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國家主席習近平對耕地保護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強調,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要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依法依規做好耕地佔補平衡,規範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流轉,像保護大熊貓一樣保護耕地。
然而,日前,有網友在寧波當地論壇上投訴稱,有人在寧海越溪鄉七市村的農保田內,建起了廠房,而且多年來無人查處。更讓人不解的是,對於網帖的內容,越溪鄉政府進行了回復,稱該處房屋為寧海縣明潔環衛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所建(以下簡稱「明潔環衛」),已於2009年3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既然早在6年之前就已經作出處罰,為何至今現狀依舊存在?當年的行政處罰決定內容到底是什麼,為何遲遲沒能執行到位?近日,記者帶著這一系列的疑問進行了調查。
記者 鄭振國 攝影 記者 高遠
實地探訪
工廠建在農田保護區中央
不遠處就立著農田保護的牌子
6月4日,記者來到了寧海縣南路大村越溪鄉七市村,試圖通過實地的調查了解,找尋其中的答案。在七市村村口,有一大片農田,有農民已經在田地上種好了秧苗,一片春意盎然的景象。除此之外,一排鋼筋水泥建成的廠房矗立在這片田地的中央非常醒目和刺眼。
在田邊的馬路上,記者看到了兩塊牌子。一塊是寧海縣人民政府所立,上面寫著越溪鄉七市洋畈,面積為1210畝。另一塊則是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和寧海縣國土資源局所立,上面有七市村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範圍圖,以及基本農田保護五不準。其中五不準的第一條,就是不準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法律規定的除外)。按照農田保護區的範圍圖,記者發現,那一處廠房顯然就在此範圍內。那麼,為何在農田保護區內,可以公然動工建設廠房,開辦起工廠?
在採訪中,七市村村民老葛告訴記者,這個廠房原先所在的地方,以前就是農田,這個廠的老闆是本村人,大概2008年的時候,回到了村裡承包了這些土地,就在這裡建起了廠房,這個顯然是非法的。
對於這個事情,老葛說,有村民向有關部門進行過反映,但工廠依舊辦著,遲遲沒有拆。
記者調查
公司老闆稱很委屈也想走
當地村委來招商才到這裡辦廠
記者隨後又進入廠區詢問。在廠區大門口,記者發現沒有廠名,裡面有眾多工人在幹活。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廠的名字是「明潔環衛」,原來是寧海城區的,因為徵用拆遷,才搬到這裡來,主要是生產垃圾桶等環衛產品,已經在這裡辦了好多年。
對於工廠用地是否存在違法,該工作人員表示,這個地,是老闆承包過來的,按理講應該是合法的,不然怎麼可能在這裡辦這麼久,但具體的情況,還是得問老闆本人,不過老闆不在廠裡,可以打電話給他。於是,記者電話聯繫上了「明潔環衛」老闆金克勇。當得知工廠用地被人舉報後,金克勇就表示他自己也很委屈。「2008年,村裡的書記和主任到我寧海的公司來找我,讓我回村辦廠,支持村裡發展。」金克勇說,當時寧海的廠房要被徵用拆遷,政府答應的土地還沒有落實好,因為他也是這個村出去的,把廠遷到了這裡。
那麼,沒建廠之前,這塊地是否是農田?「這裡原先是種地瓜的,下面都是沙。」金克勇說,他們廠原先是福利廠改制而來的,在這裡,他先後投入近500萬元。
對於目前的狀況,金克勇自稱很委屈,當初是村裡邀請他過來的,如今成了違法用地,還被國土罰了款。「我也想早點搬走的,這裡,光村委會就先後借走了20多萬元,一直都沒有還過,只要村裡能賠給我200萬元,我就走了。」金克勇停頓了一會後又說,180萬元也行。
國土部門
這屬於非法佔用土地行為
2009年就已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既然早在2009年,「明潔環衛」就被行政處罰決定過,那麼當初處罰決定到底是什麼?是否是處罰之後,就可以「合法化」存在?
對此,記者找到了寧海越溪鄉政府,但對方回復稱,該廠確實沒有經過審批手續,屬於非法佔用土地,也被國土部門處罰過,但具體的處罰執行,並不在他們的管轄範圍之內,具體情況應問國土部門。
於是,記者又找到了管理越溪鄉的寧海一市國土資源所。該所周所長告訴記者,「明潔環衛」非法用地的事情,他們開始建造的時候,就發現了,並責令停工,但對方沒有理會,目前,這個案件所有程序都已經走完了,具體可以向寧海國土資源局法制辦了解。
在寧海縣國土資源局,記者終於看到了處罰決定書。上面寫著,「明潔環衛」在農民集體土地上,新建廠房,佔地面積5828平方米,屬於非法佔用土地行為,除了罰款外,還責令其退還非法佔用的農民集體土地,自行拆除,恢復土地原貌。
被非法佔用的農民集體土地中,基本農田有近4.87畝,園地3.87畝。
那麼,既然責令退還,自行拆除,恢復原貌,為何過了長達6年之久,不見任何的執行?對此,寧海國土資源局法制辦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並沒有強制執行的權力,早在2009年7月29日就申請寧海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記者追問
6年過去了,為何處罰還沒執行
土地違法案件執行為何就這麼難?
上周五,記者就此詢問了寧海人民法院,但還沒有得到回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這個6年前的處罰決定書,至今依舊沒有得到執行。
其實,「明潔環衛」的情況,並非個案,而是普遍存在的。土地違法案件中,處罰決定書下發後,遲遲無法執行的情況,屢見不鮮。
到底是何原因,導致土地違法案件執行如此之難?記者了解到,為研究破解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難、執行難問題,國土資源部執法局調研組部執法局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執行局就曾赴浙江進行了專題調研。
據國土資源部門統計,2010年至2012年11月,浙江省發現土地違法行為13680件,立案查處12885件,涉及土地59892.61畝,其中耕地27862.99畝。
2010年至2011年,全省國土資源部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案件13929件,法院受理9126件,受理率65.52%;執行440件,執行到位率4.82%。罰款類執行到位率約28.68%,拆除或沒收類執行到位率約5%。
延伸閱讀
殘酷的數據
寧波人均耕地不到全國水平的四成
早在去年6月份,寧波市國土資源局、寧波市統計局就曾聯合公布全市二次土地調查主要數據成果。數據顯示,相比1996年一次調查,2009年末全市耕地面積淨減少49.6萬畝;人均耕地保有量從0.72畝下降到0.59畝,不到同期全國平均水平的四成。
較之第一次土地調查,13年間,寧波市耕地面積淨減少近50萬畝。人均耕地保有量遠低於同期全國1.52畝的平均水平,也低於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人均耕地0.795畝的警戒線。
同時,2009年末全市建設用地面積比1996年一次調查時淨增加100.5萬畝,增長幅度達68%。
(原標題:寧海越溪鄉農田保護區內建工廠)