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位法醫控的硬碟中,《犯罪心理》一定佔了不少的空間吧?除了看劇集故事以外,你知道其實在片頭中也隱藏著不小的秘密嗎?下面就讓我們一個一個鏡頭地給大家挨個分析。
左側的兩個入案照,大的是Richard Ramirez,綽號「The Night Stalker」(暗夜跟蹤者) 「Devil's Disciple」 (惡魔門徒)。小的是John Wayne Gacy,綽號「the clown killer」(小丑殺手)。
入案照:
犯罪經歷:
1984-1985年,洛杉磯和舊金山都籠罩在一個身著黑衣的惡魔的恐怖之下,他就是惡魔門徒Richard Ramirez 。他是最瘋狂的連環殺手之一,因為他既無特定的殺手方式(射殺、用棒打死、割喉、赤手空拳打死和扼死等都試過),亦非針對某一特別類型的人(被害者年齡由幾歲到70歲,各行各業都有),他的作案標誌是在受害者身上或者犯罪現場留下象徵撒旦崇拜的倒置五角星。
審判過程:
庭審時無絲毫悔過之意,蓄意向媒體展示偷畫在手心的惡魔倒五星,而且一邊晃著椅子一邊對著受害者家屬冷笑。令人難以理解的是,他入獄後竟受到大量女性崇拜者的追求,在1996年於獄中與一女作家結婚。
審判自白:
Big deal. Death always went with the territory. I'll see you at Disneyland(「我一定會走到哪殺到哪,咱們迪士尼見。」他在庭審後隔著鐵柵欄對記者囂張地說。)照片:
犯罪經歷:
小丑殺手Gacy以優異的成績從商學院畢業後結婚成家,成為一名出色的推銷員。他所在社區的鄰居們都十分喜歡他,特別是孩子們,因為Gacy經常裝扮成叫 Pogo的小丑來逗他們開心。直到1978年,在一次對失蹤男孩的調查中,警察在Gacy家中發現28具屍體(另有5具因無處擺放而被他拋屍河中)他冷血惡魔的身份才暴露出來。所有33名受害人都被他絞殺。
審判:
Gacy在政治領域也有涉及,險些成為政客。熟知Gacy的人都不相信他會是冷血殺手。甚至有人說:「要說教皇是殺手都比說Gacy是殺人犯更讓人相信。」
審判自白:
I should never have been convicted of anything more serious than running a cemetery without a license. (我有罪?我只承認我無照開墳場是犯罪。)右側出現的照片是Timothy McVeigh,綽號「Oklahoma City bomber」 (俄克拉荷馬城炸彈手)
入案照:
犯罪經歷:
1995年,位於俄克拉荷馬城的聯邦大樓遭到恐怖分子爆炸襲擊。爆炸造成包括19名兒童在內的168人死亡,另外還有500多人受傷。這次震驚世界,歷史排名僅次於911的爆炸案就是McVeigh的傑作。更讓美國人膽寒的是,這個恐怖分子是地地道道的美國人。從小酷愛槍械的McVeigh長大如願參軍,並成為了一名優秀的軍人,且很快升為中士。就在他馬上要參加特種部隊的選拔時,海灣戰爭爆發了,McVeigh被派往伊拉克。經過戰爭的摧殘,他不僅完全失去了入選特種部隊的身體條件,而且遭受了強烈的心靈震撼。主動退役後,McVeigh開始仇恨政府並多次與激進的民兵組織接觸。在美政府血腥圍剿了大衛教徒(Davidian),並對白人至上的民兵領袖Randy Weaver實施滅門以後,McVeigh萌生了報復的念頭。1995年他於俄克拉荷馬城成功完成了他的計劃。
審判:
一部白人至上主義的書籍The Turner Diaries成為了McVeigh的聖經,書中描述白人至上的民兵組織反抗政府奪取爭權的故事。在柯林頓政府通過槍械管理法案和進行那次圍剿民兵活動後,McVeigh認為書中的預言成真。這也是他實施爆炸案的原因之一。
審判自白:
Bombing the Murrah Federal Building was morally and strategically equivalent to the U.S. hitting a government building in Serbia, Iraq, or other nations.Based on observations of the policies of my own government, I viewed this action as an acceptable option. (我炸掉政府大樓跟美軍在伊拉克炸大樓有什麼區別?這麼看來,我不覺得我做的有什麼錯。)仍然是小丑殺手John Wayne Gacy
左側的照片,魔王Charles Manson
入案照片:
犯罪經歷:
臭名昭著的曼森家族(Manson Family)的領袖,瘋狂崇拜甲殼蟲樂隊(The Beatles),以歪曲解釋Beatles的歌詞來做為反社會的理由。自認為是基督再世。通過洗腦拉攏了一些年輕女子,創建了Manson Family,一個邪教性質的小團體。他唆使幾位女子在1969年殘忍殺害了導演Roman Polanski全家,是美國最著名的殺人王之一,事跡被拍成電影「Helter Skelter」。
審判:
入獄後Manson自己在眉心紋上了納粹的十字標誌。崇拜The Beatles的Manson曾經做過歌星夢,而且真的錄製過專輯。
審判自白:
Look down at me and you'll see a fool. Look up at me and you'll see your god. Look straight at me and you'll see yourself. (如果你瞧不起我,我可能只是一個傻B。如果你高估了我,那我可能是你的上帝。但其實,我就是你自己。)最下排左一小圖是全美知名度第一的女連環殺手Aileen Wuornos,左三是Ted Bundy,綽號「The Campus Killer」 (校園殺手)
入案照:
犯罪經歷:
Wuornos出身密西根州,十一、二歲與親兄亂倫,後常向同學或鄰裡男孩出賣肉體換取財物。13歲流落街頭成為妓女,掙扎在社會最黑暗的底層。曾結婚,但婚姻未能維持多久。在對男人徹底失望後將興趣轉向了女人。終於遇到了一生所愛的女人後,為了維持生計,從1989-1990年間殺害7名貨車司機搶劫財物。於2002年10月9日被處以毒針注射死刑。
審判自白:
May your wife and children get raped, right in the ass. (她庭審時對陪審團說:「小心你老婆和孩子的xx」)照片:
犯罪經歷:
校園殺手Bundy也被稱為「優等生殺人王子」,他品學兼優,樣貌英俊,名牌大學畢業,高薪厚職。他最喜歡潛入校園殺掉女大學生,又或者以他的魅力邀請女學生出外遊玩,再加以殺害。其經典的Quote是向獵物進行自我介紹的開場白:「Hi! I 'm Ted!」估計受害者人數在19-40人之間。
審判:
被捕後堅持自己辯護,庭審變成了他施展個人魅力的表演。在發現無法逃脫罪名時,智計超群的Bundy連續兩次成功越獄。不過,最終還是在1989年1月24日死在電椅上。
審判自白:
We serial killers are your sons, we are your husbands, we are everywhere. And there will be more of your children dead tomorrow. (我們這些連環殺手無處不在,你的兒子可能是,你的丈夫也可能是。今天死了我一個,明天就會有千千萬萬個我湧現出來。)本文轉自 伊甸園美劇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