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補繳多少錢,要看當地的具體政策。各地政策千差萬別,補繳最好還是要找社保徵繳機構搞清楚。這個問題大體要分這幾類情況:
根據當年的繳費基數計算,再加上滯納金
1986年10月,我國在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實施退休養老基金繳費。當時的時候國家規定在計劃內新入職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季節工,都要籤訂勞動合同,建立勞動手冊制度。
最初的繳費標準實際上分為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單位繳費是繳納單位勞動合同制工人工資總額的15%,後來提升到了不超過20%。本人繳費是繳納本人標準工資的3%。
按照《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滯納金的標準是每日2‰。後來《社會保險法》規定是每日5/10000。具體如何執行還是看各地的社保部門的規定,一般現在是按5/10000執行。
1988~1993年的社會平均工資非常低,每一個人的工資水平都不高。那個時候,每月一兩百元就算高工資了,剛入職的職工也不可能拿到。
如果按照100元的工資水平計算,每月只需要繳納18元,6年時間的本金只有1296元。即使滯納金是本金的6倍,本金和滯納金也不過九千多元。
這麼划算,沒有問題嗎?當然有問題。社保基金肯定要吃虧了。按照現在的養老金計算公式,1988~1993年參加了社保,一般會既計算基礎養老金又計算過渡性養老金。如果按照山東省的養老金計算公式,差不多每年能夠提升養老金100元左右,6年是600元。也就是說一年多的時間繳納的本金和滯納金就拿回本了?這豈不是很划算?
於是有些地方在補繳社保的時候,採取了現值計算的方法。
現值計算補繳養老金
所謂的現值計算,實際上是參照補繳當年的社保繳費基數和比例計算繳納的金額。比如說1988~1993年是欠繳了72個月的社會保險,2020年補繳時只要按照2020年的社保繳費基數計算72個月的金額。
企業繳費比例是24%,假設最低繳費基數是3500元,每月需要繳納840元,一年是10,080元,6年是60,480元。
其實,即使是這樣國家也有大概率虧本。因為參保退休以後養老金會年年增漲,人們目前的預期壽命是60歲以後至少還有18~20年。補繳的保險費不到10年就拿回本金了,所以國家還會虧本。
為什麼不能視同繳費?
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在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繳費以前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國營企業,職工的連續工齡可以視同繳費。視同繳費年限的社會保險費由國家承擔。
1986~1991年,當時國有企業的固定公式不需要繳費的,他們憑藉職工檔案就可以認定視同繳費年限。但是,凡是入場的勞動合同制工人都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繳納退休養老基金。
雖然是制度的不同,在我們計算養老金的時候,建立個人帳戶以前的繳費年限都會計算過渡性養老金,談不上吃虧的。
所以,養老保險的補繳非常麻煩,如果想看懂還是要好好計算。不過社保部門是有專門的社保程序,一般不會計算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