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進口藥審批有望提速

2020-12-04 新華網客戶端

來源:北京晚報

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進口藥審批有望提速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日前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都做了明確規定。

《指導原則》所涉及的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通過創新藥的境內外同步研發在境外獲得的臨床試驗數據。在境外開展仿製藥研發,具備完整可評價的生物等效性數據的,也可用於註冊申請。

《指導原則》要求,申請人應確保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完整、準確和可溯源,這是基本原則。其數據的產生過程,應符合國際人用藥品註冊技術協調會(ICH)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範(GCP)的相關要求。申請人應確保境外臨床試驗設計科學,臨床試驗質量管理體系符合要求,數據統計分析準確、完整。鑑於臨床試驗數據的完整性是接受註冊申請的基本要求,《指導原則》明確在中國申請註冊的產品,應提供境外所有臨床試驗數據,不得選擇性提供臨床試驗數據。

《指導原則》對於不同種類數據提交的要求進行了說明。在提交藥品註冊申請時,應按照《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的申報資料要求整理匯總境內外各類臨床試驗,形成完整的臨床試驗數據包。提交的數據應該包括生物藥劑學、臨床藥理學、有效性和安全性資料數據。

此外,《指導原則》依據臨床試驗數據的質量,將接受臨床試驗數據分為「完全接受」、「部分接受」與「不接受」三種情況。「完全接受」的條件包括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真實可靠,符合ICH GCP和藥品註冊檢查要求;境外臨床研究數據支持目標適應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評價;不存在影響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種族敏感性因素。若數據存在影響有效性和/或安全性的種族敏感性因素,數據外推至中國人群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評價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則為「部分接受」。若數據存在重大問題,不能充分支持目標適應症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評價的,則屬於「不接受」的範圍。另外,對於用於危重疾病、罕見病、兒科且缺乏有效治療手段的藥品註冊申請,屬於「部分接受」情形的,可有條件接受。

記者了解到,此前為確保藥物安全性,境外藥物若想在中國上市,需要重新進行臨床試驗。因此,不少境外創新藥無法第一時間在國內購買到。此次國家藥監局發布的新規定,意味著境外上市的新藥能更快在中國境內上市,縮短藥品在國內外上市的時間差。(記者 賈曉宏 孫樂琪)

相關焦點

  • 國家藥監局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18年第52號)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加強對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工作的指導和規範
  •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加強對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工作的指導和規範,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7月10日,該指導原則正式對外發布。
  • 國家藥監局發布指導原則 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是否接受有規範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7月10日訊 7月1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給予明確。
  • 國家藥監局:用於罕見病的藥品註冊申請,可有條件接受境外臨床試驗...
    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7月1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原則》)。《原則》指出,對於用於危重疾病、罕見病、兒科且缺乏有效治療手段的藥品註冊申請,經評估其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屬於「部分接受」情形的,可採用有條件接受臨床試驗數據方式,在藥品上市後收集進一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數據用於評價。
  • 新藥國內上市再加速:藥監局承認境外臨床數據,包括仿製藥
    為減少不必要的重複研究,加快藥品在中國上市的進程,7月1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對外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給予明確。
  • 藥監局新規承認境外臨床數據 加速境外新藥在華上市
    來源:金融界網站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今日正式對外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給予明確。也意味著境外上市新藥能更快在中國境內上市。
  • CDE發布《境外已上市境內未上市藥品臨床技術要求》
    為加快此類藥品研發上市進程,加強科學監管,依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總局令第27號)及其配套文件,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境外已上市境內未上市藥品臨床技術要求》(見附件)。根據《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於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藥監綜藥管〔2020〕9號)要求,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同意,現予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 別想了 臨床數據「共享」只會利好跨國藥企
    7月10日,CFDA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這意味在《接受醫療器械境外臨床試驗數據技術指導原則》後,藥品這端的口子也打開了。智通財經APP分析來看,該政策的下發,不僅會帶動國內新藥審批的速度,更會縮短國外新藥進入中國的時間,利好跨國藥企們。而受宏觀政策衝擊,A、H兩市的醫藥板塊出現回調。
  • CDE發布:疫情下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的意見稿
    為保護受試者安全與權益,加強申請人主體責任,藥審中心在已批准新冠藥物臨床試驗監管實踐基礎上,結合申請人和研究者在疫情期間開展臨床試驗面臨的實際問題,組織起草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藥物臨床試驗管理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現在中心網站予以公示。歡迎各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並請及時反饋。
  • CDE公開徵求《抗腫瘤藥聯合治療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意見
    為切實鼓勵創新,引導開展科學有序的抗腫瘤藥聯合治療臨床試驗,藥品審評中心組織撰寫了《抗腫瘤藥聯合治療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本指導原則的前言和背景,介紹了撰寫背景和目的。聯合開發依據部分,介紹了在開展聯合給藥的探索性臨床試驗前,應具備的合理性依據。
  • 國家藥監局:境外開展仿製藥研發,數據完整可在中國註冊申報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7月10日,該指導原則正式對外發布。《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給予明確。確保數據真實、完整、準確、可溯源《指導原則》所涉及的境外臨床試驗數據,包括但不限於申請人通過藥品的境內外同步研發在境外獲得的創新藥臨床試驗數據。
  • 剛剛,CDE發布《抗腫瘤藥臨床試驗影像評估程序標準技術指導原則》
    國家藥監局藥審中心關於發布《抗腫瘤藥臨床試驗影像評估程序標準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2021年第1號) 發布日期:2021.01.15 為規範和指導當前抗腫瘤新藥臨床試驗過程中影像學相關的設計和實施,提高影像學相關終點的評價質量
  • 代表委員熱議藥品審評審批:對突破性療法新藥可借鑑國外滾動式審評...
    包括一些審批的規則,應該更加符合創新藥的客觀規律,也有賴於藥品管理法的修改,要讓企業參與進去,使其更符合創新藥的發展規律。  我國創新藥審批還可進一步提速  我國為加快藥品審評審批,近些年採取了一系列措施。
  • 海外「淘藥」圖個啥:進口藥審批滯後百姓需求
    我國政策也提出在緊急狀態或在影響公共健康的情況下,可以啟用強制許可程序,仿製生產緊急使用的專利藥品。中國藥科大學國際醫藥商學院副院長常峰認為,強制許可政策對本國藥品創新不利,不利於健康產業發展。他建議,調整價格政策,增強企業創新能力,同時加快進口藥審批,可以解決專利藥品價格過高的問題。
  • CDE發布《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 ◆ 7月6日,CDE發布《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 以下為《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全文: 一、概述 (一)前言 2017年,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細胞治療產品研究與評價技術指導原則(試行)》,對細胞治療產品按照藥品管理相關法規進行研發時的技術要求進行了總體闡述
  • 藥聞速遞|中國首次公開徵求溶瘤病毒類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指導原則...
    來源:藥聞社1、中國首次公開徵求溶瘤病毒類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指導原則8月7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CDE)發布關於公開徵求《溶瘤病毒類藥物臨床試驗設計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通知提到考慮到國內尚無相關指導原則對溶瘤病毒類藥物臨床試驗設計進行規範指導
  • 最新發布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指導原則!免疫細胞有望取得突破
    2020年7月6日,國家藥監局發布了關於公開徵求《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早在2019年4月,國家藥監局便啟動了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首批研究項目包括「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技術評價與監管體系研究」,該項目將通過發布一系列技術指南,建設和完善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的技術評價體系。什麼是細胞治療?
  • 國家藥監局:境外仿製藥研發 數據完整可在中國註冊申報
    中新經緯客戶端7月10日電 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10日消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接受藥品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技術指導原則》(以下簡稱《指導原則》),對接受境外臨床試驗數據的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完整性要求、數據提交的技術要求以及接受程度均給予明確。
  • 我國重組人凝血因子Ⅷ/IX臨床研究技術指導原則發布
    作者:無恙、焦萌萌6月11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重組人凝血因子Ⅷ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和重組人凝血因子Ⅸ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的通告,以規範和指導重組人凝血因子Ⅷ和重組人凝血因子Ⅸ製品臨床試驗的實施,促進該類製品的良性發展。
  • CDE發布免疫細胞治療臨床試驗指導原則,細胞療法有望更進一步!
    2020年7月6日,國家藥品審評中心發布了《免疫細胞治療產品臨床試驗技術指導原則(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該指導原則是2019年4月國家藥監局啟動的中國藥品監管科學行動計劃中,首批研究項目「細胞和基因治療產品技術評價與監督體系研究」的首個技術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