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夥伴網訊 11月25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第44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涉及冷凍飲品、蔬菜製品、水果製品、水產製品、澱粉及澱粉製品、豆製品、食品添加劑、食用農產品等8大類食品936批次樣品,其中合格931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樣品中,有2批次樣品檢出微生物汙染問題,分別為:上海蘇寧易買商貿有限公司錦西店銷售的標稱濰坊萬利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楂餅(規格型號:660g/袋 生產日期/批號: 2020-06-09)檢出菌落總數不合格;壹銳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梅園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上海亮亮食品廠生產的娃娃雪糕(規格型號:68克/袋 生產日期/批號:2020/8/5)檢出大腸菌群不合格。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並非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GB 14884-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蜜餞》規定,蜜餞中菌落總數應符合n=5,c=2,m=1000,M=10000CFU/g的要求。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汙染常用指示菌之一。《GB 2759-201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冷凍飲品和製作料》規定,冷凍飲品(食用冰除外)中大腸菌群應符合n=5,c=2,m=10,M=102CFU/g要求。
還有3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壹銳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梅園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山東澤慧新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唄師傅冷凍雞翅中(規格型號:320克/袋 生產日期/批號:2020/8/1)檢出甲硝唑不合格;上海閔行上蔬永輝生鮮食品有限公司萬源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上海大瀛食品有限公司肉禽加工廠生產的雞琵琶腿(規格型號:500克/袋 生產日期/批號:2020/4/3)檢出替米考星不合格;上海梅川農貿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黃可榮銷售的標稱供應商為江楊北路水產批發市場小潘水產店的鯽魚(購進日期:2020/08/24)檢出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不合格。
根據《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中規定,甲硝唑為允許作治療用,但不得在動物性食品中檢出的藥物;替米考星在雞(產蛋期禁用)的肌肉中的最高殘留限量為150μg/kg;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和環丙沙星之和計)在魚(皮+肉)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100μg/kg。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相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依法查處,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並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查處情況由企業所在地負責案件查辦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規定公開。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第44期省級食品安全抽檢信息不合格樣品信息
(來源: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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