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家崗區市場監管局關於2020年度
全市商標品牌獎勵(補貼)的通知
為深入推進商標品牌戰略,大力提升商標品牌發展水平,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核心競爭力,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實施意見》(宜府辦發〔2018〕 47 號),現就 2020 年度全市商標品牌獎勵(補貼)申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資格
伍家崗區登記或依法設立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社會組織個人。商標屬於共有商標的,其權利證書載明的第一順序權利人為申報人。
二、申報項目、標準及時間範圍
(一)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企業,每件獎勵50萬元;
(二)對首次核准註冊的地理標誌商標,每件獎勵10萬元;
(三)對在境外使用3年以上的境外註冊商標,每件獎勵10萬元;
(四)對首次核准註冊的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每件補貼1萬元;
(五)對首次核准註冊的農產品商標,每件補貼1000元;
(六)對首次核准註冊的國際商標,每件商標每個國家(地區)補貼2000元。
(七)馳名商標認定時間、地理標誌商標註冊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前;
(八)在境外使用3年以上的境外註冊商標註冊日期為2017年1月1日—2018年1月1日;
(九)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農產品商標(29、30、31 類)、單一國國際商標專用權期限開始時間為2019年10月-2020年10月,馬德裡體系註冊日為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上述項目不得重複申報,轉讓、續展商標不屬於申報範疇。
三、申報需提交的材料(一式三份)
(一)《宜昌市商標品牌獎勵(補貼)申請表》(附件1、附件2);
(二) 申請人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或社會團體登記證等)複印件(需加蓋公章);
(三) 誠信承諾書(附件3);
(四) 申請獎勵(補貼)項目的證明文件:
1.申請馳名商標獎勵的,需提供認定(裁定)文書。
2.申請地理標誌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農產品商標獎勵(補貼)的,需提供商標註冊證。
3.申請在境外使用3年以上的境外註冊商標獎勵的,需提供國際註冊證原件及翻譯件,知名度及市場佔有率的印證材料。
4.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獎勵的,需提供當地國家(地區)商標註冊證原件及翻譯件,商標註冊代理合同和商標註冊證費用發票。商標註冊權利人(個人除外)、代理合同籤約人和發票名稱三者必須統一。
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複印件上加蓋申請人公章或自然人籤名,伍家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對原件後退回,在複印件上註明「經核對與原件一致無誤」。
四、申報時限
2021年1月13日前受理2020年度的商標品牌獎勵(補貼)申報,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五、注意事項
申報人需要到伍家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現場審核申報資料。
申報地址:伍家崗區八一路14號 伍家崗區市場監管局一樓綜合業務股辦公室
諮詢電話:0717-6525415
聯繫人:李念、汪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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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伍家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原標題:《@崗民們,這項申報工作開始啦!最高獎勵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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