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房產和泰一年一度!
2020年產業與創新人才獎勵來啦!
珠海這些人都可以申請!
12月18日,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該局將於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15日,組織開展珠海市2020年度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申報工作。
該獎勵標準根據獲獎人對我市產業發展、自主創新貢獻程度,以及上一年度工資薪金、股權轉讓等個人收入對地方貢獻情況等因素統籌制定。
獎勵額度上不封頂。
那申領對象、申請條件有哪些?
如何申請?
01
申請對象
在符合我市產業發展導向的現代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工作,且在本市依法繳納工資薪金或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在管理與技術創新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有關人員,均可申請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
申請對象如下:
(一)高層管理人員、技術研發骨幹人員。
(二)總部型企業(經市或所在區認定)、「十百千計劃」培育名單(經市認定)、2019年度全市納稅50強企業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三)市級以上立項科研課題團隊成員。
(四)珠海市高層次人才、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
02
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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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在用人單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現代產業企業(不含我市限制發展類、禁止發展類產業企業),詳見《2020年度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申請指南》(以下簡稱《申請指南》)附4。
2、在珠海註冊的新型研發機構,詳見《申請指南》附5。
3、經市商務局、各區(功能區)認定且在有效期的總部型企業。詳見《申請指南》附6。
4、市級認定的「十百千計劃」培育企業。詳見《申請指南》附7。
5、2019年度珠海市納稅50強企業。詳見《申請指南》附8。
6、列入《符合2020年度申報條件的金融企業名錄》的企業。詳見《申請指南》附9。
註:總部型企業、「十百千計劃」培育企業、納稅50強企業須是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現代產業企業。
(二)申請人資格條件:
申請人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申請人2019年度應納稅工資薪金收入在22萬元以上(含22萬元);或因股權轉讓在珠海繳納個人所得稅2萬元以上(含2萬元)。工資薪金、股權轉讓兩項條件均符合的,可以合併申請。
2、2019年在企業擔任以下職務之一的:
(1)高層管理人員。
具體為:
非金融企業高管: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長、營運長、財務長;監事會負責人(監事長、監事會總監、監事會主席);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總工程師、統括部長及總監;公司章程明確規定的其他高層管理人員。
金融企業高管:所在企業營運良好,對珠海貢獻較大,且納入《符合2020年度申報條件的金融企業名錄》的高管,詳見《申請指南》附9。
具體職務為:
1)法人金融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包括:董事長、副董事長、執行董事、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總經理(行長)、副總經理(副行長)、總經理助理(行長助理)、監事長、財務長(財務總監)、首席風險官、首席信息官、合規總監,以及法人金融企業章程明確規定的其他高層管理人員。
2)法人金融企業內設一級機構負責人(正職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職,每一內設機構限申請1人)。
3)分行行長、分行副行長、分行行長助理,本地法人銀行珠海營業部(管理部)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全國性股份制銀行一級分行內設一級機構負責人(正職或者主持工作的副職,每一內設機構限申請1人)。
(2)技術研發骨幹人員。
具體為:企業技術研發部門負責人(含副職),或參與企業重要項目、技術、產品研發的團隊核心成員。
(3)總部型企業、「十百千計劃」培育企業、全市納稅50強企業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
具體為:擔任內設一級部門副職(含)以上的管理人員。
(4)市級以上立項科研課題團隊成員。
具體為:2019年度經市級以上立項科研課題或2019年仍在項目研發立項合同期內的團隊成員。
(5)珠海市高層次人才。
具體為:入選珠海市高層次人才的人員。
(6)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隊帶頭人和核心成員。
具體為:入選珠海市創新創業團體的帶頭人和核心成員。
03
申請程序
(一)用戶註冊
1、申請人:未在「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https://wsfw.zhrsj.zhuhai.gov.cn/zhrsClient/login.jsp)(以下簡稱:網上服務平臺)註冊的,可在網上服務平臺登錄頁面註冊個人用戶後登錄。
2、用人單位:未在網上服務平臺註冊的,可在網上服務平臺登錄頁面註冊單位用戶後登錄。
3、申請人或用人單位:已在網上服務平臺註冊的可使用社會保障號碼和登錄密碼直接登錄。
(二)網上申請和用人單位審核
1、個人網上申請(2020年12月25日8:00時至2021年1月15日18:00時,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人登錄網上服務平臺→個人服務→人事人才→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點擊獎勵申請後按要求如實填報個人相關信息,並上傳對應的電子材料,確認無誤後提交。個人申請信息將送達用人單位用戶審核。
2、用人單位審核(2020年12月25日8:00時至2021年1月18日18:00時)。用人單位登錄網上服務平臺→法人服務→人事人才→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審核頁面,核實申請人的填報信息和電子材料(請用人單位經辦人、申請人跟進本單位審核進度,逾期系統將終止單位審核功能,視為用人單位自動放棄)。
①用人單位審核通過的,個人申報信息自動提交至經辦機構審核。如經辦機構認為需要提交申請原件查驗的,通知用人單位經辦人收集相關原件材料送至經辦機構窗口進行現場查驗審核,審核後當場歸還原件。原件查驗審核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1:30、14:30-16:30。
②用人單位審核不通過的,申報信息退回申請人。如屬於申請信息填報不準確、申請材料不齊全的,申請人修改補充完善後,可再次按上述步驟提交申請。
註:申請須填寫、上傳及提交的材料明細詳見《申報指南》附2。
(三)政府部門審核
1、各區初審時間:2021年1月22日前。
2、市覆核時間:2021年1月27日前。
(四)公示時間
2021年2月2日前。
各區經辦機構及諮詢電話
《關於組織開展2020年度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2020年度珠海市產業發展與創新人才獎勵申請指南》
來源|珠海政府網,素材來源於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