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武松不當陽穀縣的都頭(捕快的小頭目),我估計武松肯定會把西門慶、潘金蓮、王婆三人一起殺掉的,畢竟這三人合謀害死了哥哥武大郎,要知道,武松對哥哥有深厚的感情。原來武松從小父母去世早,是哥哥武大郎把他拉扯大的。武大郎雖然長得有點寒磣,人稱「三寸丁谷樹皮」。但在武松心中是「高大親近」的形象,武大郎對小弟呵護有加,二人兄弟情深。
唐宋時期法律規定:「諸鬥毆殺人者,絞;以刃及故殺人者,斬;雖因鬥,而用兵刃殺者,與故殺同。」按照法律規定,武松也是要一死的。留下王婆,是留下活口證據,證明自己「因祭獻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爭。婦人將靈床推倒。救護亡兄神主,與嫂鬥毆,一時殺死。」而官府「而東平府陳府尹也哀憐武松是個有義的烈漢,最終從輕發落脊杖四十,刺配二千裡外。」
通篇分析之後,我們不難得知,武松沒有手刃王婆,不是因為不憤恨,而是出於多種考慮,不能親自動手,他這樣做,既是為了心中由內而外的正義感,也為了給哥哥武大郎求一個公道,更是為了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