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流淌的美好時光》,劇中女主父親患了尿毒症,女主父親離婚另娶的老婆上門來求她的腎源,被女主親媽給轟出門外,因為他離婚後對女主不聞不問,看到這我覺得這麼狗血的劇情也就電視劇裡才有。
可車爾尼雪夫斯基曾經提出一個理論:藝術源於生活而高於生活。
人類都是從生活中取材,通過藝術的表現形式表達出來,畢竟生活真的就是這麼狗血!
事情是這樣的:一對重男輕女的夫婦將親生女兒送人了,16年後兒子被查出患有骨髓增生異常症候群,類似於白血病,死亡率極高,於是這對夫妻又想到了找女兒。女兒養父得知這事,心軟了,也答應勸孩子捐,條件是不告訴女兒是領養的,並且要就近做手術,好照顧女兒,和自己的蟹塘育苗。可生母嫌當地做手術太貴,要貴十幾萬,於是她做了個驚人的決定:
她不僅直接找到女兒,告訴她自己是她的親媽,還在大街小巷貼大字報,說女兒養父只認錢不認人,沒有同情心,不是人。
最可怕的是,當女子被問到會不會對女兒造成什麼傷害的時候,對方根本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季羨林曾經說過:自己生存,也讓別的動物生存,這就是善,只考慮自己生存不考慮別人生存,這就是惡。
即使在血緣面前,人都是自私的,或許正因為是血緣,人才會覺得是理所應當。
01
這樣例子不會是先河,也不會是最後一個!王永志曾今將自己的二女兒送走,32年後,發現3女兒病了,才急忙想著尋親,對於3女兒來說,這樣的父親是偉大的,對於2女兒來說,這樣的父親是自私的。
沒病的時候怕打擾孩子,有病的時候不是更拖累孩子嗎?
以前就覺得父母因為自己的私慾,把孩子生下來,卻不撫養成人,等孩子長大了卻要來個認親的戲碼,是最最無恥的行為。如果要認,早就認了,他們尋找的根本不是孩子,而是工具而已。
普勞圖斯說過:人人都是自私的。
有些人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或者欲望,就會去傷害別人的利益。有些人是侵吞公款,有些人甚至殺人越貨。而我們普遍認為親情就是無私奉獻,可事情真的發生了,誰也不能保證自己不自私。
電影《姐姐的守護者》講述的就是這樣的案例,大女兒生病,母親為了救她決定生下二女兒,二女兒的存在就是個工具人。
只要大女兒發病,妹妹就得跟著去醫院,給予她醫療中的幫助,從來沒有人問她疼不疼,怕不怕。終於忍無可忍的妹妹決定起訴父母。
這樣的母親是偉大的,也是最自私的。她愛大女兒,為了她可以付出一切,可就是這份自私的愛,讓小女兒成為了犧牲品,她的存在,只是大女兒的附屬品。
伏爾泰說過:自私是永遠存在的。
有時候,親情讓我們願意無私奉獻,然而父母只想著另一個,全然都在利用自己,那麼那個奉獻的人是偉大還是傻?
02
無獨有偶,這樣自私的父母不止一個。因為重男親女,這對父母將女兒拋棄,等到女兒18歲又重新找到女兒。就為了老了讓她給自己養老。畢竟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養養老,出出力,也是她作為女兒應盡的責任。
而幾年後親生父母家要拆遷,會分6百多萬的拆遷款,女兒問母親,我是你親生女兒,這錢你打算分我多少?母親一聽就火了,指責女兒平時孝敬她的錢太少,沒有做到女兒應盡的贍養義務,這錢一分別想有。
從小沒有養過女兒,長大逼迫女兒給自己養老,後來自己有錢了,就想把女兒一腳踢開。生而不養,何以為家?
就因為我是你女兒,所以就該被你們任意宰割?
以前看過《歡樂頌》,感覺裡面的樊勝美就是典型的案例,父母重男輕女,為了兒子,只當她是搖錢樹。
對於哥哥來說,這樣的父母是天底下最好的父母,他們什麼都想著自己,而妹妹就成了父母吸血的供養品。
我是你媽,你不救弟弟,你是人嗎?
我是你媽,你養我不應該嗎?
她是你妹妹,你做姐姐的幫幫她。
對於另一個孩子來說,你們是最完美的父母,可對於自己來說,你們只是把我當工具人。需要的時候叫過來,不需要就一腳踢開。什麼天下父母都是無私的,對於你們偏愛的孩子來說,確實無私。
03
其實比這種父母更無恥的,是那些強迫你認親的聖母婊,他們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指責你不認親就是無恥,不認親就是沒人性。
曾經周立波主持過一檔節目,節目中女孩的親姐姐安排了現場認親的戲碼,女孩並沒有相認,因為她的養父母對她有養育之恩,從小給了她全部的愛,因此周立波指責女孩永遠不可能幸福。
而現實的情況卻是,女孩的親生父親在她2歲左右,來勒索養父母一家,因為他們條件好,並曾說給了錢,今後不再糾纏。
電影《驢得水》裡說:
「憑什麼用你的道德標準來綁架我的利益?道德從古至今都是拿來律己的,法律才是律人的,不懂道德的人才會用道德律人。」
生育之恩只是血緣關係,而養育之恩是親情關係,可就是這樣的親情關係讓這些可憐的孩子,成長為人,養育之恩其實比生育之恩更偉大。生而不養,一味索取,你們勒索孩子時的嘴臉真叫人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