲烷總烴分析方法不正確;記錄中顆粒物採樣依據不正確。噪聲測試記錄中無聲級計、校準器名稱;顆粒物無分析天平名稱。檢測報告SO2、NOx 方法檢出限不正確;檢測原始記錄未標明方法檢出限;未註明非甲烷總烴採樣設備;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 儀器分析譜圖未指明路徑。SO2、NOx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檢出限要求。QCTC-HWT-17036 報告中BOD5檢出限不正確;水質採樣原始記錄無採樣量、未標明採樣容器樣品交接單狀態描述與採樣記錄不一致、無委託合同書、NOx 方法檢出限不正確;未註明非甲烷總烴採樣設備。懸浮物分析結果「未檢出」不合理,取樣體積不合理。非甲烷總烴採樣過程未做運輸空白。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未標註噪聲檢測點位及點位的涵義。QCTC-HPW-18002S 檢測報告SO2、NOx 方法檢出限不正確;檢測原始記錄未標明方法檢出限;水質採樣原始記錄無採樣量、未標明採樣容器樣品交接單狀態描述與採樣記錄不一致;油煙採樣記錄未標明灶頭數量或排氣罩面積、油煙測試記錄無計算公式。QCTC-HYS-18003S 檢測報告SO2、NOx 方法檢出限不正確;檢測原始記錄未標明方法檢出限;鍋爐排氣筒含氧量未標明。SO2 檢測結果不符合標準規範。噪聲檢測未測背景噪聲。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3個。 |
7 | 秦皇島清宸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8報告編號QHJ2017-0418有分包項目,但報告中只有分包方單位名稱,沒有分包方資質證書編號;分包協議書無客戶公章。10藥品庫易製毒品未做到雙人雙鎖,其中揮發性試劑應與固體試劑分開存放;劇毒試劑硫酸汞未單獨存放。惡臭配氣室面積不夠。10土壤預留樣品瓶無內置標籤和專門存儲設備;土壤製備間和風乾室應有緩存間。氨氮和揮發酚在同一實驗室分析存在相互幹擾。氯化氫、氯氣採樣管材質不符合要求,樣品間冷藏櫃無溫度計。生化培養箱使用記錄未記錄箱內溫度;吹氣儀用N2瓶未固定;樣品間門牌標識不對。11QCHJG1808111-1(廢水)QCHJG1808111-2(固廢)固廢樣品描述不規範; 水質分析記錄只寫標準號,未寫名稱、銀濃度未檢出表示不規範。固廢未註明採樣份樣數、份樣量;鎘、鉛分析校核人未籤字。樣品交接單交接人員籤字不規範;硒等分析未加標等分析。QHJ-2017-1299報告未標明含氧量。苯系物記錄只寫標準號、記錄校核人未籤字;苯系物採樣未帶現場空白。QCHJ1807169報告顆粒物數據最大值未標明。QCHJ2017-0418溶固據保留位數不正確;總大腸菌群未檢出表示不規範;水質採樣記錄未顯示採樣量、固定劑;溶固保留位數不正確。QCHJ1807169未記錄現場安全等環境條件.QHJ2017-05321報告噪聲未記錄廠界聲功能區、噪聲結果未準確到時、分;氨氮結果有效數字不正確、缺少空白、質控樣;平行樣未計算標準偏差。13 上崗能力確認記錄表無具體監測項目或崗位分工、教育、經歷、培訓、技能及經驗等方面的確認。13 2018年3月份的監督4.2日完成。監督一次監督2-3人,沒有一對一的監督。管理評審報告的輸出內容和實際不符。內審報告沒有覆蓋內審內容。(B表)2內審、管理評審輸入和報告不符合RB/T214標準要求。4標準物質領用記錄不規範。第二部分:報告部分。QHJ2017-0519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與原始記錄不一致;測點編號與原始記錄不完全一致。噪聲檢測記錄表中有標準聲級計的儀器信息以及基礎前後校準值。QHJ2017-1437水和廢水採樣原始記錄「氣味」填寫有描改,有組織廢氣採樣、煙塵採樣原始記錄表均未選方法依據;樣品交接記錄缺少樣品個數。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與原始記錄不一致。氨氮檢測缺少準確度控制;氨氮有效數字4位不正確。QHJ2018-0017-01《外攜儀器設備使用登記表》沒有歸還時間;《環境空氣 總懸浮物檢測記錄》沒有濾膜平衡條件信息。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與原始記錄不一致。樣品交接記錄缺少樣品個數。總懸浮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中缺少標準濾膜相關信息;氨氮檢測缺少準確度控制。pH檢測記錄沒有計算平均值,相對偏差。QHJ2017-0532<噪聲檢測記錄表>沒有記錄廠界所處聲環境功能區信息。<飲食業排氣中油煙採樣原始記錄表>沒有沒有採樣工況信息;<樣品交接記錄>(P9)動植物油沒有保存劑信息,沒有樣品交接日期;水質懸浮物檢測記錄檢測方法編號GB/T11901不準確。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報告和氨氮分光光度法檢測記錄(水質)結果(16.44mg/l)4位有效數字,應為3位有效數字。氨氮分光光度法檢測記錄(水質)沒有空白、質控樣記錄;平行樣沒有計算標準偏差。飲食油煙原始記錄沒有質控記錄。QHJ2017-0352<水和廢水採樣原始記錄表>沒有採樣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原始記錄表沒有滴定體積信息。報告和<水和廢水採樣原始記錄表>沒有採樣點位信息;噪聲檢測原始記錄沒有功能區信息。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氨氮、生化需氧量報告和原始記錄表結果4位有效數字,應為3位有效數字。報告中煙氣黑度與原始記錄不一致。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的檢出限不對。飲食油煙、總磷、氨氮分光光度法檢測記錄(水質)質控樣、平行樣記錄。總磷原始記錄中空白應計算濃度。QCHJG1808111-1(廢水)QCHJG1808111-2(固廢)水質分析記錄只寫標準號,未寫名稱;銀分析濃度4個數據均應統一標識為未檢出。固廢未註明採樣份樣數、份樣量;鎘、鉛分析校核人未籤字。樣品交接單 交、接人員籤字不規範;硒等分析未加標等分析;固廢樣品描述不規範。QHJ-2017-1299苯系物分析記錄只寫標準號,未寫名稱;苯系物未檢出書寫不規範、分析校核人未籤字。樣品交接單 交、接人員籤字不規範;苯系物採樣未帶現場空白;報告未標明含氧量。QHJ-20178-0026苯系物分析記錄只寫標準號,未寫名稱;苯系物未檢出書寫不規範、分析校核人未籤字。樣品交接單 交、接人員籤字不規範;苯系物採樣未帶現場空白;報告未標明含氧量。QCHJ1807169總懸浮顆粒物分析記錄只寫標準號,未寫名稱;記錄顆粒物數據結果最大值未標明;樣品交接單 交、接人員籤字不規範;報告顆粒物數據結果最大值未標明。QCHJ2017-0418 總懸浮顆粒物分析記錄只寫標準號,未寫名稱;溶解性總固體數據保留位數不正確;總大腸菌群未檢出表示不規範;水質採樣記錄未顯示採樣量、固定劑加入情況;樣品交接單籤字不規範;鉛分析未帶質控樣;溶解性總固體數據保留位數不正確。QCHJ2018-0023 油煙記錄缺少採樣儀器名稱;水質採樣記錄缺少採樣量、未分瓶採樣及固定劑加入量;樣品交接記錄填寫不規範;BOD5檢測方法未寫名稱只寫編號;氨氮質控標樣分析未顯示比色過程;報告噪聲檢測時間未精確到時、分。QCHJ1807169未記錄現場安全等環境條件。 | A+B表問題項8個,報告問題12個。 |
8 | 邯鄲瀟湘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HJ480-2009《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和HJ15439-1995《環境空氣 苯並[a]芘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未進行變更。8、分包檔案中缺少分包方檢測能力的評價記13、2018年2月2日至2月4日實施的內部審核檢查記錄表檢查內容未覆蓋每項條款的全部內容。14、2018年8月18日該機構申請新增陳萬林授權籤字人全部領域項目,經考核不具備土壤、環境空氣和廢氣領域資格,但2018年9月12日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授權籤字人變更審批表中為全部項目,撤銷土壤、環境空氣和廢氣授權範圍。(B表)4、未提供油類測定四氯化碳的驗收記錄。5、瀟湘監測2017-0642號:無非甲烷總烴採樣容器檢查記錄、反覆使用的採樣袋未提供空白測定記錄。2)瀟湘監測(驗)2017-0494號,甲苯二甲苯缺少現場空白和吸附效率以及中間校核點的檢查。6、一樓高溫室的消解用自製通風櫥材質易腐蝕,不能保證不汙染樣品;實驗室貯存有機標樣的冰箱無溫度記錄。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瀟湘監測(驗)2018-0069號,實驗環境條件記錄不完善;實驗室貯存有機標樣的冰箱溫度不符合要求;無組織氣象條件檢測記錄不符合技術規範要求,儀器標籤和溶液標籤缺少有效期和配置人信息;懸浮物原始記錄天平編號不正確,非甲烷總烴驗收監測頻次不符合規範要求。2、瀟湘監測(驗)2017-0494號,實驗環境條件記錄不完善;實驗室貯存有機標樣的冰箱溫度不符合要求;無組織氣象條件檢測記錄不符合技術規範要;甲苯二甲苯採樣記錄和分析原始記錄採樣體積 不一致;無監測方案,檢測任務通知單沒有監測點位指示圖,非甲烷總烴和甲苯二甲苯驗收監測頻次不符合規範要求(一小時內取樣三次代表一天三次);無組織採樣記錄同一時間同一個人出現在3個不同的點位,解釋為原始記錄為後期補錄。非甲烷總烴、甲苯二甲苯缺少現場空白和吸附效率以及中間校核點的檢查。3、瀟湘監測(測)2018--0241號,實驗環境條件記錄不完善;實驗室貯存有機標樣的冰箱溫度不符合要求;無監測方案,檢測任務通知單沒有噪聲監測點位指示圖;氨的測定缺少空白和準確度的質控措施。瀟湘監測 2017--0691號,實驗環境條件記錄不完善;實驗室貯存有機標樣的冰箱溫度不符合要求;氨氮、總氮和總磷原始記錄缺少空白實驗;氨氮質控樣實驗過程未顯示,校準曲線日期為2017.12.22,分析日期為12.27日,未作曲線校核,總磷未作質控措施。5、樣品交接單玻璃注射器樣品保存時間12h,與標準規定的8h不一致;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定量方法名稱與實際不一致;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無非甲烷總烴採樣容器檢查記錄;反覆使用的採樣袋未提供空白測定記錄;儀器自帶的列印記錄無法長期保存;一樓高溫室的消解用自製通風櫥材質易腐蝕,不能保證不汙染樣品。6、瀟湘監測2017-0452號/2017年9月30日,固定汙染源採樣記錄中苯系物採樣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採集苯系物的活性炭管無測定B段的記錄;無非甲烷總烴採樣容器檢查記錄;反覆使用的採樣袋未提供空白測定記錄;一樓高溫室的消解用自製通風櫥材質易腐蝕,不能保證不汙染樣品。7、瀟湘監測2017-0391號/2017年9月25日,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定量方法名稱與實際不一致;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噪聲原始記錄未記錄被測單位地址、主要聲源不明確;COD原始記錄無氯化物粗測記錄、無加入硫酸汞記錄。5、懸浮物原始記錄5-0921-3-01終重未達到標準要求的恆重。8、瀟湘監測2017-0628號/2017年12月5日,氰化物無樣品製備記錄;硝酸鹽報出數據和原始記錄計量因子不一致;水質檢測結果,未明確樣品狀態;報告中未明確分包方幾分包項目;委託書未明確檢測方法,鉛的檢測方法不滿足評價標準要求。9、瀟湘監測2018-0173號/2018年6月5日,無測定項目飲食業油煙的標準曲線配製記錄;儀器自動記錄的原始記錄無備份保存要求;質控樣與測定樣品性質不一致。10、瀟湘監測2018-0212號 2018年6月13號,送樣檢測,報告中未明確樣品狀態。送樣檢測,未說明報告只對樣品負責;無檢測委託書。11、瀟湘監測2017-0074號/2017年5月25日,採樣記錄未加入保護劑;揮發酚原始記錄未記錄樣品處理方法及具體樣品檢測方法;COD記錄未記錄氯化物粗測情況及硫酸汞加入情況;硫化物原始記錄未記錄樣品處理情況。12、瀟湘監測2018-0295號/2018年5月25日,煙塵採樣自動列印記錄無法長期保存。13、瀟湘監測2017-0076號/2017.6.12,噪聲檢測原始記錄未明確主要聲源;無被檢測單位地址;示意圖未標明聲源位置。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3個。 |
9 | 河北泰孜特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 HJ480-2009《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和GB/T15439-1995《環境空氣 苯並[a]芘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未實施變更。6、該機構對現場採樣人員未進行能力的確認,檢測人員上崗未進行授權。8、機構缺少分包方檢測能力的評價記錄。10、委託檢測協議書缺少樣品數量及採送樣信息。12、檢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在文件櫃內,但文件櫃放置在公共樓道區域內。13、2018年04月24-27日實施了內部審核,檢查表檢查內容不完整;2018年5月4日實施的管理評審輸出信息不符合準則要求。(B表)4、苯系物測定用二硫化碳無驗收記錄。外購的納氏試劑無驗收記錄。5、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水質主要指標無準確度控制措施;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只有離子色譜法的準確度控制措施。六價鉻標準曲線未做校核;顆粒物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寫標準濾膜不正確。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泰測字(2018)08006號/2018.8.29,水採樣記錄表單位名稱信息不全,未採集現場平行樣;懸浮物未按照規範要求單獨採樣;採樣記錄表和原始記錄表格樣品唯一性標識不一致;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表質控措施不全,未見採樣和分析項目準確度控制措施;pH值未作平行樣和準確度的測定;氨氮結果有效數字不正確,未作質控措施;COD未作氯離子的初檢實驗及準確度的控制;微生物室顯微鏡XSP缺少信息標識。2、泰測字(2018)09023號/2018.9.28,總磷缺少質控措施;總氮吸光度值超出曲線範圍;動植物油有效數字不正確,缺少質控措施;COD有效數字不對,未執行科學計數法,未見準確度質控措施;氨氮未見準確度質控措施;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表質控措施不全,未見分析項目準確度控制措施;總磷缺少質控措施;總氮吸光度值超出曲線範圍;動植物油有效數字不正確,缺少質控措施;COD有效數字不對,未執行科學計數法,未見準確度質控措施;氨氮未見準確度質控措施;儀器使用記錄缺少編號信息。3、泰測字(2018)08016號/2018.9.3,總磷缺少質控措施;總氮校準曲線日期為8月月13號,分析日為8月31號,未作曲線校核,未作準確度質控;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表質控措施不全,未見分析項目準確度控制措施;儀器使用記錄缺少編號信息。4、泰測字(2018)007號/2018.4.22,委託檢測協議書未體現監測點位和數量 ;樣品編號不統一;項目苯未按照DB13/2322—2016中要求方法進行檢測;廢氣汙染源原始記錄中負荷情況未記錄原始負荷數據;無組織排放風向風速記錄不符合規範要求;非甲烷總烴採樣頻次未按照規範要求進行採樣;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表質控措施不全,未見採樣和分析項目準確度控制措施;非甲烷總烴未見空白袋的檢驗、缺少精密度準確度的控制措施;苯缺少現場空白, B段活性炭濃度大於A段的25%要求;委託檢測協議書未體現監測點位和數量 ,未列印原始記錄。5、泰測字(2018)010號/2018.4.25,委託檢測協議書未體現監測點位和數量 ;樣品編號不統一;廢氣汙染源原始記錄中負荷情況未記錄原始負荷數據;無組織排放風向風速記錄不符合規範要求;非甲烷總烴採樣頻次未按照規範要求進行採樣;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表質控措施不全,未見採樣和分析項目準確度控制措施;非甲烷總烴未見空白袋的檢驗、缺少精密度準確度的控制措施;委託檢測協議書未體現監測點位和數量 ,未列印原始記錄。6、泰測字(2018)09014號/2018.9.17,水採樣記錄單:無現場水溫、pH值信息,無樣品運輸方式;採樣、收樣為同一人員。化學需氧量的測定記錄無準確度控制信息。氨氮分析原始記錄無準確度控制信息;氨氮標準曲線測定日期為2018年8月7日,樣品分析日期9月13日未做質量控制措施。7、泰測字(2018)09002號/2018年9月8日,廢氣檢測原始記錄表無計算公式;顆粒物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寫標準濾膜不正確;對排放速率下結論不正確。8、泰測字(2018)09001號/2018年9月11日,一氧化碳、甲烷採樣記錄,採樣開始時間記錄精度不夠;甲烷未採集現場空白;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離子色譜法測定氟化物,未採取防止水倒峰的措施。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只有離子色譜法的準確度控制措施。六價鉻標準曲線未做校核;地下水檢測結果硝酸鹽、亞硝酸鹽名稱不正確。9、泰測字(2018)021號/2018年5月26日,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未填寫儀器編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附儀器自動記錄的列印記錄;煙塵採樣體積未滿足方法要求;COD原始記錄未測定氯化物含量、未記錄硫酸汞加入量。標定次數與標準方法不一致;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水質主要指標無準確度控制措施。10、泰測字(2018)0924號/2018年10月6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11、泰測字(2018)0925號/2018年10月6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12、泰測字(2018)011號/2018年4月28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檢測結論達標判定不明確;委託書未明確評價標準。13、泰測字(2018)009號/2018年5月13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檢測結論達標判定不明確;委託書未明確評價標準。14、泰測字(2018)017號/2018年5月13日,噪聲檢測原始記錄填寫方法來源、未記錄檢測時段;COD原始記錄未測定氯化物含量、未記錄硫酸汞加入量。標定次數與標準方法不一致;大氣無組織TSP採樣記錄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飲食業油煙測定原始記錄未附自動記錄的列印記錄;委託書未明確評價標準。15、泰測字(2018)09010號/2018年9月15日,低濃度顆粒物分析原始記錄,未記錄恆溫恆溼條件;委託書未明確評價標準。16、泰測字(2018)008號/2018年9月15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大氣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也無採樣記錄複合,不符合要求;檢測結論達標判定不明確;委託書未明確評價標準。17、泰測字(2018)024號/2018.5.30,水採樣記錄單:無現場水溫、pH值信息,無樣品運輸方式;採樣、收樣為同一人員。化學需氧量的測定記錄無準確度控制信息。氨氮分析原始記錄無準確度控制信息;氨氮標準曲線測定日期為2018年8月7日,樣品分析日期9月13日未做質量控制措施。18、泰測字(2018)09016號/2018年9月15日,COD原始記錄未測定氯化物含量、未記錄硫酸汞加入量。標定次數與標準方法不一致;噪聲檢測原始記錄,未記錄風速;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未提出準確度控制措施;各項目原始記錄均無準確度控制措施;委託書未明確評價標準。19、泰測字(2018)09015號/ 2018.9.21,分析測試質量控制記錄表,未提出準確度控制措施;各項目原始記錄均無準確度控制措施。 | A+B表問題8個,報告問題19個。 |
10 | 河北雲清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8 YQJC字2018第YS04032號報告非甲烷總烴分包項目缺少客戶確認記錄。 11 YQJC字2018第H03001號 檢測報告非甲烷總烴檢測時間與實際採樣時間不符 12 存檔記錄缺少份數、存檔日期和保管人員信息 14 考核兩名授權籤字人,其中張學斐對授權籤字人產生不太清楚(見筆試試卷),口頭詢問專業技術知識基本滿足要求。 (B表) 3 惡臭採樣瓶數量不足 4 色度標準溶液超過保質期 5 報告編號YQJC字2018第YS04032號中苯乙烯加標濃度偏高。 6 理化分析室全部項目在一個實驗室(氨氮、總氮和總硬度在一房間),土壤風乾室存在樣品交叉汙染的風險。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YQJC字2018第YS05038/2018.05.18報告問題逯遠航沒有廢水採樣上崗證;2、YQJC字2018第YS07003/2018.07.10報告問題王亞欣非甲烷總烴上崗證方法為HJ/T38-1999,樣品流轉記錄與採樣記錄不一致,總烴、甲烷的兩條標準曲線記錄寫在一個表格內;3、YQJC字2018第YS04032號/2018.04.26報告問題低濃度顆粒物分析記錄缺少空採樣頭的恆重信息,缺少具體的稱量時間,苯乙烯加標濃度偏高;4、YQJC[XZ]字2018第14號/2018.03.5報告問題樣品流轉記錄與採樣記錄不一致,報告中沒有樣品狀態描述和標識;5、YQJC字2018第012號/2018.01.30報告問題缺少NOX測定前後儀器設備性能測試記錄,煙塵/煙氣採樣記錄缺少被測汙染源的型號負荷信息;6、YQJC字2018 第XK07033號/2018.07.14報告問題楊陽二氧化硫上崗證方法為HJ/T57-2000,缺少檢驗檢測樣品的狀態描述和標識;7、YQJC字2017第410號/2017.09.26報告問題汙水採樣記錄缺少運輸工具信息,覆核者無籤字,COD分析記錄缺少另一個空白記錄;8、YGJC字2018第06006號/2018.06.15報告問題沒有樣品保存條件記錄,樣品流轉與採樣記錄不一致,沒有質控記錄;9、YQJC字2018第H03001號/2018.03.20報告問題檢測報告缺少樣品狀態信息,非甲烷總烴監測時間與實際採樣時間不符;10、YQJC字2018第04011號/2018.04.14報告問題委託書中無監測點位經緯度信息,缺少委託方信息,固體採樣記錄缺少採樣量、採樣點位經緯度,缺分析項目所需採樣工具,樣品流轉登記表中樣品流轉數量與採樣記錄不一致,總氮分析缺少平行樣,缺少加標回收率;11、YQJC字2017第135號/2017.8.31報告問題臭氣濃度採樣真空瓶數量達不到要求,無氨氮標準物質的領用記錄,檢測信息附表中採樣項目和汙水採樣記錄項目不符(信息附表中有動植物油、總氮、色度,汙水採樣記錄無該項目,但多出揮發酚、氰化物、砷、汞、總鉻項目),無氨氮質控樣品的領用記錄。 | A+B表問題項8個,報告問題11個。 |
11 | 河北冀美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機構未對質量負責人進行能力確認;新進人員師哲等能力確認沒有實際操作和分析的相關原始記錄。2.參加2018年省局B類能力驗證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氨氧化物,生活飲用水銅、鋅、錳共計5項,只有鋅通過。3.管理手冊中對體系文件的描述不清,提供的第三層文件「作業指導書」和「儀器作業指導書」沒有在管理手冊中描述;「作業指導書」沒有目錄、沒有修訂頁;提供的受控體系文件「管理手冊」沒有及時更新,修改內容沒有在修改頁登記;部分手冊附件授權文件沒有更新,且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籤字;附件中沒有單位人員一覽表及所在崗位等描述。 4.未見四氯化碳、過硫酸鉀試劑質量檢驗原始記錄;標準物質沒有臺帳。5.2016年1月5日標準氣體校準記錄使用修訂後記錄表編號為HBJM/JS 110-2016-修1,2016年7月23日標準氣體校準記錄使用修訂前記錄表編號為HBJM/JS 110-2016。2016年4月14日二氧化硫標準氣體校準記錄沒有濃度單位,未標註儀器使用前校準還是使用後校準,沒有樣品(任務)編號,未體現校準儀器設備名稱、型號及唯一性編號,無法追溯。 6.天平室沒有溫、溼度控制數值要求;7.實驗室發現《危險廢物鑑別標準、浸出毒性鑑別》GB5085.3-2007為發布稿,不是正規出版物;8.大理化實驗室209室冰箱中同時放有試劑、標準樣品和實驗用水;9.儀器旁無檢定或校準證書複印件;10.實驗室未見廢液桶;11.測油儀未放置在通風處內;12.惡臭配氣間無排風裝置。 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河北冀美環檢字(2017)第275號報告中總α放射性和總β放射性進行了分包,未提供與分包方籤署的協議。2.河北冀美環檢字[2018]第005號報告糞大腸菌群項目檢測方法要求37±0.5℃,生化培養箱2017年校準證書校準溫度為20℃。 3.河北冀美環檢字[2018]第005號報告問題:該報告方法依據中化學需氧量的檢測方法為GB/T11914-1989,原始記錄中方法為HJ828-2017。陰離子表面活性劑使用儀器設備編號HBJM-YS-032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使用日期為記錄2018年1月8日,報告原始記錄顯示分析時間為2018年1月5日,無法追溯。總氮紫外法2個波長比色,只有1組數據,未顯示2個波長的測定值;取樣體積為10,未按有效數據要求記錄。石油類項目電腦列印的原始記錄採樣人為王磊、李培文,實際該水樣為送檢樣品。分析項目未進行標樣或加標回收檢測,無準確度控制。鉻原始記錄未給出標準曲線製作日期。項目汞未在編號為HBJM-YS-033冷原子測汞儀儀器使用記錄中找到相應記錄。氨氮、汞的標準曲線製作日期分為2017年11月27日和2017年11月5日。COD原始記錄無對硫酸亞鐵銨的標定、標準溶液濃度、計算公式等信息。糞大腸菌群項目(多管發酵法原始記錄)信息量及檢測內容不符合方法標準要求。4.河北冀美環檢字[2018]第432號報告中問題:該報告樣品流轉單上樣品編號與採樣記錄中編號不一致,報告沒有樣品唯一性編號。原始記錄無頁碼控制。二氧化硫沒有標準曲線製作時間,無標準溶液濃度。原始記錄2018年5月29日-6月3日加標回收數據全部相同,非當日加標回收結果,所有空白值都是1個數。PM10稱量記錄無標準濾膜稱量信息。噪聲檢測原始記錄無點位示意圖,無聲源位置。臭氧測定的校準曲線斜率0.677,不符合方法標準的要求(0.863-0.932),且未填寫校準曲線繪製日期。5.河北冀美環檢字(2017)第275號報告問題:採樣原始記錄未顯示樣品是否加固定劑;該報告中水樣採樣時間為2017年8月9日,氰化物分析時間為2017年8月12日;氟化物分析時間為2017年8月11日。6.河北冀美環檢字第(2016)第065號 2016年07月06日問題:無標準物質測定結果。SPX-250生化培養箱未使用修正溫度,沒有標準溶液標定記錄。廢水採樣記錄無採樣量信息和固定劑信息。未見甲烷採樣儀器信息。沒有分包方正式報告和分包協議。未見現場質控措施,分析原始記錄中未見準確度信息。報告項目缺少合同中鄰苯二甲酸二丁酯等數據信息。7.河北冀美環檢字第(2017)第019號 2017年02月27日報告問題:委託書中無委託人籤字、檢測日期、交付日期;報告中煙塵採樣方法與委託合同書採樣方法不一致。未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標定記錄,噪聲校準記錄不正確。沒有稱量結果標準濾膜。8.河北冀美環檢字第(2018)第283號2018年04月24日報告問題:細菌總數結果不正確,耗氧量項目記錄無高錳酸鉀標定記錄。委託書廢紙列印、沒有委託方信息和完成日期、六六六、滴滴涕所用設備與方法不一致。分析記錄中未見準確度信息、PH酸度計標定不正確。9.河北冀美環檢字第(2018)第016號2018年1月16日報告問題:無標準溶液標定記錄、PH測定標準緩衝液校正不正確。10.河北冀美環檢字第(2018)第409號2018年5月31日報告問題:土壤採樣記錄信息不全沒有採樣點示意圖、無土壤預處理、前處理記錄、沒有土壤取樣量。11、河北冀美環檢字(2016)第067號,編號為HBJM-YS-024大氣顆粒物採樣器儀器設備使用記錄與現場採樣記錄不一致。現場採樣、分析原始記錄無唯一性標識;編號為G/9-D1-1PM10樣品測定原始記錄未填寫分析日期及儀器信息。報告概況中檢測項目日期為2016.5.12,與原始採樣記錄及報告檢測結果中5.9-5.13日期不一致;PM10樣品測定原始記錄儀器編號為HBJM-YS-024、025、026與檢測報告中為HBJM-YS-022、023、024、049設備編號不一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採樣儀器編號為HBJM-YS-003、004、005與檢測報告中為HBJM-YS-001、002、003不一致。12.河北冀美環檢字(2017)第223號,噪聲分析儀HS6288E原始記錄中無設備編號,未填寫儀器設備使用記錄。樣品檢驗任務書噪聲檢測依據為《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與噪聲測量原始記錄及報告記錄中《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不一致;樣品檢驗任務書鍋爐取樣點位無檢測點位數量;噪聲測量前、後校準值為91.2dB(A)不正確,測量點位主要聲源未記錄,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號及檢測人員籤字;鍋爐檢測信息不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折算濃度不正確。鍋爐檢測信息不全,噪聲記錄不全。13.河北冀美環檢字(2017)第113號,苯、甲苯、二甲苯固定汙染源採樣記錄中未填寫採樣設備及編號,編號為G/12-15-6非甲烷總烴大氣現場採樣記錄未填寫採樣時間;缺少無組織排放上下檢測點位布設信息,無檢測點位示意圖。苯、甲苯、二甲苯無組織排放分析檢測項目為苯系物,與檢測方案及採樣原始記錄不一致。14.河北冀美環檢字(2018)第193號 樣品檢驗任務書二氧化硫檢測依據為《固定汙染源排氣中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 00》廢止標準。 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監測前、後測定零氣及標準氣體記錄。15.河北冀美環檢字(2018)第479號,樣品檢驗任務書二氧化硫檢測依據為《固定汙染源排氣中 二氧化硫的測定 定電位電解法(HJ/T57-20 00》廢止標準,無套筒窯及除塵器檢測點位數量,噪聲檢測頻次信息不明確。噪聲測量原始記錄儀器測量前、後校準值為91.2dB(A)不正確,非穩態噪聲測量時間為1m不正確。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監測前後測定零氣及標準氣體記錄。16.編號為HBJM-YS-049天平及編號為HBJM-YS-032分光光度計樣品室內的乾燥劑已失效. | A+B表問題12個,報告問題16個。 |
12 | 廊坊廊馳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2018年發生分包1次,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44)中分包結果未註明被分包方檢測報告編號。2、檢測區無門禁,場地不符合規範要求。實驗區恆溫恆溼室萬分之一天平和十萬分之一天平共用房間,不滿足使用環境要求;紅外測油儀既未按危險有害因素識別卡要求擺放通風櫥內,上方又無排風設施;噴淋設施拆除;藥品、外協設備、標氣在一個大房間,簡單隔離,相互影響。3、報告(廊馳測-2018-008)中河北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監測報告格式未受控登記。報告(廊馳測-2018-022)中無採樣位置示意圖,儀器設備信息。4、未建立樣品臺帳;2017年水質鉛能力驗證原始記錄機打原始記錄有手寫信息,無修改人員標識;報告(編號為廊馳測-2018-008)中未見監/檢測任務單。5、2018年質量目標未經過管理評審於2018年8月10日發生變更;儀器設備檢定臺帳作儀器設備臺帳使用,缺少儀器設備性能參數、購置、啟用日期,以及儀器設備管理員標識等信息;樣品標識無文件規定;委託編號2018-044委託協議書中要求檢測日期、報告份數、費用缺失,亦未對該協議進行有效評審。(B表)1、無過硫酸鉀驗收記錄。2、測油儀未按規定放置在通風櫥內,壓力鍋放置在實驗區走廊未按要求放在實驗室內,COD消解與油類前處理共用同一個通風櫥不符合要求。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編號為廊馳測-2018-022的報告中缺少採樣位置示意圖,儀器設備信息;2、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44)計量認證章直接加蓋在「河北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監測報告」中,未單獨出具數據報告。3、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44)顆粒物稱量中標準濾膜未規範記錄每一次的稱量結果,無稱量記錄;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07)總磷檢測原始數據保留位數不符合標準要求,總磷標準曲線無製作時間,也未對曲線進行校核。報告編號(廊馳測-2016-057):石油類測定原始記錄所有水樣取樣體積都是500ml,現場核實檢測人員對標準理解不準確未如實記錄實際取樣體積。記錄中未標明所用比色皿。現場核實記錄填寫規範性略差,空白格未按要求處理。如石油類、COD等測定記錄。現場核實BOD5測定記錄未體現生化培養箱信息,溶解氧的測定採用電化學探頭法,使用的儀器有型號(JPBJ-608)與編號(LC-YQ-010)沒有寫名稱,沒有寫分析方法標準編號。4、報告編號(廊馳測-2016-057)已核實報告中pH值列印錯誤「PH」。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07)報告中的檢出限不能溯源到原始記錄,如總磷、總氮等。5、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07)報告中未體現檢測儀器。6、報告編號(廊馳測-2018-007)檢測業務委託協議書信息填寫不完整。7、廊馳測-2016-041、廊馳測-2016-005該類型報告中存在大量與檢測無關的統計數據,不能直接加蓋CMA章。8、廊馳測-2016-005報告經核實,環境空氣顆粒物採樣記錄中為4臺設備,編號為LC-YQ-015、016、017、018,採樣人員為3人,經現場操作演示該設備具有自動設置採樣開始和結束時間的功能,因此可以實現多點位同時採樣的事實。另外通過核實設備出入庫記錄發現當天確有以上4臺設備的出庫記錄,但其入庫時間為17:00,採樣結束時間為17:30,二者相互矛盾。9、廊馳測-2018-029報告經核實,固定源採樣記錄確由1人填寫,實際參加檢測的人員為3人,其他人員未在採樣記錄上簽字。廊馳測-2018-041報告氨氮項目儀器使用記錄無可追溯的樣品編號信息。10、廊馳測-2018-029報告:經核實,石油類分析人員對標準理解有誤,未按照標準要求如實記錄水樣體積;經核實氨氮原始記錄確實有塗改現象,另外槓改籤字的等效標識模糊不清,無法清晰辨別;經核實硫酸霧測定記錄確實缺少計算過程記錄。經核實非甲烷總烴測試記錄中確實未體現稀釋過程記錄,直接填寫了樣品濃度結果,另外未附標準曲線信息及標準氣體編號及不確定度信息。經核實苯系物測試的定量依據為標準曲線不是單點校正,查看電腦及譜圖後確認使用的是20170814標準曲線。廊馳測-2016-041報告:經核實,石油類分析人員對標準理解有誤,未按照標準要求如實記錄水樣體積;未填寫比色皿信息;檢出限填寫錯誤;動植物油結果計算錯誤。經核實COD原始記錄無「以下空白」標誌,記錄有塗改現象,質控樣未填寫不確定度信息。pH書寫錯誤。廊馳測-2018-041報告氨氮原始記錄中標準曲線無繪製日期,樣品狀態為灰色、渾濁,原始記錄中確無任何樣品前處理信息。廊馳測-2018-017固定源(SO2)現場記錄表中無一氧化碳的分析方法依據;報告中固定源顆粒物、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的檢出限與標準不符。11、廊馳測-2016-005報告經核實,報告中的顆粒物所使用的採樣設備只填寫了型號,並未填寫設備編號,與原始記錄不符。廊馳測-2018-006總磷檢測結果的有效數字保留與標準不符。廊馳測-2018-017報告中未說明廢氣一氧化碳的檢測結果是否對二氧化硫產生幹擾;固定源廢氣未註明折算依據;固定源顆粒物未準確定量實測濃度,折算濃度數據無依據。12、廊馳測-2018-029報告經核實COD、氨氮原始記錄確實無準確度控制措施。廊馳測-2018-041報告 COD、氨氮原始記錄無準確度控制措施記錄。13、廊馳測-2018-041報告中無樣品狀態描述信息、無儀器設備信息。廊馳測-2018-006樣品狀態描述與樣品沒有對應關係,儀器設備信息只有設備名稱沒有設備編號信息。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3個。 |
13 | 河北緣和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營業執照91131082MA0830W20U經營範圍含環境影響評價服務與環境檢測設備銷售。2、新進人員劉琳上崗確認表中水和廢水銅、錳、鉛、鋅的考核未見實際操作考核。3、檢測報告(緣和檢字第YHJC-2018-073號)中分包結果未註明報告編號。4、檢測區環境條件整體布局不合理:無樣品間(開放式,在衛生間,與標氣在一起,不可控);無機前處理室空間狹窄,COD消解儀放在地下,馬弗爐與通風櫥在一個木製工作檯上,有安全隱患;無噴淋設施;首次評審中土壤室的整改未到位;外協設備沒有封閉存放;離子色譜儀使用記錄無儀器設備編號信息,無檢測樣品信息;原子螢光數據轉移過程可編輯,未見相應預防措施;藥品室狹窄,易製毒試劑通風設施未正常運轉。5、2018年度內審記錄(2018.6.5-6.30),內部審核計劃缺少最高管理者,不能提供不符合項跟蹤驗證記錄。2018年質量控制計劃(2018年8月13日)不包括土壤和噪聲領域。(B表)1、未對2018年參加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銅的能力驗證結果進行評價。2、土壤風乾與土壤製備實驗室公用同一個進出口且無法完全隔離,風乾室不符合HJ/T 166 -2004《土壤環境監測技術規範》中的要求;樣品室管理不規範,樣品冷藏箱未放置在樣品室,樣品室與衛生間門口相對且共用同一個出口,部分標準氣體放置在樣品室。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原始記錄中pH值、水溫的測定沒有填寫使用的儀器;噪聲列印條不能追溯到具體測定的點位,風速沒有使用儀器,臨路廠界沒有車流量的說明,東廠界、南廠界噪聲監測點位布設不合理;2、任務通知單未明確任務接收人;3、pH值、氨氮質控措施不完整4、樣品臺帳、樣品交接及流轉、報告的樣品狀態描述不一致。5、1)、緣和檢字 第YHJC-2018-004號報告中固定汙染源顆粒物監測方法依據與現行標準要求不符,監測結果不滿足標準GB16157-1996修改單的要求;2)、緣和檢字 第YHJC-2018-084號報告所附7月5日噪聲原始記錄中環境條件不滿足監測規範要求;6、緣和檢字 第YHJC-2018-047號報告所有設備使用記錄中均無與分析記錄相對應的設備編號,生化需氧量無溶解氧測定所用儀器信息記錄。7、1)、緣和檢字第YHJC-2018-047號報告所附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中滴定體積讀數僅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與標準不符,取樣信息無法準確描述稀釋全過程;2)、緣和檢字 第YHJC-2018-052號報告所附汙水採樣記錄中無樣品採樣時間,氨氮稀釋過程不符合規範要求;3)、緣和檢字 第YHJC-2018-158號報告所附油煙分析原始記錄未附電子列印譜圖信息,缺少紅外分析的全過程記錄信息。8、1)、緣和檢字第YHJC-2018-047號報告所附氨氮原始記錄中校準曲線不是當天繪製且未進行曲線校準;2)、第YHJC-2018-004號報告中的取水樣時間無法溯源至原始記錄;3)、第YHJC-2018-084號報告中非甲烷總烴檢測結果未註明計量因子。9、1)、緣和檢字第YHJC-2018-047號報告所附生化需氧量、氨氮分析記錄無準確度控制措施;2)、第YHJC-2018-084號報告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中無準確度控制措施信息。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9個。 |
14 | 河北祥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 經營範圍包含汙水治理 8 未見到201807HJ041檢驗檢測報告中土壤檢測土壤檢測項目分包方的評價記錄 11 201807HJ041中土壤檢測項目引用單位錯誤 13 2018年管理評審計劃缺少輸出項 (B表)3.臭氣濃度採樣瓶數量不足 4 試劑臺帳缺少試劑規格型號信息 5 201807HJ053報告氨氮吸光度超曲線 6 樣品室樣品分區缺少檢測區和檢畢區。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201807HJ026/2018.07.21,陸桐上崗項目不明確,水質採樣記錄有塗改,COD、氨氮樣品保存條件記錄不完整,氨氮16日採樣,15日流轉,邏輯關係不正確;2、201709HJ012/2018.9.15,聯繫單內容不全(只有客戶名稱),顆粒物樣品流轉記錄不全(只有2個樣品的流轉記錄,其他未見),顆粒物測定記錄的平衡條件不符合標準要求,報告中顆粒物採樣儀器及採樣點位與原始記錄不一致,3、201805HJ029/2018.5.31,噪聲檢測原始記錄未記錄噪聲源,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中總烴與甲烷在一個表格中,易引起混淆,報告中沒有檢測樣品的狀態描述和標識;4、201805HJ003/2018.5.8,未發現委託書,噪聲監測原始記錄監測時間與生源類型不相符,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監測結果缺少標準號,5、201807HJ053/2018.07.25,氨氮吸光度超曲線,COD檢測原始記錄劃改後未籤名報告沒有結束的清晰標識,硫酸鹽檢出限不準確;6、201805HJ004/2018年5月10日,氨氮標準溶液準確度控制採用校準曲線校準不準確。7、201806HJ037/2018年6月28日,煙氣分析儀數據報表使用熱敏材料,不滿足保存要求;廢氣現場監測原始記錄表SO2採樣頻次不符合HJ57-2017要求;未記錄CO監測結果非甲烷總烴無運輸空白;8、201807HJ041/2018年8月4日,噪聲監測示意圖缺少聲源信息,低濃度顆粒物現場空白採樣記錄缺少放置時間信息。9、201801HJX001/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11日噪聲夜間沒有氣象條件記錄,10、201805HJ004/2018年5月22日,臭氣濃度真空採樣瓶數量不足。 | A+B表問題8個,報告問題10個。 |
15 | 河北茂厚環保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營業執照中經營範圍存在:環保產品銷售 2、MHJC字2018第0001號報告中被分包方的信息不明確,無資質證書和報告號等信息,未取得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與分包方的分包協議書無分包內容的信息。 3、未參加2017、2018年能力驗證 4、2018年校準證書確認的依據錯誤,恆溫恆溼箱校準證書確認錯誤;理化室冷藏箱內樣品無唯一性標識 檢測室內溼度記錄與溫溼度計顯示數值不符,氣相色譜儀使用記錄無儀器信息,無樣品編號等信息 5、管理手冊中公正性聲明出現「國認實[2006]141號」字樣,手冊和程序文件中科室名稱混亂。 6、離子色譜譜圖柱效不符合要求,授權籤字人霍福亮問答不符合要求 7、未按照期間核查計劃進行期間核查,未實施2018年培訓計劃,2018年檢定計劃無計劃檢定日期。 8、無氯化氫採樣槍,無二氧化硫採樣槍,無生化培養箱,無水質樣品冷藏運輸裝置 9、無藥品臺帳,無標準物質臺帳 10、未參加2017、2018年省質監局組織的能力驗證;無2018年質控記錄;無2016-2018年質量監督計劃和記錄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MHJC字2018第9010號/2018年6月、MHJC字2018第9009號/2018年6月、MHJC字2018第9008號/2018年3月、MHJC字2018第0001號/2018年3月、MHJC字2018第9005號/2018年6月,報告問題同第0001號報告、MHJC字2018第9013號/2018年7月、MHJC字2018第9024號/2018年8月1.二氧化硫測定依據「HJ/T 57-2017」標準號不正確。噪聲檢測依據「GB/T 12348-2008」標準號不正確。非甲烷總烴測定依據「HJ/T38-2017」噪聲測定依據」GB/T12345-2008」標準號不正確。無非甲烷總烴樣品採樣器和採樣容器信息。 無用戶委託合同,樣品交接記錄表樣品名稱中有樣品編號,無其它樣品的詳細信息,無樣品採樣記錄、無樣品流轉記錄,無樣品分析記錄,報告中無數據。分包項目在報告中無分包方的地址、資質。無用戶書面同意的記錄。 無客戶委託合同,採樣記錄表未根據不同檢測參數的要求,分容器採樣,單獨採樣,加保護劑,報告中採樣人員新冀雄偉在採樣記錄中無記錄,無樣品流轉記錄,縣浮物分析原始記錄無接樣日期,無樣品狀態描述,膜恆重記錄數據不合理,平行樣品數據不合理;報告中依據HJ 693-2014無實驗室樣品,確有樣品交接記錄。無客戶委託合同,採樣記錄表未根據不同檢測參數的要求,分容器採樣,單獨採樣,加保護劑。無組織監測廢氣點位布設不正確。無客戶檢測委託單,廢氣檢測原始記錄無檢測依據,未記錄檢測工況,顆粒物樣品採樣時間不正確,濾筒稱重數據不合理。無組織顆粒物膜稱量數據不合理。2.pH檢測結果未報結果範圍。檢測點位不明確。檢測結果無計量單位,未給出標準值,未給出pH值檢測結果的測量範圍。2. NO.MHJC字2018第9011號/2018年6月25日;NO.MHJC字2018第9016號/2018年8月16日;NO.MHJC字2018第9007號/2018年6月23日;NO.MHJC字2017第9086號/2017年8月20日。2、檢測報告 原始記錄中記錄脫模廢氣、噴膠、烘乾、粘貼廢氣非甲烷總烴採樣設備使用YQ3000-C型全自動煙塵(氣)測試儀不符合方法HJ/T38-2017的規定。 報告中分包項目沖天爐檢測數據引用說明缺少被分包方資質證書編號;顆粒物分析記錄中樣品分析無對應樣品編號、恆重過程數據不合理;顆粒物採樣設備MHJC/YQ-028使用記錄無任務編號等必要信息,相關人員未手寫籤;缺少樣品交接記錄。顆粒物樣品未按規定編制唯一性編碼、樣品分析記錄中恆重過程數據不合理;顆粒物採樣設備MHJC/YQ-071使用記錄無任務編號等必要信息,相關人員未手寫籤;廠界噪聲測量原始記錄點位示意圖中缺少噪聲源位置等信息,記錄中多功能聲級計和校準儀器均未在有效期內;非甲烷總烴樣品分析原始記錄中除烴空氣圖譜中判定出現總烴峰,結果不合理,列印圖譜無覆核籤字、無對應樣品編號等信息;報告原始記錄樣品交接記錄中廢水樣品數量填寫錯誤;懸浮物分析原始記錄中恆重數據不合理、可疑;氨氮樣品缺少前處理記錄無法避免樣品顏色對檢測結果的幹擾;檢測報告水質氯離子和廢氣氯化氫的檢測原始記錄中及圖譜顯示檢測結果超出曲線範圍,定量結果不具有準確性;廢水採樣懸浮物未單獨採樣、生化需氧量樣品採集未使用棕色玻璃瓶、採樣記錄缺少採樣量、檢測項目、樣品性狀、運輸條件等信息;夜間廠界噪聲測量時段不符合標準要求;廢水氯化氫檢測依據錯誤、結果計量單位錯誤。檢測任務通知單附表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為作廢標準;懸浮物原始記錄中分析結果不符合修約規則及精度要求。檢測報告中廢氣檢測點位與檢測任務通知單、原始記錄中採樣點位不一致;報告中化學需氧量檢測方法標準號與原始記錄不一致,編寫錯誤;廢氣中氯化氫採樣未採集全程序空白樣品、實驗室空白樣品結果結果檢測原始記錄嚴重超出檢出限。檢測報告中缺少廢氣採樣設備信息、缺少樣品性狀等描述;報告結論中無組織廢氣顆粒物最大值敘述與檢測結果中不一致;結論中噪聲做符合性判定方式不符合GB12348-2008中判定規定。檢測報告中氯化氫分析方法檢出限編寫錯誤、缺少水樣氯離子分析方法信息、檢測項目使用儀器設備不全;噪聲點位示意圖中缺少聲源位置信息;報告中氯離子。檢測報告中缺少水質樣品性狀等信息。 | A+B表問題10個,報告問題11個。 |
繼續核查2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檢查問題 | 問題數量 |
1 | 滄州市正源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 標準轉化內部確認記錄中未明確新舊標準內容變化,以及確認結果;2、2018年參加省局B類能力驗證項目,生活飲用水中銅項目不滿意,未採取糾正預防措施;3、編號為正源環測字(2018)第0001報告中噪聲監測數據無單位。(B表) 1、非甲烷總烴項目真空採樣箱配備不符合標準要求;2、理化二室草酸鈉標準溶液標籤上缺少使用有效期信息。EDTA二鈉標準溶液無配製記錄。;3、二氧化硫標氣只有中濃度的,不滿足規範要求。4、實驗室相互幹擾項目未有效隔離,氨氮和總硬度在同一實驗室操作。第二部分:報告部分。正源環測字(2018)第0136號沒有對非甲烷總烴平行樣檢測進行評價,沒有設備採樣前氣密性檢查,沒有進行運輸空白檢驗,缺少準確度控制措施,沒有對非甲烷總烴進行運輸空白樣檢測;正源環測字(2018)第0170號懸浮物、BOD5不能做混合樣,噪聲列印條沒有人員籤字,BOD5培養時間沒有精確到小時,氨氮缺少預處理的記錄,噪聲監測時間太短;(2018)第0205號/ 2018年7月25日委託書中密閉性檢測項目點位描述不準確,列印條缺少檢測人員籤字,報告中缺少儲油罐是否連通信息,無報告結束標識;(2018)第0217號/ 2018年8月1日揮發酚原始記錄保留位數不正確,平行樣相對偏差填寫不正確,石油類採樣體積不符合標準要求,檢測任務通知單缺少點位和頻次信息,報告揮發酚檢出限使用不正確;(2018)第0245號/ 2018年8月5日未按標準要求對晝夜兩次監測分別進行聲校準,缺少噪聲功能區信息,缺少噪聲源和工況情況信息,噪聲點位示意圖缺少對周邊情況的示意,非甲烷總烴分析記錄和譜圖缺少檢測時間點信息,報告缺少聲校準器設備信息,無客戶地址信息;正源環測字(2018)第0225/2018年7月31日大氣無組織採樣原始記錄單表中方法依據填寫錯誤,樣品交接單中未體現空白樣品交接記錄;正源環測字(2018)第0001/2018年1月3日原始記錄中缺少氣態汙染物測試記錄(只有原始列印小票)、,二氧化硫折算濃度計算錯誤;正源環測字(2018)第0179/2018年7月11日報告中非甲烷總烴檢測儀器與原始記錄中不一致. | A+B表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8個。 |
2 | 張家口百信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未開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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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令改正39家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專項監督檢查問題匯總表
序號 | 機構名稱 | 檢查問題 | 問題數量 |
1 | 衡水衡潤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0 員工邢曉鳳的能力確認表不具體(只確認了設備操作能力) 11 衡潤環檢字(2018)第07001號報告顆粒物檢測結果單位未填寫;衡潤環檢字(2018)第06006號報告中檢測項目及檢測方法未見廠界噪聲檢測方法;衡潤環檢字(2018)第05011 號報告中色度結果僅稀釋倍數值 12 煙氣列印條為熱敏材料,不能長期保存 (B表) 3 缺少土壤樣品的制樣臺以及制樣設備;石油類測定缺少2000ml分液漏鬥 4 未見到2018年9月20日過硫酸鉀實驗室驗收記錄 5 2018年質量控制計劃參數偏少;衡潤環檢字(2018)第09019 採樣記錄中未發現非甲烷總烴運輸空白記錄;衡潤環檢字(2017)第05027號非甲烷總烴未做平行樣;衡潤環檢字(2018)第06006號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校準曲線製作日期不詳(只記錄了年月),未見準確度質控措施。 6 土壤風乾室與制樣室未分開。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衡潤環檢字(2017)第05027號/2017.5.24,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樣品採樣記錄未與樣品一起流轉,煙氣流量列印條為光敏材料,非甲烷總烴未做平行樣,未見報告結束清晰標識;2、衡潤環檢字(2018)第06006號/2018.6.4,陰離子表面活性劑校準曲線製作日期不詳(只記錄了年月),未見準確度質控措施,報告中未見廠界噪聲檢測方法;3、衡潤環檢字(2018)第04021 號/2018.4.24,氨氮樣品深黃色,未見預處理記錄,採樣記錄不完整(小西河班曹店閘未記錄平行樣);4、衡潤環檢字(2018)第05011 號/2018.5.7,總磷標準溶液無法溯源,報告色度結果中僅稀釋倍數值;5、衡潤環檢字(2018)第09007 號/2018.9.9,總懸浮顆粒物原始記錄未見樣品平衡條件,任務通知單及採樣計劃表採樣點未見廠界上風向,報告中有數據,報告中低濃度顆粒物未見採樣儀器,6、衡潤環檢字(2018)第05007號/2018.5.1,石油類測定缺少2000ml分液漏鬥,石油類存在分樣現象,7、衡潤環檢字(2017)第05033號/2017.5.18,苯乙烯現場空白管無唯一性標識;8、衡潤環檢字(2018)第07001號/2018.7.4,廢氣顆粒物監測結果無單位;9、衡潤環檢字(2018)第02014號/2018.2.16,總氮所用關鍵試劑無驗收記錄,總氮空白值超過標準要求,10、衡潤環檢字(2018)第09019 號/2018.9.15,運輸空白樣品流轉單沒發現非甲烷總烴的。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0個。 |
2 | 河北華普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8 HP18051701報告未發現客戶同意分包項目的證明材料 11 HP18051701報告廢水檢測缺少樣品狀態描述,化學需氧量用COD表示不規範 12 煙塵、煙氣等列印小條為熱敏材料,不便於長期留存 (B表) 3 所檢玻璃量具B級不滿足容量法等項目檢測要求 4 未發現氫氧化鈉實驗室試劑驗收記錄 5 未落實2018.5鋅留樣複測計劃;HP17090105非甲烷總烴未做平行樣;未見甲苯準確度控制措施;HP18062901非甲烷總烴現場未發現運輸空白記錄 6 十萬分之一天平操作臺不穩定;惡臭嗅辨室非雙層樣品傳遞窗。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HP18050501/2018.5.14,前處理使用的設備填寫不合理;2、HP18022703/2018.3.8,噪聲測定測量時環境條件不具體,列印結果不清晰;3、HP17111201/2018.11.15,無採樣時間及採樣時氣候條件,總硬度無使用設備信息,4、HP18062901/2018.7.13,非甲烷總烴現場未發現運輸空白記錄,5、HP18010701 /2018.1 . 31,動植物油測定樣品體積與採樣樣品體積不一致;6、HP17090105/2017.9.13,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採樣煙氣流量沒有編號(唯一性標識,非甲烷總烴未做平行樣,報告中噪聲表示不準確;7、HP18042801/2018.5.7,未對非甲烷總烴平行樣進行判定,硫化氫校準曲線2.3日配置,4.28日使用;未見甲苯準確度控制措施,8、HP18071202/2018.7.23,未見苯酚樣品預處理記錄;顆粒物採樣流量原始記錄列印條使用熱敏材料,9、HP18022601/2018.3.25,惡臭嗅辨室非雙層玻璃傳遞窗,苯系物未見採樣儀器,10、HP18051701/2018.5.24,50ml滴定管檢定結果為B級,水質檢測沒有樣品狀態描述;分包檢測結果未予以清晰標明。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0個。 |
3 | 河北京瑞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0 沒有對檢驗員王XX持續能力進行確認 12 未發現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的臺帳 (B表) 4未發現高濃度甲烷標準氣體 5 未見到2018年質量控制計劃中9月氨氮人員比對的落實記錄,選用質量控制措施不當或缺少 6 十萬分之一天平操作臺不穩定,理化室二室測定項目總氮與揮發酚等有交叉汙染,嗅辨室沒有換氣裝置。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YS201806-0001-J/2018.6.20,河北京瑞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記錄顆粒物採氣量的列印條退色,苯系物採樣記錄沒有註明採樣介質,未發現苯系物準確度控制措施,2、WT201806-0016/2018.6.14,惡臭嗅辨室無換氣裝置,煙塵數據報表不應使用熱敏材料;3、K201802-0001 /2018.2.13,無發現甲烷測定準確度控制,4、YS201706-0006/2017.6.13,未發現甲醛精密度和準確度質控;5、XK201801-0008-J/2018.1.20,嗅辨室沒有換氣裝置,報告與原始記錄點位圖不一致,報告結束沒有清晰標識;6、WT201806-0058/2018.7.7,樣品動植物油沒加固定劑保存,LAS沒有標準溶液來源編號,未發現動植物油準確度控制記錄,無空白試驗樣品;7、WT201805-0052/2018.5.2,噪聲測量未記錄依據的標準,油煙淨化效率淨化前後未同時測定排放濃度及風量,8、WT201805-0052/2018.5.27,NOx吸收液空白值偏高,校準曲線無定容體積記錄,未發現NOx準確度質控記錄;9、WT201804-0006 /2018.4.6,六價鉻報告與原始記錄未檢出表示方法不一致。 | A+B表問題5個,報告問題9個。 |
4 | 河北華測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0 未對鄭霄漢技術能力做確認;2018年人員培訓計劃缺少外部培訓內容;部分記錄表格表頭為「河北環境實驗室」與公司名稱不一致;缺少前處理用加壓過濾裝置 11 EDD14K000084號報告缺少送樣量,備註的只對當時採集的樣品負責與送樣矛盾 13 管理體系中缺少對員工不在兩個及兩個以上機構從業的明確要求,2017年內審不符合項對應的CNAS條款 (B表) 4 不能提供2018.8.24實驗室用水驗收測定蒸發殘渣的檢驗原始記錄 5 2018年6月實施的質量控制固廢鉛的測定(留樣複測)評價結果中缺少原樣品的結果信息 6 十萬分之一天平恆溫恆溼間缺少人體除靜電裝置。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EDD14K000347/2018.9.25,採樣未描述加入固定劑後的效果;色度分析原始記錄表無PH 測定值,未發現文字描述,結果僅有稀釋倍數值,2、EDD14K000180/2018.6.27,硫化物樣品不能判定為避光保存;汞的測定前處理和校準方法不符合,3、EDD14K000171/2018.6.15,煙塵測量報表不應使用熱敏材料。4、EDD14K000257/2018.9.30,未對氨氮的所有平行樣及加標回收率做出評價;有機原始記錄表Ⅱ苯並(b)熒蒽加標回收率為122%,超過判定標準範圍(47—119%),判定為合格;分析技術審核記錄表未記錄(只有籤名)且沒有日期,採樣點位圖未見背景點;鉻(六價)為分包項目,採樣後2天進行樣品交接,樣品保存期限為1天。低於方法檢出限的測定結果應以「未檢出」報出,5、EDD14K000007/2018.1.23,CODcr 採樣後未加硫酸調PH值,色度檢測方法變更申請在檢測完成之後,生化需氧量沒有準確度控制措施記錄,報告中沒有採樣設備,沒有方法檢出限。6、EDD14K000253 /2018.8.7,採樣原始記錄沒有採樣點位記錄,沒有土壤採樣點位圖;7、EDD14K000084 /2018.4.24,缺少樣品數量的描述及每袋信息,備註「只對當時採集的樣品負責」與送樣矛盾,送樣檢測委託單樣品數量描述不具體(沒有樣品量);8、EDD14K000182 /2018.6.27,二氧化硫與一氧化氮標準氣與實際測試結果不匹配色度未同時對色調進行描述;9、EDD14K000347/2018.9.25,色度分析原始記錄表無PH 測定值,未發現文字描述,結果僅有稀釋倍數值,10、EDD14K000180/2018.6.27,硫化物樣品不能判定為避光保存;汞的測定前處理和標準方法不符合,11、EDD14K000171/2018.6.15,煙塵測量報表不應使用熱敏材料;12、EDD46K004852S/2018.8.23,二氧化硫標準氣與實際測試結果不匹配。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2個。 |
5 | 邯鄲市領創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HJ480-2009《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標準未實施變更。8、機構缺少分包方檢測能力的評價記錄。10、機構不能提供檢測員梁路偉從事苯可溶物、硫酸霧等項目上崗確認的操作記錄。12、檢驗檢測原始記錄和報告歸檔留存在辦公室文件櫃內;但領創(YS)201711-0029號驗收報告中煙塵採樣記錄列印條字跡不清楚,無法追溯。13、2018年4月2日實施的管理評審輸入內容不完整,輸出信息不符合準則要求。(B表) 5、氨氮原始記錄未進行標準曲線校核;氨氮加標回收率測定無加入過程記錄;天平使用原始記錄不完善,缺少樣品信息,無追溯性;懸浮物採樣未按照規範單獨採樣;COD、氨氮未按照規範要求現場添加固定劑;噪聲檢測原始記錄列印條未粘帖或複印;COD取樣體積不符合要求(10mL),缺少質控措施;氨氮標準曲線測定日期為2018年2月8日,樣品分析日期4月3日,未作質控措施;檢測任務通知書沒有噪聲點位示意圖。6、樣品室留樣樣品架不能保證樣品保存效果;離子活度計等小型儀器室無溫度控制設施。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領創(YS)201711-0029號/2017.11.15無組織氣象條件檢測記錄不符合技術規範要求;天平使用原始記錄不完善,缺少樣品信息,無追溯性;煙塵採樣記錄列印條字跡不清楚,沒有追溯性;驗收監測除塵器未監測除塵器進口;樣品間留樣樣品保存不符合要求;pH緩衝液不在有效期內;劇毒藥品的保存不合符規範要求,無雙人雙鎖。2、領創(YS)201804-05號/2018.4.10天平使用原始記錄不完善,缺少樣品信息,無追溯性;懸浮物採樣未按照規範單獨採樣;COD、氨氮未按照規範要求現場添加固定劑;噪聲檢測原始記錄列印條未粘帖或複印;COD取樣體積不符合要求(10mL),缺少質控措施;氨氮標準曲線測定日期為2018年2月8日,樣品分析日期4月3日,未作質控措施;檢測任務通知書沒有噪聲點位示意圖;委託檢測評審書中採樣頻次與實際監測頻次不符。3、領創(YS)201711-0019號/2017.11.2顆粒物監測天平使用原始記錄不完善,缺少樣品信息,無追溯性;煙塵採樣記錄列印條未粘帖或複印;樣品編號採樣記錄和分析記錄不一致(11頁和12頁);驗收監測報告未檢測除塵器進口。4、領創(YS)201711-0009號/2017年11月20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採樣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TSP採樣記錄,採樣開始時間記錄精度不夠;噪聲監測原始記錄,無被測單位地址、測點分布示意圖未標明主要聲源;無委託順序目錄,無法查找委託總量。5、領創(Q)201801-01號/2018年1月2日煙氣分析記錄,未明確標準空氣過剩係數來源;檢測結果未報出氧含量,不能復現折算濃度;報出數據項目與委託書不一致。6、領創(WS)201803-07號/2018年3月27日水中總鋅分包,委託書未說明分包情況。7、領創(YS)201711-0006號/2017年11月2日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採樣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TSP採樣記錄,採樣開始時間記錄精度不夠;噪聲監測原始記錄,無被測單位地址、測點分布示意圖未標明主要聲源。8、領創(YS)201804-04號/2018年4月11日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廢水採樣記錄未記錄固定劑加入情況;氨氮原始記錄未進行標準曲線校核。9、領創(XK)201803-01號/2018年3月12日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採樣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TSP採樣記錄,採樣開始時間記錄精度不夠;噪聲監測原始記錄,無被測單位地址、測點分布示意圖未標明主要聲源;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廢水採樣記錄未記錄固定劑加入情況;氨氮原始記錄未進行標準曲線校核;氨氮加標回收率測定無加入過程記錄。10、領創(YS)201711-0011號/2017年11月30日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採樣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TSP採樣記錄,採樣開始時間記錄精度不夠;噪聲監測原始記錄,無被測單位地址、測點分布示意圖未標明主要聲源。 | A+B表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0個。 |
6 | 河北碧藍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HJ480-2009《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標準未實施變更。6、該機構對郭子超現場採樣人員未進行能力的確認。8、機構缺少河北開卓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分包方檢測能力的評價記錄。13、2017年12月12日實施的管理評審,缺少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輸入的相關信息。(B表)5、氨氮、總磷加標回收率測定未明確加標過程;缺少非甲烷總烴空白袋的檢驗。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碧藍環檢字(2018)HBBL第SJ076號/2018.10.7,委託檢測合同作為檢測方案,缺少噪聲檢測點位信息;缺少合同評審;廢氣原始記錄列印條沒有複印;缺少非甲烷總烴空白袋的檢驗;氨氮數據有效數字不正確,氨氮校準曲線斜率應為3位有效數字,未作曲線校核;部分項目未作準確度控制。2、碧藍環檢字(2018)HBBL第SJ072-1號/2018.10.7,取樣體積,有效數字不正確;氨氮有效數字不正。3、碧藍環檢字(2018)HBBL第SJ084號/2018.9.17,pH未見質控措施;高錳酸鹽指數質控樣未見分析記錄;總硬度取樣體積有效數字不正確氨氮校準曲線斜率應為3位有效數字,未作曲線校核。4、碧藍環檢字(2018)HBBL第SJ071號/2018.9.10,COD 取樣體積有效數字不正確;未見石油類質控樣分析記錄;總磷未作曲線校核。5、(2018)HBBL第SJ074號/2018年9月6日,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空白試驗未明確2個;總磷加標回收率未明確加標過程;總氮分析原始記錄蓋個人章的整改過程無記錄。6、(2018)HBBL第SJ075號/2018年9月6日,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空白試驗未明確2個;總磷加標回收率未明確加標過程;總氮分析原始記錄蓋個人章的整改過程無記錄。7、碧藍環檢(2018)HBBL第SJ061,噪聲監測原始記錄,夜間噪聲風速兩處記錄不一致;委託檢測合同未明確噪聲評價級別。8、(2018)HBBL第SJ065號/2018年8月31日,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空白試驗未明確2個。9、碧藍環檢(2018)HBBL第SJ060號,委託檢測合同未明確噪聲評價級別。10、(2018)HBBL第SJ089號/2018年9月29日,低濃度顆粒物採樣填寫GB/T16157-1996不正確。11、(2018)HBBL第SJ091號/2018年9月29日,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空白試驗未明確2個;氨氮加標回收率未明確加標過程;氨氮有效數字較多,與規範不一致。12、(2018)HBBL第SJ068號/2018年9月29日,COD原始記錄,取樣體積精度不夠;未記錄氯化物測定情況;未記錄硫酸汞加入情況;空白試驗未明確2個;氨氮、總磷加標回收率測定未明確加標過程。13、(2018)HBBL第SJ055號/2018年9月29日,總硬度、高錳酸鹽指數取樣體積精度不夠;PH測定原始記錄,未填寫實際溫度。14、碧藍環測字(2018)HBBL第SJ083號/2018.9.29,低濃度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表:無全程序空白信息;樣品流轉單無交樣人信息;未對空白採樣頭的稱量結果進行評價。 | A+B表部分問題項5個,報告問題14個。 |
7 | 河北嘉澳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HJ480-2009《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和GB/T15439-1995《環境空氣 苯並[a]芘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標準未實施變更。6該機構不能提供外採檢測人員操作考核記錄。13、2018年07-08月實施的滾動內部審核,無審核記錄及實施整改的證明材料;2017年12月12日實施的管理評審輸出內容未按照準則要求進行輸出。(B表)5、水質氨氮分光光度法無準確度質控措施;水質六價鉻分析原始記錄未與樣品同時做曲線,也未進行曲線校核;無準確度控制措施;土壤檢測無準確度控制措施;文件號GB/T57508-2006方法受控方式不正確;缺少任務質控措施方案,缺少結果匯總表和質控匯總表;氨氮測試項目校準曲線日期為6.22,分析日期7.19,未見曲線校核,未見質控措施;6、樣品室留樣區無溫度控制措施;恆溫恆溼室內放置乾燥器,並把採樣濾膜放置在乾燥器中,影響恆溼效果。;離子計與電爐放一起,不符合規範要求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嘉澳測字(2017)第020號/2017.3.13,鋅項目未發現平行樣測定結果標準偏差判定信息;未發現空白樣品的測定;檢測報告pH上報結果為<2,不正確;留樣區存放空瓶,存放方式不合格規範要求;儀器使用維護記錄表格缺少樣品編號及數量的信息;文件號GB/T57508-2006方法受控方式不正確;離子計與電爐放一起,不符合規範要求;pH緩衝溶液存放方式不正確,部分試劑標籤保存期不正確;土壤晾曬和製備在一起,不符合規範要求;土壤留樣未標識樣品目數;缺少質控措施判斷匯總表;文件號GB/T57508-2006方法受控方式不正確;缺少任務質控措施方案,缺少結果匯總表和質控匯總表。2、嘉澳測字(2018)第389號/2018.7.21,噪聲檢測原始記錄顯示半小時內檢測4次,不合符規範要求;COD未作氯離子的初檢實驗,25毫升滴定管滴定出25.06毫升數值,使用規格不正確;採樣過程未見質控措施;COD未作氯離子的初檢實驗;氨氮測試項目校準曲線日期為6.22,分析日期7.19,未見曲線校核,未見質控措施。3、嘉澳測字(2018)第530號/2018.9.21,COD沒有進行高低濃度的分別測定,未進行氯離子的初步判定;未見採樣質控措施;未見氨氮標準溶液配製記錄,校準曲線校核沒有進行判定。4、嘉澳測字(2018)第439號/2018.8.11,COD樣品測定與質控樣使用的硫酸亞鐵銨標準溶液不一致。5、嘉澳測字(2018)第517 號/2018.9.17,噪聲檢測原始記錄,晝間和夜間在同一份原始記錄,僅進行了一次校準,記錄了一次氣象條件;缺少現場採樣質控方案;報告中未見使用儀器設備等信息。6、嘉澳測字(2018)第463號/ 2018.8.22,COD未作氯離子的初檢實驗,25毫升滴定管滴定出25.06毫升數值,使用規格不正確;採樣過程未見質控措施;COD未作氯離子的初檢實驗;氨氮、總磷測試項目未見質控措施。7、嘉澳測字(2018)第475號/2018年9月14日,無飲食業油煙標準曲線配製記錄;樣品交接記錄無分析人員取樣記錄;COD分析原始記錄,無氯化物測定記錄、無硫酸汞加入記錄;未見氨氮的準確度質控措施;樣品室留樣區無溫度控制措施;恆溫恆溼室內放置乾燥器,並把採樣濾膜放置在乾燥器中,影響恆溼效果。8、嘉澳測字(2017)第002號/2017年3月1日,碳酸鹽、重碳酸鹽分析原始記錄,無碳酸鹽計算公式;報告中硝酸鹽、亞硝酸鹽數據計量因子與原始記錄不一致;六價鉻分析原始記錄未與樣品同時做曲線,也未進行曲線校核;無準確度控制措施。9、嘉澳測字(2017)第692號/2017年11月20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大氣無組織排放項目只有一個人採樣,不符合要求。10、嘉澳測字(2018)第756號/2018年12月18日,無含溼量或乾物質含量測定記;無樣品前處理記錄;鉛的分析原始記錄樣品狀態描述不正確;無準確度控制措施。11、嘉澳測字(2018)第125號/2018年4月17日,氨氮原始記錄未記錄樣品前處理過程;濁度測定原始記錄,無濁度標準溶液、單位不爭取、不應有計算公式;氨氮未進行曲線校核,無準確度質控措施。12、嘉澳測字(2017)第003號/2017年3月1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13、嘉澳測字(2018)第515號/2018年9月12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非甲烷總烴分析原始記錄,定量方法:歸一法,名稱不正確;水質樣品無樣品狀態描述。14、嘉澳測字(2018)第520號/2018.9.13,土壤pH測定原始記錄,樣品狀態描述不正確;水質六價鉻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記錄,無準確度控制措施。15、嘉澳測字(2018)第547號/2018年9月27日,樣品交接記錄無分析人員取樣記錄;COD分析原始記錄,無氯化物測定記錄、無硫酸汞加入記錄;未見氨氮的準確度質控措施。16、嘉澳測字(2018)第454號/2018.8.16,低濃度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表:空白採樣頭計算錯誤、未對結果進行評價;氨分析原始記錄:無精密度、準確度控制信息。17、嘉澳測字(2018)第372號/2018.7.15,臭氣濃度現場檢測原始記錄表無接樣人接樣信息。 | A+B表問題5個,報告問題17個。 |
8 | 河北拓天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3、2018年01月20日實施了管理評審,管理評審缺少人員培訓等相關信息,輸出內容無質量目標、質量方針的評價。(B表)5、非甲烷總烴未按照標準方法要求做運輸空白實驗;未作實驗室內平行和有證標準氣體的質控實驗;相關係數r有效數字不正確;委託協議6月1號,監測報告6月8號,合同評審時間為6月10號,開展檢測前未進行合同評審;硫酸亞鐵銨標準溶液標定記錄,重鉻酸鉀溶液濃度與標準方法要求不一致、標定次數不符合標準方法要求。6、樣品室的水樣留樣處為開放式樣品架,不能保證符合樣品保存規範。樣品室冷藏箱無狀態標識;內放置化學試劑。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河北拓天環檢(委)字【2018】第08008號/2018.08.22,相關係數r有效數字不正確;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非甲烷總烴未按照標準方法要求做運輸空白實驗;未作實驗室內平行和有證標準氣體的質控實驗;檢測方案未審核籤名、無委託編號。2、河北拓天環檢(委)字【2018】第09015號/2018.09.17,相關係數有效數字不正確;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檢測實施方案未進行審核確認;未按照標準方法要求做運輸空白實驗;未作實驗室內平行和有證標準氣體的質控實驗;檢測方案未審核籤名、無委託編號。3、河北拓天環檢(委)字【2018】第06001號/2018.06.10,委託協議6月1號,監測報告6月8號,合同評審時間為6月10號;檢測方案未審核籤名、無委託編號;4、(委)字2018第08005號/2018年08月20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排氣筒流量列印記錄不宜長期保存;第4頁苯系物採樣設備不正確;非甲烷總烴、苯系物均無現場空白採樣及分析記錄;非甲烷總烴無平行樣測定原始記錄;樣品室的水質留樣處不能保證符合樣品保存規範。樣品室冷藏箱無狀態標識。放置化學試劑;檢測方案無委託方籤名、無委託編號。5、(委)字2018第07008號/2018年08月03號,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採樣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氣體檢測自動列印記錄不能長期保存;煙氣二氧化硫檢測原始記錄未體現一次檢測的頻次;檢測方案未規定檢測方法;無委託編號;委託方未籤名。6、(委)字2018第08002號,採樣記錄分別未標明檢測項目。COD測定原始記錄,無氯離子粗測記錄、無硫酸汞溶液加入量記錄;硫酸亞鐵銨標準溶液標定記錄,重鉻酸鉀溶液濃度與標準方法要求不一致、標定次數不符合標準方法要求。7、(委)字2018第09014號/2018年9月19日,無飲食業油煙標準曲線配製記錄;廢水採樣記錄BOD5樣品採樣數量不夠;生化需氧量測定原始記錄,未寫明檢測方法、無稀釋倍數來源。8、(委)字2018第09021號/2018年9月26日,非甲烷總烴檢測頻次與評價標準要求不一致;無組織廢氣採樣記錄未記錄採樣時長;非甲烷總烴無現場空白採樣及分析記錄;無平行樣測定原始記錄。9、(委)字2018第0931號/2018年10月2日,廠界噪聲監測原始記錄無被測單位地址;監測點位示意圖未標明主要聲源;檢測方案無委託人籤名、無委託書編號。10、現場測定原始記錄:未記錄pH值、水溫有效數字不符合標準要求、懸浮物未單獨採樣、未註明樣品保存與運輸方式;樣品流轉單:無分析人員領樣籤字;氯化物檢測結果有效數字不符合標準要求;檢測方案無委託人籤名、無委託書編號。 | A+B表問題3個,報告問題10個。 |
9 | 河北譜尼測試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 1.樣品室冷藏箱及樣品架未缺少分區標識。 2.惡臭嗅辯室面積不符合HJ865-2017標準要求,無空氣淨化設施。3.土壤樣品風乾室和磨樣室未分設,磨樣和篩分未配置通風設施。4.未對油類測定用四氯化碳及總氮測定用氫氧化鈉、過硫酸鉀進行質量檢查。5.未對2018年6月至9月質控結果進行評價。 6.樣品冷藏櫃缺少監測用溫度計。7.糞大腸菌群所用THZ-82A水浴恆溫振蕩器未進行量值溯源。 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KLBCHSUR43456906懸浮物檢測未按標準要求將濾膜放入稱量瓶中烘乾和稱量;色度記錄無稀釋過程和pH值;BOD記錄無使用標準溶液的批號;分光光度計使用記錄中樣品編號、檢測項目、檢測人員、設備使用時間沒有逐一對應。天平使用記錄無使用時環境條件、未填使用起止時間,每頁結尾無結束標識;2.KLBGYPAR26556606Z廠界噪聲檢測記錄缺少列印條,也未記錄下相應信息;3.KLBGYPAR26548606Z COD記錄無硫酸亞鐵銨標準溶液標定記錄;氨氮樣品為淺黃色渾濁,測定記錄中無樣品預蒸餾取樣和定容體積信息;PONY環證測字(2017)第0024號廢氣採樣記錄列印條無樣品編號和採樣人籤字,NMHC採樣記錄未填寫採樣儀器;廠界噪聲記錄信息不全,無列印條;廠界無組織廢氣採樣依據缺檢測方法標準,採樣設備與樣品缺少對應關係。無組織廢氣苯系物測定記錄中檢測方法與列印的分析記錄不一致;每臺無組織廢氣採樣儀器使用記錄填寫的是全部樣品編號,未對應該設備所採樣品的編號;4.KMBOPOJR74635506Z COD人員比對使用的標準溶液未分別配製和標定。 5.KLBCHSUR43456906水樣狀態缺少顏色、是否渾濁的描述;6.KLBGYPAR26556606Z報告中缺少噪聲檢測時間段、主要聲源、聲功能區類別、測量時氣象條件信息;標準限值表示不規範,數值前未加「≤」;7.KLBGYPAR26548606Z報告中水樣狀態缺少顏色、是否渾濁的描述;PONY環證測字(2017)第0024號報告未說明塗料車間廢氣處理設施和排氣筒高度;廠界無組織廢氣監測點位示意圖未標明風向;未說明主要聲源和噪聲測量時間段;8.KMBOPOJR74635506Z報告中水樣狀態信息不全;評價標準未明確執行哪類限值;限值表示不規範。 委託檢測協議未明確總氰化物、色度檢測方法,未明確採樣頻次;協議約定採樣時間2017.10.21,協議籤訂時間2017.10.23。9.KMBQOTLY13536906Z廠界無組織廢氣現場採樣記錄未填寫採樣時間;10.KMB0PKZY55454932氰化物檢測結果有效位數保留超過檢出限精度;11.KMBKCCFY44576506化學需氧量檢測原始記錄未按HJ 828-2017要求採用有證標準樣品或質控樣品進行質量控制;12.KMBCUDER92211506Z檢測項目砷、汞、硒未按HJ 694-2014質量控制要求進行加標回收測定。 13.KMBQOTLY13546906Z無噪聲檢測原始記錄列印條;14.KLBGY0CR55810506無噪聲檢測原始記錄列印條。 15.KMB0PKZY55454932檢測報告中檢出限單位(mg/kg)不正確。 | A+B表問題7個,報告問題15個。 |
10 | 河北德盛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 1.授權籤字人許立段人員檔案中缺少能力確認記錄,檢驗員王玉茹檔案中缺少監督記錄。 2.惡臭嗅辨室面積和嗅辨工作檯尺寸不符合HJ865-2017標準要求,無空氣淨化設施。3.存檔的檢驗報告與外出採樣設備及其他雜物放置在同一房間。 4.實驗室使用的HJ604-2017為網上下載的發布稿。 5.十萬分之一天平期間核查所用標準砝碼未檢定。6.未對移液槍進行量值溯源。 7.未對標準氣體進行期間核查。8.未對總氮測定用氫氧化鈉、過硫酸鉀及耗材進行質量檢查。 9.缺少盲樣測試、密碼平行等質量控制措施。 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德盛環檢字2018-068號、德盛環檢字2018-116號、德盛環檢字2018-154號數顯溫溼度計(YQ088)、DEM6輕便三杯風向風速表(YQ016)、DYM3空盒氣壓表(YQ046-1)無外攜設備出入庫記錄。2.德盛環檢字2018-154號氨氮和生化需氧量質控樣品未按環境標準樣品證書使用方法使用。 3.德盛環檢字2018-035號焚燒爐廢氣顆粒物、SO2、NOX採樣記錄中未分別填寫哪臺設備用於哪個參數的採樣或測試,缺乏可追溯性。列印條無委託編號、樣品編號和檢測人員籤字。多個參數同一點位同時段採樣未說明採樣孔情況。4. 德盛環檢字2018-001號採集的石油類現場平行樣沒有分析測定記錄。 5.德盛環檢字2018-009號攪拌機廢氣顆粒物採樣記錄列印條無委託編號和樣品編號、採樣人員籤字信息。6.德盛環檢字2018-035號報告中被測汙染源的信息不全,無監測時焚燒爐運行負荷、治理設施信息、主要聲源、噪聲檢測時的氣象條件等。 7.德盛環檢字2018-009號報告中簽字批准頁無報告唯一性標識。 8.德盛環檢字2018-529號地表水採樣記錄表採樣依據HJ/T 164-201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不正確。 9.德盛環檢字2018-121號土壤-原子吸收分光法測定原始記錄中前處理儀器方法(微波消解)選擇與檢測依據GB/T 17141-1997不一致。 10.德盛環檢字2018-034號環境空氣採樣原始記錄未填寫檢測項目、點位坐標信息。11. 德盛環檢字2018-005號汙水採樣記錄未填寫保存劑用量信息。 12.德盛環檢字2018-058號報告中檢測項目硝酸鹽、亞硝酸鹽與原始記錄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表達不一致。 13.德盛環檢字2018-529號揮發酚質控樣品分析結果單位不正確。 | A+B表問題9個,報告問題13個。 |
11 | 河北先河正態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 A+B表問題。(1)樣品室採樣容器未按標識放置。(2)實驗室使用的HJ687-2014為發布稿。(3)乙炔氣瓶櫃缺少排風裝置。 (4)理化實驗室放置的氨磺酸鈉和氫氧化鈉等溶液未標註濃度。(5)恆溫恆溼室放置了一臺無標識的天平。 6. 未制定標準物質期間核查計劃;7.未對外購實驗用水及耗材進行質量檢查。 8.未對2018年實施的內部質量控制結果進行評價。 9.理化實驗室試劑冷藏櫃缺少監測用溫度計。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ZT比字(2017)第B005號二氧化硫使用之前的曲線沒有每次進行校核;2.ZT證字(2018)第Z002號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未填寫採樣設備;3.ZT測字(2017)第C027號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中無採樣標準依據;非甲烷總烴分析原始記錄中總烴和非甲烷總烴單位不是法定計量單位;4.ZT比字(2018)第B025號原始記錄中無採樣標準依據;5.ZT測字(2018)第C005號總氮原始記錄未分別記錄兩個波長下的吸光度值;6.ZT驗字(2017)第Y008號採樣記錄中缺少對樣品顏色的描述;噪聲原始記錄列印條沒有標註具體點位;COD原始記錄檢測結果保留位數不正確。 7.ZT比字(2017)第B005號二氧化硫分析記錄中沒有現場空白的記錄;8.ZT測字(2018)第C005號總氮沒有進行平行樣測定。 9. ZT比字(2017)第B005號報告中臭氧日均值表述不準確,應為日最大8小時平均;10.ZT證字(2018)第Z002號報告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標準限值表示不規範,數值前未加「≤」號;11.ZT比字(2018)第B025號PM10檢測結果保留位數不正確;12.ZT測字(2018)第C005號報告中沒有樣品接收日期;13.ZT驗字(2017)第Y008號報告中未說明主要聲源、位置及檢測時的氣象條件。 14.ZT比字(2017)第B005號技術服務合同中沒有明確檢測方法;15.ZT測字(2017)第C027號檢測委託合同沒有籤署日期;16.ZT測字(2018)第C005號檢測委託合同中沒有檢測方法。 17.ZT測字(2018)第C159號 監測委託合同未填寫委託項目、檢測類別、檢測依據及分析方法等信息;18. ZT驗字(2017)第Y030號 水汙染源檢測記錄中未體現樣品採集容器、樣品保存劑及用量情況;19. ZT證字(2017)第Z001號 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中分析結果保留位數超過檢出限精度;20. ZT測字(2018)第C139號 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中未按HJ 828-2017體現每批樣品應至少做兩個空白試驗。 21.ZT證字(2017)第H009號 報告中氨氮分析方法(HJ 535-2009)與原始記錄中採用標準不一致。 | A+B表問題9個,報告問題21個。 |
12 | 河北弘盛源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 A+B表問題。1.杜立春人員檔案缺少監督記錄,「勞動合同」未填寫合同期限及籤字日期。 2.惡臭嗅辨室面積、嗅辨工作檯尺寸和傳遞窗不符合HJ865-2017標準要求,無空氣淨化設施。 3.土壤樣品留存不符合HJ/T166-2004標準要求。 4.實驗室使用的HJ84-2016為網上下載的發布稿。 5.石油類樣品量測定用量筒規格(500mL)不滿足使用要求。 6.未對電熱恆溫水浴鍋進行量值溯源。 7.未對標準氣體進行期間核查。8.未對總氮測定用氫氧化鈉、過硫酸鉀及耗材進行質量檢查。9.固定汙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測定未按HJ693—2014、HJ 57—2017標準要求進行質控。缺少盲樣測試、密碼平行等質量控制措施。 10.恆溫恆溼室溫度溼度監測記錄頻次不足。 第二部分 報告問題。1.RC170910未對顆粒物採樣器流量校準進行評價。 2.RC170917未對顆粒物和苯系物採樣器流量校準進行評價。 3.ND1803-03總磷、汞、鎘、鉛、氨等質控樣品未按環境標準樣品證書使用方法使用。4.ND1801-03pH計(YFYQ16103)不滿足氟化物檢測精度要求;總磷、硫化物質控樣品未按環境標準樣品證書使用方法使用。5. XK180101化學需氧量和氨氮質控樣品未按環境標準樣品證書使用方法使用。 6 .RC180416原子螢光測試手寫原始記錄與機打記錄樣品名稱不一致。 7.ND1803-03檢測項目林格曼黑度、汞及其化合物、氨逃逸、pH、總汞、總砷、總鉛與資質認定證書附表批准的參數名稱不一致。8.XK180101監測項目pH書寫不規範。 9.RC180211號報告中煙塵、煙氣原始記錄方法依據缺少煙氣檢測標準;10.RC180410號報告中地表水採樣記錄表中監測項目對應樣品儲存容器、採樣體積、保存劑等信息填寫不完全;11.RC180102號/2018年1月10日報告中噪聲原始記錄列印條未標明點位信息、監測人員未籤字。12.YS180741號報告中檢測報告中化學需氧量分析方法與檢測任務通知單附件中分析方法不一致。 | A+B表問題10個,報告問題12個。 |
13 | 滄州金原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 陳丹能力確認表和上崗證未明確具體檢測項目;2、氨氮分析原始記錄中測定上限填寫錯誤(編號為562017ys0012);562018WTH370無土壤制樣,消解過程的記錄;562018WTH370樣品定容體積讀數不正確;3、歸檔臺帳信息不全,原始記錄未進行合訂和編制統一頁碼,原始列印小票未複印留存;4、2018年內審組組長肖寶霞無內審員任命文件.。 (B表) 1、562018WTH039報告的委託協議無採樣頻次和點位信息,色度原始記錄未記錄全部稀釋過程。562018XK0019-1項目原始記錄中測定溫度下定位pH值填寫不正確,COD原始記錄未按標準要求進行兩個空白的測定。562018XK0009項目中總烴未按標準要求扣除氧峰後計算濃度;2、562018XK007-1報告噪聲監測中均未測背景噪聲,同一點位晝夜噪聲相差10d B(A);3、FA 1004電子天平未按公司期間核查規程配備標準砝碼;氣相色譜室溫度計已超過檢定有效期;4、562018WTH039項目原始記錄中2018年3月23日總氮測定使用的標準樣品為2017樣10月28日領取使用的,不符合該標準樣品證書的一次性使用完畢的要求。562017YS0012無pH標樣質控措施;5、562018XK0019-1項目原始記錄中氨氮和懸浮物項目平行樣的實施不符合要求,562018WTH039項目原始記錄中氨氮質控樣濃度與測定樣品濃度不匹配。562018XK0009項目中非甲烷總烴未按標要求測定運輸空白。第二部分:報告部分。562017YS0012/2017年8月18日BOD5培養時間應記錄具體分鐘;562018WTH039報告無客戶地址信息。 | A+B表問題項9個,報告問題2個(部分問題已合到A+B,不重複)。 |
14 | 滄州天澤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 無標準轉化內部確認記錄表;2、編號為天環檢F字(2018)第858號報告中懸浮物監測數據低於檢出限。天環檢F字(2018)第314號報告中水檢測任務單中檢測項目與報告不符。缺流量的數據;(B表) 1、液相色譜儀缺少維護保養記錄,液相色譜室的溫溼度計無檢定標識,消化室WX20消解儀無設備狀態標識。生化培養箱溫度設定未按照校準證書進行修正;2、化學分析二室重鉻酸鉀標準溶液無配製記錄,標籤無有效期,天環檢F字(2018)第314號報告中沒有氯化氫、PH檢測時標準物質的檢測過程記錄,;3、二氧化硫標氣缺少高濃度範圍標準氣體。。4、劇毒和易製毒樣品保險柜未單獨存放,無安全警示標識. 硫化物吹氣裝置的氮氣瓶未固定,樣品室的冰箱無檢驗分區,生化培養箱無溫度核查記錄。惡臭實驗室未設置採樣準備室,無採樣器存放區域分區標識。第二部分:報告部分。天環檢F字(2018)第314號COD檢測過程中沒有對氯離子含量進行粗判;沒有對設備採樣前氣密性檢查。採樣點位示意圖標註的重金屬採樣位置不正確;工況的更改沒有依據;水檢測任務單中檢測項目與報告不符。缺流量的數據;沒有氯化氫、PH檢測時標準物質的檢測過程記錄。天環檢F字(2018)第856號沒有對設備採樣前氣密性檢查及流量核查;同一點位晝夜噪聲相差10d (A)未檢測背景。;缺少顆粒物全程序空白。天環檢F字(2018)第858號/2018年7月31日樣品流轉記錄中缺少進口顆粒物樣品信息;懸浮物監測數據低於檢出限;低濃度顆粒物監測未採集同步雙樣。天環檢F字(2018)第935號/2018年8月11日樣品流轉記錄中缺少進口顆粒物樣品信息;低濃度顆粒物監測未採集同步雙樣。天環檢F字(2018)第1129號/2018年9月22日糞大腸菌群檢測原始記錄不能反映分析過程,不具備可追溯性。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5個。 |
15 | 滄州興元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 無標準轉化內部確認記錄 ;2、CZXY2018041807(w)報告未蓋CMA章;3、存檔原始未加蓋騎縫章。4、2018年第二次內審資料中無整改佐證材料。(B表) 1、分光光度的維護保養記錄缺少維護保養的具體內容,使用記錄缺少開關機情況描述和檢測項目信息。;2、劇毒藥品使用領用記錄中缺少氯化汞信息。缺少本機構使用的劇毒和易製毒藥品名錄。多孔玻璃採樣管未進行質量檢驗;3、恆溫恆溼室監控器安裝位置不正確。第二部分:報告部分。CZXY2018072302(Y)懸浮物試驗中不應作平行樣分析,BOD5培養時間應記錄到小時;沒有設備採樣前氣密性檢查;沒有氨氮的預處理過程記錄,總氮缺少空白試驗;晝夜噪聲相差10dB(A)未進行背景值檢測。CZXY2018082301(W)/2018年9月2日未見COD項目硫酸亞鐵銨標定記錄,懸浮物的實驗室平行樣不符合要求,pH值緩衝溶液與數據結果不匹配,水質採樣記錄無感官描述;氨氮實際測定樣品日期為2018年8月24日,標準曲線製作日期為2018年6月6日,不符合標準要求。CZXY2018082002(W)/2018年8月27日顆粒物採樣體積不滿足標準要求的1m3,煙氣測試儀校準記錄示值誤差表達不正確,缺少標氣編號信息;顆粒物列印條上的字跡已無法看清,不符合記錄保存要求。ZXY2018041807(w)/2018年5月17日硫化氫檢測方法不是標準要求使用的方法;焦爐爐頂無組織排放布點不符合執行標準要求;報告中未註明分包方的報告編號。CZXY2018080501(w)/2018年8月11日氨氮監測結果表示不規範。 | A+B表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5個。 |
16 | 河北鼎泰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 譜尼測試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分包方評價表中缺少資質認定證書附表;2、DTJC18070599檢驗檢測存檔資料中缺少分包方的檢驗報告,存檔資料未加蓋騎縫章。(B表) 1、易製毒藥品未按要求進行雙人雙鎖管理;2、二氧化硫標氣只有中濃度的,不滿足規範要求;3、電熱板未放置於通風櫥內。第二部分:報告部分。DTJC18070581沒有設備採樣前氣密性檢查記錄。沒有對非甲烷總烴平行樣檢測;7月25號光氧機前採樣流量記錄錯誤。塵監測列印條無採樣點位信息,濾筒稱量恆重記錄不正確;沒有對非甲烷總烴進行運輸空白樣檢測;低濃度顆粒物檢出限沒註明單位。DTJC118090916/ 2018年9月29日COD項目未記錄硫酸亞鐵銨標定過程,氨氮平行樣記錄不符合要求;COD項目空白未按標準要求進行兩次測定;報告第三條缺少廢氣採樣信息。DTJC18090877/ 2018年9月25日非甲烷總烴結果未標註以C或CH4計,未扣除氧峰面積後進行濃度計算;非甲烷總烴項目分析前後未測定曲線濃度範圍內的標氣;報告無客戶地址信息。DTJC18080816/ 2018年9月7日廠界噪聲記錄無檢測地址和生產工況信息。DTJC18080688/2018年8月16日惡臭氣體採樣頻次不夠4次;低濃度顆粒物監測未採集同步雙樣。 | A+B表問題項5個,報告問題5個。 |
17 | 河北海藍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 2018年7月經理變更未辦理變更手續;標準內部轉化確認記錄「標準變更內容表」中無確認結論意見。;2、任命文件中規定由經理李廣智負責全面工作,現行有效管理手冊HL/SC-2017中無經理崗位職責。3、編號為海藍(檢)字XK201808-0728報告中監測項目與任務單不符,無組織廢氣不應監測PM10。(B表) 1、樣品室環境溫溼度表狀態標識過期,無硫酸霧採樣槍。收集的廢液儲存在理化室,不符合要求。天平室未配備溫溼度計。惡臭實驗室未設置通風和空氣淨化裝置,真空採樣瓶數量配備不足,惡臭採樣準備室無水池和通風櫥;2、海環(檢)字WT201807一0666沒有對過硫酸鉀、氫氧化鈉等試劑進行驗收,無BOD5空白試驗,無COD丶氨氮丶總磷、總氮準確度控制措施。海藍(檢)字WT2018一0696濾筒採樣列印條已無法顯示數據,無標準濾筒的稱量記錄,無濾筒的稱量時間記錄。海藍(檢)WT201709一0266列印條無檢測點位信息,無非甲總烴的準確度質控措施;3、二氧化硫標氣只有中濃度的,不滿足規範要求, PM10稱重時,只稱量一個標準濾膜,不滿足標準要求。4、無業務接待室;無樣品室;惡臭室、氣相色譜室和辦公區、生活區未有效隔離。第二部分:報告部分。海藍(檢)字WT201807-0696濾筒採樣列印條已無法顯示數據。無標準濾筒的稱量記錄。無濾筒的稱量時間記錄。海藍(檢)字WT201807-0666沒有對過硫酸鉀、氫氧化鈉等試劑進行驗收;BOD5不能體現培養時間,沒有做空白實驗,無準確度控制措施;COD、BOD5氨氮、總磷、總氮等均無準確度控制措施。海藍(檢)字WT201709-0266列印條無檢測點位信息;同一點位晝夜噪聲最大相差10dB(A);無非甲烷總烴準確度控制措施。2018070687/ 2018年8月5日SO2未同步測量定CO;SO2項目無法追溯到測量設備,煙塵顆粒物分析記錄標況體積與列印條不一致,委託協議無檢測項目的方法標準,任務通知單無監測頻次、點位、天數信息不全,低濃度顆粒物全程序空白值不能追溯到採樣記錄;非甲烷總烴項目採樣記錄無進出口點位信息;SO2未按標準進行質控。201808-0722/ 2018年8月10日惡臭實驗室未設置通風和空氣淨化裝置,惡臭採樣準備室無水池和通風櫥;非甲烷總烴項目分析記錄未扣除氧峰;非甲烷總烴項目未按標準進行質控。海藍(檢)字XK201808-0790/2018年8月22日原始記錄中缺少分包項目的監測報告和相關資料;低濃度顆粒物監測未採集同步雙樣。海藍(檢)字XK201808-0728/2018年8月21日二氧化硫標氣只有中濃度的,不滿足規範要求;報告中監測項目與任務單不符,任務單中為無組織廢氣,報告中為環境空氣;報告中監測廢水,任務單中為噪聲, 無組織廢氣不應監測PM10;顆粒物稱重時,只稱量一個標準濾膜,不滿足標準要求。海藍(檢)字XK201808-0714/2018年8月20日煙塵原始記錄覆核人未籤字,低濃度顆粒物監測未採集同步雙樣。 | A+B表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8個。 |
18 | 張家口博浩威特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氯化氫測定方法HJ549-2009未及時變更。2.參加了省局2017年能力驗證環境環境空氣總烴的測定,結果滿意;參加了2018年省局B類能力驗證土壤銅、鉛、鎘,結果不滿意,生活飲用水銅、鋅、錳,結果滿意。B6:3.天平室沒有溫、溼度控制數值要求。4.冰箱中放有培養基、化學試劑、標樣及土壤樣品,有交叉汙染現象。5.測油儀和前處理在同一通風櫥內。第二部分:報告問題。(一)編號為BT2016062的報告問題:1.報告中檢測分析方法名稱描述不規範,不是方法標準名稱全稱,如《水質 總氮的測定 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描述為《鹼性過硫酸鉀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2、任務下達單中無質控措施要求;3、該報告中總氮檢測方法為HJ636-2012,方法要求2個波長比色,原始記錄只有1組數據,未顯示2個波長的測定值,不符合HJ636-2012方法標準要求。4、總氮校準曲線未填寫繪製日期;5、總氮、總磷沒有準確度控制措施。(二)編號為BT2018630的報告問題:1、報告中檢測分析方法名稱描述不規範,不是方法標準名稱全稱,如《固定汙染源排氣中非甲烷總烴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描述為《氣相色譜法》;2、任務下達單中無質控措施要求,無檢測頻次要求;3、該任務中的噪聲監測項目「廠界噪聲」應為「廠界環境噪聲」,表述不規範;4、檢測報告中非甲烷總烴和總懸浮顆粒物僅給出分析測試儀器信息,未給出採樣儀器信息;5、沒有固定源非甲烷總烴採樣真空箱;6、原始記錄無非甲烷總烴的標定信息;7、噪聲使用前、後的校準是否合格沒有評價;8、無煙氣測試儀使用前的流量和標氣校準記錄。(三)編號BT2017200編制時間:1.2017.6.26檢測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及檢測頻次;2.噪聲檢測原始採樣記錄無唯一性標識,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3.非穩態噪聲測量時段10min,不符合標準要求。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噪聲監測點位無點位主要聲源描述。(四)編號:BT2017089編制時間:1.2017.3.29檢測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及檢測頻次;2.噪聲檢測原始採樣記錄無唯一性標識,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噪聲監測點位無主要聲源描述。3.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噪聲監測點位無主要聲源描述。(五)編號:BT2017266編制時間:1.2018.5.30檢測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及檢測頻次。(六)編號:BT2018032編制時間:1.2018.1.26檢測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及檢測頻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測試時間1分鐘,不符合標準要求,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監測前、後測定零氣及標準氣體記錄;水質採樣記錄無採樣方法;2.噪聲檢測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非穩態噪聲測量時段1min,不符合標準要求。噪聲監測點位無點位主要聲源描述。(七)編號:BT2018034編制時間:2018.1.30檢測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及檢測頻次;固定汙染源廢氣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無生產設備及採樣設備名稱信息;非甲烷總烴原始測定記錄無唯一性編號。(八)BT2018284 2018年06月21日 1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2採樣記錄中加固定劑情況沒有描述,流轉單檢測人籤字不規範,COD 分析記錄中相對偏差表示不正確; BOD5監測日期沒有終止培養日期。噪聲監測列印條沒有任務號、採樣人籤字、噪聲SD大於3分貝檢測方法不正確;3檢測報告設備方法一覽表與實際檢測項目不一致。4沒有現場質控措施,無準確度分析記錄。(九)BT2018092 2018年3月7日 1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2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記錄名稱不對,信息不完整,沒有初、復發酵溫度。3現場採樣無質控措施,原子吸收項目無準確度、精密度分析記錄。噪聲儀無採樣後校準記錄。(十)BT2018599 2018年8月15日 1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 2土壤採樣記錄中沒有採樣示意圖;採樣記錄中未描述採樣周邊情況,沒有土壤預處理、前處理記錄,沒有分析土壤水分。3沒有全程序質控分析記錄。(十一)BT2018254 2018年5月30日 1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無質控措施。2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記錄名稱不對,信息不完整,沒有初、復發酵溫度;氨氮(分光光度法)空白吸光度未平均。3pH測定無準確度測定信息。(十二)BT2018017 2018年1月24日 1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地點;質控措施不明確。2樣品流轉單中無樣品量描述,石油類採樣記錄與分析記錄的體積不一致。總氮分析記錄體現不出兩個波長吸光度情況。大腸菌群記錄名稱不對,信息不完整,沒有初、復發酵溫度。3BOD5分析記錄中未見準確度信息。B3:((十三)編號為BTYQ-042的生化培養箱用於生化需氧量測定,校準證書給出的校準溫度16℃不能滿足實驗要求,但證書確認未對其進行確認。(2)儀器使用記錄有塗改現象。(3)實驗室儀器旁無作業指導書、檢定證書複印件及證書確認 表,不方便操作人員使用。(4)廢氣現場採樣設備沒有儀器使用記錄。 | A+B表問題10個,報告問題12個。 |
19 | 張家口弘康環境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機構未對授權籤字人李慧萍進行能力確認,勞動合同過期;2.法人代表對總經理進行了任命,未對最高管理者崗位任命。3.檢測員米兆油氣回收檢測未進行崗位確認。 4.參加2018年省局B類能力驗證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氨氧化物,生活飲用水銅、鋅、錳,土壤銅、鉛、鎘共計8項能力驗證,環境空氣氮氧化物、生活飲用水銅和土壤銅共3項通過盲樣考核。5.管理手冊附件中沒有單位人員一覽表。 6.儀器校準記錄沒有任務編號。7.儀器設備出入庫登記表保管人沒籤字。8.儀器設備校準記錄表內容不合適。9.生化培養箱儀器設備校準證書確認表未對照標準方法進行確認。 10.實驗室儀器設備操作間沒有作業指導書和檢定證書複印件。11、乾燥器裡樣品和藥品混存。12.生物培養瓶和藥品混存於一個冷藏櫃。13.HJ604-2017受控的標準為發布稿。14.原子吸收室藥品櫃裡試劑存放於容量瓶內。15.紅外測油儀未放置在通風櫥內。16.冰箱裡存有製備好的土壤樣品。 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編號為HK2018044報告問題:報告中檢測分析方法名稱不規範,不是方法標準名稱全稱。任務下達單無質控措施。氮氧化物監測結果為瞬時值,不符合HJ693-2014方法中取5min-10min平均值作為一次測定值的要求。煙塵濃度的檢測濃度小於20mg/m3,結果表述不正確。測試前未對煙氣測試儀進行流量校準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標氣校準。2.編號為HK2018002號報告問題:該報告為排汙許可證檢測報告,不是屬於檢驗檢測報告類別,不應加蓋CMA資質認定標誌;報告中分析方法名稱不完整,不準確。廢水採樣原始記錄未採用槓改法。動植物油採樣體積、採樣容器不符合方法要求。氣相色譜檢測未做準確度控制。五日生化需氧量做了1個稀釋比。3.編號HK2018156報告問題:檢測報告煙塵、二氧化硫結果使用實測濃度,未使用折算濃度。4.編號HK2018021報告問題:煙塵濃度的檢測濃度小於20mg/m3,結果表述不準確。煙塵有濃度和流量,但煙塵排放速率為0。原始記錄中平行樣相對偏差表示不正確,無是否符合要求判斷。5.編號HK2018021報告,檢測結果有執行標準值及達標情況內容。6.編號HK2018131報告pH計儀器使用記錄任務編號正確,但分析日期2018年7月12日,儀器使用記錄2018年月10日。7.編號HK2018010報告pH檢測日期2018年3月13日,儀器使用記錄2018年3月14日,經詢問分析人員儀器使用記錄不是當時記錄,填錯了。8.編號HK2018015報告土壤樣品無製備記錄,pH原始記錄使用水質分析記錄,原子吸收原始記錄無前處理過程記錄。9.編號:HK2018071編制時間:2018.6.5,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環境空氣檢測採樣原始記錄無唯一性標識;甲烷採樣設備使用記錄為注射器和集氣袋兩種,集氣袋採樣設備不正確;噪聲檢測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無氣象條件記錄,無主要聲源描述。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噪聲檢測單位為db不正確。10.編號:HK2018121編制時間:2018.6.30,濾筒稱量無環境信息記錄。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固定汙染源廢氣檢測點位表述不準確;二氧化硫測試結果不正確,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監測前、後測定零氣及標準氣體記錄;噪聲檢測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噪聲儀校準結果不符合檢測要求;濾筒稱量無校核人員,結果表述不正確。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噪聲檢測單位為db不正確,顆粒物濃度折算不正確。11.編號:HK2018139 編制時間:2018.7.17,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汙水採樣原始記錄無檢測方法,無唯一性標識。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12.編號:HK2018200編制時間:2018.8.18,任務下達單無檢測點位、檢測頻次及檢測方法;固定汙染源採樣記錄無檢測點位,檢測點位信息不全。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檢測方法記錄不正確,檢測點位信息不全。13.編號:HK2018104 編制時間:2018.6.26,採樣原始記錄中無設備編號,無設備使用記錄。任務下達單無檢測方法;油煙採樣原始列印記錄無任務編號及檢測人員籤名。檢測報告中淨化設備型號及類型原始記錄中無依據。籤字頁無唯一性標識。14.編號HK2018011 2018年03月21日報告問題: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服務合同中沒有 籤訂日期、有效期限;合同評審晚於採樣時間。沒有土壤基體加標記錄。土壤採樣記錄中示意圖廠區周邊情況未描述、無照片;採樣記錄中未描述採樣深度、採樣方法且廢紙列印,沒有土壤預處理、前處理記錄,完成時間不合理、沒有分析土壤水分。未見現場質控措施。15.編號HK2018082 2018年06月13日報告問題: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原子螢光測砷記錄中沒有環境條件記錄。沒有pH準確度測定信息;氟化物回收率低。溶解性總固體記錄中相對偏差表示不正確;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記錄名稱不對,信息不完整,沒有初、復發酵溫度;BOD5監測日期沒有終止培養日期。未見現場質控措施。16.編號HK20180019 2018年03月26日問題: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點位、頻次。沒有pH準確度測定信息。細菌總數、大腸菌群記錄名稱不對,信息不完整,沒有初、復發酵溫度;BOD5監測日期沒有終止培養日期採樣記錄中石油類採樣量與分析樣品量不符。樣品流轉單中pH、石油類領取人未籤字。未見現場質控措施。17.編號HK2018017 2018年03月30日問題: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方法 。六六六、DDT採樣瓶使用不正確;沒有土壤基體加標記錄。土壤採樣記錄中示意圖廠區周邊情況未描述、無照片;採樣記錄中未描述採樣深度、採樣方法,沒有土壤預處理、前處理記錄,完成時間不合理、沒有分析土壤水分。未見現場質控措施。18.編號HK2018084 2018年06月25日問題:任務下達單沒有明確採樣頻次,無聯繫人信息。採樣記錄無自動監測設備信息;採樣記錄和樣品流轉記錄中樣品量不一致。報告中標準樣品濃度表示不正確,COD標準限值使用不正確。 | A+B表問題16個,報告問題16個。 |
20 | 河北福榕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8福榕(檢)WT2018-0115檢測報告二噁英分包項目「分包項目客戶同意書」「客戶意見」未蓋章 。10部分鋼瓶沒有固定。汙染源HCl更換採樣槍。現場檢測儀器間與檢測人員辦公室未隔離。11WT2018-0511:1、噪聲原始記錄中未填儀器名稱。2、水採樣原始記錄(P1),固定劑填寫錯誤。低濃度顆粒物原始記錄-重量法(P3),沒有標準砝碼記錄信息。3、苯系物計算公式未註明二硫化碳體積。WT2018 -0046無金屬項目前處理設備信息。WT2WT201706-0086採樣記錄缺少採樣設備信息;廢水採樣記錄項目和固定劑未顯示。018-0544噪聲晝夜間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13檢測人員能力確認記錄缺少教育、經歷等方面的確認。生化培養箱SPX-150BIII校準證書確認記錄缺少與方法標準要求的確認。(B表)6土壤晾曬間與篩分處理房間應分開;恆溫恆溼箱未記錄箱內溫溼度;萬分之一天平應放在恆溫恆溼室。其他問題WT2018-0432原始記錄油煙測試未帶全程序空白;鉛分析記錄缺少加標取樣量、回收率計算不明確;樣品流轉記錄與委託單描述不一致;WT2018 -0538低濃度顆粒物採樣時未帶全程序空白。第二部分:報告部分。福榕(檢)字WT201703-0057未見現場採樣、現場監測儀器的出入庫記錄。噪聲監測原始記錄中的測試儀器及編號、校準器及編號:未填儀器名稱,只填編號。總懸浮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中缺少標準濾膜相關信息。福榕(檢)字 WT201709-0183環境空氣和廢氣採樣記錄中採樣依據填寫不規範;缺少採樣儀器名稱、型號等信息。未見現場採樣、現場監測儀器的出入庫記錄,有儀器使用記錄。pH值兩次分析結果,最後報出按第二次結果,應有規定。總懸浮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中缺少標準濾膜相關信息。福榕(檢)字WT2018-0511噪聲監測原始記錄中的測試儀器及編號、校準器及編號:未填儀器名稱,只填編號。水和廢水採樣原始記錄,固定劑氫氧化鈉填寫錯誤(監測項目有五日生化需氧量、苯系物等)。低濃度顆粒物原始記錄-重量法,沒有標準砝碼記錄信息。苯系物計算公式沒有註明二硫化碳體積。總懸浮顆粒物測定原始記錄中缺少標準濾膜相關信息。福榕(檢)字WT2018 -0046鉛分析記錄缺少加標取樣量、回收率計算不明確;樣品流轉記錄與委託單描述不一致;無金屬項目前處理設備信息。福榕(檢)字WT201706-0086採樣記錄缺少採樣設備信息;分析記錄未填儀器名稱;廢水採樣記錄項目和固定劑未顯示。氨氮未加標;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各測量點測量時間未精確到時、分。福榕(檢)字WT2018-0544廢水採樣記錄項目和固定劑未顯示;未註明非甲烷總烴、苯等採樣儀器;噪聲晝夜間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福榕(檢)字WT201708 -0137採樣記錄缺少採樣設備信息;分析記錄未填儀器名稱;報告未顯示PM2.5、PM10、硫化氫等採樣設備。福榕(檢)字WT2018 -0432油煙測試未帶全程序空白 。福榕(檢)字WT2018 -0538低濃度顆粒物分析方法只寫標準號,未寫全稱;低濃度顆粒物採樣時未帶全過程序空白。福榕(檢)字WT2018 -0353低濃度顆粒物分析方法只寫標準號,未寫全稱;低濃度顆粒物採樣時未帶全過程序空白。福榕(檢)字WT2018 -0099廢水採樣記錄項目和固定劑未顯示;非甲烷總烴採樣依據缺少固定源採樣標準;CO實測濃度表示 方法不規範。福榕(檢)字WT2018 -000539 CO實測濃度表示 方法不規範。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2個。 |
21 | 秦皇島潤森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8測字(2018)第100號:分包項目非甲烷總烴未徵得客戶書面同意;報告中包含了分包項目,但只有分包方名稱未註明分包方資質證書編號。10空氣HCl採樣管內襯材質不符合要求。11(2018)第029號報告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未註明鍋爐型號、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水質採樣記錄未註明採樣依據、固定劑;(2018)第192號報告未註明煙氣含氧量。報告(2018)第184號:懸浮物、SO2檢出限有誤;(2017)第012號硫酸霧濃度有效數字位數不對。13人員能力確認缺少操作環節的考核。生化培養箱LY03-80校準證書確認缺少與方法標準相關指標符合性的確認。質控計劃可操作性不強,覆蓋參數不明確,建議將描述性的計劃改為表格性的。(B表)(2018)第184號:非甲烷總烴沒有運輸空白樣記錄。其他問題生化培養箱只記錄實驗室溫度,未記錄箱內溫度、煙塵測試儀乾燥劑未及時更換、樣品交接單接樣、送樣人員應手籤字;濾筒領用記錄缺少受控號。第二部分:報告部分。潤森測字(2018)第091號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 潤森(自行)測字(2017)第012號 重量法水質分析原始記錄(懸浮物)缺少乾燥箱的儀器信息。二氧化硫檢出限2.86mg/m3,無出處。硫酸霧濃度25.10mg/m3,有效數字位數不對,應為3位有效數字。硫酸霧沒有全程序空白、質控樣記錄。潤森(自行)測字(2018)第184號重量法水質分析原始記錄(懸浮物)缺少乾燥箱的儀器信息。非甲烷總烴相對偏差有效數字位數是3位,不對。非甲烷總烴沒有運輸空白樣記錄。潤森(自行)測字(2018)第188號重量法環境空氣分析原始記錄(總懸浮顆粒物)缺少恆溫恆溼箱的儀器信息;分析日期(2018.9.2)應該是一個時間段,而且要準確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197號PH值測定過程記錄不正確;懸浮物未記錄烘乾溫度;噪聲未記錄是穩定噪聲源還時非穩定噪聲源; 廢水採樣無固定劑的信息。潤森測字(2018)第029號水質採樣記錄未註明採樣依據、固定劑、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未註明鍋爐型號、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065號油煙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086號無窯爐及處理設施信息;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檢測報告無窯爐及處理設施信息、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111號無窯爐及處理設施信息;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無窯爐及處理設施信息、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072號無汙染源名稱、運行工況、生產負荷信息;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無汙染及處理設施型號、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192號水質採樣記錄未註明採樣依據、固定劑;煙氣排氣量未註明是否是標況、未註明煙氣含氧量、無窯爐及處理設施型號、噪聲檢測時間未記到時、分。潤森測字(2018)第127號煙塵測試方法依據不完善;鍋爐測試記錄表項目名稱不對;三次檢測時間分布不對。懸浮物未記錄烘乾溫度;噪聲未記錄是穩定噪聲源還時非穩定噪聲源;氮氧化物檢測值50mg/m3應說明煙氣處理情況。二氧化硫標氣標定濃度值不合適。廢水採樣無固定劑的信息。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2個。 |
22 | 河北林德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原技術負責人劉娟離職後未及時備案(公司還有另外兩名技術負責人) 2.《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代替 HJ 480-2009)未辦理方法變更手續。3.林德環檢字第18051001號報告:分包的檢驗檢測項目未見委託人書面同意的相關證據;硫酸霧分包樣品分析工作採用標準為HJ544-2016,採樣工作由本公司完成且採用標準為「硫酸霧的測定 鉻酸鋇分光光度法 《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補版(5.4.4.1)」;4.林德環檢字第18051001號報告未附環境空氣、土壤監測點位示意圖。水質檢測結果無樣品標識、狀態描述。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1-4號報告氨氮測定無準確度、加標回收率測定等質控措施,機構無關於曲線繪製時間間隔及校核要求的文件規定;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3-4號報告中,樣品信息中廢水監測頻次的描述與檢測結果中採樣時間相矛盾;5.「自行監測企業」檢測任務相關樣品標識未按照「任務及樣品編碼作業指導書」要求執行;6、土壤製備間缺少通風裝置。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3-4/2018-03-05,水質採樣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未見對煙氣採樣器3012H的校準信息。固定源廢氣現場監測原始記錄信息不足且填寫不規範;缺少將5~15min的平均值作為一次測定值的信息;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多個企業名稱/地址;所填寫的各企業的採樣間隔時間在5min之內。檢測報告中檢測日期實際為8天,但監測頻次欄填寫為28天;監測周期實際僅1個周期,則註明4個周期;廢氣的檢測時間與採樣點位填寫顛倒了,與121-1報告有同樣的錯誤;廢氣僅檢測氮氧化物,儀器列印小條(光敏紙),直接粘貼在記錄正頁,未複印,且無氮氧化物測定信息;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保定市南市區大北造紙廠,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多個單位的信息;未見水質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未見對廢氣氮氧化物測定前後,對儀器的校準記錄信息。2.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03-10/2018-08-06,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無檢測項目名稱,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十幾個企業名稱/地址,實際採樣數量則不足;記錄所填寫採樣時間,各企業間僅相隔5min左右,符合實際企業間的距離嗎?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滿城紅升紙業責任有限公司,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十幾個單位的信息,能做到一戶一檔的存檔管理嗎?現場採樣未見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3.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03-5/2018-03-05,該檢測報告現場檢測(採樣)日期為2018-02-01~10日,但檢測報告監測頻次欄則為28天;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該記錄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多個企業名稱/地址。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滿城紅升紙業責任有限公司,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數個單位的信息,。未見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4.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03-1/2017-12-09,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14個企業名稱/地址,實際採樣數量不足14個;記錄未填寫採樣時間;該記錄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滿城紅升紙業責任有限公司,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13個單位的信息。未見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5. 林德環檢字第18051001號報告2018年6月20日,未對質控措施及相關數據進行描述,林德環檢字第18051001號報告未附環境空氣、土壤監測點位示意圖。水質檢測結果無樣品標識、狀態描述,6.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1-1/2018-01-11,水質採樣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固定源廢氣現場監測原始記錄信息不足且填寫不規範,顆粒物與廢氣在同一記錄中,該記錄無動壓、靜壓及濾筒編號等信息;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主要問題雷同;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多個企業名稱/地址;該記錄未填寫採樣時間;記錄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檢測報告廢氣的檢測時間與採樣點位填寫顛倒了;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保定市南市區大北造紙廠,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多個單位的信息;固定源廢氣採樣儀器列印小條(光敏紙),直接粘貼在記錄正頁,未複印。未見水質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7.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1-2/2018-01-20,水質採樣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未見對煙氣採樣器3012H的校準信息。固定源廢氣現場監測原始記錄信息不足且填寫不規範;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主要問題雷同;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多個企業名稱/地址;該記錄未填寫採樣時間;記錄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檢測報告廢氣的檢測時間與採樣點位填寫顛倒了,與121-1報告有同樣的錯誤;廢氣僅檢測氮氧化物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保定市南市區大北造紙廠,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多個單位的信息。未見水質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未見對廢氣氮氧化物測定前後,對儀器的校準記錄信息。8. 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1-4/2018-05-04,水質採樣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未見對煙氣採樣器3012H的校準信息。固定源廢氣現場監測原始記錄信息不足且填寫不規範;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主要問題雷同;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多個企業名稱/地址;該記錄未填寫採樣時間;記錄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檢測報告廢氣的檢測時間與採樣點位填寫顛倒了,與121-1報告有同樣的錯誤 ;廢氣僅檢測氮氧化物,儀器列印小條(光敏紙),直接粘貼在記錄正頁,未複印,且無氮氧化物測定信息;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保定市南市區大北造紙廠,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多個單位的信息;未見水質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未見對廢氣氮氧化物測定前後,對儀器的校準記錄信息。9.林德環檢字第17100123-9/2018-08-06,水質採樣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缺少儀器條件和環境監控信息。固定源廢氣現場監測原始記錄信息不足且填寫不規範;缺少將5~15min的平均值作為一次測定值的信息;水採樣記錄信息量不全,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樣品編號不唯一;一張水採樣記錄,同時填寫多個企業名稱/地址;所填寫的各企業的採樣間隔時間在5min之內。廢氣僅檢測氮氧化物,儀器列印小條(光敏紙),直接粘貼在記錄正頁,未複印,且無氮氧化物測定信息,含氧量等信息;檢測報告委託單位為保定市南市區新利造紙廠,但水採樣記錄還包括其他多個單位的信息。未見水質現場空白樣和平行樣的信息;對廢氣氮氧化物儀器進行了校準,但未註明是測定前後的校準。10. 林德環檢字第2016062號2016-07-18,水質採樣原始記錄信息不足,無分採樣品信息及加入固定劑等信息。檢測原始記錄無任務編號信息,可追溯性差。水質採樣與測試樣品編號無轉碼信息。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0個。 |
23 | 河北柏特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代替 HJ 480-2009)方法變更中沒有編寫方法驗證報告,方法檢出限測定未按規範HJ168-2010進行;2.未對人員就標準培訓合格與否進行評價;3.編號BTJB-H1800673報告中,第11頁,PM2.5、PM10相關數據倒掛;未附環境空氣監測點位示意圖。 編號BTJB-KZ2018023的報告中,檢測項目方法標準與所用儀器設備未形成一一對應關係。編號BTJB-H1806022報告中,噪聲排放檢測原始記錄中,未對聲級計校核值進行合格與否的評價。4.樣品標識、樣品分區未按照程序文件要求執行;5.嶗應2020型空氣採樣器等54臺設備檢定證書2018年10月9日到期,機構提供未蓋章的省計量院儀器檢定收費表;6、氨氮、揮發酚蒸餾設施混合使用,且實驗在同一區域進行,易造成交叉汙染;固廢及土壤風乾區域未有效隔離; 理化室通風設施數量不能滿足實驗條件,蒸餾裝置、旋轉蒸發器等設備未放置於通風櫥內。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BTJB-H18006732018年7月23日,大氣採樣記錄氣壓數據每天均為同一數據不符合實際情況第11頁,PM2.5、PM10相關數據倒掛;第10頁二氧化硫數據7.16-7.19均為未檢出,未提供周邊相關自動監測數據的說明未對質控措施及相關數據進行描述,未附環境空氣監測點位示意圖。2. BTJB-H18050052018年5月29日,未對質控措施及相關數據進行描述,水質檢測結果無樣品標識、狀態描述與各次檢測結果不對應,3. BTJB-W18060792018年7月18日,未對基準灶頭數及折算數據進行說明未對質控措施及相關數據進行描述,4. BTJB-W1805036/2018年6月5日,檢測任務委託書中檢測內容要求中檢測項目未按檢測類別進行分類,任務通知單中,土壤檢測採樣點位沒有經緯度描述,水質採樣記錄表中同一樣品採樣時間不一致,沒有現場平行樣採集信息,土壤採樣記錄表中沒有記錄土壤樣品取樣量、採樣點位示意圖及採樣區域植被覆蓋情況、採樣方法等信息,土壤樣品參考製備信息中試樣量填寫位置錯誤,水質 石油類測定原始記錄表中沒有空白實驗信息,檢測原始記錄中有效數字取捨不規範,沒有採樣現場質量控制措施、報告中沒有檢測類別或目的描述、報告中檢測項目方法標準與所用儀器設備未形成一一對應關係、檢測項目未按檢測類別分類、沒有土壤樣品製備方法描述、土壤採樣點位示意圖未註明方位、廠區內的平面布置及廠區周邊的環境狀況。5. BTJB-KZ2018023/2018年3月19日,缺少確定樣品最大粒徑的卡尺;任務通知單中,固廢檢測採樣點位數量填寫信息錯誤;固體廢物浸出原始記錄中測定項目不全;缺少固廢樣品製備信息;pH測定原始記錄表中pH計校正記錄中斜率校正信息錯誤;固體廢物氟化物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原始記錄中標準曲線斜率不符合GB/T1555.11-1995標準要求;固廢樣品檢測中終值計算未扣除樣品含水量;沒有檢測方案;報告中檢測項目方法標準與所用儀器設備未形成一一對應關係;沒有固廢採樣點位示意圖;6. BTJB-H1806022/2018年6月26日,噪聲排放檢測原始記錄中檢測點位與點位示意圖中點位編號不一致,未對聲級計校核值進行合格與否的評價;土壤採樣記錄表中沒有記錄土壤樣品取樣量、採樣點位示意圖及採樣區域植被覆蓋情況、採樣方法等信息;pH測定原始記錄表中pH計校正記錄中斜率校正用pH標液值填寫信息錯誤;固廢樣品檢測中終值計算未扣除樣品含水量;沒有採樣現場質量控制措施;報告中檢測項目方法標準與所用儀器設備未形成一一對應關係;沒有固廢採樣點位示意圖;檢測項目未按檢測類別分類;土壤採樣點位示意圖未註明廠區內的平面布置及廠區周邊的環境狀況。6.BTJB-W18030342018年3月24日,銅、鋅、鎳所用質控標準樣品採用自製樣品進行。7. BTJB-Y18060812018年7月8日,BOD5測定未記錄樣品編號信息,LRH-150生化培養箱使用記錄未記錄BOD5培養溫度信息,甲烷測定原始譜圖缺少檢測日期信息,揮發酚、氨氮等質控措施採用自製標液進行。8. BTJB-W201701802017年9月14日,苯系物測定未按照HJ584-2010標準要求,對活性炭採樣管中A段和B段分別進行解析測定。非甲烷總烴、苯系物測定原始譜圖缺少檢測日期信息。9. BTJB-H20170134 2017年8月26日. PHS-3型酸度計精度不滿足氟化物檢測要求。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9個。 |
24 | 廊坊新環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能力驗證任務編號XH180600581分析樣品流轉單中樣品編號登記與委託協議書不一致;2018.6.25氮氧化物標準曲線計算有誤。2、黃培軒上崗培訓中實際操作考核無法提供相關佐證材料3、任務編號XH180800668中分析樣品流轉單中任務性質信息排汙證,有礙檢測活動公正性;4、報告XH180600524中2018.6.19汙水採樣記錄無採樣器信息;檢測報告中無水質採樣點位置示意圖。 (B表)1、721G可見分光光度計、T6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為強檢設備,機構只進行了校準;2、現有通風櫥數量不能充分滿足所認證項目的實驗要求,如COD消解、電熱板等裝置未放置在通風櫥內。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無組織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車間門口布點不符合要求;2、委託書要求與原始記錄不一致,原始記錄無有組織廢氣進口苯系物的測定記錄;3、有組織廢氣採樣人員只有一個人同時進行非甲烷總烴及苯系物的採集,非甲烷總烴分析記錄列印的實驗人與手籤的分析人為不同的兩個人;4、XH180100011報告經現場核實設備出入庫記錄、設備使用記錄均與報告信息一致,現場採樣確實為2人3臺設備,經實驗人員現場演示採樣操作過程,確認嶗應2050型、2030型採樣設備具備自動採樣功能,可以預約設置採樣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因此可以實現3臺設備同時採樣的過程。5、XH171200034報告1)、經現場核實設備出入庫記錄、設備使用記錄均與報告信息一致,現場採樣確實為2人5臺設備,經實驗人員現場演示採樣操作過程,確認嶗應2050型採樣設備具備自動採樣功能,可以預約設置採樣開始時間和結束時間,因此可以實現5臺設備同時採樣的過程。2)、經現場核實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確認該項目原始記錄未附標準曲線的譜圖由於標準曲線譜圖單獨存檔;標準氣體譜圖經現場核實與原始記錄一併存檔;該機構共有甲烷標氣3種濃度(10.1ppm、50.0ppm、200ppm),該項目選取的是50.0ppm標氣,與實際樣品不匹配。3)、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中有效數字保留與標準不一致。6、XH180700614號報告經核實,總氮項目的有效數字保留確實與標準要求不一致;另外該報告總磷的有效數字保留也與標準不符,標準曲線無繪製日期,報告中總磷所用儀器設備編號與原始記錄不一致;紫外與可見分光光度原始記錄中均無樣品測定體積信息。7、XH180600562號報告報告中低濃度顆粒物檢出限未註明採樣體積,報告所附顆粒物稱量記錄中樣品編號為10-2773、10-2782的樣品增重不滿足HJ836-2017標準要求。8、XH180500375號報告中未對現場檢測二氧化硫時一氧化碳的檢測濃度進行說明,未註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的折算依據。9、XH180500375號報告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現場檢測原始記錄中未見現場質控措施記錄。 | A+B表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9個。 |
25 | 廊坊華測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1、2017年度監督自查B表未發現不符合或基本符合項。2、2018年3月19日對國環綠洲(固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的分包能力評審表中未註明資質能力、有效期,客戶意見處無籤字。3、一樓辦公區與實驗區未有效隔離;天平室緩衝間存放恆溫恆溼箱,對電子天平環境保持有影響;危險品室存放的硫酸、硝酸未進行雙鎖管理。4、任務編號為2018080701監測報告聲明中未對送檢樣品出具報告情況進行說明;無結束標識。5、任務編號為2018080701中檢測任務甲方口頭通知無記錄。6、2018年1月內審中質量手冊中4.2人員部分進行了修訂,修訂頁未登記;河北省氣象計量站2018年未進行合格供應商評價,資質已於2018年5月到期。(B表)1、未對2018年土壤(銅、鉛、鎘)與生活飲用水(銅、錳、鋅)、空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力驗證結果進行評價。2、一樓辦公區與實驗區未完全分開。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任務編號:2018041103和任務編號:2018041104計量認證章直接加蓋在「河北省排放汙染物許可證監測報告」中,未單獨出具數據報告。2、任務編號2018091105噪聲原始記錄無風速測量設備;任務編號:2018080701現場核實銅、鎘、砷等原始記錄樣品測試濃度為負值,數據表達方式不準確,實驗人員對數據表達及相對標準偏差使用理解有誤。經核實高錳酸鹽指數原始記錄信息不全,沒有草酸鈉溶液的濃度值和配製時間及滴定所用高錳酸鉀的量。任務編號:2018080701銅等金屬的樣品編號與樣品流轉單不一致。任務編號:2018041103和任務編號:2018041104現場核實苯系物記錄中峰面積是0,計算由色譜儀軟體系統自動計算後得出上機樣品量也是0,根據相應參數曲線如苯以0為峰面積得出的樣品濃度為3.5×10-5,低於方法的檢出限。現場核實非甲烷總烴記錄中計算公式未體現實際計算過程,結果未標明以C計或以甲烷計。3、任務編號:2018081503報告中缺少CO測定結果對SO2結果有無幹擾的說明,有組織顆粒物實測濃度小於20mg/m3,折算濃度和排放速率表述錯誤。報告中甲醛低於檢出限結果與原始記錄低於檢測限結果表述不一致。任務編號:2018080701合同中無客戶同意分包的條款4、現場核實重金屬平行樣質控評價不對,未檢出的樣品無需評價其精密度。5、2018041701報告該類型報告中存在大量與檢測無關的統計數據,不能直接加蓋CMA章。6、2018081601報告:經核實,所附水質採樣記錄不同採樣點確實為同一時間採樣(13:00),採樣人員為2人,經現場核實確認實際採樣時間與記錄中時間有誤差,採樣人員填寫的採樣時間與實際不符。2018041701報告:經核實2018.4.17日下午固定源及無組織廢氣採樣記錄,無組織氨所使用採樣設備為嶗應2050型,該設備具備自動設置採樣時間功能,可以實現同時採樣的事實;氟化物、錫等重金屬項目採樣記錄與實際不符,經查看3012H設備存儲記錄情況,確認實際是兩個項目在不同時間採樣,但只粘貼了同一時間的採樣列印記錄,記錄缺失不完整。經核實樣品交接人員確實為田偉,同時該人員也參與了現場採樣,但並未在採樣記錄上簽字。7、2018041701報告固定源硫化氫採樣設備名稱及型號填寫錯誤。8、018082401報告所附檢測任務單無檢測方法依據,非甲烷總烴原始記錄無標準氣體不確定度信息,無質控結果的判定過程,無電子列印標準曲線信息。2018041701報告:經核實,砷、鉛、鎳等原始記錄中樣品濃度為負值,精密度評價沒有依據,表達不準確;經核實,錫樣品體積與濃度不是一一對應的關係,該問題由於記錄表格設計有缺陷,該公司已於9月3日對該記錄進行了修訂,修訂後的記錄中增加了每個樣品相對應的樣品體積;經核實氯離子原始記錄及譜圖,確認保留時間為5.79min至7.77min,檢測期間該設備狀態不穩定導致保留時間跨度較大,現場核實該設備檢定證書,檢定日期為2018年9月3日,檢定結果氯離子的定性重複性0.6%,檢定期間氯離子的保留時間為6.47min至6.48min,設備狀態穩定。2018090601報告所附廢氣電子列印記錄均無檢測人員籤字,氣原子吸收分析記錄無樣品前處理過程記錄。2018081704報告應核實COD項目原始記錄,重點核實空白消耗體積與標定體積之間的差值;總鉻原始記錄無法追溯樣品的前處理過程;動植物油原始記錄未附電子列印譜圖。2018082201報告中揮發酚、氨氮記錄中無樣品前處理過程。2018090502報告中地表水採樣記錄中無樣品容器信息,樣品狀態為黃色,氨氮、總磷原始記錄中均無樣品前處理記錄。9、2018082401報告無廢氣採樣設備信息,實驗室所用設備無設備編號信息,非甲烷總烴檢測結果未註明計量因子。2018041701報告中儀器設備信息缺少設備編號,需要採樣的設備缺少採樣儀器信息。10、2018081704報告生化需氧量質控樣濃度與樣品濃度相差較大,無法體現準確度控制結果。2018082201報告鍋爐廢氣採樣記錄無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質控措施信息。11、2018090502報告中樣品狀態描述與樣品不是一一對應關係。 | A+B表問題8個,報告問題11個。 |
26 | 廊坊市欣眾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部分報告未按保存期限留存(B表)1、現有的報告和原始記錄未提供相應的儀器使用記錄2、未提供環境類儀器記錄3、未提供環境類標準物質記錄。第二部分:報告部分。1、報告無可追溯性的儀器使用記錄2、LFXZ2016HJWT0001報告中廢氣氮氧化物折算濃度計算錯誤。 | A+B表問題4個,報告問題2個。 |
27 | 邢臺市晟環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土壤風乾樣品無唯一性標識,外攜設備室內校準用鋼瓶未固定 2、編號SHJC-024電子天平ME104E使用記錄中人員籤字與其餘信息書寫字跡不一致 3、授權籤字人宋麗平問答不符合要求,李慶江室內環境空氣和固體廢棄物的籤字能力不足 4、2018年儀器設備維護保養計劃中維護內容所有儀器設備一樣;分光光度計期間核查記錄中核查方法與期間核查計劃不符 5、無氯化氫採樣槍 6、質量監督計劃無編制和批准人信息,無質量監督員的信息。 7、嗅辯室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生物室不符合金黃色葡萄球菌參數要求。樣品室無分區,存在較多無關物品。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2018第507號/2018年7月、2018第233號/2018年4月、2018第133號/2018年3月、2018第134號/2018年3月、2018第617號/2018年8月、2018第620號/2018年8月、2018第166號/2018年3月、2018第664號/2018年8月,固定源顆粒物檢測原始記錄儀器名稱及型號「3012H」不滿足標準要求,未記錄濾膜材料,設備列印記錄用熱敏紙不符合記錄保存的要求,採樣頭平衡設備CSH-5WS不滿足標準要求;固定源檢測原始記錄無檢測項目,無檢測依據 ;無全程序樣品空白濾筒樣品標識,採樣頭平衡數據不合理。未能準確具體的記錄檢測點位,無組織廢氣參照點位布設不符合標準要求,無組織顆粒物未給出最終檢測結果,服務協議書委託事項不明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檢測頻次不滿足標準要求,煙氣黑度無檢測記錄。廢水採樣記錄表表明BOD樣品是單獨採集的。pH現場測定校準記錄未記錄環境條件,分析任務通知單無樣品狀態描述。有組織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表,無採樣依據,無採樣儀器的記錄,懸浮物分析原始記錄稱量過程未使用稱量容器,噪聲測量記錄氣象條件記錄不正確。協議書無明確的委託事項,無樣品採集布點方案,無點位對應樣品的編號,無樣品消解定容的分析記錄。無樣品採樣記錄。驗收報告無生產工藝流程圖和檢測點位示意圖,無樣品狀態記錄,不能確定化類池出口廢水COD檢測數據的合理性。技術服務協議書無詳細的委託事項。報告分析日期與檢測項目及結果之間關係不合理。2.晟環測字(2018)第353號/2018年5月、晟環測字(2018)第194號/2018年4月、晟環測字(2018)第200號/2018年4月、晟環測字(2018)第165號/2018年4月、晟環測字(2018)第325號/2018年5月、晟環測字(2018)第791號/2018年9月、晟環測字(2018)第308號/2018年5月,鍋爐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檢測使用的DB 13/T 2375-2016標準已作廢;食堂油煙紅外測油儀油類含量檢測報表中方法依據錯誤。1.送樣樣品的樣品編碼記錄表中出現採樣編號,未記錄加入固定劑情況;廢水汞的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前處理記錄,未明確前處理方法;標準曲線濃度值未記錄計量單位;樣品分析取樣量偏小無法達到方法規定檢出限。2、原始記錄中缺少樣品登記及流轉記錄,未對樣品進行編碼。3、顆粒物檢測濃度低於20mg/m3,未按GB16157-1996修改單的規定進行數據報出;鍋爐檢測原始記錄無燃料種類記錄,無法判定氧含量的折算係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按標準方法中規定的檢測時長及頻次進行;水質採樣未記錄加入固定劑情況;樣品編碼記錄、樣品交接單中樣品性狀與採樣記錄中不一致;懸浮物樣品測定未按標準要求使用稱量瓶盛裝濾膜。4、土壤中測定pH值原始記錄中缺少風乾等樣品製備記錄;記錄中未明確浸提劑種類。5、固廢前處理原始記錄中未明確前處理目的;未明確前處理方法的標準號,前處理浸提劑加入量不符合水平震蕩法HJ/T557-2010要求;缺少固體廢物浸出液中六價鉻測定的前處理記錄。6、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中無採樣時刻記錄內容。7、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檢測未按標準要求頻次及檢測時長進行檢測;有組織廢氣及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檢測樣品未進行樣品編碼登記,無樣品交接記錄;BOD5稀釋水溶解氧結果保留精度不符合方法精度;廢水總氮分析過程取樣量過小,不具代表性;懸浮物取樣量較小,殘渣量太小,數據結果誤差較大,結果不可靠;廢水色度分析原始記錄中備註顏色與廢水採樣記錄中樣品性狀不同。1、報告封面月份與報告籤發日期不一致;二氧化硫折算後濃度結果未在原始記錄中計算得出。6、檢測報告中檢測點位與固定汙染源檢測原始記錄中的描述不一致。1、未按標準規定進行加標回收率測定,僅選用質控樣品不能完全反映基體本身幹擾情況;5、固體廢物浸出液中銅和鎳的檢測過程未按標準要求做樣品加標回收率測定,僅做1個實驗室空白,不符合標準要求;固體廢物浸出液中中鉛等檢測項目均為進行樣品加標質控措施,不符合GB5085.3-2007中有關規定。1、檢測報告中缺少送樣樣品量的信息,檢測項目汞名稱不明確。2、檢測報告中缺少鍋爐燃料種類等汙染源信息。5、檢測報告中未給出固體廢物浸出液中汞的檢出限。7、檢測報告中缺少鍋爐燃料種類等汙染源信息;顆粒物兩種檢測方法的使用未予以明確。 | A+B表問題7個,報告問題28個。 |
28 | 河北環簡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HJ2018WT03006報告中被分包方的信息不明確,無資質證書和報告號等信息,未取得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與2、分包方的分包協議書無分包內容的信息。 3、未參加2018年省局能力驗證 4、生物室緩衝間有冰箱和培養箱,天平室內有恆溫恆溼培養箱等雜物,恆溫恆溼間內無樣品除靜電裝置,無溫溼度計;生化培養箱內樣品無唯一性標識。 5、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TAS-990使用記錄中操作人員籤字與其他記錄字跡不一致。分光光度計使用記錄中不是每一個使用人員籤字 6、離子色譜譜圖柱效不符合要求,授權籤字人王乃進問答基本符合要求,溫彥令因病未參加考核 7、儀器設備檢定計劃無編制和批准人信息,期間核查計劃無核查方法和核查人員內容。 8、無硫酸霧和氯化氫採樣槍,無固定源氟化物採樣槍,無水樣低溫保存運輸箱; 9、無四氯化碳和過硫酸鉀等藥品的驗收記錄 10、藥品庫內易製毒藥品雙鎖未啟用,實驗室內存有邢臺學院的分光光度計等設備。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HJ2018H06003,水質氨氮檢測使用方法與委託單及監測方案中不一致。檢測報告中耗氧量結果與耗氧量的容量法分析原始記錄中檢測結果不一致;檢測報告中氨氮分析方法與氨氮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記錄中使用方法不一致。2. HJ2018WT01009,無組織排放汙染物採樣原始記錄中缺少點位名稱,與附圖中點位無對應關係;廢氣監測採樣原始記錄中顆粒物採樣列印條無點位標識;汙染源噪聲監測原始記錄所附的列印條,無對應檢測點位標識;化學需氧量分析原始記錄表中缺少計算公式,滴定起始讀數填寫錯誤。檢測報告中缺少有組織廢氣、廢水汙染源信息,缺少樣品性狀描述,檢測點位不明確.3. HJ2018WT01010,無組織排放汙染物採樣原始記錄中缺少點位名稱,與附圖中點位無對應關係;廢氣監測採樣原始記錄中顆粒物採樣日期與採樣器設備列印條中不一致;汙染源噪聲監測原始記錄所附的列印條無檢測人員籤名,無對應檢測點位標識;化學需氧量分析原始記錄表中缺少計算公式,滴定讀數填寫錯誤。檢測報告中缺少有組織廢氣汙染源信息,檢測點位不明確;檢測報告中無組織顆粒物採樣風速與無組織排放汙染物監測原始記錄不一致。4. HJ2018WT04051,水質氨氮檢測結果未按標準方法最低檢測濃度進行數值修約;水質鈉的取樣量不符合標準規定,並未進行逐級稀釋。檢測報告中缺少水質樣品信息。5. HJ2018WT06014,廢水採樣記錄中總餘氯的採樣未加入固定劑;陰離子表面活性劑原始記錄中吸光度有塗改;石油類原始記錄萃取劑體積錯誤,稀釋倍數寫錯誤,樣品體積未使用量器量取,檢測結果計算錯誤;原始記錄中廢水進口氨氮檢測未進行前處理操作,無法避免水樣顏色對檢測結果的幹擾;總餘氯檢測原始記錄中滴定液使用量讀數記錄不規範。檢測報告中廢水採樣點位與廢水採樣原始記錄中不一致;報告和原始記錄中出口樣品性狀描述與色度檢測結果不符,檢測結果不合理;檢測報告中進口廢水氨氮數據結果與原始記錄中檢測結果不一致。6. HJ2018YS03001-A,廢氣中硫化氫分光光度法分析原始記錄中樣品編號及採樣體積有塗改未採用槓改法;廢氣中硫化氫質控樣未使用有證標準物質,檢測報告中缺少廢氣樣品性狀描述;臭氣濃度無資質,引用分包方報告未進行標註說明,6. HJ2018YS05011,無組織排放汙染物採樣原始記錄中缺少點位名稱,與附圖中點位無對應關係;汙染源噪聲監測原始記錄所附的列印條,無對應檢測點位標識;重量法水質分析原始記錄中懸浮物初重數據有塗改;檢測報告中檢測質量保證中監測工況實際產量與原始記錄中所附證明內容不一致。檢測報告中缺少廢水汙染源信息,缺少樣品性狀描述。7. HJ2018YS06006,檢測報告缺少有組織廢氣樣品性狀信息;檢測報告中臭氣濃度為分包項目,報告中缺少分包方資質、檢測報告編號等必要信息。8. 晟環測字(2018)第353號/2018年5月、晟環測字(2018)第194號/2018年4月、晟環測字(2018)第200號/2018年4月、晟環測字(2018)第165號/2018年4月、晟環測字(2018)第325號/2018年5月、晟環測字(2018)第791號/2018年9月、晟環測字(2018)第308號/2018年5月,鍋爐排氣筒出口顆粒物檢測使用的DB 13/T 2375-2016標準已作廢;食堂油煙紅外測油儀油類含量檢測報表中方法依據錯誤。送樣樣品的樣品編碼記錄表中出現採樣編號,未記錄加入固定劑情況;廢水汞的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前處理記錄,未明確前處理方法;標準曲線濃度值未記錄計量單位;樣品分析取樣量偏小無法達到方法規定檢出限。原始記錄中缺少樣品登記及流轉記錄,未對樣品進行編碼。顆粒物檢測濃度低於20mg/m3,未按GB16157-1996修改單的規定進行數據報出;鍋爐檢測原始記錄無燃料種類記錄,無法判定氧含量的折算係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按標準方法中規定的檢測時長及頻次進行;水質採樣未記錄加入固定劑情況;樣品編碼記錄、樣品交接單中樣品性狀與採樣記錄中不一致;懸浮物樣品測定未按標準要求使用稱量瓶盛裝濾膜。土壤中測定pH值原始記錄中缺少風乾等樣品製備記錄;記錄中未明確浸提劑種類。固廢前處理原始記錄中未明確前處理目的;未明確前處理方法的標準號,前處理浸提劑加入量不符合水平震蕩法HJ/T557-2010要求;缺少固體廢物浸出液中六價鉻測定的前處理記錄。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中無採樣時刻記錄內容。廢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檢測未按標準要求頻次及檢測時長進行檢測;有組織廢氣及無組織廢氣中顆粒物檢測樣品未進行樣品編碼登記,無樣品交接記錄;BOD5稀釋水溶解氧結果保留精度不符合方法精度;廢水總氮分析過程取樣量過小,不具代表性;懸浮物取樣量較小,殘渣量太小,數據結果誤差較大,結果不可靠;廢水色度分析原始記錄中備註顏色與廢水採樣記錄中樣品性狀不同。報告封面月份與報告籤發日期不一致;二氧化硫折算後濃度結果未在原始記錄中計算得出。檢測報告中檢測點位與固定汙染源檢測原始記錄中的描述不一致。未按標準規定進行加標回收率測定,僅選用質控樣品不能完全反映基體本身幹擾情況;5、固體廢物浸出液中銅和鎳的檢測過程未按標準要求做樣品加標回收率測定,僅做1個實驗室空白,不符合標準要求;固體廢物浸出液中中鉛等檢測項目均為進行樣品加標質控措施,不符合GB5085.3-2007中有關規定。檢測報告中缺少送樣樣品量的信息,檢測項目汞名稱不明確。檢測報告中缺少鍋爐燃料種類等汙染源信息。檢測報告中未給出固體廢物浸出液中汞的檢出限。檢測報告中缺少鍋爐燃料種類等汙染源信息;顆粒物兩種檢測方法的使用未予以明確。 | A+B表問題9個,報告問題14個。 |
29 | 河北信鼎環境檢測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報告中分包方的信息不明確,無資質證書和報告號等信息。 2、參加2018年能力驗證,初測水質和氣參數結果為不滿意 3、土壤樣品中留樣樣品細度不符合標準要求,未在樣品保存櫃中保存;測油儀未放置在通風櫥中,通風櫥中存在交叉影響的前處理裝置;2018年雙路大氣採樣器校準證書確認表中缺少檢測標準的要求; 4、電子天平HBXD-SB-012的使用記錄中部分使用人員籤名與其餘信息書寫字跡不符; 5、離職員工王建梅持有的標準未回收,未對新進人員進行標準發放;離子計期間核查記錄中判別標準與實際不符; 6、參加了2018年省質監局組織的能力驗證;質控記錄中出現於另外一家機構無資質參數進行比對的記錄; 7、樣品室檢畢區內存放空樣品容器,恆溫恆溼室內無樣品靜電消除裝置。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201805145/2018年5月、201803095/2018年4月、201808005/2018年8月、201802057/2018年3月、201711030/2017年11月、201806041/2018年7月,pH、SS、色度項目分析方法標準號書寫不規範,未記錄COD測定使用的滴定管,氨氮未使用評價標準指定的方法。非甲烷總烴採樣原始記錄採樣儀器不符合HJ 38-2017的要求。無組織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測點位設置不符合GB16297-1996的規定,無組織氣袋採樣原始記錄無檢測參數,HJ/T38-1999不適用無組織非甲烷總烴的測定。2.樣品流轉記錄中無pH檢測人員王莉接樣的記錄委託書中無具體的採樣點位,採樣記錄未準確具體的描述採樣點位,無採樣依據的採樣技術規範或標準名稱,C2-01樣品pH平行測定結果編差較大,高錳酸鹽指數和硫酸鹽樣品濃度有修改的痕跡。 總懸浮顆粒物濾膜稱重步驟不正確。未採集低濃度顆粒物全程序空白樣品。報告無具體樣品的狀態描述,主要儀器中無氯化物用的滴定管,無客戶聯繫信息,總硬度檢測結果有效數字不正確。 未分別記錄樣品狀態。檢測結果的折算濃度和檢測結果取同步雙樣平均濃度概念不正確, 報告中分包項目「非甲烷總烴」未明確分包方名稱、地址,檢測能力及資質證書編號。2. 信鼎檢[2018]06040/2018年06月、信鼎檢[2018]08046/2018年08月、檢測報告201710025/2017年10月、檢測報告201710026/2017年10月、檢測報告201804099/2018年4月、信鼎檢[2018]06018/2018年06月、201805146/2018年05月,未見該檢測報告中總懸浮顆粒物稱量記錄。廢水樣品採集過程銅和鎳分析項目使用玻璃瓶採樣,不符合相關標準規定;廢水中總鉻分析取樣量為1mL,不能確保分析樣品的代表性,造成結果誤差較大;檢測報告中廠界噪聲列印條中無測量人員籤字和點位標識,噪聲測點示意圖中無噪聲源位置示意;非甲烷總烴檢測過程將不同點位不同樣品混合後進樣,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檢測過程將同點位不同樣品混合後進樣,不符合相關標準要求;報告廢水檢測引用數據在環境檢測(採樣)委託書中未說明,報告中的引用說明未明確被引用報告名稱及報告編號等信息。天然氣鍋爐二氧化硫檢測過程未檢測一氧化碳濃度情況,未知是否存在幹擾。廢水pH檢測結果無需計算平均值及相對偏差;氨氮檢測過程無前處理說明,未知是否進行前處理去除顏色幹擾情況。檢測報告內容與環境檢測(採樣)委託書中檢測內容不一致。檢測報告中內容存在較多非計量認證內容。檢測任務通知單、流轉記錄表中氨氮檢測方法與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不一致。檢測報告中缺少採樣點位信息、樣品性狀等信息;檢測報告中缺少水質樣品性狀信息。檢測報告中缺少水質樣品性狀信息。 | A+B表問題7個,報告問題13個。 |
30 | 承德卓遠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6、新進人員孫靜個人檔案中能力確認缺少實驗原始記錄。8、未將分包服務方北京譜尼測試公司列入供應商名錄內。 (B表) 4、2018年標準物質核查不全。5、2018年質量控制計劃中土壤:汞的質控形式為標準物質驗證,誤差要求為相對標準偏差為5%。6、 土壤樣品製備室與風乾室未有效隔離;乙炔氣瓶未有效隔離。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卓環測)字2018-JC-177號任務派遣單監測三室負責人和接收日期空項;色度表述為色。2、(卓環測)字2018-YS-107號聲校準器校準記錄中聲校準器未寫設備編號;噪聲檢測記錄未附列印條;檢測記錄未標註檢測點位圖。3、(卓環測)字2018-YS-200號聲校準器校準記錄中聲校準器未寫設備編號;噪聲記錄列印條無點位信息;噪聲監測點位圖噪聲點位標識不規範與報告不一致。4、(卓環測)字2018-PW-056號BOD5檢測原始記錄中沒有儀器設備信息;廢水水採樣記錄無採樣量信息;原始記錄未填寫頁碼;噪聲記錄列印條無籤名無點位信息。5、(卓環測)字2017-JC-164(03)號噪聲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噪聲監測點位示意圖;報告中第3頁噪聲單位標註位置不恰當。6、(卓環測)字2017-S-010號地下水採樣記錄單中未體現採樣量和採樣容器材質;樣品登記臺帳中對樣品狀態描述不具體,僅填寫「完好」;離子色譜檢測原始記錄中缺少質控信息;報告中第2頁pH值檢出限無出處。7、(卓環測)字2018-PW-070號TSP現場採樣記錄表中未記錄氣壓、溫度等氣象信息;顆粒物結果位數保留與檢出限不一致。8、(卓環測)字2018-PW-191號噪聲列印小條未複印;煙氣原始記錄中未記錄一氧化碳濃度;報告中未體現籤發日期。9、(卓環測)字2018-SN-254號編號為201809-05(甲醛)-2-1的樣品採樣記錄中未填寫設備編號;甲醛標準曲線缺少校核點質控記錄信息。10、(卓環測)字2018-JC-123號監測三室標液配置記錄中缺少標液唯一標示的相關信息;缺少土壤樣品製備後的分發記錄;報告中第3頁pH表述錯誤,未區分大小寫。11、(卓環測)字2017-JC-086號TSP採樣記錄中缺少採樣布點圖,缺少溫度和大氣壓等氣象信息;缺少標準濾膜的質控信息。12、(卓環測)字2017-PF-071號煙氣濃度採樣記錄單中缺少校核人員籤字;報告中監測點位示意符號不符合標準要求。13、(承卓環測)字2017-YJ-006號地表水水樣採樣記錄中未體現採樣容器材質;採樣記錄單中未體現採樣深度;地表水「未檢出」的表述方式不符合HJ/T91要求。14、(卓環測)字2017-PW-030號聲校準器校準記錄中噪聲單位表述錯誤;TSP採樣記錄中缺少溫度、氣壓等氣象信息;未見標準濾膜的質控信息。15、(卓環測)字2018-HP-102號CO採樣記錄單中未記錄採樣設備;地下水採樣記錄單中未體現採樣容器材質;氨氮原始記錄中未體現樣品是否蒸餾;氨監測原始記錄中未見質控相關記錄;報告第3頁硫化氫檢測依據未寫《空氣和廢氣監測分析方法(第四版)》具體章節號。16、(卓環測)字2017-HP-057號地下水採樣記錄單中缺少樣品量和採樣容器材質等相關信息;例子色譜監測原始記錄中缺少質控相關信息;報告第2頁pH檢出限無出處。 | A+B表部分問題項5個,報告問題16個。 |
31 | 唐山德創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4、張凡原子螢光參數上崗能力確認無考核原始記錄。9、未參加能力驗證。12、氨氮原始記錄缺少水樣前處理信息。13、現場TAS-990石墨爐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作業指導書審核、批准人機打;微波化學反應儀使用注意事項未受控。(B表)4、無標準物質期間核查記錄。5、未參加2018年能力驗證,質控計劃缺少土壤和固廢類項目質控措施。6、氣相色譜室內氫氣瓶無安全防護措施。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德創環檢字(2018)第108號氨氮原始記錄未體現樣品蒸餾過程;未檢出的表述方式不符合HJ/T91要求。2、德創環檢字(2018)第089號客戶送樣品登記表中分析項目填寫為「、、」,送樣人未全部籤字;報告中報出結果有效位數不一致。3、德創環檢字(2018)第058號列印小條複印件未編制頁碼。4、德創環檢字(2018)第103號振動列印小條未編制頁碼。5、德創環檢字(2018)第052號原始記錄第15頁審核人未籤字。6、德創環檢字(2018)第068號檢測任務單中顆粒物檢測標準錄入錯誤。7、德創環檢字(2018)第037號在線監測驗收、比對含氧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原始記錄中未體現數據對差的平均值的絕對值、數據對差的標準偏差等的計算公式;cems數據未讓委託方籤字。8、德創環檢字(2018)第044號六價鉻未對準確度進行質控;報告中第3頁對「未檢出」的表述不一致。9、德創環檢字(2018)第018號cems數據未讓委託方籤字。10、德創環檢字(2018)第031號原始記錄第1頁固定汙染源廢氣採樣原始記錄中未填寫非甲烷總烴採樣設備;原始記錄第4頁未體現將mg/m³換算為g/m³的過程。11、德創環檢字(2018)第137號原始記錄第9頁未體現氨氮的前處理過程。12、德創環檢字(2018)第111號煙塵列印小條上未標註檢測點位。13、德創環檢字(2018)第079號CMA加蓋不清晰;化學需氧量原始記錄有1處塗改;14、德創環檢字(2018)第127號樣品交接記錄未體現樣品狀態。15、德創環檢字(2018)第060號噪聲監測點位圖無方向標識。16、德創環檢字(2018)第046號油煙檢測未附檢測圖譜。16、德創環檢字(2018)第061號顆粒物分析記錄1處檢測結果數據塗改;報告中噪聲監測未標明檢測時間為晝間。17、德創環檢字(2018)第095號報告中GB/T 15432-1995標準方法名稱錯誤少環境兩字;記錄中GB/T 15432-1995標準號少「/T」。18、德創環檢字(2018)第028號報告中噪聲監測未標明檢測時間為晝間。19、德創環檢字(2018)第045號樣品交接記錄樣品數量無單位;水質懸浮物檢測原始記錄標準號書寫與附表不一致。 | A+B表部分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9個。 |
32 | 唐山永正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5、GB/T 15439-1995被HJ 956-2018替代;HJ 480-2009被HJ 955-2018替代;暫未變更10、恆溫恆溼間無除靜電設施。12、無土壤製備原始記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檢測原始記錄無質控措施,現場採樣人員籤名不全。13、 內審報告沒有包括整改情況內容。(B表) 4、未對標準氣體進行期間核查。6、土壤風乾室和樣品製備室功能區未區分;嗅辨室開門不合理;乙炔氣瓶未有效隔離。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唐永檢字(2017)【排】第210號報告中顆粒物方法檢出限為0.5mg/m3無依據;顆粒物排放速率執行標準值錯誤。2、唐永檢字(2017)第109號顆粒物分析原始記錄室溫和溼度與恆溫恆溼間使用記錄記錄的不一致。3、唐永檢字(2018)第07146號原始記錄頁碼塗改。4、唐永檢字(2017)第1019號二氧化硫採樣記錄第2頁接樣日期塗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檢測無質控措施。5、唐永檢字(2016)第188號飲食業油煙分析記錄無質控措施。6、唐永檢字(2018)第06086號外採設備使用記錄中測定樣品編號欄記錄內容為項目編號;原始記錄第6頁塗改不符合規定要求;採樣記錄中只體現了部分採樣人員籤字;未見無組織顆粒物標準濾膜質控信息。7、唐永檢字(2018)第02022號無組織排放採樣記錄表中未填寫儀器設備編號;未見標準濾膜質控信息;報告上採樣人欄未體現所有項目採樣人員,只填寫了一名採樣人員。8、唐永檢字(2017)第094號硝酸銀標準溶液的標定次數不符合HJ/T91規定要求;煙塵列印條未複印,個別列印條已不清晰;報告第3頁《固定汙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汙染物採樣方法》未填寫標準號。9、唐永檢字(2017)第064號COD採樣容器應使用硬質玻璃瓶,誤用聚乙烯瓶採樣;氨氮原始記錄中未體現前處理過程;未見COD準確度質控信息。10、唐永檢字(2017)[排]第026號氮氧化物採樣記錄中缺少檢測項目的相關信息。11、唐永檢字(2018)第04107號培養基配置記錄中未填寫頁碼。12、唐永檢字(2017)[排]第088號煙塵列印小條未標準採樣點位;排汙許可證報告與數據報告共用一套封皮和說明,數據報告未單獨使用封皮和說明。13、唐永檢字(2017)第234號CEMS主要儀器編號欄空白;樣品數量描述錯誤,不應包括溫度、流速、氧含量等樣品。14、唐永檢字(2018)[驗]第06019號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中未體現真空採樣箱;報告第3頁樣品數量不應包括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樣品(定電位電解法)。15、唐永檢字(2016)[驗]第058號非甲烷總烴採樣記錄中缺少檢測項目信息;報告編號錄入錯誤。16、唐永檢字(2018)第012號2018年1月7日採樣記錄中未繪製採樣布點示意圖。 | A+B表問題6個,報告問題16個。 |
33 | 唐山天之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HJ 480-2009被HJ 955-2018替代,暫未變更。6、王秀玉人員能力確認缺少考核原始記錄。12、缺少恆溫恆溼室使用記錄。13、內審報告未描述整改情況內容;內審整改未附整改證據。 (B表) 5、2018年質量控制電導率盲樣考核未進行結果評價。6、恆溫恆溼間無人體除靜電設施;乙炔氣瓶櫃無通風外排措施;土壤製備間通風不滿足要求。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034號檢測業務委託書業務受理人空項。2、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051號飲食業油煙檢測無質控措施;計算公式中C實指代不清。3、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080號飲食業油煙檢測無質控措施;計算公式中C實指代不清。4、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086號報告中樣品編號和原始記錄中不能有效對應。5、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113號報告中樣品編號和原始記錄中不能有效對應;氨氮檢測記錄無曲線校核。6、唐山天之源(2018)(驗)第074號非甲烷總烴檢測記錄未體現校準曲線內容,只有校準曲線信息圖譜。7、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045號原始記錄第4頁計算公式不完整,未體現實際濃度的計算公式。8、天之源檢字(2018)(委)第192號報告中缺少籤發日期。9、天之源檢字(2018)(委)第187號噪聲列印小條上未標註檢測點位。10、天之源檢字(2018)(委)第199號恆溫恆溼室只保留了電子版運行記錄,缺少手動記錄。11、TSTZY-2017-023噪聲列印小條上未標註檢測點位。12、唐山天之源(2018)(排)第043號未見無組織顆粒物標準濾膜質控信息;缺少無組織顆粒物監測點位示意圖。13、TSTZY-2018-010原始記錄第5頁未體現烘箱相關信息。14、唐山天之源(2018)(排)第053號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氨氮前處理的信息不全;報告第4頁「以下空白」位置填寫錯誤。15、唐山天之源(2018)(驗)第047號硫酸亞鐵銨的標定次數不符合HJ/T91中11.5.5.3要求。16、唐山天之源(2018)(驗)第063號缺少標準濾膜的質控信息。17、唐山天之源(2018)(委)第129號噪聲列印小條未複印。 | A+B表部分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7個 |
34 | 唐山眾聯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 5、GB/T 15439-1995被HJ 956-2018替代;HJ 480-2009被HJ 955-2018替代;暫未變更12、原子吸收分析記錄存在未同時做標準曲線(只校核存儲曲線),不符合監測技術規範要求。缺少實驗用水驗收記錄。13、上牆文件收費標準說明無受控標識;2017年管理評審報告輸入只有摘要缺少內容。 (B表) 5、2018年質量控制計劃中缺少質控結果評判標準,水質氨氮人員比對未進行結果評價。6、土壤風乾場地和設施不符合規範要求;測油儀未放置通風櫥內。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眾聯檢測J2018063101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2、眾聯環測字(2016)第H361號報告第1頁中任務概況描述不準確。3、眾聯檢測H2018090901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4、眾聯環檢字(2016)第P055號檢測原始記錄有塗改。5、眾聯檢測H2018032105總氮原始記錄中未填寫計算公式。6、眾聯檢測P2018081801硫代硫酸鈉標準溶液標定記錄中溶液濃度位數保留未執行GB/T601 規定。7、眾聯檢測P2018013301檢測方案未體現編寫、審核人員;檢測方案有劃改。8、眾聯檢測H2018042701標準物質出入庫登記臺帳中無法體現每次標物使用情況9、眾聯環測字(2017)第H017號檢測項目鉻採用曲線校核的方法使用了保存曲線,不符合HJ/T164-2004《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範》6.8.4.3要求。10、眾聯環測字(2017)第P032號檢測項目鉻採用曲線校核的方法使用了保存曲線,不符合HJ/T91-2002《地表水和汙水監測技術規範》11.6.2.3要求。11、眾聯環測字(2017)第H119號氨氮缺少準確度質控相關信息。12、眾聯檢測H2018073502低濃度顆粒物分析原始記錄未註明全程序空白結果判定限值。13、眾聯環測字(2017)第H2017121602石油類檢測分析日期塗改;高錳酸鹽指數檢測原始記錄無質控信息。14、眾聯環測字(2017)第H070號報告中未體現設備編號。 | A+B表部分問題項5個,報告問題14個。 |
35 | 河北正威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新標準《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尚未完成變更手續。2、ZWJC字2017第EP03024號報告烷基汞項目進行了分包,沒有委託方同意證明材料,報告中沒有註明分包機構的資質證書編號。3、2018年沒有按照規定對紅外測油儀、氣相色譜儀等檢測結果譜圖電子版記錄進行備份和登記;沒有設備出入庫記錄;沒有土壤留樣樣品登記;ZWJC字2018第EP08030號報告, 2018.8.26廢氣檢測採樣原始記錄A-1-1-1號顆粒物採樣時間、體積與其他編號顆粒物相差較大,窯尾CO濃度較高,沒有說明是否對二氧化硫結果有影響。4、2017年對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進行了修訂,未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履行審核、批准手續。5、無有機物淨化裝置。6、無標準氣體發放記錄,CO標氣已過期,尚未購置新的標氣。7、廢液暫存間為樣品室內的隔間,頂部互通,存在互相干擾的風險。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ZWJC字2017第EP11102號/2017.12.22,pH測定無環境溫溼度信息;2017烘箱和天平使用記錄中無檢測任務號,只分別記錄有稱量皿、濾膜等信息;廢氣顆粒物採樣所附機打小條字跡已不清晰;pH測定無準確度控制信息;2. ZWJC字2018第EP03017號/2018.3.1,pH測定無環境溫溼度信息;臭氣檢測未記錄環境溫溼度信息;噪聲檢測原始記錄記錄了風向風速,無風向風速儀信息;東廠界噪聲檢測時間1分鐘,對其代表性存疑;臭氣濃度採樣無採樣容器和採樣量信息;報告中無無組織硫化氫、煙氣黑度檢測方法;3. ZWJC字2017第EP08008號/2017.8.10,pH測定無環境溫溼度信息;BOD5檢測記錄中質控樣品編號一欄未記錄所用標準物質批號;動植物油分析記錄取樣體積均為500mL存疑;BOD5檢測原始記錄分析時間為2017.8.4-2017.8.9;報告中BOD5檢測時間為2017.8.4;4. ZWJC字2018第EP03042號/2018.3.26,噪聲檢測原始記錄記錄了風向風速,無風向風速儀信息;南廠界噪聲檢測時間1分鐘,對其代表性存疑;5. ZWJC字2018第EP04051號/2018.5.14,油煙廢氣採樣記錄無灶頭數記錄;無基準風量排放折算信息;6. ZWJC字2018第EP04033號/2018.4.29,報告中表層、中層、深層表述不具體;土壤原子吸收檢測項目無平行樣品測定,7. ZWJC字2018第EP01035號2018.1.3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未見相關折算標準及公式。8. ZWJC字2017第EP03024號2017.3.24,未對電熱恆溫培養箱DH-360A中44.5℃進行校準。未見石油類空白試驗的相關記錄。報告中COD表述不準確。9. ZWJC字2018第EP05039號2018.5.14,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採樣過程中未見運輸空白相關信息。10. ZWJC字2017第EP07006號2017.7.12,報告中噪聲檢測未註明風速的相關信息。11. ZWJC字2017第EP11110號2017.12.14,原始記錄信息中未見二氧化硫的相關折算公式。12. ZWJC字2017第EP12018號2017.12.28,報告中未註明相關引用數據出處信息。 | A+B表部分問題項6個,報告問題12個。 |
36 | 河北雄偉環境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展覽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暫行)》(HJ 350-2007)已作廢,能力附表中相關項目方法(4.16氰化物)尚未註銷。2、授權籤字人張桂傑人員檔案中沒有對人員能力的確認資料。3、2018年沒有按照規定對紅外測油儀、氣相色譜儀等檢測結果譜圖電子版記錄進行備份和登記;沒有設備出入庫記錄;沒有土壤留樣樣品登記;樣品標籤無狀態標識,WS2018101001樣品接樣登記沒有水質狀態描述。4、2018年1月和5月分別對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進行了修訂,履行審核、批准的手續未按照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手冊修訂頁沒有及時更新。5、環境空氣氟化物採樣器和採樣頭、瀝青煙採樣器不符合標準要求,缺少硫化物氮吹裝置。6、無標準氣體發放記錄,CO、二氧化硫標氣已過期,購置的新標氣尚未到位。7、比對報告XW2018040105號報告所用PM2.5採樣器TH-150沒有收集環保部環境監測儀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產品適用性檢測報告,無法判斷採樣器是否符合要求。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XW2018011004/2018.1.16,水採樣記錄無包裝容器、無樣品量、無固定劑加入信息;懸浮物、動植物油未體現單獨採樣;油煙檢測方法填寫不全;油煙、氨氮檢測質控樣品保證值和實測值未記錄計量單位;無油煙基準排放折算過程記錄;懸浮物檢測原始記錄無烘箱信息;化學需氧量檢測原始記錄無樣品氯含量信息,所用標準溶液無標定記錄;報告中油煙檢測方法填寫不全;無水樣品性狀信息;2. XW2018091103/2018.9.14,氣象觀測原始記錄中無氣壓表、風向風速儀信息;噪聲檢測記錄中記錄了風速,無風速儀信息,無道路車流量記錄,噪聲檢測時間均為1分鐘,對結果有效性存疑。3. XW2018071602/2018.8.16,噪聲檢測記錄中記錄了風速,無風速儀信息;二氧化硫檢測未記錄一氧化碳結果;未記錄NO和NO2標氣批號;二氧化硫檢測無零點和標氣校準等質控措施;低濃度顆粒物未採全程需空白;4. XW2018012501/2018.1.25,化學需氧量、氨氮檢測質控樣品保證值和實測值未記錄計量單位;懸浮物檢測原始記錄無烘箱信息;化學需氧量檢測原始記錄無樣品氯含量信息,所用標準溶液無標定記錄;5. XW2017091602/2017年9月19日,有組織採樣記錄中只有採樣小條但未在原始記錄中進行相應記錄。6. XW2017110602/2017年11月12日水汙染源採樣原始記錄中未見採樣容器相關信息。化學需氧量檢測過程中無標準溶液標定記錄。7. XW2018061207/2018年6月25日,六價鉻、鎘檢測方法書寫不規範;六價鉻檢測過程中未進行曲線校核。8. XW2018082201/2018年9月1日,非甲烷總烴和苯系物共用一個樣品編號,樣品編號不唯一。編號為2393337的甲烷標氣有效期至2018年7月12日;苯系物採樣過程中未見空白試驗的相關記錄。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8個。 |
37 | 河北科贏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2018年新進人員孫鑫、宋海曉能力確認的證明材料較少,沒有實驗原始記錄的支撐;2、石油類測定所用1升分液漏鬥只有一個,2升分液漏鬥損壞後沒有購置;3、科贏環檢字(2017)第Y598號油煙採樣原始記錄沒有記錄工況的信息;4、石油類檢測結果沒有對譜圖電子版記錄進行備份;5、2017年度管理評審報告輸出內容不全,缺少應對RB/T 214-2017新標準實施的相應措施,2016內審和2017內審報告中現場內部審核情況均為計算機列印,沒有提供內審(比如抽查的報告編號等)詳細有效的證據材料;6、土壤研磨器太小;7、無標準氣體發放記錄;2018年與德普的土壤多環芳烴比對結果報告中蒽的判定依據未按照方法的要求(0.032 mg/kg、0.014mg/kg,相對偏差39.1%),2017年12月21日飲食業油煙項目檢測缺少準確度控制措施記錄。第二部分報告問題。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科贏環檢字(2017)第216號/2017.4.25,除水質鎂外多個項目無質控標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析記錄未記錄二氧化硫、亞硝酸氮標準溶液證書批號;非甲烷採樣記錄未記錄真空採樣器信息;CO測定原始記錄中儀器讀數無計量單位信息。NO2、S02無採樣空白;除水質鎂分析記錄均無準確度質控;pH分析記錄無平行樣品質控。 2. 科贏環檢字(2017)第335號/2017.5.21,噪聲檢測記錄中,風速記錄無風速儀信息。3. 科贏環檢字(2017)第Y296號/2017.6.13,噪聲檢測記錄中,風速記錄無風速儀信息;4. 科贏環檢字(2017)第666號/2017.9.29無組織採樣未記錄風速環境條件信息,非甲烷無組織採樣無真空採樣器信息;噪聲檢測記錄中,風速記錄無風速儀信息;5. 科贏環檢字(2018)第487號/2018. 8.22土壤氟化物檢測無準無準確度質控措施;6. 科贏環檢字(2017)第632號/2017. 9.27,無組織採樣未記錄風速環境條件信息非甲烷無組織採樣無真空採樣器信息;7. 科贏環檢字(2017)第Y551號/2017. 11. 21無組織採樣未記錄風速環境條件信息,非甲烷無組織採樣無真空採樣器信息,無現場工況記錄。8. 科贏環檢字(2017)第442號/2017. 7. 18,COD原始記錄無水樣品氯含量信息;動植物油檢測水樣體積記錄不規範,動植物油檢測無空白試驗;pH無平行樣品測定;總磷、總氮、氨氮檢測無準確度質控措施9. 科贏環證字(2017)第144號2017.8.21未見懸浮物檢測過程中電熱鼓風乾燥箱的使用記錄。檢測任務通知單中廠界噪聲和廢水的檢測頻次與實際檢測的頻次不一致。10. 科贏環檢字(2017)第164號2017.9.21顆粒物檢測過程中未見電熱鼓風乾燥箱的使用記錄。氮氧化物檢測中未見零氣測定記錄。報告中生產負荷表述不準確。11. 科贏環檢字(2017)第Y394號2017.8.7顆粒物無組織排放中未見風速的記錄。原始記錄中二氧化硫檢測結果表述不準確。未見氮氧化物零氣校準記錄。報告中二氧化硫檢測結果表述不準確。12. 檢測任務通知單中噪聲採樣地點和實際檢測地點不一致。苯系物採集過程中未見現場空白的採集。13. 科贏環檢字(2017)第430號2017.7.18,懸浮物檢測過程中未見烘箱的使用記錄。動植物油檢測過程中未見空白試驗的相關記錄。14. 科贏環檢字(2017)第777號2017.11.2樣品檢驗與技術服務協議書中檢測項目及檢測依據表述不準確。15. 原始記錄中二氧化硫檢測結果表述不準確。氮氧化物測定中未見零氣校準記錄。噪聲檢測報告中未見風速的相關信息。 | A+B表部分問題項7個,報告問題15個。 |
38 | 河北德普環境監測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1、《環境空氣 氟化物的測定 濾膜採樣-氟離子選擇電極法》(HJ 955-2018)新標準正在走變更手續《展覽會用地土壤環境質量評價標準(暫行)》,(HJ 350-2007)已作廢,能力附表中相關項目尚未註銷;2、2018年新進人員田迪能力確認的證明材料較少,沒有實驗原始記錄的支撐。3、馬弗爐2018年無使用記錄;微生物室隔水式培養箱使用記錄沒有箱內溫度控制記錄,未記錄培養起止時間。4、恆溫恆溼間沒有去靜電裝置。5、標準氣體沒有出入庫記錄。第二部分報告問題。1. 德普環檢字(2018)第H0029號/2018.3.1噪聲檢測列印條無人員籤字;噪聲檢測中所記錄風速無風速儀信息硫酸霧檢測無準確度控制措施;CO儀器校準無校準過程信息;2. 德普環驗字(2018)第Y0013號/2018.2.4煙塵採樣器檢測列印條無人員籤字;噪聲列印條無人員籤字;3. 懸浮物(SS)未單獨採樣硝酸鹽氮、氨氮、六價鉻等多個項目測定無準確度質控措施;螢光和原吸檢測項目無實驗空白記錄信息;4. 德普環檢字(2018)第X0035號/2018.2.9煙塵採樣器檢測列印條無人員籤字;噪聲列印條無人員籤字5. 德普環檢字(2017)第H190號2017.9.27,噪聲檢測報告中未見風向和風速的相關信息。6. 德普環檢字(2018)第J0350號2018.6.10檢測點位示意圖中符號表示不清楚。未見二氧化硫檢測過程中相應的零氣校準和量程校準的相關記錄。7. 德普環檢字(2018)第J0662號2018.6.12噪聲檢測過程中非穩態噪聲檢測時間較短。非甲烷總烴檢測結果中未標明以碳計還是以甲烷計。8. 德普環檢字(2017)第J686號2017.8.3土壤鉛、隔檢測過程中未見空白試驗的相關記錄.9. 德普環檢字(2017)第J1369號2017.12.9未見揮發酚前處理相關記錄。石油類原始記錄中未見空白試驗的相關記錄。未見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分析空白的相應記錄。報告中COD表述不規範。10. 德普環檢字(2017)第J1375號2017.12.13懸浮物原始記錄中檢測項目表述不準確。 | A+B表部分問題項5個,報告問題10個。 |
39 | 河北天大環境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 第一部分:A+B表問題。(A表)10 1、部分易製毒藥品未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其中揮發性有機試劑無通風裝置。樣品間待檢區區域劃分不清(既有待檢樣品也有未採樣的吸收管);2、部分樣品瓶標籤未註明樣品狀態;3、石油類採樣瓶是無色透明玻璃瓶,顏色不對應為棕色。無環境空氣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恆溫恆流採樣器。建議限制二氧化碳和氮氧化物日均值監測項目。固廢浸出毒性試驗零頂空提取器送出維修,未見維修記錄單。11 1、檢測報告TD-PW-1809-099二氧化硫標氣濃度較高,與實際檢測結果差距大。低濃度顆粒物無全程空白檢測。2、報告:TD-HJ-1705-125懸浮物只有天平使用記錄,沒有電熱鼓風乾燥箱使用記錄;水質記錄表中懸浮物與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共同採樣,沒有單獨採樣;化學需氧量的質控樣濃度過高不能質控樣品數值;化學需氧量的高低濃度樣品沒有分別滴定。12《實驗室純水監督記錄》pH值沒有原始記錄,沒有使用記錄。2018年儀器設備使用記錄沒有頁碼,而且沒有裝訂。天平使用記錄時間邏輯不對13 無檢驗檢測設備操作授權書。標準變更總磷、苯並芘模擬報告加蓋CMA章不正確。測定化學需氧量中的試劑硫酸和重鉻酸鉀沒有驗收記錄。(B表)4 TD-S-034電子天平儀器設備使用記錄,懸浮物沒有複測記錄。第二部分:報告部分。TD-HJ-1807-115號報告原始記錄表中,鍋爐檢測記錄表有橫版、豎版兩種格式,一個標識TD-4131(JS)-4;豎版記錄中顆粒物未見採樣流量。檢測報告及原始記錄中噪聲檢測結果只按晝間、夜間報出,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TD-HJ-1706-157號報告汙泥的檢測方法採用《危險廢物鑑別標準 浸出毒性鑑別》GB 5085.3-2007不妥,應依據汙泥檢測方法。此外監測報告中汙泥檢測方法與委託檢測任務書不一致。廢水採樣填寫的水質採樣記錄表未加保存劑。TD-HJ-1705-110水質採樣單沒有記錄保存溫度、保存劑。委託檢測任務書中的檢測方法與報告中的方法不一致;沒有汙泥採樣布點圖;汙泥中的鉛、汞、鋅等項目的單位不正確。土壤 鉻沒有質控措施。TD-HJ-1705-124懸浮物只有天平使用記錄,沒有電熱鼓風乾燥箱使用記錄。化學需氧量的高低濃度樣品沒有分別滴定。化學需氧量的質控樣濃度過高不能質控樣品數值。TD-PW-1801-057報告中未註明噪聲聲級校準儀名稱及型號、顆粒物分析記錄缺少烘箱信息;廢氣採樣原始記錄有塗改、噪聲、無組織排放採樣點位未註明符號含義;苯系物採樣未帶現場空白樣品;噪聲結果未標明晝間檢測具體時間(時、分);報告缺少無組織檢測點位示意圖。TD-HJ-1803-118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名稱、型號;缺少合同評審記錄;水質採樣記錄檢測項目填寫不規範、樣品交接記錄與採樣記錄樣品狀態描述不一致;氨氮、陰離子表面活性劑項目未做加標回收率或有證標樣分析;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TD-HJ-1801-040未註明非甲烷總烴、苯並芘、臭氣項目的採樣設備、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名稱、型號;缺少合同評審記錄;樣品交接記錄與採樣記錄樣品狀態描述不一致;非甲烷總烴未帶現場空白樣品、分析過程未做準確度分析樣品;鍋爐檢測結果未標明煙道含氧量、檢測時間錯誤;油煙結果未標明折算灶頭數;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TD-PW-1806-040噪聲原始記錄未註明風速等環境條件;未註明顆粒物採樣設備、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名稱、型號未註明顆粒物採樣設備、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名稱、型號;採樣記錄未明確檢測時汙染源的運行工況、採樣頻次不符合規範;低濃度顆粒物未帶現全程序空白樣品;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TD-HJ-1802-070採樣記錄與交接單對樣品狀態描述不一致;水質色度分析時未測pH值;氨氮未做質控標樣或加標回收率測試、色度分析未作平行樣;總鉛、總鉻、COD、BOD5等項目分析設備不全面。TD-HJ-1712-131非甲烷總烴未註明採樣體積;非甲烷總烴採樣過程未做運輸空白 、分析過程未做準確度分析樣品;檢測報告中噪聲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未註明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採樣設備、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名稱、型號、加熱爐檢測結果未標明煙道含氧量。TD-HJ-1803-182無固廢樣品前處理記錄、無前處理設備信息、委託單位地址不確切、樣品狀態描述交接單與送樣單不一致;非甲烷總烴採樣過程未做運輸空白 、分析過程未做準確度分析樣品;檢測報告中未標明樣品前處理設備。TD-HJ-1801-090顆粒物採樣示意圖、噪聲測試示意圖未標明點位標識的含義;顆粒物採樣過程未做全程序空白樣品;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顆粒物採樣器名稱、型號。TD-HJ-1702-010報告中缺少噪聲聲級校準器名稱、型號;缺少合同評審記錄;水質採樣記錄檢測項目分瓶標識不清晰、樣品交接記錄與採樣記錄樣品狀態描述不一致;二甲苯、非甲烷總烴採樣過程未帶全程序空白樣品;氰化物、非甲烷總烴、二甲未做加標回收率或有證標樣分析;檢測報告中二甲苯、非甲烷總烴無註明採樣設備、噪聲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TD-HJ-1806-143報告中非甲烷總烴分析方法不正確;記錄中顆粒物採樣依據不正確。噪聲測試記錄中無聲級計、振動儀校準器名稱;振動儀未進行測前、測後校準、油煙採樣過程未做全程序空白;檢測報告中噪聲、振動檢測結果未填寫具體測量時間(時、分)。未標明灶頭折算數。TD-HJ-1803-139採樣記錄無土壤採樣量、無經緯度及採樣示意圖、無樣品前處理記錄、無前處理設備信息、樣品狀態描述交接單與送樣單不一致;報告中未標明樣品前處理設備。 | A+B表問題項8個,報告問題15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