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真州府和儀徵大碼頭首席攝影師周曉明2020年9月12日凌晨摘編《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微信公眾號平臺發布的信息:2020年1月1日零時起,江蘇長江沿岸實現全面禁捕。目前禁捕工作已經執行整整9個月。
長江儀徵段,江邊已沒有漁船漁具,長江沿岸實現全面禁捕工作有條不紊進行中。薄雲峰 攝
截至9月11日,在長江儀徵段,儀徵市農業農村局與長航公安儀徵派出所、儀徵市水警大隊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0多次,查處違法違規捕撈案件18起,有效震懾非法捕撈犯罪行為,鞏固禁漁成果。其中,揚子晚報河湖衛士黨建聯盟成員單位——長航公安儀徵派出所在打擊非法捕撈犯罪工作中的幾個案例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在禁漁期間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心理!
地籠非法捕撈江魚螃蟹,犯罪嫌疑人被送看守所
2020年4月28日,長航公安儀徵派出所接線報,在長江儀徵段幸福河江汊口附近水域有人使用禁捕工具地籠捕魚。接報後,儀徵所立即組織民警前往蹲點守候,於4月28日6時許,將在該水域使用禁捕工具地籠捕魚的犯罪嫌疑人劉某(男,江蘇儀徵人)現場抓獲,並當場扣押非法捕魚工具地籠二組,漁獲物各類魚、蝦和螃蟹數量若干。
經查,2020年4月28日6時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攜帶非法的捕撈工具(深色的,有20來個寬20釐米的正方形框子,每個地籠長約7.7 米,在長江儀徵段幸福河口水域非法捕撈,後被儀徵派出所民警當場查獲,現場查獲各類江魚7尾、螃蟹25 只、蝦若干,共重1.145千克。
9月2日,經鼓樓區檢察院批准,分局儀徵所對「4.28非法捕撈水產品案」犯罪嫌疑人劉某變更刑事強制措施,執行逮捕,並投送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
地籠捕魚200餘尾,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
2020年4月28日,長航公安儀徵派出所接線報,有人在長江儀徵段幸福河口水域使用禁捕工具地籠捕魚。接報後,儀徵所立即組織民警前往蹲點守候,於4月28日5時許,將在該水域使用禁捕工具地籠捕魚的犯罪嫌疑人馮某(男,江蘇儀徵人)現場抓獲,並當場扣押非法捕魚工具地籠二組,漁獲物200餘尾。
經查,2020年4月28日4時30分至5時2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馮某使用禁捕工具地籠(綠色的,中間有鐵絲圈固定,長約6.7米,地籠的一頭是圓形開口的,另外一頭是綁起來封閉的)在長江儀徵段幸福河口水域非法捕魚,被民警現場查獲。現場查獲各類江魚186尾、江蟹49隻、江蝦10條,共重2.205千克。
目前,馮某已被長航公安分局採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來源丨揚子晚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