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研究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採用「申請-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請人須按照北京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校本部)和本說明要求報名並提交申請材料。具體辦法如下: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守法律、法規和學校的規章制度,品行端正。
2.報名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
(2)應屆碩士畢業生(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在國(境)外院校取得學位者,還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獲得學士學位滿6年(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的人員,可按照同等學力身份報考(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者,須在報考學科、專業或相近研究領域的全國核心期刊上已發表2篇以上學術論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獲得省、部級以上與報考學科相關的科研成果獎勵(排名前5名))。
3.具有濃厚的學術研究興趣,具備較強的科研能力以及良好的英語水平,具備利用英語進行科研、論文寫作以及學術交流的能力。
4.身心健康狀況符合北京大學研究生入學體檢要求。
二、報名申請
1.報名時間
(1)網上報名時間:2020年10月15日12:00至12月4日12:00。
報考程序詳見北京大學2021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公告暨網上報名細則(網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
(2)報名材料寄送截止時間:2021年1月7日17:00
申請人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院系收到申請人報名材料後,該申請人的報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申請人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申請國家發展研究院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前寄(送)達以下8項材料(郵寄只接收EMS或順豐快遞)。請務必在申請資料封面及快遞備註中註明申請專業和學院,即「國家發展研究院-相關申請專業)。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202室;
聯繫電話:010-62751476。
申請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之前寄(送)達以下8項材料(郵寄只接收EMS快遞)。請務必在申請資料封面及快遞備註中註明申請專業和學院,即「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澱區頤和園路5號北京大學理科1號樓415N辦公室;
聯繫電話:010-62768932
申請材料一經提交不予退回。
2. 提交報名材料清單
(1)北京大學2021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網上報名並繳費成功後,方可在報名網站下載報考登記表,列印後須在第2頁和第3頁上簽署本人姓名;(附註:報考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的考生在網上報名中全部統一填寫「理論經濟學(國家發展)」專業);
(2)身份證複印件;
(3)最高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交所在培養單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證明信,入學前須補交學歷和學位證書複印件,審核通過後方可報到註冊;只有學位證書而無畢業證書者,報名時須提交碩士或博士學位證書複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院校獲得者,報名時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複印件);
(4)畢業(在讀)院校的正式成績單原件;
(5)碩士學位論文(應屆碩士畢業生可提供學位論文摘要和論文目錄等)、發表的學術論文以及其他原創性研究成果等;
(6)個人陳述(含對報考學科專業的認識、擬定研究計劃,3000字左右,模板下載網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報考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的考生撰寫的研究計劃須和新結構經濟學相關);
(7)兩封專家推薦信,須分別密封並由推薦專家在封口騎縫處籤字(專家須為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當專業技術職稱者,模板下載網址:
http://admission.pku.edu.cn/zsxx/bszs/bssqkh/index.htm);
(8)英語水平證明複印件,以下英語證明材料選擇一種:
a) 北京大學博士生英語水平考試成績60分及以上(2015年12月至2019年1月參加考試);
b) TOEFL成績100分及以上(IBT)(2019年9月1日後參加考試);
c) GRE成績32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後參加考試);
d) GMAT成績650分及以上(2016年9月1日後參加考試);
e) 英語六級成績600分及以上;
f) 英語專業四級或八級考試合格;
g) IELTS成績(A類)7分及以上(2019年9月1日後參加考試);
h) 參加過英文授課學位項目,用英語撰寫論文並獲得學位,須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認定。
三、考核與評價
1. 初審
國家發展研究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將根據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素質審核。根據審核結果,擇優確定進入考核的候選人。
2. 複試
進入複試後,申請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外語水平證明原件等材料,並按照學院要求進行核查。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者,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供核查。如學院對學歷學位證書或外語水平證明等材料有疑問時,申請人須按照學院要求提交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複試時間一般安排在2021年3月中下旬,複試名單、時間安排等信息見國家發展研究院網站。
複試採取「面試」方式進行,差額複試。複試考察學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外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情況。申請人須向複試專家小組作報告,內容包括個人科研經歷和成果介紹、對擬從事研究的領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面試的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
3. 錄取
對於考核及格的考生,從中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經研究生院批准後公示10個工作日。面試不及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申請人的初審和複試成績僅對本年度招生有效。未於本年度規定時間內參加初審、複試者,不得錄取。被錄取新生的入學資格只在當學年有效。
已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應在入學報到當日將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提供給錄取院系進行核查,無學位證書者不予報到註冊;持國(境)外學位證書者,還須同時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供核查。
四、違規處理
在博士生招生考核中有任何違規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學校將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校生,將通知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信息公開與監督
國家發展研究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將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統一管理,確保招生過程科學有序、公開透明、公正公平。
對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報名者可向招生工作小組提出申訴;若仍有爭議,可向北京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申訴。
六、其它事項
1.國家發展研究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依據學院制度為學生提供優厚的學院獎助金、國際交流機會和資助、學術發表獎勵等。
2.學校不安排住宿,且不可申請學校住宿專項助學金,住宿由國家發展研究院、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協助解決;住宿期限以培養方案規定的基本學習年限為準,超過基本學習年限的研究生住宿自理。
3.學習年限、畢業、就業、學費、獎助學金等事項見北京大學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4.此說明中,報考國家發展研究院的事宜由國家發展研究院負責解釋,報考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的事宜由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負責解釋。
5.若上級部門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臺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學院將做相應調整,並及時予以公告。
七、招生諮詢
國家發展研究院招生信息查詢http://www.nsd.pku.edu.cn,
見「研究生」欄目招生
諮詢電話:010-62751476
電子郵件:yanjiusheng@nsd.pku.edu.cn
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招生信息查詢:http://www.nse.pku.edu.cn/,
見「教學培養」→「研究生培養」欄目
招生諮詢電話:010-62768932
電子郵件:shengtaoyu@nsd.pku.edu.cn
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
北京大學新結構經濟學研究院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