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張志寧 通訊員 潘金霞)日前,省科技廳聯合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制定《關於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發展的若干措施》,對成為國家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國家重大創新基地的新型研發機構,省財政一次性給予最多3000萬元獎勵支持。
去年我市出臺《關於實施「人才興德」行動建設新時代區域性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根據其中有關規定,對獲批山東省新型研發機構的,根據績效評估情況給予省獎勵資金等額支持,即新型研發機構最高可獲得6000萬元的獎勵。
省裡制定的《措施》提出,新型研發機構在申報省或市級財政科技計劃、人才引進、創新載體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分配等方面,同等享受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的資格待遇和扶持政策。新型研發機構凝練提出的重大技術研發項目,經論證可優先納入省重大創新工程項目指南。對新型研發機構申請的科技資金股權投資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投資。同時,定期開展績效評價,在支撐和引領我省產業發展、基礎研究及技術創新、高水平研發人才及團隊引進培育、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企業孵化、創新服務等方面成效突出、評價優秀的新型研發機構,最多給予100萬元後補助支持。
【來源:德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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